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口结构转变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2021-09-23沈丹冰
沈丹冰
人口结构转变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作用关系是双向的,人口结构的转变是经济变动趋势的结果体现,又是影响经济变动趋势的重要因素之一。辽宁省自1995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有着少子高龄、早于全国、未富先老、养老金收支失衡的特点,随着进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人口结构转变第三阶段,辽宁省的人口红利逐渐削弱。本文应用数据统计分析法、文献法从辽宁省人口出生率、人口年龄结构以及人口受教育程度三个人口结构要素出发,归纳辽宁省人口转变及特征,分析了辽宁省人口结构转变对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及存在问题,依循区域特征得出开放生育政策、完善社会孕、生、育系统等相关政策建议,从转变人口结构的角度促进辽宁省经济增速发展。
一、辽宁省人口转变及特征的统计表述
(一)辽宁省人口转变总体情况
人口转变要经历的三个阶段为:第一阶段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第二阶段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第三阶段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截至2019年末,辽宁省人口总量为4190.2万人,较2018年末辽宁省人口总量4191.9万人下降0.04%。从改革开放之后的1980年开始观察统计,辽宁省年人口增长率逐年递减,虽个别年份有所起伏,但整体呈现出下降趋势。2009年辽宁省总人口数达到最大,为4256万人,2010年辽宁省总人口数第一次出现负增长,虽2011年略有反弹,但2012年至2019年辽宁省总人口数持续负增长,人口流失比较严重。
图1呈现了1978年改革开放至2019年辽宁省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的变化趋势,可将辽宁省人口转变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20世纪8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与医疗卫生水平显著提高,在70年代末,辽宁省人口死亡率已降至6‰以下,介于5‰-6‰之间。建国初期国家鼓励生育,我国人口迅猛增长,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总人口数达到5.94亿,形成了巨大的人口压力,劳动力供给过剩。为解决资源与劳动力之间的不均衡矛盾,70年代我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到80年代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1982年将计划生育定为基本国策。辽宁省以国有企业为主要经济支撑的产业结构性质,计划生育政策得以严格落实,有效控制了辽宁省人口出生数量,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持续下降,有效调节了辽宁省的人口发展趋势,推动了辽宁省人口转变进程。国家政策的干预使辽宁省较为迅速的将人口发展趋势调整为“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
第二阶段(90年代初至今)。20世纪90年代初,辽宁省步入低生育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阶段。由于辽宁省于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进入老龄化社会,受老龄人口影响,部分年份死亡率高于出生率,使自然增长率呈现负值。与此同时,我国为减缓并逆转人口负增长趋势,逐步调整计划生育“独生子”政策,2010年提出人口均衡发展概念,完善人口发展战略,2011年开始实行“双独二孩”生育政策。在政策宏观调控下,辽宁省出生率在2011-2014年有小幅度回升,但由于人们的生育观念逐渐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转变,使得出生率依旧维持在较低水平,辽宁省人口发展的新常态呈现出持续的低生育率和少子化。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第八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中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于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刺激总和生育率向1.8的水平回归。但从出生率水平可以看出,“全面二孩”政策对辽宁省人口增长刺激效果不明显,随着老龄化加重,死亡率增高,辽宁省人口自然增长率近年来呈现负增长态势。
(二)辽宁省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
总体人口转变的变革也推动辽宁省人口年龄结构发生显著变化。辽宁省1990年至今,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保持较为稳定的态势,于70%-80%间平缓变动并在2010年达到峰值,0—1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逐渐下降,65岁以上人口占比持续上升。从抚养比的角度分析,根据图2所示,与之对应的是,少儿抚养比逐渐下降,老年抚养比逐渐上升速度较快,总抚养比呈现下降趋势。辽宁省的抚养比数据以2010年为分界点,2010年以前,辽宁省总抚养比与少儿抚养比正相关,总抚养比受少儿抚养比影响较大,2010年以后,辽宁省总抚养比与老年抚养比正相关,这说明老年抚养比的上升造成了总抚养比的上升。这期间,辽宁省总抚养比始终低于50%,形成了“中间大,两头小”的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人口年龄结构,人口负担系数降低的同时劳动力资源供给却十分充裕,使经济发展获得了人口红利。
(三)辽宁省人口老龄化
1956年,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少儿人口比、老年人比和老少比等,将一个国家的年龄结构类型分为三种:年轻型、成年型与老年型(表1)。辽宁省自1995年65岁以上人口占比已超过7%,而少儿人口比重持续维持在30%以下。根据这一划分标准,辽宁省人口年龄结构自1995年已转变为老年型,随着老龄人口比重逐年上升,少儿人口比重逐年下降,老龄化趋势逐渐增强。
二、辽宁省现存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人口结构转变问题
结合上述人口结构对经济发展影响理论分析以及辽宁省人口转变及特征的统计表述,将辽宁省现存的制约其区域经济发展的人口结构转变问题总结为以下五点。
(一)少子高龄化
人口统计学中对少子化程度有明确的量化指标,以少年人口数(0-14岁人口)比例为参照,15%-18%之间为“严重少子化”,低于15%为“超少子化”。2020年《辽宁统计年鉴》最新公布数据显示,辽宁省2019年0-14岁低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10.24%,属于“超少子化”范畴。并且,随着辽宁省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高龄老人(80岁及以上)的规模和比重日益增长,人口结构呈现出少子高龄化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