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鹏参与处置天龙山佛首盗案始末
2021-09-23刘卫东
刘卫东
2021年的央视春节联欢晚会上,由著名演员张国立与考古学家杭侃教授讲述的流失海外近百年的天龙山佛首回归祖国的故事,在全国引起了轰动。近百年前天龙山佛像被日本文物商人勾结圣寿寺僧人净亮盗割佛首运往海外贩卖的故事广为人知。而在这背后,有一段鲜为人知的往事,那就是当时刘大鹏参与处置天龙山盗卖佛首案的前前后后。
刘大鹏,字友凤,号卧虎山人,别署梦醒子,又号潜园居士,山西太原县(现为太原市晋源区)赤桥村人,出生于1857年,于1942年去世,在世85年,是著名的地方史学者、地方文化学家。刘大鹏著有《晋祠志》《晋水志》等地方志,尤其是《退想斋日记》,200多册,50多万正楷毛笔字,记述了近、现代中国和晋祠发生的重大变迁。刘大鹏一生为保护文物古迹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晚年贡献更为突出。1932年以前,晋祠天龙山石窟石雕文物被帝国主义分子勾结劣僧盗窃严重。刘大鹏当时是太原县保存古迹文物委员会的特别委员,是追查被盗事件的主要成员。其所著《柳子峪志》便记述了当时太原县追查和保护文物古迹的史实及相应措施。书中既写了天龙神像严重损伤情况,也论列了《太原县天龙山古迹文物保护委员会组织大纲》《太原县天龙山古迹文物保存规则》等文献资料,是研究天龙山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史料。他曾呈请省署撙节太原县经费、葺修晋祠庙宇,并著有《重修晋祠杂记》两卷。他为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可谓呕心沥血,功垂后世。作为刘大鹏先生的后人,笔者有责任将这段历史记录下来。
天龙山,位于太原县城西南的柳子峪内,距县城约三十里,古称方山,后因北齐时山上建有天龙寺(后又改称圣寿寺),故称为天龙山。山上有从北齐至晚唐时期开凿的石窟多处,东西峰共有石窟25个,有大小石佛500 余尊,各种浮雕、画像、藻井等1100 余幅,反映了各个时代的佛像雕刻风格,可谓精美绝伦,是我国十大石窟名山之一、古晋阳地区的游览胜境。宋代以后,随着晋阳城的被毁灭,太原在全国的地位下降,天龙山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进入晚清民国以后,政局动荡,民不聊生,山林、寺庙无人保护。圣寿寺的主持僧人净亮师徒利欲熏心,只是忙于收租课、开煤窑营利。
1918年,日人关野贞等来山西考察文物,根据地方志资料中有关天龙山石窟的记载,在天龙山找到了石窟,并对石窟作了比较详细的考察,做了文字记录和编号工作。只不过当时遗漏了东西峰两边侧的第1窟和第18-21窟。1921年,关野贞将考察报告发表在日本《国华》杂志第375号上。①李裕群、李钢编著:《天龙山石窟》,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6-7页。
图一 被盗割后的天龙山佛像
日本文物巨商山中定次郎常年收购贩卖中国的古董文物,在北京开设有专门的代理机构,他在杂志上看到这篇介绍天龙山佛像的资料后,于1924年6月专门到天龙山“考察”佛像,在对圣寿寺中净亮师徒进行了试探后,便萌生了盗取的计划。1926年10月,山中定次郎带着大量的金条和银圆再次来到天龙山圣寿寺,面对沉甸甸的“黄白”之物,净亮终于开了口,答应配合。双方里外勾结,雇佣当地无知百姓,疯狂盗割山上的佛首,用牛车运出山外,偷运海外出售获利。这一次大规模的、公开的盗割,对天龙山的石窟佛像造成了毁灭性的伤害。在对天龙山石窟的劫掠史上,山中定次郎并不是唯一的盗卖者,但他不仅破坏巨大,而且还编写了一本《天龙山石佛集》,详细记录了他盗割佛首的过程,介绍了佛首的详细情况,在留下考证资料的同时,也使自己的罪恶行径为世人所知。在1921年以后的十余年间,天龙山的佛像又遭到各国文物商人的多次盗割,被文物贩子偷运海外。在此期间,许多的愚昧百姓也扮演了这些文物贩子的帮凶,这些人受雇去割佛首,并帮其运出山外。在此之外,文物贩子没有带走的一部分佛首流落到了民间。据张友椿先生《从天龙山石佛头谈起》一文中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注重文物,负责专管。晋祠保养所成立伊始,负责人刘永德同志,首先注意及此,到处收集佛头,准备安装复修,后因诸多因素,这项工作搁浅,故将许多石佛头保存于晋祠展览”,这就是现在晋祠所藏天龙山石佛头的由来。①张友椿:《晋祠杂谈》,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09年,第59页。
就现存资料而言,找不到1930年以前,各级政府对于天龙山佛首被盗一事,过问的记录。刘大鹏在此期间经常到柳子峪办理煤窑事务,也上过天龙山游览,并与圣寿寺主持净亮熟识多年。可在他当年的日记里没有提到或听别人说到佛像被盗割的事情,不知何故。
1930年到1932年的三年间,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公布了《古物保存法》《古物保存法实施细则》《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组织条例》等法规,并要求各级政府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古物古迹的保护。山西省政府及民政厅又督饬各县加以落实,特别要求太原县落实对天龙山古物古迹的保护。
太原县政府在接到山西省政府及民政厅的通知后,经过一番准备,先行拟定了《太原县古迹古物保存委员会组织大纲》《太原县天龙山古迹古物保存规则》,按照组织大纲遴选了县内的几位老成绅士为委员,并颁发了委任状。1932年农历十月初七,县政府召集各位委员在县文庙召开太原县保存古物古迹委员会成立大会。到会的有太原县长陈乃蓉(字镜轩,猗氏县人),第四区区长田玉华(字君实,沁县人),地方绅士刘大鹏(字友凤,光绪甲午科举人,赤桥村人)、郝仁普(字济卿,光绪甲午科举人,郜村人)、胡瀛(字海峰,清代教官,晋祠人,居仓巷)、陈畏三(字寅庵,清代贡生,在城东街人)、石安民(字惠人,光绪丁酉科副魁,北营村人)、阎佩礼(字修五,光绪癸卯科举人,西寨村人)、牛玉鑑(字一清,清代贡生,晋祠镇人)等共9 人。这次会议确定由县长陈乃蓉任委员长,刘大鹏任特别委员,胡瀛任常务委员,其余6 人为各区委员,县府的吏员史海瑞为录事,并议定从十月初九日起由县公安局派2 名警员常驻天龙山保护文物,委员会择日将实地勘察天龙山的文物状况。
1932年农历十月十八日,太原县古迹古物保存委员会的成员陈乃蓉、田玉华、刘大鹏、陈畏三、阎佩礼、牛玉鑑、征税员马熙庆等7 人在晋祠区公所会合后,乘车前往柳子峪。郝仁普、胡瀛、石安民等三位委员因年老体弱未能到来。众人由柳子峪到了窑头村后,改为骑驴上山,近黄昏才到了天龙山圣寿寺。当晚召集峪中各村的村长等六七人在禅堂开会,“陈县长谓此一系奉南京国民政府之命令,关系非常重要。由山西省政府所颁之规则,其第六条为天龙山附近之各村庄均负保护古物之责。倘有损毁、偷盗之行为,不但本会之委员莫能免咎,即今夜开会出席之诸君,均受连带之处分,请诸君传播此规则,捭阖峪之人周知,如有歹人并本寺恶僧一经察觉,立即报告,本会依法惩处。”②《天龙山》(下),见刘大鹏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下),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70页。当即在会上布置了天龙山古物保护的事宜,要求各村担负起相应的责任。
第二天早上,时任县长陈乃蓉与委员们开始查看天龙山的文物状况,独刘大鹏年已76 岁,却只是拄杖行走,登峰逾岭,不见畏难之态。他们一路看来,“先登上洞,则洞中石佛均被盗劫。十数洞中留者无几……出祠转西遂登重檐阁,俗呼漫山阁,仅留最高大之大石佛,虽未大受损伤,而佛之眼睛被盗剜去,其下层之三佛头均不在,身亦损毁,阁将大圮,急待补修。阁右之石洞,其中佛像佥经锥凿无一完全之像。斯洞之下,有坪一处,谓是北汉英武皇帝刘继元之园陵。墓前之石香亭,亦不见矣。”①《天龙山》(下),见刘大鹏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下),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71页。众人眼中的天龙胜境已是一片残败的景象。但是,对于文物保护责任的追究,以及对于主持僧净亮和尚的处理并无定论。此时的众人还不知道净亮勾结日商盗卖佛像的事,只是严厉训斥他不积极募化布施修葺殿宇,一任倾圮的做法。陈县长等人认为此案发生在中央政府的《古物保存法》公布之前,与本委员会无关,只求推卸责任,并未作出任何决定。众人在寺院吃过午餐后,即由原路返回了。而净亮和尚仍在寺中担任主持长达一年半后才被县里驱逐出寺。
刘大鹏平时对佛道之事不感兴趣,对于历朝历代皇帝崇尚佛教贻误国事的举动多有批评,更反对民间延僧诵经等活动。可能从这个角度出发,他原来对天龙山佛像被盗毁的事件虽然可能听说过,但并不看重。当太原县古迹古物保存委员会成立后,他在阅读抄录中央政府保护古物之通电时,还在后面写道:“保护古物,固属重要,然究莫若保护国民之尤重极要耳”。②《天龙山》(下),见刘大鹏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下),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66页。但是,当太原县政府任命他担任古迹古物保存委员会的特别委员后,他又能以比别人更加认真的态度在其中发挥作用,做了大量具体的工作。
在太原县政府成立古迹古物保存委员会的会议上,曾议定由刘大鹏尽快到天龙山整理圣寿寺中所藏的佛经。刘大鹏没有推辞,领命办理。与众委员勘察天龙山后,又于当月农历(十月)二十四日只身前往天龙山圣寿寺,着手进行整理。由于经卷繁多,且残缺不全,他又请了柳子峪窑头村小学的教员崔铎、柴庄村的武凤来、五坡村的张守谦、窑头村的庞贵等4人前来帮助整理。5个人在圣寿寺中整整干了3天,才将寺中所藏的四大柜佛经计500余套整理完毕,并开列清单,带下山去交到了县政府备案。可惜的是,这批佛经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圣寿寺的一场大火中化为灰烬。
刘大鹏对于古迹古物保存委员会的事十分上心,在圣寿寺整理佛经时曾与柳子峪中牛家口、窑头等村的村长们谈论如何落实各村责任保护天龙山古物,并拟出一个成立联合会的办法。次月(十一月)初四,时任县长陈乃蓉召集古迹古物保存委员会第一次例会时,刘大鹏就在会上代表柳子峪各村村长提出了成立天龙山联合会的建议,得到与会者的一致赞同。时任陈县长亲笔批示:“牛家口联合九村执事人提议设立联合会,协助本会保存古迹古物一切事务,具见峪人之热忱,议决准予试办”。③《天龙山》(下),见刘大鹏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下),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78页。随后刘大鹏与峪人共同制定了天龙山联合会之暂行规则十二条,附录如下:
一、宗旨 天龙山保存古物古迹委员会之规则原有责成天龙山附近村庄多派团丁稽查妥为保护之条,而各村执事人等因有组织联合会之盛举,务期协助委员会。
二、会员 本会会员多则十五人,少则十人,须择品行端方、知识高远、通文解字、热心公益者,勿拘年龄大小,亦勿论土著、客籍,即煤窑之经理准许充应,均由会员推选正副会长各一人,凡充会员及正副会长,均系义务,不给薪水。
三、会费 会长、会员虽系义务,然究不免费用之处,所以经费必须会员筹备,每月需三元、五元,或由各村旧有之公款项下拨附(付),或另寻他款即向窑行带抽亦可。
四、职责 本会原系协助委员会而设,凡保管天龙山之会员,须轮流到寺稽查,并视常驻警兵之勤惰及住持僧之好歹,如有违法情事,准许决议呈请县长鉴核施行。
五、会址 本会为协助委员会设立,保存古物、古迹,而开会之场即以圣寿寺之禅院为地址,所有应用之一切物件,悉由禅院借用,不必另行置办。
六、开会本会每月朔、望,必须开全体大会一次。会员亦必亲身到会,倘或有事缠身,或下山未归,亦准告假。开会之日,则常驻警兵及本寺主持必须在场,以期事易解决。
七、会务 本峪如有不法之行为,妨害地方之治安,并于本峪窑务大有妨碍,准许报告本会立即开会拟议办理,祗可就事认真而行慎,勿瞻徇情面以贻后患。
八、吃饭 本会会员原非一处之人,会址在天龙寺,距离各村率皆遥远,开会之日不得不预备一餐。所有饭费即由会费项下支领,至造饭之人即令本寺和尚尽其义务,毋庸另雇厨夫。
九、驻宿 本会会员倘因会务纷繁当日不能了解(结),准许在会驻宿,吃饭。
十、调解 本峪各村有纠葛事件,准许报告本会为之调解,以省到区、到县之旅费。本峪窑之纠葛,亦准本会调解。
十一、息事 本会如有未尽事宜,准许开会重议,或增或减,或随时更改,务期事息而后已。
十二、期限 本会规则由县政府立案之日施行。
1933年春正月下旬①《天龙山》(下),见刘大鹏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下),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79-980页。
这个规则对联合会的组成、职责、经费筹集、会务制度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而且增加了对峪中各村及窑务纠葛的调解的条款,在保护文物的同时还具备了民事调解的职能,制定者的初心可谓良苦。制定完成后送当时县政府请求批准备案。1933年春,天龙山联合会正式成立。
1933年春季,心怀鬼胎的净亮和尚因受到委员会众人的训斥后,又见柳子峪各村加强了对文物的保护,不得不有所行动,他赶紧造了募缘簿,送到刘大鹏家里,请他写了一篇募缘疏,表示要募化款项维修殿宇,并请刘大鹏代送县政府盖上官印以证信用。刘大鹏因病在家休养,又写信托住在县城的胡瀛办理此事。在信中,他还对老朋友胡瀛身为会中的常务委员,却不积极督促各项事务的落实提出了批评:“保存古迹委员会数月未开一次,天龙山失事已经两次,本会未曾一问,则是自旷其职责。阁下身充常务委员,每月尚有五元薪水,除阁下一人外,其余各委员均系纯尽义务,概无些须津贴,孰肯进前?天龙山协助本会之联合会,业已举定会员,迄今不能成立,则是本会似有解散之情形,不几为柳子峪人讥笑乎?阁下既为本会之常务委员,责任甚重,急宜振奋精神,办理一切,召集本会会员会议。天龙山寺之事件宜如何整顿?并请陈县长指示办法,不然则本会必成无形取消之状况矣。”②《天龙山》(下),见刘大鹏著,慕湘、吕文幸点校《晋祠志》(下),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79-982页。其急切的心情可见一斑。
1933年秋,北平保存古物委员会查获了被日本人抵押在北平古玩商人手中的天龙山文物,查明了日本商人勾结净亮盗挖佛首的事实,转咨山西省政府追究太原县保存古物委员会的失职责任。太原县政府推诿此事系古迹古物保存委员会成立之前所发生,责任应由天龙山主持僧人承担。山西省政府遂命令太原县政府驱逐寺僧,另选新僧担任。1934年农历二月廿四日,太原县古迹古物保存委员会召集各委员到会,落实省政府的命令。会议决定驱逐天龙山圣寿寺主持净亮及徒弟法华出寺,另聘新僧仁明前往天龙主持。在会上,大家一致推选由刘大鹏、陈守仁、崔铎等三人前往天龙山清查寺中财产,办理交接事宜。
到了1934年农历三月初六,刘大鹏步行上山到了柳子峪窑头村与崔铎见了面,不久陈守仁也到。就在三人上山时,陈守仁的家中派人来,说家中有急事,要陈回去,陈守仁随即回家,只剩下刘、崔二人到了天龙圣寿寺中住宿。二人于次日开始着手清查寺产,前后用时10 天。其间他们曾派驻山的警察下山去催请陈守仁,但终是无果。
经过十天的清点,并实地勘验地界,刘大鹏和崔铎对天龙圣寿寺名下的神像、家具、农具、田地租谷、煤窑租课、道口钱(运煤车的过路费)、应缴钱粮等各项大宗均登记完毕,琐碎杂物等未作详细清点。他们发现寺僧还存在典卖寺产的问题,应该彻查。但因为寺产交接有山西省佛教总会秘书赵和亭、太原“绥靖”公署总参议赵戴文的秘书高翔藻前来监视接收,陈昌五县长嘱咐刘大鹏毋事严苛,故不再追究。在从宽处置的氛围中,净亮、法华师徒与新到的仁明法师很顺利地完成了圣寿寺寺产的交接事宜。净亮等离寺而去,不知所终。时年农历三月十五日,刘大鹏携带清查的清单,告别山中的友人,下山回家并向县政府复命。跨时8年的天龙山盗卖文物案件就此了结,后续再无人问津。在那个动荡的时代,国弱民贫,军阀混战,人的生存都成了大问题,文物的命运就更加提不起来了。被盗割的佛首流失海外,回归无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政府加强了对天龙山古迹古物的保护工作,投入巨资改造天龙山景区的环境,对文物进行保护性的修复。利用数字技术复原的“美成天龙”展览使观众能够重睹天龙山佛像昔日的容颜,更有爱国商人张荣重金收购流失海外近百年的天龙山第八窟佛像的佛首,无偿捐赠给国家,将回归到天龙山安放。我们期盼将来有更多的佛首回到家乡,重现天龙山往日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