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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意识形态性:视觉文化意识形态的隐喻逻辑

2021-09-24罗红杰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图像文化

罗红杰

(同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092)

一、研究线索与问题探寻

视觉文化是以“看”为中心、以“图像”为核心的文化形态,具有可视性、具象化的叙事优越性。视觉文化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加持下,迎合了当代人视觉消费的需求,逐步成为大众喜爱的主流文化,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无时无刻不被视觉文化所包围和规训。当下,我们正处于“世界图像时代”(海德格尔)、“景观社会”(德波)之中,视觉文化已成为一种独特且普遍的文化景观,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以及价值观的形塑。

(一)视觉文化:“可见”的文化生成

视觉文化是与“看”“视觉”有关的“可见”的文化形态。从文化的演变发展看,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学者对视觉文化均有所涉略。德国思想家本雅明预言的“机械复制时代”已经完全取代了“讲故事”的叙事方式,“讲故事的人”也逐渐被淹没在时代的大潮之中,取而代之的是“看故事”的人越来越多。匈牙利电影理论家巴拉兹明确提出了视觉文化的概念,他认为“可见的思想就这样变成了可理解的思想,视觉的文化变成了概念的文化”[1](P.28),传统的印刷时代将被“视觉文化”所代替。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视觉”所带来的变化以及对生活的影响。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视觉”性的因素越来越突出,“看”的需求越来越明显。正如海德格尔所言:“从本质上看来,世界图像并非意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指世界被把握为图像了。”[2](P.899)从学术视野来看,文化学、传播学、哲学对视觉文化均有所涉及。从文化学的角度看,视觉文化可以分为作为审美的视觉文化和作为消费的视觉文化,绘画、雕塑、艺术图像以及电影、电视、话剧及其附属文化产品是它关注的重点。从传播学的角度看,视觉文化需要从具象化的传播主体、传播客体、传播符号得到说明和阐释。传播的实质是沟通,视觉文化对大众传播产生着重要影响。从哲学意义上说,视觉文化不仅是一种新的文化形态,而且是一种思维范式。无论是海德格尔的“图像时代”还是德波的“景观社会”,都是从哲学的视角解释了视觉文化的客观存在,视觉文化已然是当今社会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景观,同时也隐喻着意识形态的意图。

(二)意识形态:“不可见”的价值观念隐喻

“意识形态”一词源于法国,之后经历了多重演变。法国理性哲学家特拉西最早用意识形态意指观念的学问,以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形而上学。“意识形态”一词被广泛应用于语言学、知识论之中。除此之外,意识形态还具有另一重意义,即拿破仑所抨击和反对的概念,“那是一种脱离政治权利现实的抽象的推测性学说”[3](P.33),并把启蒙运动的原则称之为意识形态,此时的意识形态显然是一个负面概念。意识形态的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的视域中也经历着不断的演变。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将意识形态比作社会现实虚假的“倒影成像”,“人的全部意识的生成机制如同相片中的倒影成像,是社会现实的虚假幻象”[4](P.516),此时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虚假的、扭曲的东西。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又把“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美学的或哲学的形式”当作“意识形态的形式”。[4](P.591)之后,学者们根据不同的阶级地位、不同的时代发展赋予意识形态新的含义。无论是阿尔都塞眼中的“国家机器”,还是葛兰西所说的“社会水泥”,亦或是卢卡奇认为的“阶级意识”,其中有一点是能够达成共识的,即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不可见”的价值体系。无论是“虚假的幻象”还是“认识的观念”,意识形态本质上是一种价值体系的彰显。从文化扩散的视角看,意识形态还是一种价值体系“符号化”的过程。

(三)“看”的意识形态性:“可见”与“不可见”之间

随着“可见”的视觉技术日益成熟,“可见”的文化需求日益凸显,“看”的视觉文化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叙事因子。广告、电影、电视剧、宣传片、商品包装、横幅、书刊、壁画,等等,我们逐渐被“可见”的视觉文化所包围和规训。“不可见”的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价值体系的彰显,必然通过特定的形式为广大民众所接受。“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5](P.153)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能否在“可见”的视觉文化与“不可见”的意识形态之间挖掘新的生长点?笔者试图通过探讨“看”的意识形态性尝试回答这一问题。

视觉文化以其独特的可视性、具象性的优势嵌入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它还承载着一定的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正如丹尼尔·贝尔所说,“当代文化正变成一种视觉文化”,“视觉为人们看见和希望看见的事物的欲望提供了许多方便,视觉是我们的生活方式”。[6](PP.156~157)逐渐被视觉文化包围和规训着的人们潜移默化地接受着意识形态内在蕴含的价值体系,“这也使得视觉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日渐凸显,生成‘视觉文化意识形态’”[7]。探讨“看”的意识形态性,即视觉文化意识形态的逻辑理路对新时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有效抵制错误社会思潮具有重要意义。

二、视觉文化意识形态的隐喻机理

当前,“看”的叙事介质嵌入人们的生活,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学习方式以及思维方式,人们逐渐被各种具象化、碎片化的图像、视频、数据等视觉文化包围和规训,并且在潜移默化中传播着一定的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因此,视觉文化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人们在无处不在的视觉文化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着一定的意识形态的召唤和质询。

(一)技术赋权加持审美欲望的需求助推视觉文化的蔚然勃兴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视觉文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视觉”是人们最初的感官体验,图像成为人们交流沟通的重要工具,而且先于语言文字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远古时期,限于社会生产力以及人们文化水平的低下,视觉图像比语言文字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从各部落的图腾到远古洞穴上的壁画、陶器上的雕刻,图像作为一种“文化符号”传递着一定的价值理念和理想追求,形象的图文、壁画等视觉图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图腾、壁画、雕刻等视觉图像是视觉文化的雏形。随着微博、微信、短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出现,加持人们对视觉图像的崇拜和狂欢,我们逐渐进入到“视觉文化时代”。人们无时无刻不沉浸在视觉文化的包围和规训下,马路上的条幅、电梯里的广告、电视中的图画等视觉文化符号无处不在。而且,随着技术权力的下放,人们开始参与到视觉文化的复制和生产中。显然,以图像为标识的视觉文化更能够满足人们的感官体验和感性愉悦的需求,其简明、直观、趣味的鲜明特征更加契合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从某种程度上说,擅长理性思维的文字叙事在“视觉文化时代”逐渐丧失了原有的魅力[8],“视觉图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追捧和喜爱。视觉文化不仅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认知方式、交流方式,而且极大地改变了人们思想体系和价值观念的传播方式,“图像把抽象的思想变为感性的材料,使概念动人心弦,令原则生机勃勃”[9](P.8)。视觉图像成为新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重要工具。当视觉文化进入到意识形态视域,就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审美符号、物理表征,它将成为意识形态传播和扩散的重要载体,成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导和灌输的重要武器。

(二)视觉文化通过视觉消费进入日常生活空间

视觉文化以消费为主要途径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传统消费注重经验和习惯不同,现代社会的人们更加注重商品的符号价值和审美意义,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变得不再那么重要。视觉文化作为引领消费潮流的商品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不仅不断地刺激消费、创造欲望,而且还在不断地扩大视觉消费的群体。电影、电视、广告、短视频、表情包等视觉文化越来越“精致”,越来越迎合人们的消费需求。反之,人们对视觉文化的消费越来越多,依赖性越来越强,甚至成为必不可少的生活要素。视觉文化逐渐被商品收编,大众商品也逐渐被赋予视觉化的意义,视觉消费成为勾连视觉文化与人们日常生活空间的重要途径。人们的日常生活被符号化、具象化的视觉文化所包围和规训,视觉文化既是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复制和再现,也是对现实世界的超越和升华。复制和再现的视觉文化易于人们接受和认同,超越和升华的视觉文化刺激和强化了人们的消费欲望和需求。视觉文化不断“建构和重塑大众日常生活世界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状态,影响和规范现代社会人们的思维指向和逻辑形式,最终成为现代日常生活的基本法则”[10],并以各种图像、符号、景观为卖点,以大众消费为主要途径,不断地浸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空间,就像德波所言的那样,“生活本身表现为景观的庞大堆积”[11](P.3)。

(三)在视觉文化的质询和召唤中实现某种意识形态认同

视觉文化指向的往往不是视觉图像本身,而是视觉图像背后的隐喻意义,视觉文化内在地蕴含着复杂的意识形态意蕴。视觉文化在“本质上是一个在视觉符号的表征系统内展开的视觉表意实践,它蕴含了许多隐而不显的体制、行为、意识形态和价值观”[12]。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视觉文化通过制造意识形态幻象逐步实现对大众主体的召唤和质询,“意识形态把个人传唤为主体”[13](P.361)是视觉文化意识形态功能的关键环节。因为意识形态是没有历史的抽象存在,所以只有借助“具象化”的主体方能实现自身的扩散和认同。

图1 视觉文化意识形态的隐喻机理

阿尔都塞把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途径归结为询唤和镜像复制,“1.把个人传唤为主体;2.他们对主体臣服;3.主体与主体相互承认,主体间的相互承认,以及主体最终的自我承认”[13](P.371)。意识形态通过询唤完成第一次确证,进而通过镜像复制将大主体复制给小主体,从而达到自觉臣服的效果。视觉文化意识形态功能的发挥与其具有相似性。视觉文化意识形态的隐喻机理是遵循“视觉文化—视觉消费—意识形态认同”辅助“召唤和质询”(如图1所示)来完成的。举例来说,我们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广告就是典型的视觉文化。广告在电视、电影、手机视频甚至楼宇电梯中不断进入到我们的视野之中,更像一个布道者,通过一系列编码、解码传输着某种价值观念,通过各种视觉图像诱惑、召唤大众的消费,一旦大众群体对其进行消费就等于认同或臣服于视觉文化所隐含的某种价值观念,也就实现了视觉文化的意识形态认同功能。“具象化”的意识形态也就是视觉文化的意识形态,与传统言说表达的意识形态不同,“它将社会现实认同为在它的影像中改铸全部现实的意识形态”[14](P.99)。人们沉浸和陶醉于视觉文化的景观和影像之中,无意识地接受和认同着某种价值观念。视觉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具有某种隐性的承认机制,这种机制让人无从选择,也无法反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消费某种“视觉文化”时,也就无意识地适应和认同着某种意识形态。

三、视觉文化意识形态的双向功能及引导矫正

视觉文化既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也兼具文化属性和意识形态性的双重特性。视觉文化的意识形态性既能够被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念所利用,也能够为西方社会思潮所裹挟。所以,一方面,我们要强化视觉文化意识形态的建构功能,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规避视觉文化意识形态的负面效能,有效抵制视觉文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视觉文化意识形态的建构功能与引导

视觉文化的叙事形式成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扩散以及治理的重要抓手。文字符码转向图文并茂,抽象理论转向具象叙事,平面化传播转向立体化言说,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视觉文化相比语言文字具有一定的扩散优势。视觉文化的叙事逻辑摆脱了传统意识形态“高冷”的宏大叙事,注入了对大众的情感关照,并将内容、情感和意义融为一体,更能够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视觉上的情感体验。视觉化的叙事方式将抽象的价值观念转换成直观的视觉形象,将概念化的叙事转换成具象化叙情,并注入更多的形象元素和青春因子,使得意识形态更容易被认知、接受、认同。视觉文化充斥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也是承载日常生活意识形态的重要形式。视觉文化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和扩散而言,具有一定的积极效应,这也是视觉文化意识形态的正向建构功能。

其一,有利于主流意识形态的“深入人心”。首先,具象化、可视化的视觉文化使意识形态的传播与扩散更加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可视化的图像、影像等视觉文化相比语言、文字的灌输更加生动和形象,能够将抽象的价值观念形象化、趣味化。用图像、动画、公益广告等具象化的叙事载体加持现代媒介的助推,主导意识形态的传播和扩散更能产生吸引力和感染力。相对于单纯抽象的意识形态而言,具象化的叙事方式是共性与个性、思想与情感、感知与体验的统一,深刻的价值观念能够通过个性化的表达、生动的情感体验彰显出来,有助于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其次,具象化、可视化的视觉文化使主导意识形态更加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视觉文化可以采用隐喻、映衬、夸张等多种方式呈现出来,给人们留下更多的想象和创造空间。人们还可以把意识形态赋权于自身的生活、认知、情感之中,使意识形态具有人情味、艺术感,无形中提升了意识形态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其二,有利于主流价值观念的“潜移默化”。视觉文化的叙事形式就是对意识形态传播手段的典型创新和实践探索。图像、电影、电视、手机短视频等视觉文化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然要接触到的文化实践,也是意识形态切入日常生活的最佳途径和方式。2019年国庆前夕,各大影院陆续上映了《我和我的祖国》《攀登者》《中国机长》,并受到广大观众的热议与好评。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着主流视觉文化的质询和召唤,在视觉文化的不断循环中强化了人们对主流价值观念的认同和接受。换言之,人们在享受视觉文化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对祖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中国共产党等的认同和热爱。此外,各个地方的文化博物馆、红色旅游景点、红色文化纪念展览等均受到人们的喜爱和热捧。人们在参观体验中更加坚定了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更加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这些具象化、可视化的视觉文化有利于党的创新理论(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有助于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与时代化。

视觉文化具有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双重属性,可视化的“视觉身体”已然成为意识形态的符号表征。布迪厄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具象化、可视化的“身体”进行无意识操作的“符号暴力”,当然具象化、可视化的“身体”也能够成为有意识的“符号美学”。视觉文化能够成为有意识的“符号美学”,为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念所用,关键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导。同时,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视觉文化“真善美”的正确方向。如果任由视觉文化工具理性的自发扩散,加之资本逻辑的挟持,必然会导致其偏离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方向,所以我们要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领。当前,视觉文化的叙事载体逐步演变成资本逻辑控制下的消费符号,市场中低俗、庸俗、媚俗的“三俗文化”严重违背和偏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向,还有一些恶意虚无历史的雷人电视剧、电影,罔顾历史事实,偏离“真善美”的价值导向。矫正这些视觉文化意识形态的负面效应,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向引领,赋能视觉文化传播。

(二)视觉文化意识形态的负面效能及其矫正

1.意识形态的“图像规训”和“视觉幻象” 其一,意识形态的“图像规训”。视觉文化主要由图像、影像等可视化要素构成,图像是其中重要的载体。“视觉文化在当代已经成为普遍的文化景观,它无处不在,已经成为当代生活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15](P.18)人们的日常生活被大量的视觉图像所围困,图像被赋予各种表意实践和意义象征。一方面,表现在人们逐渐被图像所控制和围困。当人类世界完全以图像化的形式呈现时,人们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也就要依靠图像赋予了。正如海德格尔所言:“唯有存在着被具有表象和制造作用的摆置而言,存在者才是存在着的。在出现世界图像的地方,实现着一种关于存在者整体的本质决断。存在者的存在是在存在者之被表象状态中被寻求和发现的。”[10]事实证明,人们在很多领域正在受到图像的规训,甚至出现了“图像拜物教”。另一方面,图像的泛滥导致人们审美的逐渐消失。当日常生活的审美变得普遍且平庸时,真正的审美内涵也就逐渐消失了。图像不能单纯从它的审美价值和使用价值来体察,更多的是赋予其权力和意识形态的意义实践。日常生活中图像堆积日益泛滥,人们的审美也会变得逐渐式微。

其二,意识形态的“视觉幻象”。视觉文化承载着一定的普适性的“真理”和“真善美”,意识形态借助视觉文化的外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也嵌入一定社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但是,意识形态的可视化也会造成“颠倒黑白”的“视觉幻象”。一些有违“真理”、偏离“真善美”的价值观念通过视觉文化影响着价值观的塑造。例如,一些影视作品为了迎合观众需求,罔顾历史事实,瞎编乱造,给人们带来一种历史虚无主义的“视觉假象”。还有一些庸俗化、世俗化甚至恶俗化的视觉图像充斥于日常生活之中,严重影响着正能量的精神传递和价值提升。

2.视觉文化的“消费主义”和“娱乐主义” 视觉文化的膨胀会带来“消费主义”和“娱乐主义”的盛行。其一,视觉文化的“消费主义”。视觉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被商品所收编,这是资本趋利性的必然逻辑。在视觉文化盛行的今天,人们越来越看重商品的符号价值和象征意义,通过商品的消费来彰显自身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品味。人们在视觉文化的消费过程中也出现了视觉文化“消费主义”的异化之象。“消费主义”倡导通过消费来建构自身的社会属性,通过消费获取一定的阶层地位。在资本逻辑驱使下,被商品所收编的视觉文化充斥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也日渐浸入人们的思想之中。人们日渐沉迷于视觉盛宴的狂欢之中,享受着通过视觉消费所带来的“差别”。视觉文化的“消费主义”致使人们在消费中过度追求个人价值而忽视社会价值,沉迷于享受物质价值而忽略精神价值,最终导致价值观趋向功利化、物质化。[10]

其二,视觉文化的“娱乐主义”。视觉文化从一定程度上说也是一种娱乐文化,过度沉浸于视觉文化必然会导致“娱乐主义”的出现。青年群体是视觉文化的忠实拥趸,在社会、生活、学习等多重重压下,青年群体乐意于沉浸在视觉文化营造的轻松、愉悦的幻境之中,追寻短暂的栖息之地。视觉文化一方面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也容易使其陷入“娱乐至死”的境地。碎片化、娱乐化的视觉文化导致人们在娱乐狂欢中的精神走私、道德失范、理性式微,甚至引发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危机。“娱乐,不是为娱乐而娱乐,而应该是渗透着、包容着鲜明的人文精神特质的娱乐。”[16]新时代,视觉文化应该成为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叙事介质。

视觉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具有双面性,既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巨大机遇,也为其带来了极大挑战;既有积极的建构功能,也有一定的负面效能。在“视觉文化时代”,利用视觉文化扩散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念,“消除资本主义意识形态通过视觉文化控制日常生活所带来的消极因素,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17]。视觉文化的叙事框架中既存在有利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教育因素,也充斥着大量非主流意识形态以及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念的叙事资源。为此,我们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来保障视觉文化意识形态建构功能的积极发挥,抑制其负面效能的消极影响。

首先,要完善与视觉文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新媒体是当前视觉文化叙事的重要阵地,以互联网为基础衍生出微博、贴吧、抖音等新兴媒介。这些新兴媒介在生成视觉文化的同时,也可能助推一些非法信息的传播,例如一些色情影片、暴力美学、庸俗文化等。还有一些视觉文化的叙事载体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例如大数据的叙事载体就可能存在数据伦理问题,在意识形态融入数据信息时可能会发生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明确大数据的使用权限,降低意识形态具象化的负面效应。其次,要制定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视觉文化的意识形态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加之意识形态具象化载体(图像、数据、广告等)的多元繁杂,必须完善相关的机制体制,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落实监管追责制度。具体来说,要完善实名认证制度,一旦发现利用视觉文化传播虚假信息甚至违法信息,必要时可将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并对其进行一定的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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