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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形式逻辑的术语认知

2021-09-23张春泉

江淮论坛 2021年4期
关键词:章士钊认知术语

张春泉

摘要:“逻辑”是章士钊《逻辑指要》的核心术语之一,《逻辑指要》十分重视“定名”。在给“逻辑”定名的过程中,体现了章士钊的术语学思想。《逻辑指要》阐述了逻辑的认知功用,明确提出“逻辑者所以求知也”的论断,章士钊对逻辑认知功用的描写和解释可供当今认知科学镜鉴。《逻辑指要》明确指出术语不同于常语,术语有特定的学科归属,务求精准,在表义上不可浮泛,用语上不可暧昧。章士钊较为全面地考辨了术语音译和意译的得失,主张术语翻译宜先音后意,形义可兼顾,应音译“逻辑”等术语。翻译术语时,译名忌用滥恶之语词,也忌用僻字或修饰字,反对“制名不简洁”。章士钊还注意到了术语的民族性和术语自身词法句法的严密性。

关键词:章士钊;《逻辑指要》;逻辑;术语;认知

章士钊(1881—1973),字行严,学贯中西,博古通今,他创办和主编的政论性杂志《甲寅》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其治学之方,不若任公之包揽一切,而以专精一二学科为己任”[1]286。章士钊“1907年去英国苏格兰大学,开始跟随戴维森(Prof.Devidsen)学习逻辑,回国后于1918年在北京大学讲授逻辑,1931年(一说1930年,见章士钊《逻辑指要·重版说明》编者注释[2]283)到沈阳东北大学‘讲授名理,以墨辩与逻辑杂为之。当时讲课‘止于口授,未遑著录……直到1939年才在重庆正式出版,书名为《逻辑指要》”[3]333。但是,未見1939年出版的实际版本信息,“1939年”只是该书3篇序言的落款时间。

章士钊《逻辑指要》值得关注,该著在中国逻辑史上较早用较大的篇幅较为充分地专题讨论了“逻辑”的定名问题。“逻辑”是章士钊《逻辑指要》的核心术语之一,定名之后,章士钊《逻辑指要》还阐述了逻辑的认知功用,对当今认知科学包括认知语言学等,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逻辑指要》在给“逻辑”定名时体现出的弥足珍贵的术语学思想,亦可资当今学界镜鉴。

一、《逻辑指要》版本及总体框架

章士钊在重庆才将旧稿整理出来,取名《逻辑指要》,由时代精神社于1943年6月印行出版。1959年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将此书列入“逻辑丛刊”,章士钊又将原稿进行校勘、删减、增补,1961年3月由三联书店重新出版。[2]2832000年,上海的文汇出版社推出了《章士钊全集》,共十卷,第七卷收有《逻辑指要》。

收入《章士钊全集》第七卷的《逻辑指要》主要以1961年“三联”版为底本,为了照顾历史的面貌,编者补充了1943年重庆版前面的“张序”和“高序”[2]283。“是书为一九一七年旧著底稿。虽经整理印行一次,外间流布极少。当时著笔,止于规划初步工作,取便学子,辩识入门途径。顾生平行文,偏嗜夹叙夹议,坐是本书面貌,往往臃肿不中绳墨。持较坊间直捷译受的本子,大有轻重清浊之不同。约略说来,是一部逻辑发展史匆遽而紊乱的速写。逐节所用例证,不分古今中外,殊杂糅而无范。”[2]283这是1961年“三联”版《重版说明》最开头的“开宗明义”。

《逻辑指要》共28章。第一章“定名”,第二章“立界”,第三章“思想律”,第四章“概念”,第五章“外周与内涵”,第六章“端词”,第七章“命题”,第八章“辞之对待”,第九章“辞之变换”,第十章“外籀大意”,第十一章“推”,第十二章“三段论式”,第十三章“所生三段Categorical Syllogism”,第十四章“三段体裁Moods of Syllogism”,第十五章“界说”,第十六章“分类Division”,第十七章“所令三段Hypothetical”,第十八章“所体三段Disjunctive Syllogism”,第十九章“两决法Dilemma”,第二十章“带证三段Epicheirema”,第二十一章“连环三段Sorites”,第二十二章“歇后三段Enthymene”,第二十三章“内籀”,第二十四章“察与试Observation and Experiment”,第二十五章“内籀方术Methods of Induction”,第二十六章“悬拟Hypothesis”,第二十七章“类推Analogy”,第二十八章“诸悖”。以上28章并列铺陈开来,描写较为精细,但逻辑层级关系不甚分明,总体上未完全突破亚里士多德传统逻辑体系框架。尽管在形式上这个框架的逻辑层级关系不太分明,但内在的逻辑理路还是较为清晰的,主要围绕传统逻辑的概念、命题、推理等思维形式及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展开,第一章“定名”和第二章“立界”颇有特色。

《逻辑指要》与193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王力《论理学》的总体框架至少在安排上不尽相同。王力《论理学》全书由“导言”、“第一篇 演绎的论理学”、“第二篇 归纳的论理学”三个部分组成,“演绎的论理学”又由“概念”“分类 定义 排比”“判断”“命题”“推理”“演绎推理的形式与方法”“间接的推理——三段论法”“演绎推理的谬误”等8章组成,第二篇由“由观察与实验确定因果关系”“假定的解释”“归纳论理学的第三个特别问题”“由经验与类比而得的扩大作用”“归纳推理的谬误”等5章组成。[4]71-146相较而言,王力《论理学》更简明,层级更清晰;章士钊《逻辑指要》知识信息量更大,引证材料更翔实。有意思的是,在语言学上都有突出贡献的章士钊和王力,几乎同时有逻辑学专著问世。

二、术语辨析:逻辑与论理学、名学

章士钊通过与论理学、名学、辩学等已有术语的比较,确定了“逻辑”这个术语名称。

在章士钊看来,“论理学”这个名称不可取:“论理学从西文逻辑得名,日人所译称也。窃谓其称不当。(宣统二年,愚有《论翻译名义》一文详言此理,揭于《国风报》。)盖论理学者,本之science of reasoning,乃曩日教科书中肤浅之定义,今不适用。且以论理诂reasoning,亦不贴切,在常语中,to reason诚为论理。而在逻辑,则含有依从律令彼此推校之意。”[5]296章士钊明确指出,术语不同于常语,术语是专门学科领域的,一般不宜与常语混淆,不可笼统。“若泛言论理,则天下论理之学,何独逻辑?不论理而能成科之学,固未之前闻也。且论理云者,果论其理,以论为动词,如言理财学之类乎?抑论之理,以论为名形词,如言心理学物理学之类乎?故论理二字,意既泛浮,词复暧昧,无足道也。”[5]296这里所说的“泛浮”和“暧昧”,显然是术语之大忌。

尤其难能可贵的是,章士钊还从词法句法的角度阐述了“论理学”这个名称的局限。“论理二字,他弊且不论,即字面已不分明。论理者,将论其理,以论为动词?抑论之理,以论为名词乎?爱智二字亦然,是果以爱为动词乎?抑两字同为形容词乎?以吾文构造言,欲得字字表里莹彻,或竟不能,然执笔者总须注意此点。”[6]574“字面分明”,这里恐怕主要是指词法句法上的精准规范。

“论理学”是日译,汉译的“名学”和“辩学”在章士钊看来也不合适。“吾国人之译斯名,有曰名学,曰辩学,亦俱不叶。二者相衡,愚意辩犹较宜。盖吾国名家者流,出于礼官。《汉书·艺文志》谓‘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故孔子尚正名。由是言之,古之名学,起于名物象数之故,范围有定。虽名家如尹文、公孙龙、惠施之徒,其所为偶与今之逻辑合辙,而广狭浅深,相去弥远;且其人,班氏斥之为‘謷者;(謷,讦也。)其书,斥为‘苟钩釽析乱。(釽,普狄反,破也。)是不以为名家正宗。孟坚自作之《白虎通义》,于爵号、谥祀、礼乐、耕桑、文质、政教、天地、日月、衣裳、嫁娶,详加考订,正其称号,或自以谓于古礼官为近。”[5]296在章士钊看来,“论理学”失之浮泛笼统,而“名学”则“广狭浅深”与“逻辑”“相去弥远”,即在范围和程度上皆有区别。“是知名家本旨,所涉不外乎名;以今之逻辑律之,特开宗明义之一事耳。”[5]297

章士钊还以邏辑的方式辨正了“逻辑”和“名学”这两个术语:“如逻辑可云名学,当亦可云通学,或云断学。何也?名于英语为term,通为generalisation,断为judgment,皆为逻辑之一部;可用则俱可用,不可用则俱不可用也。名字之不足取也如此。”[5]297这显然是一个复合命题的假言推理。在章士钊看来,“名”只是逻辑的一个分支,不足以涵盖其全部。此外,由这里的讨论,可以看出章士钊意义上的“名”为“术语”,“名学”即是研究术语的学问。术语问题不是不重要,只是不能覆盖逻辑的全部,“特开宗明义之一事耳”,“前清教育部设名词馆,王静庵氏(国维)欲定逻辑为辩学。时严氏已不自缚于奥衍精博之说,谓‘此科所包至广。吾国先秦所有,虽不足以抵其全;然实此科之首事;若云广狭不称,则辩与论理亦不称也。(此数语吾从名词馆草稿得之,今不知藏在何处。)”[5]297可见,章士钊认为“名词馆”的“名词”与“术语”的意义更接近。

三、定名:逻辑与辩学

章士钊《逻辑指要》十分重视“定名”,《逻辑指要》的第一章章题为“定名”,第二章章题为“立界”,主要是对核心术语的界定,“定名”专章讨论了“逻辑”的定名问题。在给“逻辑”定名的过程中,《逻辑指要》自觉运用了“术语”这个词,并明确指出术语不同于常语。术语有特定的学科归属,务求精准,在表义上不可浮泛,用语上不可暧昧。章士钊还注重同义或近义术语的辨析,比较了术语音译和意译的优劣得失,强调术语和定义不可混淆,还注意到了术语的民族性和术语自身词法句法结构的严密性。

相对论理学和名学而言,章士钊认为逻辑与辩学的范围更为接近。章士钊从学术史的角度做了梳理:“然愚意辩字为用,固不与逻辑同周(周义出《墨经》),而较名字则遥为切实。吾国夙分名、墨两家。虽‘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以正上形(旧作刑)名显于世。(语出鲁胜《墨辩序》。其谓施龙祖述墨学,乃胜之误解。愚于他处辨之。)其言固为名家之言。名、墨并称,乃取墨家尚俭之义,于所以别同异明是非之道,不妨同隶一科。而以名统墨,于学派究嫌不顺。墨之所成,远在名家之上,移墨就名,义有所亏。且墨子经与他篇,理原一贯,强分二事,尤为俗儒之见。”[5]297这是章士钊对学术史上名、墨两家的辨析和评论。

章士钊对墨辩很有研究,也较为推崇。既已明确辨析了名、墨,再讨论辩学和逻辑的关系就简便一些了。“以愚思之,通括名墨而无所于滞,惟辩字耳。盖墨子所居名家领域,实于上下《经》及《说》表之。而《墨经》即号辩经。墨家名学谓之墨辩。”[5]297在近代学术史上,“逻辑称辩学者,始于前清税务司所译《辨学启蒙》;而字作辨,不作辩。其实辩即辨本字,二者无甚择别”[5]298。在章士钊看来,“故通常译名不正,其弊止于不正;而以辩或名直诂逻辑,则尚有变乱事实之嫌。辩字本体佳绝,而亦复不中程者此也”[5]298。显然,译为“辩学”,章士钊认为也不甚合适。

既然以意译为主的“论理学”“名学”“辩学”均不可取,在章士钊看来,则应以音译为要。“论理与名与辨,皆不可用。此外尚有何字,足胜其任否乎?沉心思之,不论何种科学,欲求其名于中西文字,义若符节,断不可得;而逻辑尤甚。愚意不如直截以音译之,可以省却无数葛藤。吾国字体,与西文系统迥殊,无法输用他国字汇,增殖文义。以音译名,即所以弥补此憾也。佛经名义,富而不滥,即依此法障之。愚于逻辑,亦师其意。”[5]298“名”与“科学”连用,显然也是指术语。章士钊主张外来术语音译,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不论何种科学,欲求其名于中西文字,义若符节,断不可得;而逻辑尤甚”。章士钊这里所说的“文字”“字体”“西文”等与当今语言文字学界的术语不尽相同,未严格区分“语言”与“文字”,章士钊意义上的“文字”大致可对应“书面语”。章士钊关于外来术语宜音译的观点表明,他认识到了语言文字的民族性,术语(某种意义上的“名”)作为一种语言片段也具有民族性,“义若符节,断不可得;而逻辑尤甚”还凸显了逻辑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恐怕主要与其认知功用有关。或可认为,章士钊所界定之“逻辑”与一般所说的“形式逻辑”大致相当。

四、逻辑与知识表征

在章士钊《逻辑指要》看来,逻辑的主要功用是认知,认知的过程和结果是以术语为基础的知识表征。或者可以说,知识表征也是正确思维的结果。有论者也已注意到了“关于逻辑的研究对象及范围,章士钊认为逻辑是研究正确思维的科学”[3]335,认知的基础是正确思维,还包括辨谬,思维的主要载体是言语(“名”等,“名”包含术语),正确思维和有效交流的重要前提是“定名”等。如前文所述,章士钊十分重视“定名”,定名的过程中形成了术语学思想。他的术语学思想虽然不甚系统,也未必是自觉的,但弥足珍贵。“正确思维”更多涉及已有信息(旧信息),“认知”则更多涉及未知信息(新信息)。

知识表征的过程在某种意义上是求知的过程,章士钊《逻辑指要》明确讲到了逻辑和求知之间的关系。“逻辑者所以求知也,而求知自明无知始;逻辑者,信信也,而信信自疑疑始。明无知而疑疑,自思始。故逻辑者,正思之学也,或曰思思之学a study to think about thought。思思云者,即凡所有思想,立为种种法式,推校焉,参互焉,以期所得信为最正确者而归依焉也。此一界说,虽云过简,而初学资以入门足矣。”[5]303求知是目标,思是过程。正因为如此,逻辑是一切学术的必要条件,“虽然,行严先生之专长,不仅政论,而又在逻辑。逻辑之为学,与一国学术之盛衰相表里。有之则一切学术以兴,无之则一切学术不得发展”[1]286。正因为逻辑的认知功用,“故逻各斯名义,最为奥衍。而本学之所以称逻辑者,以如倍根言,是学为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明其为体之尊,为用之广,则变逻各斯为逻辑以名之”[5]299。

正确思维必然涉及名实关系。“思何由而正乎?曰:于名实正之。《墨经》曰:‘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凡人命意遣言,一切能谓所谓,举得其正,思想自正。荀卿为学,首事正名,其言曰:‘同则同之,异则异之……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犹使同实者莫不同名也。此寥寥数言,殊足以发挥正思之能事。”[5]303“正思”与“正名”的关系几乎是天然的,“名”(一定意义上的术语)是知识的基本单元,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名”就没有知识。

认知需遵循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比如章士钊所译之“思想律”。章士钊将“Law of Thought”译为“思想律”,“思想律者何?所以范围一切思想,使不得不出于是,一若江淮河汉,导使由地中行然也”[5]309。

认知的基本单元是概念及有效表征概念的术语。“概念二字,为concept之译语,非惬心贵当之词也。此物道家曰旨(即庄子旨不至之旨),墨家曰意相,康德好言物如ding an sich(如与本体相近),《易》则曰物宜(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举为胜义。而以概念字来自东译,初学较易晓洽,仍之。试取诸家所用之字,相与参证以求其通,庶乎真谊可得。盖概念者非他,即心官对事若物,发挥其知觉、记忆、想像诸作用,构成意相,恰如其事若物所宜之本体,蓄于吾心,得号曰旨是也。谓之为概,其先统括若干殊相而收摄之,不言可知。英语有时繁称曰general concept,即所以明概也。”[5]324以上对“概念”既有语源上的也有内涵上的解释,较为精细透彻。

实质概念可以通过术语表达出来。“逻辑概念(logic conception)之兴,首分二德,次历四序。二德者何?常与寓也。凡事若物,以写以藏,体之不遗之恒住性曰常德,适从何来遽集于此之偶有性曰寓德。四序者何?舍寓而取常,于焉拔之,使本体超然于事若物之上,是之谓抽象(abstraction)。抽象之先,历抵诸德,核其同异曰比较。抽象之后,执两用中,收摄一切曰会通。然后以言语发之,章暗显微,表里一贯曰命名。”[5]325《逻辑指要》立专章(第十五章)讨论界说,该章首句:自来学说之争,每起于用名之不谨。[5]422

五、逻辑与术语翻译

表征概念的术语使科学区别于常识,术语的创制、使用和传播都需符合逻辑。章士钊十分重视术语,注重包括“逻辑”等外来术语的音译,不倾向意译。主要原因之一:“吾国字体,与西方迥殊,他国文字无从孳乳,以音译之,所以补此短也。语其利也,凡义译之弊,此皆无有,即为大利。至语其害,自生硬不可读外,无可言者;且此不过苦人以所不习尔,终不得谓之为害。况一时所苦,习焉既久,将遂安之若素乎?”[6]574此外,意译术语易形成术语的定义和术语自身相混淆的局面。章士钊有言:

以义译名,弊害最显者,无论选字何等精当,所译固非原名,而原名之义诂是也。如日人曰,逻辑论理学也。论理学三字,明明为逻辑作诂。是吾人欲得术语,卒乃仅就其所诂者挦扯以去,术语转唾弃不顾焉已。且挦扯矣,吾人以新术语公之于世,势必更为界义,使人共喻其为何物。则此义者,将因仍前诂而扩充之乎?抑更觅新字以资疏证乎?如从前说,是使术语与定义相复……如从后说,则立陷前番作诂于无意识。且若前诂诚当,趋避亦有未能。虽然,病犹不止此也,译名之万难吻合,既如前说;此种译名,沿用既久,将首生歧义,次生矛盾义。[6]571

以上是《论翻译名义》中的一段论述,《论翻译名义》原载《国风报》第一年第二十九号,作者署名“民质”,刊于1910年11月22日。饶有意味的是,《论翻译名义》单独成文发表时,与作为《逻辑指要》的“附录”稍有区别,即《逻辑指要》对原文有所改动。初版文本如下:

以义译名,其弊害之最显者,则无论选字何如精当,其所译者,非原名,乃原名之定义是也。如日人曰,逻辑者论理学也,则论理学三字,明明为逻辑下一定义。严氏曰,逻辑者名学也,则名学二字,又明明为逻辑下一定义。是吾人本欲译其术语,其结果乃以其定义为其术语。既译之矣,吾人以新术语公之于世,势必更加定义,使人共喻,其为何物。则此定义者,果仍前次定义而扩充之乎?抑更觅新字以释之乎?如从前说,则是使术语与定义相复……如从后说,则立陷前次觅取定义于无意识。若前次定义诚当,则欲避去且有所未能。虽然,其缺点犹不止此也。

譯名之万难吻合,即如前说矣。如此种译名,沿用既久,则其趋势之所至,将首生歧义,次生矛盾义。[7]450

附录于《逻辑指要》的《论翻译名义》该段,相较原文,后出的版本比原版本在行文上要简短一些,整体上显示了章士钊“逻辑文”的话语风格。这种风格与作者章士钊关于术语的译名应简洁的主张相契合,或者可以说这是章士钊思想与实践的某种知行合一。

六、逻辑与术语语用

逻辑与语用有千丝万缕的关联。这里所说的语用尤指术语的运用,术语的翻译也是一种语用修辞行为。一定意义上说,逻辑是语用的基础和内核,语用是逻辑的某种外化。章士钊较早注意到了概念术语的运用问题,在他那里,术语翻译不是为了翻译而翻译,实则应“用”而生、因精准运用而为。

章士钊指出:“制名不简洁,如逻辑中之convertion,严氏译作‘调换词头,未能较日译换位二字有特长,而简洁转逊之。且词头为宋代公文中语,殊欠贴切。”[6]574章士钊举这个例子表明了术语的译名不可与原有的专门用语同形。无论是力求简洁,还是避复、避免重名,都是着眼于形式。章士钊主张的意译不忽视语形,形和义是统筹兼顾的。只是“音”和“意”有先后,即先音后意。“故译事云者,自非译者万不可通,而义译又天然流畅,先音后意所当为不二法门。如public international law,以音译之,为字十一,臃肿不中绳墨,且本名亦无甚深要蕴,诚无取舍义以就音;至logic,吾取音译而曰逻辑,实大声宏,颠扑不破,为仁智之所同见,江汉之所同归,乃崭焉无复置疑者矣。”[6]575这就是说,主张先音后意,并不完全排斥意译。应该说,这是实事求是的。章士钊认为,翻译术语时译名还应忌用滥恶之语词,也忌用僻字或修饰字。“译名忌用滥恶之字,此不待言,然亦忌用僻字或修饰字。”[6]574

最后,概念术语应精准运用。使用术语要适应题旨情境,要力避歧义,不可望文生义。“歧义,望文而生焉者也。盖此类名词,易使浅涉者流,就原有字义生吞而活剥之。吾尝于新闻见此例不少矣。如曰:‘政府将起用某枢臣,故以徐世昌入军机为之前提。此前提云者,显然不逻辑也。而在作者则沾沾焉以适为新名词,故獭祭而用之。歧正如何,奚暇辨别?时文又屡言前提不正,若询以前为何位,提乃胡状,且瞠目而莫能答也。”[6]571类似的情况还有:“‘政党由一团体而分为众团体,是演绎的政社;由众团体而总为一团体,是谓归纳的政社。此演绎归纳云云,作者于模糊影响中,囫囵用之,不求甚解。凡此固作者空疏之咎,而译名之易于迷乱,亦为要因。”[6]572此外,章士钊还指出了外来术语不恰当使用的另一种情形:“术语有原文为未当者。”[6]572

除了概念术语的误用(不当使用),章士钊《逻辑指要》还全面辨析了逻辑谬误问题。《逻辑指要》最后一章为“诸悖”,“专门讨论了各种逻辑谬误,内容比较全面而丰富,这也为当时一般教材所少见”[3]334。王力《论理学》也专章讲“谬误”,有《论理学》第一篇“演绎的论理学”的第八章“演绎推理的谬误”和第二篇“归纳的论理学”的第五章“归纳推理的谬误”。[4]74王力《论理学》公开出版比章士钊《逻辑指要》早9年,在语言学上有重要贡献的章士钊和王力都特别重视逻辑谬误。

章士钊《逻辑指要》直接表明或深刻启发我们,术语辨析、定名、知识表征、术语翻译、术语语用等都必须符合形式逻辑,都应该建立在逻辑的基础之上。它们也都与认知直接相关,是直接或间接诉诸术语的认知,涉及认知的形式、手段、功能和过程等方面。

参考文献:

[1]张君劢.逻辑指要·张序[M]//章士钊.章士钊全集(第七卷).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

[2]章士钊.逻辑指要·重版说明[M]//章士钊.章士钊全集(第七卷).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

[3]温公颐.中国逻辑史教程[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4]王力.论理学[M]//王力.王力全集(第二十一卷).北京:中華书局,2014.

[5]章士钊.逻辑指要[M]//章士钊.章士钊全集(第七卷).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

[6]章士钊.论翻译名义[M]//章士钊.章士钊全集(第七卷).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

[7]章士钊.论翻译名义[M]//章士钊.章士钊全集(第一卷).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 吴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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