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文化助推乡风文明建设研究
2021-09-22罗曼妮
罗曼妮
摘 要:志愿文化嵌入是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路径之一。志愿文化的基本内涵包括人道主义、慈善理念、责任意识、互助精神等方面。弘扬志愿文化对于提升农民道德素质,培育乡村支持网络,重构乡村人际关系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应通过传统文化挖掘、现代文化注入以及文化服务落地等路径,进一步推进志愿文化对乡风文明的引领,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关键词:志愿文化;乡风文明;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5-0031-03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内容,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但是乡村文化建设中的阵地缺乏、设施简陋、经费匮乏、活动贫乏等问题客观存在,乡村文化仍处于相对弱势地位[1]。在新时代文明实践背景下,倡导公益理念、慈善精神与助人服务的“志愿文化”理应逐渐渗透至乡村文化中,成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层面。开展志愿服务、弘扬志愿文化对于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扬优良道德理念、重振乡村精神[2]、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积极效用[3]。
一、志愿文化的基本内涵
志愿文化是指志愿参与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物质和精神的产出总和。志愿者的思想意识、志愿服务的方式方法、志愿组织的宣传标语与设施、志愿服务的规章制度、志愿服务的社会宣传等都属于广义的志愿文化范畴。志愿文化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人道主义。志愿服务的产生与针对社会弱势者的人道主义帮扶息息相关。一战后,部分公民志愿参与城市重建,修复受损的家园,一些志愿者通过心理援助等人道主义救助方式帮助人们修复战争带来的心灵创伤。当代志愿服务范围广泛,贫困者、疾病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是志愿服务的重要对象。志愿者则通过多种途径满足贫困者、残疾人等受助者的需要,不求回报,无私奉献,保障受助者的生存权利与生命尊严。志愿文化尊重人的价值与尊严,是最朴素的人道主义呈现。
第二,慈善理念。志愿精神的源起与慈善理念一脉相承。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公益慈善观念、基督教中的“爱人如己”“施爱于人”等教义都主张与人为善,帮助他人。早期慈善观念对西方国家志愿精神的兴起与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现代志愿文化同样强调“无偿”“公益”等元素,志愿者不将志愿服务作为有偿工作以及赚取利益的途径,而将其视为社会互助、践行社会责任、获得自我实现的方式。志愿文化可以看作是慈善文化的一个方面,是善意的传递和自我价值的实现路径。
第三,责任意识。志愿文化强调一种责任意识。投身志愿服务不是法定义务,这种行动是由个人所自我认同的社会责任所驱动的[4],个人基于公民的道德观念与公共意识,将帮助解决社会问题、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推动社会发展视为个体的社会责任,并经由责任意识驱使,积极投身志愿活动实践与志愿文化宣传。由此,志愿文化的本质是利他的,志愿者是以社会责任而非个人得失为出发点的,志愿文化强调将个人幸福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是对个人对公平正义等社会责任的深刻认识,是强调公民与社会的责任联结的先进文化。
第四,互助精神。志愿实践并非仅是单向帮助,更多表现为志愿者个体与社会大众之间的互助关系。志愿文化产生于社会互动与互助中,鼓励志愿者和受助者相互传递互助精神,具体表现为志愿者与受助者之间、志愿者之间以及受助者之间的三个维度。首先,志愿者和受助者之间通过志愿服务实现物质帮扶和精神支持,受助者从志愿者处获得一定的物质或精神资源,另一方面,志愿者在助人的同时也获得了心理认同与精神升华。其次,志愿者之间在工作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关系的联结,帮助对方处理一些问题也是互助精神的具体体现。此外,受助者受到了帮助,也可能进行善意传递,主动关怀帮助与自己相似境遇的个体,将互助精神内化于心并向社会传递。
二、志愿文化对乡风文明建设的积极影响
第一,提升农民道德素质。志愿文化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内源性动力。中国传统“小农思想”在部分农村仍有残余,表现为小富即安、裙带思想、自私自利等观念,这些历史遗留显然有悖于现代乡风文明建设。培育孵化“公益书屋”“老年互助小组”等乡村志愿组织,营造乡村志愿文化氛围,让农民感受到志愿服务的社会效益,转变农民传统封闭的思想观念,帮助农民形成开放的为人处事态度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志愿文化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让农民在实践中加深对乡风文明的理解,在活動与服务中感受志愿文化,以行动带动认知提升,普及开放互助的志愿文化理念,有助于提升农民道德素质与人文素养。
第二,培育乡村支持网络。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带来乡村社会的转型[5],乡村人口大量外流,乡村空心化问题突出,农村青年乡土文化认同感缺失,“孝”文化等传统文化淡化[6],乡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突出[7]。除了动员社会组织或企业供给专业化服务以外[8],弘扬志愿文化,倡导志愿服务,构建乡村社区内部帮扶体系,培育乡村支持网络,发展乡村“自服务”能力,是满足农村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需求的重要途径之一[9]。志愿文化强调公平互惠以及互帮互助,弘扬志愿文化,号召农民自发参与社区事务或社区建设是现代乡村社会的必然选择,宣传推广志愿文化,鼓励社区参与,提升农民集体意识,培育社区归属感,实现共治共建共享[10],实现乡村文化振兴与自我回归发展[11]。
第三,重构乡村人际关系。相较于传统乡村,现代农村社区的居住、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譬如,居住方式上,从传统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式居住逐渐转型为现代化集中式楼房居住;生产方式上,从传统的个体劳动逐步转型为规模化、机械化的农业生产;社会结构上,从传统的“熟人社会”转型为当代农村的“半熟人社会”。农民生活的私人化倾向突出,“家本位”观念浓厚,自我主体意识强烈,并逐渐呈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化趋向。自我化、封闭化、冷漠化导致乡村社区人际关系“原子化”,社会交往表面化。志愿文化强调互帮互助,倡导社群互动,志愿文化引领下的志愿服务可提升村民之间的交往频率,深化村民之间的了解程度。守望相助的文化内涵有利于打破逐渐加高的“心理围墙”,带来互相信任、彼此依赖的心理体验,并构建良性运转的人际关系网络,形成文明和谐的乡村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