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概论
2021-09-22白彩云
白彩云
机关事业单位是维系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机构,为保障其工作效率,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我国先后进行了几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调整,主要包括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部分。经过多轮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已趋向合理,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合理的工资结构制度。本文首先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产生背景及改革必要性做了探讨,其次阐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问题,最后对改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的相关措施进行了深入分析。
一、机关事业单位结构工资制诞生背景及工资结构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当前所实施的结构工资制度始于1985年,针对1956年所实施的等级工资制进行了全面改革。等级工资制依据工作人员的岗位重要性、贡献情况等,制定出了机关事业单位的结构工资制度。由于某些工作人员的职能及岗位重要性等产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工资结构却迟迟未能得到调整,致使岗位与薪酬之间出现了一定的不对等性,无法体现出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如长期采取此项工资制度,将会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效率等方面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对此,应加快“等级工资制”向“职务工资制”的转变速度。另外,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脑力劳动,劳动成果难以采取一定的量化标准,要依据其性质,如职务重要程度及难易程度等,采取职务工资制的方式,依据其贡献程度决定工资标准。在采取职务工资制后,能够转变“重资历、轻能力”的状况,使各级人员均能享受到自身应该得到的工资水平,这深刻体现出了“按劳分配”的原则。结构工资制是将多种与工资待遇有关的因素进行整合,划分为不同单元类型,使各单元之间既保持独立性,又具有较强的内在关联性。结构工资制较为灵活,在各单元健康运行下,保障工资制度的合理性。结构工资相较于等级工资更为先进,遵从了市场经济发展规律。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问题分析
(一)缺乏合理的运行机制
在等级工资制中,往往存在着工资升级依据不足的现象。对此,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改革时,应重点解决升级增资问题。在职务工资部分,应保障工作人员随职务增加而不断提升职务工资数额,还要借助考核的作用,使其职务工资标准、津贴等能够依据工龄而增长,还要核查超额劳动部分,发放相应的奖励工资。虽然上述预想极为合理,但从实际情况中可见,只有工龄津贴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其它部分并未能有显著改观,针对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机会极少。在不具备良性增制机制的影响下,致使工资水平较低,工资情况较为复杂,不利于整理工资关系。
(二)过度重视职务
结构工资制将职务工资放到主要位置,利用了职务工资中最为主要的部分,促使工作人员提升工作积极性。当前在等级工资制中,往往存在仅重视资历、忽视职务的重要作用,通过采取结构工资制,可将职务作为工资标准的判断依据,相较于等级工资制而言,其现实意义较为重大。但在此过程中,应防止出现仅重视职务而忽视资历的情况。在缺乏必要升级制度的状况下,使得晋升职务已成为实现工资增长的重要途径。据此,极易产生职务变动频繁、机构资质升级等现象。另外,某些工作人员受到自身职务的性质影响,即使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了极大贡献,也并不能获取到晋级增资的机会。仅重视职务、不重视资历及仅重视资历、不重视职务,这两种方式均存在一定问题,并不能真正体现出按劳分配的原则。
(三)工资标谁调整不及时
为更好的贯彻工资制度,应制定出具体工资标准,只有明确好工资标准,才能加快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改革进程。经过长时间发展,现行的工资标准同以往相比,不仅没有取得显著进步,还产生了一定的下降趋势。从改革初衷来看,以往在财政基础较为薄弱的状况下,不宜增资过多,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但工资标准却没有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化,致使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变相降低。
(四)工资结构特点不明显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往往仅采取同一类工资制度及结构,不能体现出自身专业系统的特征。我国在历次工资改革中,均不同程度表明了对工资制度改革的态度,进一步放宽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确立方法,能够依据自身专业性制定最为合适的工资制度。对此,出现了职务工资及结构工资并行的局面,发挥出了各自的优势。从当前的实际情况中可以看到,在以结构工资制作为主要形式时,其结构因素也不尽相同。事业单位往往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完全一致的结构工资制度,并且在调资时也会受到国家部门的管理,缺乏自主权及灵活性。之所以产生此种状况,与我国传统的人事制度息息相关,在未能全面开展人事制度改革时,不能及时依据工作人员专业方向进行分类管理,使得事业单位的特点被掩盖,无法激发出事业单位的发展活力。
三、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的思考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中可见,结构工资制已不能完全体现出工资制度的特点,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发展。之所以产生此种状况,与最初时的工资结构设计思路有关,并没能从客观实际角度出发。同时,由于运行机制不健全,使其不能发挥出真正作用。对此,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工资制度改革进度,力争早日建立起合理的工資制度。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一)建立起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
在工资制度中,需构建起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从以往的经验中可以看出,仅通过几次工资制度改革,远不能完全解决长期以来遗留下的诸多问题。一旦缺失较为成熟的经济增资制度,即使工资改革获得了一定成绩,短时间内提升了机关事业单位的薪酬待遇,但经过较长时间后,难免再次出现工资待遇降低、工资关系混乱等情况。若想从根本上解决好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问题,应重视晋级增资制度,形成较为合理的工资结构。在建立起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后,能够有效激发出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热情,极大提升工作效率。晋级增资制度体现出了“按劳分配”的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应与我国经济增长保持一致性,使工资增长速度和物价、经济走势等因素紧密结合,制定出合理的晋级增资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