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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网络技术治理与政治舆论转向

2021-09-23张爱军吉璇

江淮论坛 2021年4期
关键词:治理体系

张爱军 吉璇

摘要:国家对政治舆论的治理是国家政治治理的重要内容,网络技术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手段。网络技术治理使政治舆论发生不同的转向,不同的网络技术治理导致政治舆论转向存在差异性。网络技术治理分别作用于政治舆论,使之出现大数据治理下政治舆论主体从现实公众转向数据模拟公众,算法治理下政治舆论波预判从显性可控转向隐性可见,区块链治理下政治舆论场情感从意义分离转向共情弥合的生成路径变化。政治舆论的多重转向表明网络技术治理具有网络技术治理共同体的正向功能与网络技术治理赛维坦的负向功能。正负功能转换程度取决于权力、技术、资本介入网络技术治理的程度。权力干预、技术加码、资本共谋导致政治舆论功能发生负面转向。网络技术治理需建设国家善治、技术向善、资本向善的治理体系,并以此构建健康有序的政治舆论生态。

关键词:网络技术治理;政治舆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网络技术治理以国家机构及其代理人为主导,以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多方主体合作参与,根据国家意志规定、秩序维护需要借助网络技术将社会事实、动态环境、网络生活转化为清晰可见的数据化映射图谱,通过归纳数据规律、建立相关联系、识别潜在风险,制定精准回应策略,构建“多元协同、风险预测、回应互动、科学决策”的网络治理生态。网络技术治理具备一般“治理”的内在规定性,即“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治理的目的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从政治学的角度看,治理是指政治管理的过程,它包括政治权威的规范基础、处理政治事务的方式和对公共资源的管理”[1]。网络技术治理也具有自身特性,网络技术治理是构建政治社会秩序的政治管理过程,其逻辑是将治理过程转化为社会“数据输入”与政治决策输出,推动国家权力回应社会复杂多元政治诉求,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网络技术治理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协商型治理”模式,其逻辑是通过汇集归纳社会各领域横向与纵向的多样本数据,挖掘其相关关联性与所映射的现实问题、未来趋势,为治理主体与参与主体调和不同利益矛盾并采取联合行动提供观察样本,以政治权威与合作网络的权威共同维护公共利益。这是一种“协商型治理”模式,强调合作、互动、认同式的“共同、共享”多向度治理。

网络技术的多向度治理包括对其政治舆论的治理。网络技术治理的核心是治理网络上的经济舆论、社会舆论和政治舆论。网络政治舆论是所有涉及政治上的舆论,包括政治制度、政治过程、政治人物、政治事件、历史政治人物等方面的舆论。网络政治舆论具有横向性、虚拟性、平等性、自由性、交织性、扩散性、传播性等特点,其中横向性是网络政治舆论的基本特征。政治輿论是网络技术治理的重中之中,因为政治舆论如果不能维持在健康的水平上,将会引发政治风险,进而引发社会风险。本文仅对网络技术治理导致政治舆论的转向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网络技术治理中政治舆论的生成路径转向

网络技术治理使网络政治舆论生成路径发生转向,其整体趋势表现为由纵向政治舆论向横向政治舆论转向。在传统媒体时代,政治舆论自上而下生成,报纸、电台、电视等传统媒体在政治舆论生成和传播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其舆论生成路径是纵向的。在网络技术时代,政治舆论生成既有纵向性也具有横向性,纵向政治舆论生成与横向政治舆论生成交织在一起,使政治舆论呈现多元化和互动化的特征。网络技术治理的治理主体是横向政治舆论,横向治理舆论的生成过程中又会使纵向政治舆论再次生成。

网络技术治理中“网络技术”的基础是数据,数据既是技术资源也是社会资源与政治资源。这决定了网络技术治理同时具有工具属性、社会属性与政治属性。网络技术治理的工具属性是基于网络技术本身的特性,作为对社会生活进行动态监测与客观性治理的手段。社会属性是作为深度影响社会生活的网络技术,基于社会契约规则、社会制度体系、社会目标愿景等而形成的一套符合社会运行规律、促进社会发展的自我约束体系。政治属性是作为权力资源的网络技术,根据国家意志、公共权力、公共利益而具备的治理特性。网络技术治理的不同属性通过利益关联程度、技术干扰强弱、价值立场异同、心理情感倾向与公众产生勾连,从而使政治舆论的生成路径发生变化。网络技术治理主要包括大数据治理、算法治理、区块链治理等,不同的网络技术治理方式使政治舆论具有不同的转向维度。

(一)大数据治理下政治舆论主体的指代转向

从一般意义上说,大数据技术具有通过交叉复现、质量互换、模糊推演等手段有效提升整合各方面数据资源的能力。“大数据技术通过 GPS 设备、RFID 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卫星遥感等各种传感器介入互联网终端,使自然与社会运动变化的征兆信息,以传感数据、交易数据、交互数据的方式为人所捕捉,有效减少信息盲点。”[2]大数据为政治发展与进步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从而较为准确地预测政治发展带来的政治风险,防范于未然。[2]同样,大数据治理为政治舆论治理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手段,有效地防止横向政治舆论的极化及横向政治舆论极化带来的政治风险,识别监测政治舆论盲点,使政治舆论保持健康良性的平衡状态。

在大数据治理的归纳关联、动态定位机制与5G高速率实时传输环境下,政治舆论的主体出现了从“现实公众”转向“数据模拟公众”的指代转向。此处“公众”即“公众总体”,是舆论生成主体的具体指称。在过去,“公众总体是具有某些共同的文化传统和记忆、绝大部分使用共同的文字体系进行交往、具有大致相同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经历的舆论环境的主体,在信念系统存在着共同的文化积淀。”[3]55在大数据治理的过程中,时空与现实均对应转化为数据,5G技术是海量数据传输归纳的路径保障。“公众总体”的基本范围已经从具有共同文化背景、相似生活经历、相近信念体系层次的传统“现实公众”,扩大至依靠海量数据归纳、精准用户画像构建,并平衡协调政治舆论生态的“数据模拟公众”,他们之间的相互联系随政治热点事件生成、演化、消亡而建立、发展、解散,其协调机制取决于政治舆论对国家稳定发展、政治社会秩序稳定、公民权益维护的正负价值意义。

“数据模拟公众”具有知性思维特征,生成有意义的政治舆论。大数据治理过程中会形成“基于数据统计意义上的计量分析与深度学习判断所形成的某种计算认知,这种认知之所以能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其基础源自数据的规模与质量”[4],这使计算认知做出独立于人类经验情感的智能判断。同时,围绕国家意志、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建立一套智能话语体系,输入符合现有政治体系、政治制度、政治价值的数字符号,将极端政治敏感词、威胁政治安全的非主流意识形态話语进行筛选、控制和预警,从而构建规范的政治舆论话语体系。

让“数据发声”是大数据治理的内在运行逻辑。当“数据”渗入公众所生活的信息环境、沟通环境、社会环境时便形成公众的“数据化思维”。数据思维的规范性、程式化、分解性与知性思维理路的分析、判断、可实证性相吻合。“知性思维所完成的认识任务便是分解感性的混沌整体,把整体的诸特点、属性、关系抽取出来予以确定的定量化的规定。”[5]大数据治理将政治社会事件中的时间、地点、任务、经过、影响等客观构成元素拆分并转化为数字符号,根据各要素数据在整个事件传播中的规模比重衡量信息呈现是否均衡,以此为依据将同一事件从不同侧面展现并推送,多元渠道与多向度释义的信息还原政治事件的立体图景,使个体参与网络群体的意见观点讨论时减少了乌合之众的盲从与混乱,生成有意义的政治舆论。

(二)算法治理下政治舆论波的预判转向

算法对政治舆论的规制表现在对政治舆论的精准治理上。目前,“智能算法已广泛渗透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成为影响这些领域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技术要素。作为一种新的权力形态,算法权力在经济领域表现为技术资本的利益最大化追求,在文化领域表现为技术特质下的精准高效、分化固化的文化传播,在政治领域则表现为政治决策的算法化、政治治理的精准性和政治传播的针对性”[6]。网络存在着多少政治舆论,算法就能精准治理多少政治舆论,而且算法推送使得政治舆论既存在于特定的政治舆论“圈层”,又使政治舆论高度统一。

算法治理使政治舆论具有隐性预判的功能。在算法治理的建模预测、输出决策机制与5G治理的泛在智能连接下,政治舆论波出现了从“显性可控”转向“隐性可见”的预判转向。舆论波即舆论的传播、扩散及流动态势。舆论是社会的整体知觉和社会意见的集合,具有相对程度的持续性,其整个发展演化阶段呈现出波动起伏态势,并由舆论中心向外辐射扩散,反映着人们意识形态波动变化的曲线。按照舆论持续时间与强烈程度分为舆论波峰与舆论波谷,舆论波峰通常以显性舆论与行为舆论为主,舆论波谷以隐性舆论与意识形态舆论为主。波峰与波谷的内部舆论张力是政治社会秩序稳定与否的考察变量。传统政治治理阶段以“回应性治理路径”和“法治治理路径”为主,回应性治理强调政府主导多主体参与通过协同对话、通力合作解决社会争端,法治治理强调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与法律手段处理社会矛盾。但不论是“回应”还是“法治”,对层级程序的规定要求与经验决策的思维依赖使其在政治舆论把控方面都不可避免的存在滞后性与延迟性,使得政治舆论波的波峰凸显,即出现公开表达的显性政治舆论与行为表达的行为舆论时,治理主体被动察觉而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

算法治理挖掘政治舆论的“主观潜藏目标”与“客观潜藏目标”。算法治理主张以庞大体量数据为基础的前瞻性与预测性,5G治理中超大连接支持的泛在智能为最大范围数据挖掘、机器学习与类型建模提供支撑,旨在挖掘出“主观潜藏目标”与“客观潜藏目标”。“‘主观潜藏目标之所以潜藏是因为考虑到问题本身的敏感性,或是社会接受程度,人们不愿意透露真实的主观个体信息;‘客观潜藏目标即存在客观的、不易被直接发现的复杂数据或者异质性群体分级分类指标。”[7]政治舆论的主观潜藏目标以隐性政治舆论为主。隐性政治舆论多以情绪型舆论进行表达,比如表情包、文字谐音、神曲片段、网络黑话梗等形式,这种短小精悍、朗朗上口的政治情绪化内容具有易传播并快速引起社会传染的特性,需要及时对其中极端化的情绪与非理性的意识形态进行控制与引导。政治舆论的客观潜藏目标多是公众对政治制度、政治生活、政治身份等内容的意见集合,同样不易被察觉且具有持续性。算法治理通过情感分析、情绪分析、多语言分析及其各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分析,透视政治舆论背后的政治诉求、政治情绪与政治心理、意识形态倾向,以逻辑化、计算性的客观判断取代经验治理决策的预设立场,将潜在舆论与意识形态舆论中的非理性、非积极因素在舆论潜伏阶段切断,敏捷智能的预判极端政治舆论发生的可能性。

(三)区块链治理下政治舆论场的情感转向

区块链的技术特性在于“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全体网络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维护、存储、验证、读取、交流的分布式记账系统和可靠数据库,以区块链式数据结构、共识算法、密码传输机制、智能合约机制等为技术支撑,具有集体性、透明性、去中心性、去信任性、可追溯性、防篡改性、防伪造性等技术特征”[8]。区块链被称为“事实机器”,它所提供的点对点信息体系下的数据透明度,破解了利益机构利用技术赚取私利的图谋。同时,分布式分类账技术特性为人们创造的高隐私度使其具备“创造信任”的功能。

在区块链治理的创造信任机制与5G超大带宽带来的具身沉浸式体验作用下,政治舆论场出现了从“意义分离”转向“共情弥合”的情感转向。区块链治理中网络路由式的共享记账方式与数据产权确立使多元主体间的共商、互动与平衡成为可能,追求最大限度地协调公众、社会团体与官方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实现“以人民为中心”兼顾多方利益均衡。一体多元的治理格局巩固了国家机构及其代理人的政治权威,治理主体内部的相互制约抗衡使政治秩序持久稳定,在此基础上公众的政治共识与政治认同感得到提升。政治共识与政治认同所形成的社会共情、家国意识弥合政治舆论场。“同一空间人们的相邻密度与交往频率较高、空间的开放度较大、空间的感染力或诱惑程度较强,便可能在这一空间形成舆论场。”[3]57同一政治空间的公众密度与政治参与频率、政治空间的开放包容程度以及政治情感、政治心理、政治信念的感染力是影响传统政治舆论场的三要素。在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的网络场域中,公众与公权力机构之间实质性的交流互动频次、效率与结果是影响政治舆论场的第四要素。

在以互联网为中介的信息技术治理时代,虽在治理结构方面也强调协同治理,但主要以政治信息输出为公众提供事实情节为主,公众的反馈得不到及时回应导致政治参与不足,使得政治舆论场中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心理距离拉大,对同一社会事件的感知与理解存在共通意义层面的分歧与分离。而以区块链等网络技术为中介的计算式治理时代,通过5G移动通信技术与智能设备的嫁接结合使横向与纵向信息流以舆论圈为单位重新组合流动,基数庞大而分众化的政治舆论圈因区塊链中共识算法与智能合约内部意见交换有效互动频率增多,网民的多重身份使政治舆论圈外部彼此交叉重叠,内外合力辐射扩展使个体的政治情感意见在信息重组、意见交换、群体感染的推动下逐渐演化为社会意见形成社会知觉,交互型政治舆论场得以建立。并且以5G移动通信技术为基础的具身化、情景式治理手段,将硬消息教条式的内容注入生活化、日常性、伴随式的图文、视频、VR体验的传播方式中,现实社会情境与虚拟网络环境耦合对应,宏大的国家视角叙事方式与微观的个人生命体验相结合,实现公众、社会、政府、国家之间的共情互动过程,完成政治情感的共情建构,弥合不同政治舆论场之间的心理、语言与意义鸿沟。

二、网络技术治理中政治舆论的功能转向

5G治理连接大数据治理、算法治理、区块链治理使政治舆论主体、政治舆论波、政治舆论场在纯粹网络技术治理环境下以数据为客观载体发生转向,政治舆论环境优化。网络技术治理的主体具有主观性、目的性与能动性,导致政治舆论功能“被动”转向。

网络技术治理中“数据”是贯穿整个治理过程的明线,数据驱动伴随的权力分配、技术本身与资本介入是贯穿网络技术治理的三条“暗线”。权力、技术、资本三者在网络技术治理过程中能够产生两种网络技术治理形态,产生的正面效果形成网络技术治理“共同体”,产生的负面效果导致网络技术治理“赛维坦”。网络技术治理“共同体”是一条高效循环闭合技术治理链条。通过大数据治理归纳海量数据整合、算法治理完成建模预测、区块链治理创建信任价值体系、5G治理整合智能互联网络服务体系共同构建高效科学的网络技术治理模式,为更大空间范围、更多利益主体、更广社会群体数量的权力分配、权利实现、秩序维护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但过度的权力集合资本控制技术,视技术为“主导性工具”而非“辅助性工具”则会陷入技术理性的自负导致网络技术治理“赛维坦”。“‘赛维坦的工作机制是一种填充机制,即以技术的革新和迭代,不断填充人们的闲暇时间,因为这种填充,人们被卷入技术更新的洪流之中。”[9]网络技术治理“赛维坦”是将网络技术放置于治理主导地位,过度的权力介入与资本渗透使网络技术治理变为网络技术“怪兽”入侵人们生存领域,消蚀着政治舆论的功能。关于公共舆论的功能溯源至伍哈德·切尔德斯等在《公众舆论:特性、形式和作用》中提到了两个重要概念,“第一,在民主政治里,公共舆论的功能是在意见的形成和作出决定的过程中起到了合理化的作用;第二,公共舆论作为社会控制的功能是整合社会并且保证社会中的行动和决定达到足够的一致程度。”[10]政治舆论的功能在此基础上进行延伸,即作为民意表达的政治舆论具有在政治决策过程中保证政策合理化的评价协商功能;作为社会公共意见集合的政治舆论具有意识形态整合功能与衡量政治态度、政治情感的道德标准功能;作为社会整体知觉的政治舆论具有对政治体系、政治制度、政治权力的监督制约与指示功能。网络技术治理“赛维坦”中权力的强制干预导致政治舆论隐身、附和、易位。技术加码后的排斥性逻辑导致政治舆论极端、片面、撕裂。资本逐利下的人格化信息推送使政治舆论的导向功能转向政治表演。

(一)权力干预下政治舆论功能转向

权力干预使政治舆论由“评价协商”转向“附和易位”。这表现在权力的越界干预与迷失使“网络技术治理”变为“网络技术操纵”,导致政治舆论隐身、附和、易位,瓦解政治舆论对政治事件、政治制度、政治体系进行评价协商所需要的理性思维基础。“在现代社会一旦失去必要而有效的外在约束,公共权力势必极力操控现代技术与资本等资源,在保全并巩固自我结构的同时,走向超级治理主体”[11]。当技术与资本都纳入公权力的支配范围,网络技术治理从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商治理模式走向网络技术“赛维坦”的一元工具治理模式。“国家信息技术的全面装备,将公民至于彻底而富有成效的监控体系之下,而公民却难以有效地运用信息技术来维护其公民权利,即无法通过数字民主来制衡国家的监控体系”。[12]网络技术治理中技术硬件全面装备的高成本投入必然要以同等价值的治理成效作为回报,为了追求高效精准更具前瞻性的数据参考样本使数据图谱平行于现实社会,动态、情感、立体的复合维度的客观情境与社会百态则必须在被动的“监控”下,压缩转化为一一对应的数字与符码。当治理权力的强制性与扩张性以必备生存技能的方式嫁接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时,公众与公权力之间形成了默认的心理契约。公众希望得到由网络技术治理提供的便捷社会服务与生活帮助,权力主体预期得到更多的公众产出数据。公众在既得便利的短期利益获得下对自身“数据人身份”保持沉默的应允,被干预的沉默在政治参与中表现为放弃反抗的政治冷漠。

第一,政治冷漠使政治舆论隐身。政治冷漠会在某种持续的社会氛围与特定情境刺激下隐身为一种公共情绪,形成社会情绪传染,进而引发次生公共政治舆论,“公共情绪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和一定的社会情境下公众对于公共问题在某一方面的强烈感受,有着公开的症候与迹象,涉及公共事务、公众的集体心理状况,包括集体兴奋、狂热和集体沮丧等不愉快的心理状态,是社会行动结构中的动力变量,在一定时期和具体情境中,对社会走向和人们的行为走向,具有压倒性的控制力量。”[13]

第二,政治冷漠形成虚假政治舆论。公众认识、判断、评价政治事件多基于自身的经验、认知与社会地位,这形成了个体看待世界的思维起点。但这是以公众能够接触到全面立体的信息并具备主动识别判断能力为前提。政治冷漠带来的低政治效能感使公众在接收信息、表达意见时表现出消极被动的信息分析状态。此时,“精英话语的‘框架效应是存在的”[14],公众受到来自上层精英话语的影响时表现出虚假政治舆论。

第三,权力在网络技术治理中的滥用导致政治舆论易位。政治团体利用政治机器人程序左右政治舆论走向,虚假政治舆论干扰政治舆论导向功能。政治机器人应用本质是计算机算法,通过挖掘分析大规模公众产生的数据进行动态分析,模拟“人格化”形象扰乱原本自发形成的政治信息交流秩序。通过混淆具体政治内容意义、模糊政治话题焦点引导公众关注并扩散的策略性传播,通过扮演媒介动员角色致使政治舆论易位。

(二)技术加码后政治舆论功能转向

在技术加码之后,公共政治舆论由“统一整合”转向“极端撕裂”。在网络技术治理中,唯技术决定论者的强技术治理逻辑,将复杂社会治理寄希望于技术自主性基础上。对网络技术盲目崇拜而置社会背景、公民生活现状与心理状况于治理理念之外,陷入技术乌托邦幻想。公众成为网络技术治理的工具,生产数据以供养网络技术治理体系运转。非人格化治理中的极端政治舆论、技术排斥性逻辑下同质片面的政治舆论,使政治舆论游离于主流意识形态边缘并具有向非主流意识形态倾斜的可能性,阻碍了意识形态整合统一。技术歧视使政治舆论撕裂模糊了道德价值标准与行为规则边界。

第一,数据支持导致政治舆论焦虑化。算法化、数据化、精细化的网络技术治理进行规律建模、精准预测都需要更庞大体量的数据支持。治理主体需要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设置大量数据采集终端、智能感应连接、大数据平台应用,以收集公众在不同场景中所生产的数据,将公众生活各方面尽可能地纳入数字体系。而一味追求唯技术理性主义置人性面、感性面、情感面于治理框架外的非人格化治理,其本质是政治社会生活普遍不信任心理的物化形式,其映射于现实的社会关系中衍生常态化的政治信任危机。这种不信任心理在数字全景敞式监狱的“监视”环境中,易转化为政治恐惧、政治焦虑而使政治舆论具有极端倾向。

第二,计算认知导致政治舆论圈层化。网络技术治理的参考对象是在目标数据收集与预设运算规律下通过深度学习机制生成的计算认知。“而机器并没有经历人类发展的历史,更无从谈及个体成长与生活的经验,算法无法以人类的起源处为起点来认知世界,也缺失数千年历史演化的洗礼。”[4]对人类心理、情感、认知、信念等意识层面做不到精准定位予以量化,使政治话语中的情感、私利维度作为理性生成的对立面进行消除而忽略政治舆论背后所隐藏的政治诉求,化约了多元网络意见的不同利益症结。网络技术治理的高度“统一性”掩盖了个体之间因身份、地位、文化、环境等不同形成的思维差异性。部分不符合数据样本要求的政治舆论被作为无效样本弃置,导致政治舆论的同质与片面。

第三,排斥逻辑导致次生政治舆论风险。网络技术治理暗含排斥性逻辑,为了保证提取样本的精确度,治理主体需要按照样本要求进行数据抓取,所带来的数据歧视消解了公众民主意识,导致政治舆论撕裂。过度的网络技术嵌入会使“数字土著”因信息过量超出认知负荷,使其信息是非辨别力、价值判断力下降。“数字难民”将网络技术治理视为一种隐形枷锁,边缘化弱势群体技术能力欠缺却不得不被嵌于网络技术治理体系中,导致部分政治舆论的截断,和政治舆论的逆向反映强烈,并且因无法掌握操作技能或认清技术规律所带来的生存焦虑与社会关系隐忧,公众在持续的“暴露—监视”心理状态下政治舆论撕裂,引发次生政治舆论风险。

(三)资本共谋下政治舆论功能转向

资本既具有政治导向也具有非政治导向。资本政治导向以逐利的方式使政治舆论从“政治导向”转向“政治表演”。资本“非政治导向”使政治舆论的“政治表演”隐形化。资本的本质是追求经济价值的逐利性,当不正当资本利益以掠夺公民注意力和监控公民数据、排挤异质舆论的途径嫁接在网络技术治理之上,所造成的惯性情感支配下的单向度政治舆论与人格化信息推送中表演性政治舆论,使理性批判的思维退化无法实现政治舆论的监督制约功能。公众觉醒的数据保护意识同样藏有政治表演色彩,‘资源位的技术干预中隐蔽性政治舆论使社情民意的真实写照失焦,弱化了政治舆论的导向功能。

第一,资本画像导致公共政治舆论失衡。资本为掠夺公众注意力利用网络技术治理中刻画用户画像、定位个体喜爱偏好功能策划注意力经济,形成公众认知过程的“信息茧房”,导致单向度政治舆论与政治舆论表演。一方面,“信息茧房”激活惯性情感替换机制,引发单向度的政治舆论。5G治理的具身传播功能虽然满足了虚拟身体的在场状态,但“对我们无法亲历的时间,对于那些我们无法亲临的现场,再多的叙述也不过如梦境和幻覺一般单薄,远不能掩盖真相的所有维度”[15]。公众对信息的理解判断依据是由本身惯性情感唤醒并转化的新图景、感受、名称、符号。这种情感替换机制简化了复杂的异质信息解码,成为了公众的思维路径依赖。人最初的情感感受能力始终基于认识新事物过程的关键地位。当网络技术治理中的资本价值选择优先于网络技术能力本身,个性化信息推送便成为公众获知异质信息的阻碍,由信息刺激产生的情感反应趋于一致,当同质的消费、商业、娱乐等信息所培育的惯性情感移植在对政治信息的认识与判断中时,“由此便出现了一种单向度的思想和行为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凡是其内容超越了既定的话语和行为领域的观念、愿望和目标,不是受到排斥就是退化到这一领域”[16]。持续的个性化推送使信息具有人格化特征,公众在固定的信息场域中塑造了个体以自我为中心的理想化身,理想自我的确立、肯定与保护需要通过与他人沟通联系获得认可与支持。以“形象维护”为目的所发表的政治舆论并不是内心真实想法,而是以政治保护为目的披着虚伪外衣的“政治表演”。

第二,资本入侵导致公共政治舆论隐藏。资本利用网络技术入侵私人领域,使网络技术治理黑化为网络技术监控,导致政治舆论具有隐蔽性。一方面,为满足信息知情权,个体需让渡隐私数据获取数字化生存状态下的知识生产要素,被遗忘权的消失使公民永远锁定在数字主导的“现代纪律社会”,分布在各角落的离散信息在关联算法推理中“窥视”公民生活全貌。访问信息的知情权与保护个人数据隐私权、自决删除信息的被遗忘权之间的悖论,使公民无法计量与辨别自身网络行为所付出的成本与未知的隐患。而随着公众自我权利保护意识的增强,会刻意回避某些信息互动、话题的讨论与参与。

第三,资本隐藏形成“政治舆论”式表演。资本占用“资源位”隐藏其内在的政治舆论,以防止公众通过政治舆论和社会舆论对其贪婪性进行批评与质疑,否则“数字劳工”群体就会通过政治舆论和集体行为进行社会抑制。“资源位即能够被某经济系统、经济实体实际和潜在利用、占据或适应的部分,包括技术资源位、信息资源位等。”[17]信息资源位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所进行的议程设置,经济主体以利益最大化立场定位信息质量,对违背其利益价值的信息进行删帖、限流、禁言、注销账号。上榜热搜、网页置顶、平台榜首等信息资源位的引流操作抑或是边角信息、删帖注销等限流操作,实质是资本控制政治公共舆论的一种方式。“数字劳工”对资本的抗争也会导致政治的介入与干预,进而形成对资本不利的政治舆论。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往往会通过“政治舆论”式表演来实现其政治与经济的双重意图和目的。

三、加强政治舆论的网络技术治理体系建设

“网络技术赛维坦”因权力干预、技术加码、资本共谋的隐性操纵,以及网络技术自身进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技术黑洞,始终成为公众政治舆论的现代铁笼。国家、公众、技术、资本都在网络技术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现代性社会结构具有结构分化特征以保证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只有自觉明确其各自主体边界,加强网络技术治理体系建设,才能破解网络技术治理“赛维坦”困局,提高国家治理效能,保障政治舆论生态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国家善治建设

国家的善治建设以权力的分配与透明,权利的公正与平等为价值原则,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价值诉求。国家善治,政治舆论才会是“善论”。“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就是国家与社会处于最佳状态,是政府与公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协同管理,或称官民共治。”[18]善治的两大主体即政府与公民。

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政府层面来讲,实现善治首先需要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权的平等性与普遍性。“在数字时代,公平价值的内涵具体化为人们因数字数据的生成变得可见、被表现和被对待的方式的公平性。只有保障了平等的数字技术接触权利,其他社会权利才可能实现。”[19]老年人健康码、网络交易应用,其本质是对社会弱势群体平等关照的现实治理考量,同时着力于数据歧视与算法黑箱的规制,推进数据隐私权与被遗忘权保护、给予个体拥有“数据身份”的自主权利。

第二,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导向。通过提升政治社会诉求的回应性与服务性,不断提升人民的幸福生活水平。“多数公共问题长期难以解决或者达不到预期效果,技术层面的原因只是一种显露在外的表层因素,其深层次原因是人性的复杂远非任何具有强大算力的智能体可以精确计算的。换言之,对人性的考量应当被视为人类解决公共问题的基础和根本之所在。”[20]网络技术模拟人类复杂神经网络进行“深度学习”能力的局限性,使得计算认知始终无法完全代替人类认知。中华传统文化具有“情本位”文化特质,政府主体的治理过程需坚持客观能动性与主观同理心相统一,而不是简单的依靠数字监测社会动态。保证公正公开与主动开放数据促进协商对话,坚持与树立治理过程透明性、政治权威合法性。建立完善的网络技术治理相关法律体系建设,为政府治理提供法治化保障。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骨干是法治体系现代化,以宪法为根本遵循,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共权力的权威性与公民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第三,加强公众参与建设。从公众层面来讲,公众应追求公共理性与技术适应性,积极加入政治参与与社会参与。公共理性要求个体在政治生活中对政治事件等保持道德自律与正确的判断、推理,通过与他人沟通互动与合理考量,使意见达到一种平衡而非极化以维护公共利益最大化。技术适应性是网络技术与公众之间的相互适应,个人应自觉培养数据化思维,提高网络技术素养,这是有效的参与政治生活的物理基础。这种“善治”的国家治理模式,“重塑着国家治理的公共性,追求公平与正义,倡导社会平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国家治理的‘至善价值”[21]。

(二)加强向善技术建设

网络技术治理既是一种目的也是一种手段,在治理过程中其目的价值与工具价值具有内在统一性。工具价值是目的价值的合理路径,目的价值是工具价值的终极旨归。两种价值统一于对人的价值的尊重。“以人为本”的向善技术才能产生有价值的政治舆论。过度的网络技术治理易将人单纯视为群体化的“数字资源”以供实现政治目的、商业利益而加以利用。在持续不间断的技术环境“暴露—监视”的心理作用下,公众易陷入技术犬儒主义,将对技术侵犯私人领域的不满转化为“一种不拒绝的理解、一种不反抗的清醒和一种不认同的接受”[22],以逃离技术的态度避免自我异化,在政治生活领域逐渐表现出政治冷漠、政治表演、政治疏离的行为状态。

第一,尊重人的尊严和自主性价值。“在智能技术使用层面,尊严价值和自主性价值体现为技术不应为过度追求效率和便利性而被用来控制人类行为,人们理应享有充分的、有效的自我决定权利和能力。”[23]技术是“服务性”而非“控制性”角色,网络技术治理是以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精神需要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价值目标,而非成为某种工具被筛选与评估。尊严乃对人存在的客观状态保证,即避免将人类存在的丰富性均夷平为单一的数据体系,使现实的人演化为数据社会关系的总和。

第二,保障公众基本人权。网络技术治理应追求“平等的关怀”使人拥有免于歧视的权利,即网络技术治理作用于不同技术掌握能力的公众应当具有差异化的治理策略。同時需严格明确“术己权界”,维护人的言论自由权利。严复将约翰·穆勒的《论自由》译为《群己权界论》内涵自由之前提是自我权利与他者权力之间的界限控制,而网络技术治理亦要明确“术己边界”,不得使用非正当手段入侵私人领域伤及公众的言论表达自由,“这个自由若得不到承认,或者若无人不怨禁令而加以力主,那么在人的智性方面并从而也在人的德性方面便有毁灭性的后果。”[24]加强网络技术向善建设,具体体现在大数据、算法、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所有应用在网络治理的技术上,否则大数据侵犯人的隐私、算法会造成“信息蚕房”、区块链造成沉浸式情感泛滥、人工智能会导致异化等,使人的全面性和多样态变成单向度的人。

(三)加强资本向善建设

资本向善就要追求资本正义。资本正义“是对人的生命展示过程的意义关怀和价值牵引,其志趣乃是对人类生命能以自由奔放和全面展示的无限关怀和深度透视”[25]。即资本引入网络技术治理的目的、手段、过程、结果需合理性、合法性、合规律性与和公益性兼顾,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底线,以维护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目标。

第一,资本向善建设要防止资本逐利的过度化。网络技术治理的过度资本化使人本身的利他价值、道德价值、发展价值弱化,而逐渐取决于其所携带的数字资源和产生的数字动能的技术功利价值。人们的注意力价值、个人隐私价值、精神发展价值等都会转化为物质资本被私营数字企业零成本掠夺。公众数据成为物质资料投入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而其中除了部分新的物质资料产出回归于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需要,还有一部分剩余数据价值将重新转化为资本为技术精英或科技企业获利。资本完全覆盖的技术功利主义利用生产代码自动化与生产技术迭代升级,表面上看劳动者的生产操作流程简化,实则是隐蔽了资本剥削的本质。

第二,建立资本过度逐利的监督体系。网络技术治理过程中资本的合理性即通过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协商促进数据共享,建立数据窃取责任监督机制,平衡数字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消除资本利用网络技术对数字资本的垄断。全面开展与人工智能应用相关的法律责任认定研究,建立追责制度。[26]合法性即通过建立健全数字时代的法律法规建设,确立公民数字财产的所属权,保护其数字权利的自主性。合规律性即合乎人的发展规律以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人为本,使得技术成为人的劳动的一种外化和对象化产物,而不是人成为技术实现资本增值的手段”[27]。合公益性即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得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积累社会资本。

网络技术治理是对人的治理,网络技术手段具有走向善治与“恶治”的两种可能性与现实性。网络技术治理只有“以人民为中心”并采取“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手段,才能使网络政治舆论成为具有正向功能的政治舆论,离开了“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核心价值理念,采取任何网络技术治理手段,都会或多或少地形成负向功能的政治舆论,且负向功能的政治舆论具有去正向功能政治舆论的可能性与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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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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