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实现公平分配目标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
2016-12-26毕巍杰
摘要:建国以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尚存在一些待解决的问题。收入分配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它与政治、国民经济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是十分有必要的。本文从当前实际出发,探讨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提出了部分改进建议,希望能够为实现公平分配目标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公平分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D630.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0-02
基尼系数是测量收入差距的一种方法,其数值越大,收入分配不均的程度越高,当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0.47[1],贫富差距问题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实际情况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也存在着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这成为了阻碍全社会实现公平分配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为了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与其他群体之间的收入分配,需要从当前的问题出发,紧紧围绕公平分配的目标而不断努力。
一、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绩效工资制度不完善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事业单位已经按照岗位和资历的不同划分了工资等级,一些特殊和偏远地区的岗位津贴也如数发放了,但是要想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这些是远远不够的。绩效工资制度不完善体现在两方面,首先国家没有对该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和阐述,相关管理办法缺失,具没有按照实绩和贡献完成薪资分配过程,因此很难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部分单位不能完全自主的分配绩效工资,无法完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过于重视职称,没有将其他工资项目纳入到绩效管理中,无法调动一些年轻人和相关人才的积极性。
(二)没有发挥津贴的作用
津贴的设置目的在于通过灵活性的补贴和奖励,对员工的日常表现和岗位成果进行评价和激励,以提高内部凝聚力,形成一个更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和环境。国家对工资改革已经出台了相应的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应坚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2],对津贴进行合理分配。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事业单位并没有严格执行这项规定,仍然按照“按月发放”的原则将津贴和工资合为一体,导致津贴缺乏灵活性,无法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一些较为积极的员工由于没有收到物质性的奖励,难免会产生挫败感,不利于后期工作的完善和提高。
(三)缺乏工资调查制度
缺乏工资调查制度的直接后果就是不同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差距较大,且增长幅度不一。一些机关事业单位虽然已经意识到了公平分配的重要性,但是忽略了外部公平,没有及时与其他地区的事业单位相比较,长此以往,不仅会有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会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因此,为了能够实现公平分配,需要重视机关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工资差距,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缩小差距,起到安抚员工、缓解矛盾的作用。
(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后
我国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推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如今,已经取得了较多的成果,也为进一步的改革累积了经验,但是客观来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相对比较落后,与社会的发展水平不适应,同时相关内容的社会化程度较低,费用来源渠道单一,缺乏灵活性和有效性,导致国家的财政负担越来越重,容易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3]。同时,缺乏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虽然国家为此出台了一些改革试点方案,但是由于改革的涉及面广,各地执行力度不一,导致改革的难度较大,面临着较多的问题。
二、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的措施分析
(一)缩小地区差距,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主要体现在津贴、补贴上,由于各个地区之间的财政手术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很难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为此,国家应该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妥善处理地区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公平分配的原则,统筹外部、内部和个体三个方面。在处理好不同部门、不同职务员工收入分配关系的同时,还要兼顾外部分配的公平性,处理好工作人员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工资分配比例,缩小不同岗位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
(二)向基层倾斜,加大级别激励
偏远地区条件艰苦,为了能够留住人才,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理流动,应该设置一系列的措施,向基层倾斜,给予偏远地区更多的资金补助,从而发挥工资分配制度的最佳作用。级别工资指的是按照工作人员的资历、能力设置工资等级,它能够体现出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和重要程度,发挥激励的作用,促使基层员工不断学习,实现岗位晋升的目的。因此,价低级别激励能够提高科长以下职务工作人员的实际待遇,改善当前工资分配不合理的相关问题,激励基层工作人员,改善他们的生活现状,营造出一个更加积极、融洽的工作环境,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
(三)定期调整收入水平,建立工资调查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应该按照《公务员法》对工资收入水平进行定期调整和提高[4],通过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和外部的工资水平,在保证工作人员生活质量的同时,实现单位内部的稳定与和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就业大军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其收入水平应该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另外,还应该注意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实现外部公平,缓解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将不同地区的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建立工资调查制度需要相关部分从当前实际出发,通过市场调查和资料统计确定调查的方向,从而得出合理的数据,更好的指导工资分配过程。
(四)加快推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按照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该坚持“完善分配、激励和保障制度”的原则,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不断改革和调整,以形成国家、社会和单位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事业单位应该从这一目标出发,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体现出公平分配的原则,从而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此外,在发放退休金这方面,事业单位应该将该过程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医疗支出纳入保险体系和失业保险体系中[5],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优化工作氛围,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
(五)规范内部管理,将工资制度与其他制度相衔接
为了能够将绩效工资改革制度落到实处,体现出员工的个人价值,合理拉开差距,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事业单位应该强化内部管理,在提高内部凝聚力的同时,在员工之间建立起适当的竞争关系,从而激发员工的热情和积极性,优化单位内部的管理效果。事业单位应该建立合理的绩效评级系统,按照这个标准发放工资,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员工进行有效管理,避免产生内部矛盾。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很多事业单位的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这是影响制度和措施得以施行的主要原因,因此,应该加强对单位内部的管理,将工资制度与其他制度有效衔接,发挥绩效工资的实际作用。
三、结束语
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并不仅仅依靠某项制度改革或者某项政策推行,它需要政府、事业单位本身以及基层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因此,在社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时,应该从当期的问题出发,统筹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通过有效手段缩小差距,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傅志茹,刘薇.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历程和关键[J].天津水产,2010,01(08):41-47.
[2]何凤秋.实现公平分配目标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0,11(11):5-8.
[3]孙小琴.浅析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J].经济研究导刊,2010,29(05):66-68.
[4]毛凤华.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初探[J].中国人才,2010,10(07):10-11.
[5]梁新怀.浅谈我国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8,03(13):461-462.
作者简介:毕巍杰(1983–),男,山东荣成人,工作单位: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或职称: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