广松涉的“恩格斯主导说”批判
2021-09-24韩立新
韩立新
2020年是恩格斯200周年诞辰,关于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形成史中的历史地位问题又一次成为理论焦点。在这一问题上,广松涉曾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提出过一个惊世骇俗的“恩格斯主导说”,即《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特别是其中最重要的“费尔巴哈(I. Feuerbach)”章是在恩格斯的主导下完成的,在唯物史观的创立上,“拉响第一小提琴的,限于合奏的初期而言,毋宁是恩格斯”。(1)広松渉「初期エンゲルスの思想形成」(『思想』1966年9月号初出)、『マルクス主義の成立過程』至誠堂、1974年所収、81頁。中文译本参见广松涉:《青年恩格斯的思想形成》,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汉译广松版),彭曦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58页。如果这一说法成立,我们通常用以称呼新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就应该改称为“恩格斯主义”。这一结论很难令人接受!自它被提出以来,就遭到了无数的批判。但是,即使在今天,只要一涉及早期马克思和《形态》领域,它就会阴魂不散,叫你挥之不去,如鲠在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可能跟它并没有被真正驳倒有关,或者说跟它背后所隐藏的“自我异化(Selbstentfremdung)”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有关。因此,本文想分以下几个步骤对这一跨世纪难题做出回应:(1)概述“恩格斯主导说”的由来;(2)回顾和分析日本学者对“恩格斯主导说”的检证;(3)证明在马克思那里存在着一个经验的个人的自我异化理论,以此来推翻“恩格斯主导说”的理论根据。
一、《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担问题”
唯物史观诞生于1845—1846年由马克思恩格斯共同撰写的《形态》,且它的创立应该主要归功于马克思,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马克思主导说”。这一说法来自恩格斯本人。他在马克思逝世后所发表的纪念悼文(1883年)、《共产党宣言》英文版序言(1888年)以及《费尔巴哈论》等文献中,都曾明确地称马克思为唯物史观创立的“第一小提琴手”,很长时间以来也没有人去怀疑它的真实性。但是,随着1924年以来《形态》手稿的逐步公开,上述说法首先在手稿的编辑者那里变成了一个需要说明的问题。因为,《形态》中最为重要的“费尔巴哈”章手稿主要是以恩格斯的笔迹写成的,其笔迹约占九成,马克思的笔迹不足一成。“费尔巴哈”章手稿大都被分为左右两栏,左栏是底稿,右栏是由两位作者所做的修改、增补和注记;除了第[25]页手稿有一段马克思的笔迹之外,(2)Vgl.,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 Deutsche Ideologie,Manuskripte und Drucke,Text,Apparat, Bearbeited von Ulrich Pagel,Gerald Hubmann und Christine Weckwerth,In: MEGA(3) I/5,Berlin,De Gruyter,Akademie Forschung,2017. Text,S.48.13-24 l und Apparat,S.888.(简称新MEGA,也简称为MEGA(4) I/5)。新MEGA对“费尔巴哈”章各部分有固定的指称,为论述起见,这里对正文中出现的指称统一做一下说明:H5指“[关于费尔巴哈的卷帙]([Konvolut zu Feuerbach])”,即“费尔巴哈”章的“主手稿(Hauptmanuskript)”,它由H5a、H5b、H5c三部分组成,共72页,页码由马克思标注。H5a指第[1]-[29]页;H5b指第[30]-[35]页;H5c指第[40]-[72]页。底稿一律出自恩格斯之手。看到这一事实,人们自然会产生手稿究竟是在谁的主导下完成的,或者两人在手稿中的思想是否一致之类的疑问。这就是所谓的《形态》“分担问题”,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即《形态》中的“马克思恩格斯问题”。
最早注意到“分担问题”的是《恩格斯传》(1920年)的作者古斯塔夫·迈尔。他在该书中提出,“但在我们看来,无法从笔迹推断出作者的身份。因为马克思的字难以辨认,而恩格斯的字则很清晰,所以恩格斯肯定不仅经常制作最终的付印稿,而且当他们要把以前详细讨论过的想法第一次付诸纸上时,会由恩格斯来执笔”。(5)G. Mayer: Friedrich Engels. Eine Biographie,2. Aufl.,1934,1. Bd.,S.226. 参见广松涉:《青年恩格斯的思想形成》,汉译广松版,第372页。也就是说,虽然绝大多数手稿笔迹出自恩格斯,但那是因为担当了书写任务的结果,而手稿的思想内容则属于他和马克思共同商量的结果。这就是所谓的“共同写作说”。最早编辑“费尔巴哈”章的梁赞诺夫把迈尔的说法推进了一大步。他提出“从这一点[手稿的笔迹基本上出自恩格斯]不能得出应该将恩格斯视为作者的结论。毋宁说正好相反。特别是第一章,尽管是两人共同的劳作,但给人留下的是马克思让恩格斯将它口述笔记(in die Feder diktierte)下来的印象”。(6)D. Rjazanov: Marx und Engels über Feuerbach. Einführung des Herausgebers,Marx-Engels Archiv,Bd.I,1926,S.217. 参见广松涉:《青年恩格斯的思想形成》,汉译广松版,第372-373页。这就是“口述笔记说”。按照这种说法,“费尔巴哈”章的多数思想都属于马克思,恩格斯所作的充其量是秘书的工作。“口述笔记说”得到了一些研究者的支持,就是在最近,日本的大村泉还通过对手稿“即时异文”和书写习惯等的分析和验证,提出了“H5c的基底稿是由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的口述做的笔记”(7)大村泉:《〈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作者身份问题再考察》,《武汉大学学报》2019年第2期,第66页。的结论。2017年出版的新MEGA I/5卷编者采取了迈尔的“共同写作说”。他们对手稿中的笔迹大都出于恩格斯之手这一事实给出了如下解释:由于在出版《神圣家族》时马克思的笔迹不易于辨认,结果在后期产生了高额的订正费用,为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他们决定由恩格斯和魏德迈负责书写《形态》底稿,然后再由马克思对底稿进行修改。因此,除了少量的誊清稿以外,“上述主体部分的手稿都留有马克思修改过的痕迹,其中有些修改是本质性的。这可以视为他们共同作者身份的证明”。(8)Einführung,In: MEGA(9) I/5,Apparat, S.749. 在此处,编者们还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这种推测:一个是正文中提到的“[关于费尔巴哈的卷帙]”(H5)第[25]页手稿中的一处,左栏的文本中有6行马克思的笔迹,然后回到了恩格斯的笔迹,两者的笔迹属于同一个句子;另一个是魏德迈曾誊写了马克思修改的“三、圣麦克斯”(H11) 中的手稿(Var.239.39-40,241.21-22 und 243.38-244.1,In: MEGA(10) I/5,Apparat,SS.1118,1119,1121)。因为,修改过的稿子相当于得到了马克思的认可。他们还从“三、圣麦克斯”章(H11)中由魏德迈所誊写的部分只有马克思的修改笔迹,以及当时马克思与他人的通信中找出一些旁证,主张“文本形态的最终决定权属于马克思”。(11)Vgl.,Einführung,In: MEGA(12) I/5,Apparat, S.749.综上所述,在“分担问题”上,人们大都倾向于手稿是由马克思主导下与恩格斯共同完成的。我的看法是,手稿的写作过程大致如下:由马克思先给出写作提纲,恩格斯在下笔前与马克思商量要写的内容,然后再由恩格斯执笔,待初稿写完后由马克思再做一些修改补充。从这一过程来看,手稿无疑应该被认定为两个人的共同作品。
以上就是关于“分担问题”的流行看法,由于它跟我们的常识相一致,在广松以前没有多少人关注它。但是,到了广松这里,情况就不同了。他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发表了一连串的早期马克思研究著作,包括《恩格斯论》(盛田书店,1968年)、《马克思主义的成立过程》(至诚堂,1968年)、《青年马克思论》(平凡社,1971年)、《唯物史观的原像》(三一书房,1971年)、《马克思主义的理路》(劲草书房,1974年)以及《新编辑版〈德意志意识形态〉》(河出书房新社,1974年),在其中提出和论证了“恩格斯主导说”。他从“两种独创性的智慧演奏出的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音色”出发,(13)广松涉:《青年恩格斯的思想形成》,汉译广松版,第371页。认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中思想上有原则性的差异,而且做出了唯物史观主要是由恩格斯创建的判断。“实事求是地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明显落后于恩格斯,唯物史观主要是仅仅出自恩格斯的独创性见解,而马克思在向恩格斯学习”。(14)広松渉『マルクス主義の成立過程』、97-98頁。参见广松涉:《青年恩格斯的思想形成》,汉译广松版,第366页。这一结论从根本上颠覆了我们在“分担问题”上的常识,也颠覆了我们对早期马克思以及唯物史观的认知。
广松涉的主张一经提出,就在日本引起了轰动。有嘲笑和不屑一顾的,也有给予高度评价的。无论赞成与否,当时一批颇有影响力的学者,譬如,清水正德、城塚登、大井正、良知力、望月清司、花崎皋平、岩渊庆一、森田桐郎、坂间真人、细谷昂、中川弘等人都对此做出了认真的回应。他的理论对手望月清司曾对这种现象的出现给出过一个解释:“长期以来‘分担问题’一直被视为禁忌,是广松勇敢地挑战了这一难关。只要是对广松的工作心存敬意,谁都会自觉地采取不回避的态度,认真地对待广松历经千辛万苦才提出的问题。因为,它配得上这样的关注。”(15)望月清司:《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韩立新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39页。望月的意思是,广松的“恩格斯主导说”或者“分担问题”的解释提供了一个研究早期马克思和《形态》新的视角。受广松的影响,望月本人就模仿了他区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做法,主张《形态》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史论”,即恩格斯持有“所有形式史论”,马克思则持有“分工展开史论”,马克思的历史认识水平高于恩格斯等。(16)参照望月清司:《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的第三章“《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逻辑”。总之,自广松对“分担问题”做出颠覆性解释以后,“恩格斯主导说”就成为日本马克思主义学者无法回避的一个理论焦点。作为一个事实,在笔者所能接触到的日文早期马克思研究文献中,就没有不涉及广松的。随着“广松哲学”在中国的传播,我国的早期马克思研究迟早也会面对这种局面。在这个意义上,早一天对“恩格斯主导说”进行分析和批判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但是,“恩格斯主导说”并不是一个很容易就能批驳的对象。因为,广松并不是说说而已,而有严格的证明。他的证明分为两种:一种是文献学上的实证;另一种是思想证明。文献学实证主要包括通过笔迹、两人的书写习惯、特殊写法以及书信等周边事实材料来对《形态》文本作者进行认定,即判定哪些句子和段落反映的是马克思的思想,哪些句子和段落反映的是恩格斯的思想。这一工作颇为繁琐且棘手,有一定的专业门槛。譬如说,要做到这一点,至少需要对“费尔巴哈”章手稿记载状况有一定的了解,掌握手稿中有关马克思恩格斯的笔迹区分和修改过程的信息。为此可能要查阅新MEGA《附属资料》(Apparat)卷中的“异文明细(Variantenverzeichnis)”,对手稿中某些关键的信息甚至要核对手稿的图片等。值得庆幸的是,记载这些信息的汉译广松版《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和新MEGA I/5卷都已出版,读者可以自行验证这类证据的真伪,判断作者认定的可靠性。思想证明也颇为困难,这主要跟“恩格斯主导说”所牵扯的理论范围之广、问题之复杂有关。广松本人对“恩格斯主导说”的说明并没有仅仅局限于《形态》的文本,而是将它纳入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两个思想主体如何从黑格尔哲学以及青年黑格尔派哲学中脱离出来的语境当中,特别要涉及《精神现象学》的“实体即主体”思想以及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等,以及其中所包括的他们与黑格尔、鲍威尔、费尔巴哈、施蒂纳、赫斯等人之间的复杂关系,这些关系中的哪一个都属于那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处理这些关系需要相当广博的哲学史知识和对马克思思想形成史的深入理解。总之,从上述两个角度对广松的反驳都是不那么容易的。这也是为什么大家明明都感觉“恩格斯主导说”的结论荒谬,但却很少能看到有分量的回应的原因之一。
二、日本学者对“恩格斯主导说”的检证
自广松提出“恩格斯主导说”以来,日本学者就对其进行了不厌其烦的检证。他们得出的结论几乎都是否定性的,鲜见它的支持者。他们对它的检证和批判也是从文献实证和思想证明两个角度进行的。
首先,关于文献学上的实证。要确立“恩格斯主导说”,前提是要将两个人的思想分开。在文献上,将马克思和恩格斯分开的直接依据只能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不同笔迹和特定的写法,这需要查阅记载这些信息的MEGA的“异文”。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广松所能借鉴的主要是1932年出版的旧MEGA。广松给出的代表性示例如下:例一:“费尔巴哈”章中有一些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立论相重合的句子,譬如“他[费尔巴哈]把人只看作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一句,(17)MEGA(18) I/5,Text,S.25,Apparat, S.862. 参见汉译广松版,第20页。都是由马克思后来增补上去的,在恩格斯所撰写的底稿中并不存在;例二:他们对若干基本概念的写法不同,比如对“生产力”,马克思一贯使用Produktivkraft或其复数形式Produktivkräfte,而恩格斯在最初的底稿(H5a)中习惯使用Produktionskraft或其复数形式Produktionskräfte;例三:从恩格斯的底稿来看,可以“感到文章是随思而动,一气呵成的”,整个“费尔巴哈”章是恩格斯按照自己的思路来完成的。(19)広松渉『エンゲルス論』情況出版、1994年、301-2頁。参照广松涉:《早期恩格斯的思想形成》,汉译广松版,第374-375页。反映马克思思想的,除了手稿左栏的第[25]页中的一段以及其他零星的由马克思笔迹写成的文字以外,仅限于位于手稿右栏增补的文字。因此,整个“费尔巴哈”章的底稿H5a(第[1]-[29]页)应该被视为恩格斯一个人的作品。
这些文献学上的证据遭到了日本学者的质疑。涩谷正曾对这些证据逐一进行过检证和批驳,认为这些证据不足以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分开。拿“例一”的证据来说,那些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立论相重合的句子并非都是由马克思后来增补上去的,恩格斯的底稿中原本也存在。譬如,第[8]页开头那段关于“实践的唯物主义者”的论述,即“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事物”,(20)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7页。除了表示强调的下划线(中文以加粗字体表示)由马克思添加以外,文字一律出自恩格斯之手。(21)渋谷正「唯物史観の成立に関する廣松渉のエンゲルス主導説批判」、大村泉編著『唯物史観と新MEGA〈ドイツ·イデオロギー〉』社会評論社、2018年、152-158頁。また渋谷正編·訳、カール·マルクス、フリードリヒ·エンゲルス著『ドイツ·イデオロギー:序文·第1巻第1章(草稿完全復元版)』別巻「解説」、新日本出版社、1998年、188-194頁をも参照。这表明仅靠字迹来区分两人是无法做到的。其实,文献学终究属于史实证明,即使它能够告诉我们哪些部分是由谁书写的,但也不能依此将文字的思想归属于某位特定的作者。因为,这本身并不属于文献学所能做的工作,对两人思想水平的判断终究要依赖思想证明。广松涉也深知这一点,他对“恩格斯主导说”的证明事实上也没有倚重文献学的例证,而是把主要精力用于思想证明上。
要在思想上将两者区分开来,需要给出区分标准。广松涉给出的标准是对自我异化理论的态度,即他们谁先抛弃了自我异化理论谁就在思想上领先。至于为什么自我异化理论能够成为辨别两人思想高下的标准,我们下一节再叙。广松认为,自我异化是青年黑格尔派惯常使用的理论逻辑,而不应该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恩格斯早在1843年就积极地涉猎经济学和共产主义文献,通过对傅里叶《商业论》的翻译以及对赫斯《货币的本质》(1845年)等的学习,已经抛弃了这一逻辑,从而在唯物史观的创建上走到了马克思和赫斯的前面。他给出的直接证据是恩格斯于1844年11月19日致马克思的信。在读了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1844年)之后,他曾兴奋地写信给马克思,提出施蒂纳对费尔巴哈式大写的“人”的批判是正确的,因为这种“人”还残留着“神”的面孔;赫斯虽然试图以“每个人社会性的共同体活动”来拯救费尔巴哈的“人”的概念,但这种做法仍然没有摆脱“将这一人的本质推给每个人”的唯心主义窠臼。他们应该借鉴施蒂纳的“唯一者”式人的理解,从“肉体的个人”出发去创立唯物史观和共产主义学说。(22)参见恩格斯:《恩格斯致马克思(1844年11月19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29-330页。可惜的是,当时恩格斯的主张没有得到马克思和赫斯的赞同。马克思在收到恩格斯信后曾写了回信,不过这封回信没有流传下来。恩格斯于1845年1月20日又给马克思回信,表示同意马克思对自己的批评。从这一事实来推测,马克思并不赞同给施蒂纳过高的评价。(23)恩格斯:《恩格斯致马克思(1845年1月20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334页。赫斯则以施蒂纳的“唯一者”仍然属于“市民社会的抽象”为由,拒斥了恩格斯的提议,坚持要从被自己重新解释过的“费尔巴哈的人”出发来主张“哲学共产主义”。(24)広松渉『エンゲルス論』、261-262頁を参照。
马克思自《博士论文》起就接受了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异化框架。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虽然摈弃了鲍威尔的“自我意识”,但仍然使用费尔巴哈“人”和“类本质”概念。在《神圣家族》(1845年)中,他虽然已经发现了青年黑格尔派“思辨结构即黑格尔结构的秘密”,即“作为‘类存在’的‘人’,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施特劳斯的‘实体’、鲍威尔的‘自我意识’一样,作为主体=实体、实体=主体,也是自我异化和自我获得的主体”,(25)広松渉『マルクス主義の成立過程』、45頁。但是却没能将批判的矛头对准费尔巴哈。到1845年春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即使他已经意识到费尔巴哈的“人”只不过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而非“社会的产物”,(26)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5页。可仍然没有摆脱费尔巴哈的影响,继续使用“人”的自我异化逻辑来讨论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问题,这与当时赫斯的做法如出一辙,甚至在思想的发展水平上还不及赫斯。此时的马克思充其量只是“‘从所谓的处于费尔巴哈与赫斯的中间立场’几乎完全转向了赫斯的立场”。(27)広松渉『マルクス主義の成立過程』、45頁。只有到写作《形态》的途中,具体说来是在写作手稿“新层”即“费尔巴哈”章的修订稿和誊清稿阶段,他才在恩格斯的帮助下与自我异化理论彻底诀别。
能证明上述结论的核心证据有三个。证据一:在马克思标注的第[17][18]页手稿左栏中,作者阐述了“只要人们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fremd)、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人不是驾驭着这种力量……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因为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fremd)、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28)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7-538页。在这段叙述中,作者虽然两次使用了“异己的(fremd)”形容词,强调了人活动的产物反过来压迫人的事实,但是,“恩格斯却坚决不使用异化这一黑格尔学派的语言,而且,也坚决不使用作为人的本质力量Wesenkraft的自我活动、作为人的类本质的共同活动等语言,也就是说,他坚决不使用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们从赫斯那里承袭下来的关键词”。(29)広松渉『エンゲルス論』、283-284頁。这一事实说明,恩格斯为了不使读者误解自己的新思想而刻意不使用“异化”的名词。对恩格斯的苦心,马克思却毫无感觉,反而在该处的右栏写了下“这种‘异化’用哲学家们易懂的话来说”(Diese “Entfremdung”,um den Philosophen verständlich zu bleiben)(30)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8页。的补充,似乎是想提醒恩格斯,你所说的这些内容,其实用“哲学家们”都懂的话来说,就是“异化”。这表明,当时的马克思并没有意识到使用“异化”概念有什么不妥。由此看来,在写作H5a的时点,马克思“可能还在倾向于异化的逻辑”,而恩格斯则早已以“分工的逻辑”来阐述唯物史观的基本命题了。(31)広松渉『エンゲルス論』、284頁。
证据二:广松认为,到了接下来的H5c([40]-[72]页)中,马克思才对自我异化理论本身存在着问题这一点有所察觉。第[67]-[68]页中有这样一段话:“哲学家们在不再屈从于分工的个人身上看到了他们名之为‘人’(der Mensch)的那种理想,他们把我们所阐述的整个发展过程看作是‘人’的发展过程,从而把‘人’强加于迄今每一历史阶段中所存在的个人,并把‘人’描述成历史的动力。这样,整个历史过程被看成是‘人’的自我异化过程(Selbstentfremdungsprozeß)……借助于这种从一开始就撇开现实条件的本末倒置的作法……就可以把整个历史变成意识的发展过程了”。(32)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82页。这段话不仅是在批判自我异化理论的唯心主义实质,而且指出了自我异化产生的理论根源,故反映的主要是恩格斯的思想,因为当时的恩格斯已经与自我异化理论决裂。当时,马克思在这段话的右栏写下左侧带有竖线的边注“自我异化”(33)MEGA(34) I/5,Text,S.114.,而且也没有对恩格斯所做的自我异化理论批判表示不满,这表明这段“对自我异化理论的批判给马克思留下了强烈的印象”。(35)广松涉:《青年恩格斯的思想形成》,汉译广松版,第370页。其实,对于曾是“哲学家们”一员的马克思而言,能有这种认识是相当不容易的,因为这段话相当于对自己的批判。
证据三:《形态》第四章中的一段话(简称“格律恩先生”):“格律恩先生装备有对德国哲学如费尔巴哈所说的那些结果的坚定信念,即深信‘人’、‘纯粹的、真正的人’似乎是世界历史的最终目的,宗教是外化了(entäußerte)的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人的本质和万物的尺度;格律恩先生还装备有德国社会主义的其他真理(见上文),如货币、雇佣劳动等等是人的本质的外化(Entäußerungen des menschlichen Wesens),……等等。”(36)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Die deutsche Ideologie,Marx Engels Werke,Bd.3,Dietz Verlag Berlin,1959,S.475.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576页。引文有改动。广松认为,这里的命题都曾经是马克思《德法年鉴》上的论文以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主张,而现在却已经成为自己“嘲笑的对象”。(37)广松涉:《青年恩格斯的思想形成》,汉译广松版,第370页。这表明,马克思此时终于已经完成了“对自我异化理论的超克”,(38)広松渉『マルクス主義の成立過程』、65頁。达到了与恩格斯同样的水平。
以上是广松给出的几个主要的文本证据。根据这些证据,他得出了恩格斯早于马克思抛弃了自我异化理论,而马克思则是逐步意识到它存在的问题,直到写作《形态》的后期才彻底抛弃了它的结论。由于恩格斯在思想上领先,故早期的“基底稿[Urtext]是在恩格斯的主导下写成的”。(39)広松渉『エンゲルス論』、302頁。他的这些证据和结论遭到了日本学者的质疑。包括望月清司、岩渊庆一、森田桐郎、中村静治、涩谷正、桥本直树、渡边宪正、平子友长、田上孝一和佐佐木隆治等人都不认同广松。首先,望月清司等人从德文文法等角度进行分析,提出“证据一”和“证据二”中的“哲学家们”是指青年黑格尔派,并不包括马克思本人,以此为依据说恩格斯在思想上领先证据不足。关于他们批评广松的具体情况,我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献学研究与日本学界对广松版的评价》(40)韩立新:《〈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献学研究与日本学界对广松版的评价》,《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第23-33页。一文中做过介绍,这里就不再赘述。其次,岩渊庆一还从思想史的角度证明,马克思早在《德法年鉴》的两篇论文中就已经超越了青年黑格尔派,此时的他完全有能力依据新世界观对“哲学家们”进行批判,因此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马克思落后于恩格斯的问题。(41)岩淵慶一「マルクス疎外論とマルクス主義——広松渉氏のマルクス疎外論の批判の批判」『現代の理論』1973年4月号、7月号、8月号、9月号に初出、『神話と真実——マルクスの疎外論をめぐって』時潮社、1998年を参照。他除了否定上述三个例证以外,还给出一个支持自己观点的正面佐证,即《形态》“圣麦克斯”章中的一段话,以证明早在《形态》之前,马克思就已经超出了费尔巴哈的框架:“这一道路已在‘德法年鉴’中,即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论犹太人问题’这两篇文章中指出了。但当时由于这一切还是用哲学词句(Phraseologie)来表达的,所以那里所见到的一些习惯用的哲学术语,如‘人的本质’、‘类’等等,给了德国理论家们以可乘之机去不正确地理解真实的思想过程并以为这里的一切都不过是他们穿旧了的理论外衣的翻新。”(42)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61-262页。在这段话中,马克思提醒读者,自己早在《德法年鉴》时期起,就已经创立了新的世界观,遗憾的是德国的理论家们却没有发现这一点。岩渊撰写了大量和广松涉论战的著作和论文,可谓一生都以广松为对手。
面对众多的指责,广松似乎只对望月和岩渊做出过回应。对望月,他并没有直接回应对自己的质疑,而是反过来批评望月两种“史论”的假说根据不足。他说:“无论是在文献学的层次上,还是在内容的层次上,关于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篇‘分担’的处理。我基本上无法赞成望月的认定。”(43)広松渉「<ドイツ·イデオロギー>研究の現段階」(『日本読書新聞』1974年6月17日号―8月19日号を初出)、『広松渉著作集』第八巻、岩波書店、1997年、540頁。而对岩渊的回应,则集中在上述岩渊给出的正面证据上。广松以“圣麦克斯”章中的这段话是魏德迈的笔迹、以及“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论犹太人问题’这两篇文章中”这一句是由魏德迈本人擅自加上去的为由,认为这段话并不能代表马克思本人的观点。(44)広松渉「『ドイツ·イデオロギー』と自己疎外論の超克」『情況』1974年7、8、9、11月号、1975年1/2月合併号に初出、『広松渉コレクション』第三巻、情況出版、1995年、38頁を参照。Vgl.,MEGA(45) I/5,Apparat,S.1153.在广松看来,岩渊以这段话为根据来反驳自己,反映了岩渊“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一文献学“事实”。(46)広松渉「『ドイツ·イデオロギー』と自己疎外論の超克」『広松渉コレクション』第三巻、52頁。此外,他批评岩渊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尤其是对施蒂纳的思想缺乏了解,结果导致“误读了作为论战著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微妙的文意”。(47)広松渉「<ドイツ·イデオロギー>研究の現段階」、『広松渉著作集』第八巻、537頁。
从整体上看,日本学者围绕“恩格斯主导说”的讨论并没有形成真正的论战。原因主要在广松一边。广松对早期的批判者的回应寥寥无几,对后来的批判者也没有再做出回应。而且,就他所做的回应来看,他也没有直接回答对“恩格斯主导说”文献依据的质疑,当然更没有放弃“恩格斯主导说”。广松之所以采取这种漠视的态度,还跟这些批评并未真正触及他的痛处有关。前面说过,“恩格斯主导说”的背后其实是对早期马克思的自我异化理论的评价问题。如果不从正面回应广松对自我异化理论的否定,推翻他关于自我异化与唯物史观不相容的判断,即使像岩渊、涩谷那样,对广松用以区分马克思恩格斯的文献学例证和文本实例给出再多的否定,论证得再成功,也仍然无法撼动“恩格斯主导说”的根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上述日本学者对“恩格斯主导说”的批判还具有局限性。要想真正驳倒“恩格斯主导说”,必须将分析和批判的重点转向自我异化理论。
三、经验的个人的自我异化
本文就是从这一角度对“恩格斯主导说”的批判。我以为,马克思早在《巴黎手稿》中就已经形成了一种新型的自我异化理论,它不仅不能归属于青年黑格尔派,相反与唯物史观兼容。关于这一观点,我曾经在拙著《〈巴黎手稿〉研究——马克思思想的转折点》和论文《重新评价马克思的自我异化理论》中做过初步的说明,(48)韩立新:《〈巴黎手稿〉研究——马克思思想的转折点》,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重新评价马克思的自我异化理论——兼评广松涉对马克思的批判》,《清华大学学报》2020年第3期,第1-15页。前者阐述了《巴黎手稿》时期马克思的异化概念并非处于费尔巴哈的框架之下,而是主要来源于黑格尔;后者则力图证明马克思在黑格尔“自我意识的自我异化”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一种“劳动的自我异化”模型,且这种自我异化模型与唯物史观不矛盾。只不过这两个著述都没有直接回应“恩格斯主导说”,这里我想补上这一功课。
(一)自我异化与唯心史观
前面说过,广松主张“恩格斯主导说”的依据在于,恩格斯早于马克思抛弃了自我异化理论。那么,它为什么可以充当衡量两人思想高低的标准?或者这样问,为什么自我异化理论与唯物史观不兼容?在广松看来,这是由自我异化主体的观念本质所决定的。
所谓自我异化,一般说来,是指主体从某种本真状态转变为丧失自我的异化状态,然后再从异化状态中摆脱出来,在更高的层次上向自我回归。因此,在结构上,它呈现出一种“本质-异化-复归”的三段论。由于这种三段论结构又是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运动过程,将它应用于对人以及世界的生成说明,可以形成很有力的历史解释。这一优点自然逃不过神学家和哲学家们的眼睛。比较早地运用它来解释历史的是基督教。基督教把世界区分为天国和尘世,或者神的世界和人的世界,然后通过神异化为人的逻辑,说明了人及其世界的形成,其自我异化特征,可以从“基督”“三位一体论”“原罪论”“罪得赦免”等教义中看得很清楚。在哲学上将自我异化作为历史解释模型固定下来的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序言”中,他以“实体即主体”命题对“精神”概念的生成做了系统的说明,这一说明本身是自我异化逻辑的典范;在历史哲学和宗教哲学中,他描述了“世界精神”在人类世界的发展史,世界历史从亚细亚到基督新教的历史发展也遵循了他特有的自我异化逻辑;甚至《哲学全书》的三部结构,即“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也符合“本质-异化-复归”的逻辑顺序,即作为概念体系的“逻辑学”异化为“自然哲学”,然后再扬弃“自然哲学”而回归“精神哲学”。在这个意义上,说黑格尔是自我异化的哲学家毫不为过,他的自我异化理论在哲学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黑格尔去世以后,青年黑格尔派因不满意“精神”这一带有基督教神学特征的概念,试图用“自我意识”(鲍威尔)、“类本质(Gattungswesen)”(费尔巴哈)等来替换它,但是没能摆脱黑格尔的影响,他们所建立起的“人(Mensch)”的自我异化模型,在本质上与基督教和黑格尔的没什么两样。以费尔巴哈为例。他的《基督教的本质》是对基督教中神异化为人的结构的严厉批判,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颠倒了基督教的神人关系,把“人”视为主语,把神视为谓语,可是由于他的“人”是一种近似于神的观念,由此而建立起来的历史解释仍然属于观念的异化史观,用前述“证据二”中的话来说,是“整个历史过程被看成是‘人’的自我异化过程”的历史观。
如上所述,在马克思之前,依据这种自我异化模型而建立起来的历史观至少有三种,即神创史观、“精神”的自我异化史观和“人”的自我异化史观。这些历史观由于遵循了“本质-异化-复归”的三段论,作为一种历史解释至少在逻辑上是完备的,且能自圆其说。但问题是,它们都采取了本质在先的历史性结构,即作为自我异化主体的,无论是基督教中的“神”,还是黑格尔的“精神”,抑或是青年黑格尔派的“人”,都是某种先天的本质,用德国古典哲学话语来说,即先验主体。这种先验主体是一种本质性存在,只能是观念性的,把它们设定为历史的起点,无异于用某种特定的观念来解释历史,由此而产生的历史观只能是“唯心主义历史观”。(49)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4页。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专门认真剖析了这种观念史观的本质和产生过程,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宗教的观点:它把宗教的人假设为全部历史起点的原人(Urmenschen),它在自己的想象中用宗教的幻想生产代替生活资料和生活本身的现实生产”。(50)MEGA(51) I/5,Text,S.51.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6页。这对于试图以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来重新解释历史的马克思来说,是无法接受的。
广松涉非常深刻地理解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面临的历史任务,也认识到了上述几种自我异化史观的根本缺陷,即“自我异化理论是以某种特有的主体概念为前提才成立的”。(52)広松渉『マルクス主義の成立過程』、66頁。这种自我异化逻辑的背后,是黑格尔对普遍和个别关系的特殊理解。充当自我异化主体的,须是“一般主体概念”,(53)広松渉『マルクス主義の成立過程』、66頁。譬如“神”“精神”“人”等,其普遍性程度要比它的对象高。因为如果没有普遍性,就没有什么可以异化给对象的。“水果”是普遍性概念,而“苹果、梨、草莓、扁桃”则属于个别性概念;“苹果、梨、草莓、扁桃”之所以是水果,是水果将自己的“果实”异化给它们的结果。自我异化呈现为普遍到个别的运动过程,而这跟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理解正好相反。在反映论看来,“果实”是对“苹果、梨、草莓、扁桃”的共性的反映,“苹果、梨、草莓、扁桃”这些个别性在先,而作为普遍性的“果实”在后。“果实”的出现是个别向普遍运动的结果。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把普遍到个别的自我异化逻辑称作黑格尔学派“思辨结构即黑格尔结构的秘密”。(54)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76页。这也是黑格尔本人举过的例子(参见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55页)。如果让这种结构对应于人及其历史的解释,那么只能是大写的“人”才能充当自我异化的主体,而经验的个人只能是异化的对象;由于大写的“人”,只能是“一般主体概念”,实际上相当于人的观念,这样一来,将“人”置于历史起点就相当于观念创造的历史。至此,广松涉给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自我异化与唯物史观无法相容的解释。
(二)劳动的自我异化
既然自我异化理论的问题出在自我异化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概念”这一点上,那么我们能否将它置换为经验的个人?如果考虑到当时马克思正处于与黑格尔学派进行对决的历史事实,那么通过这一置换来实现对历史唯心主义的翻转,应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可是,非常令人意外的是,广松对此却给出了否定的回答:“马克思和恩格斯用作为生命的个别存在的‘人’来取代已经作为类存在的‘人’,通过让他占据‘主体=实体’的位置,将人类历史看作是每个人的‘人’的自我异化和自我复归的大循环过程,我们是否可以采取这种理论构图呢?结论是否定的。”(55)広松渉『物象化論の構図』岩波書店、1983年、48-49頁。他之所以不同意置换,是因为他认为经验的个人没有充当自我异化主体的资格。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广松完全遵从了他的批判对象,即黑格尔学派关于自我异化主体资格的假定,即主体只能是普遍的本质性存在。广松的解释是这样的:经验的个人之所以是经验性的,是因为其身上没有一般性或者普遍性之类的本质;经验的个人会死亡,而历史则是有连续性的,能死的个人与历史的连续性本质是相矛盾的;既然经验的个人无法充当历史的主体,那么让无数经验个体聚集起来或者说连接起来——广松把这一聚集称为“‘小循环’的代数和”——充当历史的主体又如何呢?也不行!因为,这种“小循环”表面上看是一群经验的个人在从事历史活动,但实际上他们必须是具有历史本质的人,即他们的身上事先已经“住着”大写的“人”。(56)広松渉『物象化論の構図』、49頁。所以,所谓的“小循环”在内容上仍然是“大循环”,即大写的“人”的自我异化。总之,他认为,用“此岸的主体”来替换“一般主体概念”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只要是采取了自我异化的历史解释模型,不管主体采取的是先验的还是经验的,最终都无法摆脱“人”创造历史的窠臼。这就是广松给出的最终结论。
我以为,问题就出在这一结论上。因为作为一个历史事实,马克思给出的替代方案不是别的,恰恰是广松予以否定的、以经验的个人为主体的自我异化理论。首先,马克思早在《巴黎手稿》中就已经将人理解为进行感性的对象化活动的个人,并且认为人的本质只有通过劳动在后天由自己创造出来的。这种人已不同于大写的“人”,而是一种经验的个人。此时在对人的理解上他已经超越了费尔巴哈和赫斯等人。此外,这里的劳动也不再是自我意识的“抽象的精神的劳动”,(5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05页。而是真正实现着人与自然之间物质代谢的物质劳动。在这一过程中,主体将自己的本质力量从内部转移到外部,然后再从外部回到内部,在形式上满足了异化和复归等自我异化的规定,故可把它称为“劳动的自我异化”。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黑格尔学派的新的自我异化理论,它突破了自我异化只能以“一般主体概念”为主体的限制,将经验的个人置于自我异化主体的位置上;同时,它不再将某种先验本质视为自我异化的起点,而是把本质视为经过自我异化过程之后最终形成的东西,从而将黑格尔学派遵循的“本质-异化-复归”的三段论改造为“存在-异化-本质的获得”的三段论。
但是,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并没有马上将这一“劳动的自我异化”模型应用于对历史的解释,这一工作始于《形态》。在《形态》中,他明确地把“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置于历史的起点,并从这种个人的物质劳动出发解释历史。其最直接的证据是“费尔巴哈”章第[11]页手稿以恩格斯字迹写成的左栏文字。这段文字从“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一句开始,论述了位于历史起点的“原人”出于生命的本能,需要吃、穿、住、繁殖等;而要满足这些需要,就必须去生产各种生活资料,即去从事劳动,故劳动是“第一个历史活动”;(58)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5、531、531页。然后,他会产生新的需要,进行生命再生产,组成家庭,从事共同活动;一旦有了共同活动,就会出现“意识”和“语言”,于是开始进入人类的历史。这是一种由“劳动的自我异化”来创造历史的典型说明。按照这种说明,人从无本质的经验的个人一步一步地转变为具有人的本质的存在,这应该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经验的个人通过自我异化来创造历史构想的基本描述。
这一文本事实显然与广松的结论相矛盾。对他而言,这一矛盾是必须予以解决的,否则“恩格斯主导说”就无法成立。首先,他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矛盾,只不过他是通过把这段话归属于恩格斯来消解这一矛盾的。他认为,经验的个人只是恩格斯从1844年以来就一直坚持的想法,而当时的马克思不可能有这样的想法。因为,当恩格斯致信马克思提议“要从个别物引出普遍物”时,(59)恩格斯:《恩格斯致马克思(1844年11月19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330页。遭到了马克思的反对,但是到了现在他终于有机会将自己的想法具体化,“以‘现实的、单个的、肉体的人’这一麦克斯·施蒂纳的‘人’与费尔巴哈的‘人本质’相对峙”。(60)広松渉『エンゲルス論』情況出版、1994年、278頁。我以为,仅凭那封没有流传下来的回信就断定马克思拒绝了经验的个人是站不住脚的。尽管从恩格斯后来给马克思的再回信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在回信中批评了恩格斯,但他批判的是不是恩格斯“要从个别物引出普遍物”的提案,并无从考证。在这个意义上,广松的这一证据不足为凭。
实际上,当时的马克思跟恩格斯的提案一样,采取从经验的个人出发的思路。除了上述第[11]页左栏文字以外,我想再从“费尔巴哈”章中选两个边注来对此做一些追加证明。这两个边注,如下面参考图所示,都是以马克思的笔迹写上去的,按照广松涉的辨识原则,它们无疑代表马克思本人的思想。
(1)“费尔巴哈”章开篇第[1]页右栏的边注:“人。唯一者。个人。(DerMensch.DerEinzige.DasIndividuum)”。在这行字的下边,还有一个实线框,框内写着“地质、水文等等条件。人体。需要和劳动”;(61)MEGA(62) I/5, Text, S.16.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7页下注①。
(2)“费尔巴哈”章手稿第[11]页右栏的边注:“历史”,然后是“黑格尔”,再下面一行是“地质、水文等等的条件。人体。需要,劳动”。(63)MEGA(64) I/5, Text, S.26.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1页。
/1/当然,我们不想花费精力去启发我们的聪明的哲学家,使他们懂得:如果他们把哲学、神学、实体和一切废物消融在“自我意识”中,如果他们把“人”从这些词句的统治下———而人从来没有受过这些词句的奴役———解放出来,那么“人”的“解放”也并没有前进一步;费尔巴哈。哲学的和真正的解放。人。唯一者。个人。地质、水文等等条件。人体。需要和劳动。/11/我们谈的是一些没有任何前提的德国人,因此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 历史。 黑格尔。 地质、水文等等的条件。人体。需要,劳动。“费尔巴哈”章第[1]页手稿 “费尔巴哈”章第[11]页手稿
马克思的边注往往跟左栏正文的内容相关,大多属于对左栏内容的提示或者写作提纲。对比这两个边注,我们会发现,两处边注的相同之处在于,都出现了“地质、水文等等条件。人体。需要。劳动”这一内容;不同之处在于,在第[1]页是“人。唯一者。个人”。在第[11]页是“历史”和“黑格尔”。由此我们可以推测:在他们写作“费尔巴哈”章时,马克思对如何阐述新历史观做过认真的思考——边注出现在第[1]页足可以说明这一点——面对究竟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人来作为历史的起点,当时他面临着三个选项:费尔巴哈式的“人”、施蒂纳式的“唯一者”和经验的“个人”,对马克思而言,“人”和“唯一者”是不能选的,所能选择的只有“个人”。事实上他也选择了“个人”。之所以说是“个人”,从两处边注的相同部分也可以做出推断,因为“地质、水文等等条件。人体。需要。劳动”在内容上也只能与经验的“个人”相对应,而与“人”和“唯一者”无关。此外,马克思还提示,对“历史”的说明要参照“黑格尔”,须遵循“地质、水文等等的条件”→“人体”→“需要”→“劳动”的顺序。这一顺序其实也就是第[11]页左栏文字的展开顺序,它所揭示的无疑是经验的“个人”通过物质的劳动创造历史的过程。尽管广松想以此为依据将马克思与左栏的作者区别起来,可是仅就这一部分而言,马克思的边注与左栏的文本在内容上完全吻合,因此将经验的“个人”的思想只归属于恩格斯是无法成立的。
(三)社会性存在
其次,广松之所以拒绝经验的个人“劳动的自我异化”,还有一个较为深层的原因,即他认为从《形态》开始自我异化逻辑被分工理论或者“物象化论”所替代,在这些替代逻辑中,马克思对人已经有了新的认识,即人是社会性存在,而这种人的规定无法兼容于自我异化的框架之中。广松对马克思有关自我异化的替代逻辑的说明比较复杂,且不统一。在早期的《恩格斯论》等处,他认为替代自我异化逻辑的是《形态》中分工理论——这可能跟广松当时还没有形成“物象化论”有关——恩格斯早在《形态》写作伊始就已经用分工理论阐发唯物史观。之所以能够将分工理论归属于恩格斯,除了当时恩格斯的经济学知识已经足够支撑起对分工的认识以外,他还把恩格斯晚年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搬出来作为旁证,强调其中的分工思想与《形态》中的基本一致。而马克思直到《形态》写作的最后才在恩格斯的影响下,从自我异化逻辑转向了“分工的逻辑”。后来广松涉对这一解释又做了一定的修正,在70年代以后出版的《唯物史观的原像》和《物象化论的构图》等书中,他提出了马克思在《形态》中完成了“从异化论逻辑到物象化论逻辑”的转变命题,(65)広松涉『唯物史觀の原像』,三一書房,1971年,66頁。随着这一早期马克思解释框架的提出,自我异化的替代逻辑也就变成了“物象化论”。关于“物象化论”的说明,请参考拙著《〈巴黎手稿〉研究》,这里就不再赘述。
这里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分工逻辑,还是“物象化论”,在对人的理解上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把人理解为处于社会关系中的存在。这是广松所看重的。这一社会关系性存在,用他的话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态”;(66)広松渉『物象化論の構図』、43頁。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即“社会关系的总和”。(67)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5页。广松之所以看重这一新规定,是因为通过它可以找到马克思放弃自我异化逻辑的理由。因为,人一旦成为“关系态”,就意味着不再是“起动性主体”,(68)広松渉『物象化論の構図』、49頁。只要位于关系两端的实体不动,它就自然也不会动,既然不能自我运动,那么自然也就无法充当自我异化的主体。这样一来,自我异化逻辑本身就无法成立了,当然也就不用考虑它能否解释历史的问题了。这是广松涉搬出这一新规定的如意算盘。诚然,如果让我们对马克思的人的概念下一个规定的话,社会性存在无疑是最为合适的,这一定义也符合马克思对人的理解的实质。但问题是,这里要讨论的并不是人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或者说并不是要给人下一个唯物主义的定义,而是解释历史是如何形成的,而且回答还必须要与唯心史观针锋相对。或许可以把问题提得再明确一些,即在人类历史的开端,人是否已经具有社会性?或者干脆用马克思的说法,位于历史起点的“原人”究竟是不是社会性存在?
我以为不能。人在创造历史之初,作为自然人是不可能拥有社会本质的,而只能是有生命的经验性存在。如果让人一开始就拥有社会本质,就等于让人身上事先“住”(69)広松渉『物象化論の構図』、49頁。着某种先天本质,这又与青年黑格尔派让“人”“类本质”“自我意识”等“住”在人身上何异?如果让本质先于人的生命而存在,这又与主张观念优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何异?广松涉从自我异化理论必须以“一般主体概念”为前提这一假定出发,否定了依靠自我异化逻辑解释唯物史观的可能性,可是以“关系态”这样的概念来解释历史的形成难道就不会落入唯心史观的窠臼吗?对这些问题,广松语焉不详,仿佛随着“物象化论”的提出这些问题就已迎刃而解了似的。其实不然!我们还是需要回到问题的原点,即形成历史的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人。这是《形态》要解决的基础问题之一,也是广松有义务回答的问题。因为,不是别人,正是他本人揭示了先验主体概念不能充当历史创造主体的原因,那么作为一种理论责任,难道他不应该告诉人们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够出现在历史起点吗?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本人对此是做了认真的回答的,即能够充当历史起点“原人”的只能是经验的个人,而人的社会本质则只能是由他自身通过“劳动的自我异化”在后天生成。如果我们把这一本质生成过程比作一条从左到右的理论线段的话,位于左侧一端是处于历史起点的经验的个人,右侧一端则是具有社会性的人,从左到右的线段意味着经验的个人向社会性存在的过渡。我们的工作,应该是对这条理论线段的具体说明,而不是用社会性存在这一人的既有定义来替代这一说明。遗憾的是,广松选择的似乎只是后者。
总之,广松在未对“劳动的自我异化”做出深究的情况下,就贸然地放弃了经验的个人。这是非常可惜的,因为他毕竟是自我异化与唯物史观关系问题的提出者,在即将取得理论上的突破之前,却将自我异化逻辑打入了冷宫。而我则相反。正像本文所证明的,马克思非但没有放弃自我异化理论,而是通过将先验主体改造为经验的个人,重构了一个与唯物史观兼容的自我异化理论。如果我的结论属实,那么是否抛弃了自我异化就构不成衡量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标准;同理,以此为由来主张恩格斯主导了《形态》的写作或者唯物史观的创立工作,更是站不住脚的。其实,除了正面阐述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和主要观点以外,当时的马克思还承担着与青年黑格尔派决裂的重任,在对黑格尔学派哲学的批判和改造性上,他所做的工作远比恩格斯多,且思考得也更为深入。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在思想上不可能落后于恩格斯。在“分担问题”上,我更愿意相信恩格斯本人的说法,马克思才是唯物史观创立的“第一小提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