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晚节不保”到“泪洒黄昏”
2021-09-23朱朝阳
朱朝阳
“都怪我没有守住底线,没有将权力关进纪律笼子,现在身陷囹圄,我辜负了组织的重托、领导的信任、朋友的期待,更辜负了父母的养育、家人的厚爱,给党和国家形象抹了黑,给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不良影响……”
7月9日上午,某区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内,国徽高悬,气氛肃穆。原本今年就要退休的李某,在被告席上老泪纵横。
旁听席上,该区33名征迁领域党员干部对因晚节不保而泪洒黄昏的他唏嘘不已。
从基层一步步锻炼成长
翻开李某的工作简历,不难看出,在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下,他奋斗多年才从基层一步步成长为正科级干部——
李某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某镇正科级干事,2016年7月至2019年8月任该镇正科级干部,2019年8月至今任该镇二级主任科员(2017年3月至2020年8月任区项目部主任,主持该片区征迁全面工作)。
思想的防线被攻破,迷失自我
“2005年以后,我从领导岗位上下来了,觉得自己的政治生命结束了,没有什么奋斗目标,就开始自我迷失了……觉得以前自己只会埋头做事,不会其他的享受,有些划不来……”李某在忏悔书中对自己因思想防线崩塌最终走上违法乱纪道路作出如此剖析。
殊不知,思想防线一旦被攻破,其他防线就很难再守住。
纵观李某的腐化堕落之路,他正是在思想被麻痹后,在“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之中渐渐迷失自我。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7年至2018年,李某先后两次要求管理对象黄某某购买20箱黄桃送给项目部,并点名要求其在某品牌专卖店购买皮带一条,花费1100元。此外,还收受某房屋征收服务公司所送绿地铂骊酒店游泳卡,价值4000元,接受成某、王某某等人邀请,到湖南省芙蓉镇、凤凰古城等地旅游,花费1.4万元全由他人买单。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此时的李某不可能不知道“香饵有毒”的道理,在这些看似唾手可得的“免费午餐”背后,却满是汹涌的危险。
李某在所谓“朋友”们的精心“围猎”和“捧杀”中逐步沦陷,公权私用、损公害己,深刻教训历历在目,警钟在耳振聋发聩。
在罪恶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从一箱黄桃开始,尝到“甜头”的李某胃口越来越大。2018年10月,李某伙同某房产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某某(另案处理),收受被征收户严某某所送人民币8万元,将严某某不符合正房面积补偿标准的三楼,按照正房进行补偿。李某在对该户征收资料审核时,直接予以通过,严某某获得征收补偿款168万余元。2018年11月,某劳务公司负责人向某某获悉项目部又新增35户房屋征收,在项目部门口送给李某3万元。此后,在李某的帮助下,该批35户房屋交由该劳务公司进行征收……
殊不知,思想的闸门一旦开启,膨胀的欲望便如洪水猛兽般可怕。李某想趁着退休前突击捞一把、在最后一班岗上“放飞自我”,却忘记了身上有“事”,迟早出事的道理。
据调查,2017年至2020年,李某在担任区项目部主任,负责主持片区征迁全面工作期间,违反征收规定,致使应按企业房产征收的办公楼被作为6户房改房进行征收;指使他人通过借户口的方式,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分户从而多获得征收补偿款,共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78.8836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李某从中非法获取人民币共计178.4834万元。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2020年11月24日,对李某来说,是一个终身难忘的日子。在这一天,他被区纪委监委依法留置。
“现在我每天肝肠寸断,悔恨之意和扼腕之痛无时无刻不在循环往复地刺痛着我的心灵,千不该万不该走到这一步。这些天来,我所流的泪水比我母亲去世时流的眼泪都要多……”李某在忏悔书中如是写道。纵有万般痛苦,但为时已晚,其教训之惨痛,令人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