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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如何“精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2021-09-22陈万钦刘奎庆徐双军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城镇化精准

陈万钦 刘奎庆 徐双军

摘 要:

我国农村“精准扶贫”结束后,城镇“精准扩中”需要纳入议程。在精准扶贫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后,提出帮扶“城镇弱势群体”可以解决社会认同的问题,也避开从两端截取的难题,对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弱势群体”定向帮扶就能使其成为中等收入群体。借鉴“精准扶贫”的方法,从城镇弱势群体中筛选了“六个潜在中等收入群体”,根据其特点有针对性提出“六个一批”解决办法,并从六个方面对“精准扩中”方案进行了设计。“精准扶贫”与“精准扩中”交替推进,我国就能快速实现城镇化与共同富裕两大目标。

关键词:精准扩中;中等收入群体;城镇弱势群体;城镇化;共同富裕

中图分类号:F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21)05-0046-0008

一、“精准扩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0年底,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城镇低收入群体特别是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如何培育使其成为中等收入群体成为需要考虑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等收入群體比例明显提高”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进一步明确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要求,显示了党中央对中等收入群体的高度重视。培育出规模较大、占比较高的中等收入群体,是建成经济强国的重要标志。如果说消除绝对贫困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那么,发展强大中等收入群体将是未来载入史册的另一件大事。因此,科学确定潜在中等收入群体,定向制订帮扶政策,对于“精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简称“精准扩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必要性

首先,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1978年,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提出“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构想。经过四十多年改革开放,我国消除了绝对贫困,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目前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目标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相应需要使更多潜在中等收入群体转化为中等收入群体,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其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保持社会繁荣稳定的重要途径。中等收入群体作为重要的社会阶层和社会力量,具有特殊社会功能。李强在《当代中国社会分层》一书中指出,从稳定功能看,中等收入群体具有缓和社会上层和下层之间社会矛盾、降低社会冲突的作用;中等收入群体趋向于保守温和,他们是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代表,有助于社会稳定。[1]国际问题专家郑永年认为,美国以往庞大的中产阶级队伍,得以约束民主及共和两党不能太左或太右;但中产阶级群体已经从金融危机前的70%多缩减至目前的不足50%,明显失去制衡两党政治走向极端的力量,中产阶级衰落直接导致了美国社会分裂。[2]从繁荣作用看,中等收入群体具有较强的消费意愿、消费需求,也有相应的消费能力,是拉动消费的重要力量,并对低收入群体具有“消费引领示范效应”。可以说,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决定了市场规模,直接影响了经济繁荣程度。

再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通行做法。我国古代孟子提出“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3]强调了让百姓有稳定财产收入的为政之道。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主张“中间阶层要大于极富阶层和极穷阶层之和,至少大于两者之一”。[4]西方发达国家比较重视培育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美国罗斯福总统大刀阔斧拆分工业和金融巨头,对大企业征税,提高工人工资待遇。据国家统计局测算,2018年我国家庭年收入10万元~50万元的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5]据李稻葵(2020)对比测算,“按照我国10万元~50万元家庭年收入的汇率换算,欧盟有中等收入群体约2.1亿人,美国约为1亿人,日本约为8 500万人,韩国约为2 100万人,加拿大约为1 150万人,澳大利亚约为1 050万人,新加坡约为150万人;上述经济体该收入区间人口共4.4亿人。”[6]中等收入群体的数量、比重将是国家综合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最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和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依托。目前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发达国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大都超过50%,形成“橄榄形”结构,远高于我国28.6%的比重。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直接关系到我国能否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党中央提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要畅通国内大循环,需要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经济循环四环节,客观上要求缩小贫富差距,激活居民消费潜力,这也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出新要求。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过去提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没有明确的标准,没有确定的对象,没有统一的规划,没有具体的政策,因此很难落实。现在提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7]的思路,注重采取“靶向性”政策对目标人群给予支持,帮助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中低收入个体找到合适的发展路子,达到中等收入标准。也只有定向帮扶、靶向施策,对潜在中等收入群体的扶持政策才能“精准”落地,才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推动作用。

(二)可行性

从发展基础看,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近年快速增长,2019年已有4亿多人[8],达到全球最大规模;部分发达地区如北京,中等收入群体占常住人口比重已达55.8%[9],并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从发展条件看,我国城镇化率不断上升,大批城镇新转移人口具备发展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智力、体力条件和年龄优势。从操作时机看,“精准扶贫”结束之后,我国有精力和财力推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启动“精准扩中”条件已经成熟。从方法看,“精准扶贫”为“精准扩中”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经验,能够保障“精准扩中”少走或不走弯路。从发展规律看,“精准扶贫”与“精准扩中”交替推进,中等收入阶层与低收入阶层不断缩小—拉大—缩小差距,符合社会波浪式运动规律;如果单纯扶贫不能形成波浪式态势,反而不利于社会进步。从体制机制看,收入分配领域改革正在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也在分类推进,社会多元收入格局初步形成。因此,只要方法对路,“精准扩中”就一定能够从构想变为现实。

二、文献综述

中等收入群体是一个世界各国普遍关心的问题,因此,从概念历史、收入标准、测算方法,到我国的测算结果、政策措施,国内外相关研究非常多。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居民收入的抽样调查而不是普查方式不支持“精准”确定潜在中等收入群体,所有研究结果都无法通过具体政策来操作,迫切需要换一种思路,找到一种现行条件下能为社会接受、能操作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方式。

关于“中等收入群体”概念的历史。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把城邦“分为极富阶层、极穷阶层和中间阶层”。马克思早期根据生产资料所有权把社会群体分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后来又在其间增加了“中间阶层”,具体指小商人、手工业者、医生、学者等。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把社会阶层划分从占有生产资料标准,扩大为财产、声望、权力三个标准。美国社会学家莱特·米尔斯1951年首次提出把“白领”作为中产阶级的主体,其特征是收入来源依靠职业技能而不是财产继承。

关于“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标准。目前国内外中等收入群体标准有十种:一是人日均收入10美元~50美元;二是人日均收入10美元~100美元;三是人日均收入10美元~50美元和10美元~100美元都作为标准;四是按购买力平价人日均收入10美元~20美元;五是个人财富5万美元~50万美元;六是日本把房贷、结婚、子女教育有否压力作为标准;七是把家庭收入中位数的76%~120%作为标准;八是把家庭收入中位数的50%~250%作为标准;九是每人月收入8千元~5万元人民币;十是三口之家年收入10万元~50万元人民币。①

关于“中等收入群体”测算方法。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中等收入群体的划分方法有六种:一是综合标准,根据职业、收入、消费、主观认同确定;二是财富标准,根据个人财产或净资产确定;三是绝对收入标准,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或户年均收入;四是相对收入标准,根据收入中位数上下一定幅度确定;五是消费标准,按照每天实际消费支出或根据恩格尔系数来确定;六是双收入标准,根据绝对收入和相对收入共同确定。②

关于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测算结果。目前有三种比较权威的结论:第一种是按户年均收入10万元~50万元人民币标准,国家统计局测算2018年中国有4亿人、约1.4亿个家庭达到标准,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8.6%。[5]第二种是按人日均收入10美元~100美元,测得2015年我国中等收入成年人有1.09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1%。[10]第三种按家庭收入中位数的76%~120%测算,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有4.5亿人,约占全国人口的32%。[11]目前以第一种说法为主。

关于应帮扶的“潜在中等收入群体”。徐琤、常亚青主张按年龄段扶持,把20岁~40岁的7 700万青年人作重点。[12]多数学者主张按收入水平扶持,把总人口中绝大多数低收入者作为重点。部分专家主张按职业扶持,分别列举了农民工群体、农村转移人口、产业工人、科技人员、农民、自由职业者等,作为重点培育的对象。

关于帮扶措施。大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路径、政策和措施,具体包括: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职工持股制度,健全财产收益分配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租分红比例,实行结构性减税,推动人口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社会保障与就业创业体系,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并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構建以机会、规则、权利、结果公平为核心的四大公平体系等。蔡昉专门把“发展教育提升人力资本”[13]作为主要措施。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特别提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14]要求,说明中央注意到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并开始着手采取解决措施。

值得重视的是,在众多中等收入群体研究者中有几位重量级专家。国研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提出了加快农民工进入和融入城市进程,建立反贫困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机会公平等政策建议。[15]国研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鸣(2020)在清华大学作了“把中等收入群体倍增作为一个大战略”的演讲,提出了“以促进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战场”的观点。特别是迟福林、李稻葵在全国“两会”都提出《制订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的提案,虽未见原文,但其后接受采访稿和文章中都透露了提案内容。迟福林五项建议包括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尽快改革征地制度,以提高财产性收入为目标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加大教育投资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16]李稻葵提出,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适当减少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其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缴纳额,提升三四线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等。[17]

综上,目前多数文献围绕中等收入群体的概念、标准、意义、政策开展研究,但对于需要重点培育的“潜在中等收入群体”研究较少,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较少。更重要的是,所有研究都出于从“次中等收入群体”中培育中等收入群体的思维定式,但在实践中,从上下两端截取“次中等收入群体”技术上很难做到,即使能做到,抛开低收入群体扶持“次高收入群体”也难以被社会所接受,因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政府也无法名正言顺地推动。如何提出符合实际、又为社会接受的口号,选准主要帮扶的社会群体,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是本文继续深入研究的原因和重点。

三、“精准扩中”的难点

为什么这么多学者包括我国顶级专家多年来提出的建议,甚至全国“两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提案,都未进入国家和地方政府决策,出台正式文件落实呢?有六个关键制约因素。

(一)观念难突破

从古希腊起西方就认为中间大、两头小的“椭圆形”社会结构最美、最符合城邦本性,后来椭圆形社会结构演变为橄榄形社会结构。在我国,孟子的“恒产者”始终是以中低收入为主的群体,千百年来主体是“金字塔形”社会结构,形成了“金字塔形”而不是“橄榄形”最稳定的思维定式,所以多数人观念上接受不了帮扶发展中等收入阶层的意见。同时,由于中国共产党过去多年一直定位为无产阶级政党,社会大众对于精准扶贫、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没意见,但如果帮扶非低收入群体,很多人就难以接受,低收入群体更会强烈反对。

(二)时代受限制

目前世界正处于大规模技术革命爆发期,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产业革命,正在替代大多数产业工人,下一步会替代大多数教师和专业工作者。陈万钦曾举例说明,现在几个最好的英语老师通过慕课可以替代全国同行,并且教学质量还会大幅度提高。[18]据预测,今后20年近50%的工作岗位要被自动化所取代。社会用工需求呈现快速减少的趋势,机器换人时代给增加就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添了很大难度。

(三)对象难确定

如前所述,仅测算方法、收入标准就有多种,再加上我国城乡、各地发展千差万别,制订中等收入群体标准很难。仅从收入上看,城市与农村的高、中上、中间、中下、低收入5档次差别很大(见表1),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城镇居民平均收入分别为39 438.9元、26 025.3元、23 986.1元、27 370.6元人民币③,差别也较大。因此,在全国有多个“中等收入群体”标准的情况下,对于“潜在中等收入群体”目前只能相对精准地选择以职业和生活质量为特征的群体。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是抽样调查获得的数据,而不是普查数据,不具有确定每户收入的政策和法律意义。换句话说,我国还不具备精准核算每户居民准确收入的统计体系,因而判断和截取“次中等收入群体”缺少法定依据。

(四)具体难操作

过去扶贫选择贫困户只需要从收入上限一端截取。是否是贫困户对于子女上学补助、家庭成员就医报销比例等有较大的差别。如果抛开最贫困阶层,选择从次贫困阶层中培育中等收入阶层,存在很大的困难与风险。现在选择潜在中等收入群体,或叫“次中等收入群体”,却需要从收入上限和下限两端截取,操作难度极大。因此,需要变换“潜在中等收入群体”概念,既能被全社会认可,又便于操作执行。

(五)资金难筹集

精准扶贫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农村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产业,还是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成本要比城镇低得多。以河北省为例,62个贫困县最近5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3亿元人民币,取得了很好效果。但如果用于解决城镇弱势群体困难这些资金显然不够,由于城镇“潜在中等收入群体”主要涉及住房问题,资金筹集是一个较大难题。

(六)体制受约束

体制约束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消极的。如特大城市本身限制城市规模,如京沪广深,如果大规模解决农民工居住困难,会造成城市的快速扩张,与城市可承载能力相矛盾。不少进城农民以农村承包地换取资金可以解决在城市的困难,但是,如果按照部分专家提出的落实农村土地财产权,会使农村土地关系失去政策调整空间,给未来发展增加巨大建设成本、埋下巨大隐患。

四、关于精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构想

借鉴“精准扶贫”的方法,科学界定“潜在中等收入群体”,精准设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政策,保证政策能够落地实施,以加快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一)思路和理由

为使复杂问题简单化,应把帮扶“城镇弱势群体”作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主题,其中,对“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弱势群体”重点帮扶,使他们有工作、有收入、有住房,基本达到中等收入群体标准;对无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适当提高保障水平改善生活。主要有以下三点理由:首先,“城镇弱势群体”能够从观念上为群众所接受,政府推動名正言顺。即使农村有些人收入比城镇弱势群体低,但由于农村所需支出少、生活压力小,也会持理解态度;但如果弱势群体包含城乡,政策面过大,不宜操作;如果仅包括农村的次低收入群体,那么农村低收入群体肯定会有怨言。其次,“城镇弱势群体”凡有劳动能力的基本都是“潜在中等收入群体”,有针对性扶持就能成为中等收入群体。最后,目前农村所有人都解决了吃、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再解决城镇弱势群体问题顺理成章;且城镇弱势群体主体是农村转移人口,解决好这部分人的生活,有助于巩固农村脱贫成果。

(二)选择六个群体及其依据

选择六种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弱势群体作为“潜在中等收入群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进城农民工。他们有较好的体力和技能,有致富的愿望和年龄优势,也是城市建设者、贡献者和城市发展需要的群体。他们的主要困难是工资偏低、买不起商品房。如果为他们创造凭体力、技术在城镇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他们会不断提高自己、创造财富,成为城镇中等收入群体的一员。

二是新毕业落户大城市的高学历者。他们有比较专业的知识和技术,多数也有比较稳定理想的工作,主要困难是从小城镇或农村进入大中城市买不起住房,原生家庭能给予的帮助有限。如果通过免首付、灵活购房、共有产权房等方式,就能减轻家庭负担,早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三是自由职业者。目前有两部分人,一是传统自由职业者,如推销员、理发员、广告中介、律师、会计师、护工、家庭钟点工等,这部分人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工作生活状态;二是互联网业态下的就业人员,如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网上代购者、网店经营者、自由慕课老师和服务人员等,这类新职业人员发展非常迅速。李培林、崔岩测算自由职业者在职业阶层结构中占5.6%,目前已经达到3 900万人。[19]据尹泽轩调查,其中有64.4%的人认为自由职业有“很大可能”甚至“一定会”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但这些新产生的自由职业者却感到“收入不稳定”“保障不稳定”“不能形成长期规划”和“社会认同较低”[20],影响了从业积极性。因此,增强其收入和保障的稳定性,加强法律对新业态劳动关系的保护,提高社会地位,有助于他们成为中等收入群体。

四是初创小微企业主。他们有一定知识、能力和家庭经济基础,但是,创业面临很大失败风险,因为社会对市场主体的容量是有限的。他们最需要的是降低创业成本、经营成本和各种税费,加强职业辅导,减少失败风险。

五是城镇产业工人。他们多数在企业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稳定的工作,在城镇有住房和固定财产,部分已经成为或接近成为中等收入者。他们需要在保持企业良好效益的同时,在分配中向个人倾斜,提高收入水平。

六是城镇失业人员。他们一般在城镇有稳定的居所和家庭依托,多因企业破产或效益较差而失去工作。如果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新技能,并且及时找到合适的工作,他们仍然会成为在城镇有一定技能、有稳定住房和稳定工作的中等收入者。

(三)探索采取“六个一批”解决办法

上述六个群体面临的问题虽有不同,但主要困难却有很大的一致性。如,六个群体的共性是收入较低;进城农民工、新毕业落户大城市的高学历者,他们主要困难是住房问题,而解决住房是难度较大的问题;进城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主要困难是就业压力问题;进城农民工、城镇产业工人、城镇失业人员、初创小微企业主等四个群体需要教育培训提高职业转换能力和收入水平;进城农民工、自由职业者、初创小微企业主、城镇失业人员等四个群体则面临社会保障问题;除新毕业落户大城市的高学历者群体外,其他五个群体都有需要社会地位提升的问题。抽取这些共性问题,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六个一批”就能解决上述六个群体的主要难题。

第一,创新住房制度解决一批。目前城市房价高位运行,与此相关的大城市高校非当地生源毕业生、进城农民工甚至几年交不起购房首付。为早日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应从两方面对住房制度进行探索:一是对保障性住房在租售同权基础上探索租购转化。扩大住房困难户保障范围,允许保障户把租金转化为购买资金,在缴纳租金达到购房额后能够转化为自有产权户,实际上相当于不交首付的购房户,只不过计算方式更为灵活。这样还能够促进住房保障资金循环,减小政府负担。二是对部分群体购买住房实行担保政策。对购房能力暂时不足、通过努力能够还款的各类人群,采用政府在房地产企业担保的方式,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允许通过不交首付、延长还款期限、欠款还清后取得全部产权的方式,引导购房困难户自食其力,增加其获得感。

第二,增加收入解决一批。“潜在中等收入群体”最需要的是增加收入。从国际经验看,1960年日本实施为期10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居民收入得到显著提高,也成为日本经济起飞转折点。从国内经验看,2011年贵州省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连续多年劳动者报酬增幅居全国第一。由于居民收入划分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可按查漏补缺的原则对潜在中等收入群体分类指导。一是增加工资性收入。重点对农民工群体所在的企业、自由职业者所在的平台,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让职工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诉求,增加劳动收入。二是增加经营净收入。通过支持大学生、复转军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创业,使更多人学会独立经营,增加个人收入。三是增加财产净收入。有计划、有组织研究推动增加财产性收入办法,通过普及理财知识,增加相关群体的利息、股息、租金、红利、专利收入、出让纯收益、财产增值收益等。四是增加转移净收入。提高政府对个人转移的医疗报销费、失业救济金、赔偿等标准;提升社会单位对个人转移的住房公积金、辞退金、保险索赔标准。通过多方面、多途径增加收入,奠定迈向中等收入群体的基础。

第三,稳定就业创业解决一批。就业创业是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基本条件。应从四方面入手:一是做好转岗就业工作。面对机器替换一线产业工人的压力,及时做好企业职工转岗培训,满足企业技能劳动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解决全社会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问题。二是完善职业中介系统。政府有意识地培育和认定一批职业中介机构,提高职业中介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权威性,保证失业人员能够及时找到工作。三是降低创业风险和损失率。在鼓励更多人开展经营活动的同时,发展公益性的创业大学和企业咨询诊断组织,给创业者有针对性培训和创业过程的具体指导,让创业者提高经营能力,成为稳定收入群体。四是开拓新职业。在部分职业消失的同时,还有大量新职业出现和待出现,如老人能力评估师、电竞顾问、带货促销员等,应引导社会不断开发新职业,在新职业中造就若干中等收入群体。

第四,教育培训提高一批。应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按照开放办学、提高实用的原则,不拘一格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青少年和各类劳动者的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具体讲,一是推动高校高职慕课开放。探索全国重点高校向全社会开放慕课平台,引导青少年提前介入高科技领域,启迪思维,培育专才;引导全社会通过高校慕课,学习自己需要的知识和技术,达到全国知名高校的毕业水平。探索职业院校向全国开放慕课平台,采取灵活办学方式,随时报名、随时学习、就近实训,达到水平发证,使更多中青年掌握多种技能。探索向全国发放“慕课券”方式,引导不同年龄人群在民营慕课平台学习专业知识,同时催生满足社会所需专业的教育产业。在政府难以调整教育结构的情况下,通过慕课平台和慕课券引导人们按照社会需要调整教育结构、改善知识结构。二是改革传统学历教育模式。对于普通高校在社会上有对应职业技能资格认证的专业,推行“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的“双证”教育模式;对于没有对应职业技能、但就业特别困难院校的学生,普遍要求在就业稀缺职业院校开展一到两年技能学习并获得双学历和职能证书;提高职业院校学历层次,同时扩大技能人才的上升通道,以吸引更多年轻人进入职业院校学习,促进全社会从知识型人力资本向知识与技能复合型人力资本转变。以活跃的教育为拓展未来技术产业空间、开辟新职业蓝海创造条件。

第五,提高保障水平稳定一批。针对目前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低、保险项目欠缺、保障水平低、不适合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量身定制万能保障卡。探索为农民工建立实名制、终身制、多种保险于一体的社会保障卡,方便工作流动时异地使用;探索农民工农村“新农合”与城镇医疗保险合并制度,提高医疗保障补助标准,除大病住院报销外,一般性看病吃藥也能得到报销;探索农民工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养老保险合并机制,方便在城乡自主使用;对其在城镇企业工作时的住房公积金,除要求其所在企业按时缴纳外,可探索企业缴纳、政府按比例补贴的办法,通过调动企业积极性增加农民工账户余额。二是探索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随父母就学的机制。除京津沪特殊地区外,做到工作比较稳定的农民工子女就学不受限制,国家教育经费按就学所在地标准进行拨付,为农民工家庭解除后顾之忧。三是探索自由职业者享受政府和社会提供保障的办法,增强其稳定感和获得感。

第六,提升社会地位增加一批。对于自由职业者应帮助提高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一是引导自由职业者依靠提升技能等级提高收入。针对自由职业者技术地位低的问题,支持地方和行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使自由慕课教师、育儿嫂、护工等知识和技能劳动者,也能像体制内的教师、医生、工程师等一样参加职称评定,通过学习高技能、获得高职称来增加高收入。二是鼓励自由职业者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提高其社会地位。针对自由职业者易被主流社会边缘化的问题,通过发展基层党组织增强其政治归属感,发展行业协会增加其行业归属感,引导参加社区组织和公益活动增加城市归属感,通过安排参与政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增加其议政建言的机会。三是完善法规,为新自由职业者提供法律保障。针对互联网形成的新自由职业者劳动关系存在模糊领域的情况,加强法理研究,推动相关立法,维护各种职业的法律地位。

(四)争取做到“六个精准”到位

借鉴精准扶贫的组织和工作方法,充分考虑城市弱势群体的特殊性,确定六个精准。一是帮扶对象精准。对于申请帮扶的城镇弱势群体家庭建档立卡,做到每户家庭情况、帮扶要求、帮扶形式比较准确。二是帮扶资金精准。在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国家应增列帮扶城镇弱势群体预算,根据不同群体需求和项目安排资金,以保证帮扶计划的落实。三是帮扶项目精准。对于涉及“城镇弱势群体户”的保障住房项目、就业项目要有具体规划和安排,能够落到实处。四是政策法律精准。对于涉及城镇弱势群体的收入分配政策、就业政策、教育政策等,尽可能地做到务实精准。对于为满足保障户、没有住房完全财产权而又需要房产文书的住房半产权形式,积极探索通过法律把“半产权制度”固定下来。五是机构人员精准。考虑到城镇空间相对集中,没有必要专门抽调人员集中派驻,可根据部门职能依托现有机构、人员,采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体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到每件事有部门负责、有专人负责,能够把各项任务落实下去。六是帮扶成效精准。与精准扶贫一样,争取城镇弱势群体的每家每户都享受到所需要的具体帮助,工作生活有实实在在的改善和提高。

五、需要把握的几个重大问题

“精准扩中”涉及利益调整,在具体操作中需要尽可能避开和减少矛盾,但对于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的重大调整则需要态度明确。因为落实具体政策容易发生摩擦纠葛,而执行宏观政策反而不容易引起矛盾。“精准扩中”不是一个单纯的社会收入结构变动问题,它还关系到经济的稳定持续增长,需要把社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统筹考虑。

(一)开源确定帮扶对象

在精准扶贫过程中,虽然国家和各地对扶贫对象设置了若干标准,但实际确定扶贫对象时仍很困难,且难以做到精准,因为临界点上下和千差万别的情况很难通过定性和定量区别。同样,在帮扶城镇弱势群体中,对于“城镇弱势群体户”的认定也会极难把握,处理不好还会引发矛盾。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开源处理,对于无车、无房、无工作、无收入的“四无”城镇居民和农村转移人口,能帮扶的一律帮扶,能够用市场机制的一律通过市场机制解决。把“四无”变成“四有”就成了中等收入群体。

(二)权衡收入分配改革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仅要靠做大蛋糕,还需要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特别是在不同利益主体间进行利益分配取舍。如开征房地产税会降低房地产市场需求和价格,也会加快潜在中等收入群体迈入中等收入群体的步伐;开展为满足潜在中等收入群体需求的购房制度创新,又会影响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减少现有房产持有者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机会。因此,需要在统筹发展基础上更加重视弱势群体的发展机会,即使不“劫富济贫”,至少不能“劫贫济富”。积极为更多潜在中等收入群体创造增加财富、向上流动的机会,这既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相应的利益权衡和政策创新。

(三)创新宏观调控政策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要进行宏观调控政策创新,即把过去宏观调控中的扩大投资、促进消费、增加出口,部分变为先通过投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整社会结构,再通过社会结构的优化,促进投资、消费和出口。相当于把过去的直接调控经济,改为直接调控经济与间接调控社会结构相结合,再通过调整社会结构反过来调控经济增长。从近年精准扶贫的效果看,扶贫投资既直接拉动了经济增长,又优化了社会结构,农村社会结构优化反过来促进了农村消费。财政扶贫资金在这个循环过程中起到担保、置换和杠杆作用。因此,研究财政资金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中的使用规律,并加以创新应用,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结语

精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操作要领是确定“城镇弱势群体”为帮扶对象,以减少政府工作阻力,在具体工作中精准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弱势群体”;关键手段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担保、置换和杠杆作用,把大量需要政府花钱的事变成市场机制解决的事,把居民短期支出的事变成长期支出的事;稳妥措施是选择一个省作为试点,积累经验后再改进推广。通过精心设计方案,创新工作方法,精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就会从理论变成政府的政策和行动。“精准扶贫”与“精准扩中”交替推进,我国就能解决城镇化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两大难题,使城镇化、富裕化与现代化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注释:

①这十种中等收入群体标准,分别是世界银行经济学家米兰诺维克和伊扎基(2002)、布鲁金斯学会经济学家卡拉斯(2010)、世界銀行、美国皮尤研究中心(2015)、瑞信研究院(2015)、日本管理学家大前研一、中国社科院社会政法学部(2018)、国内外7组专家(不同时间)、艾瑞咨询(2017)、国家统计局(2018)提出的。

②这六种中等收入群体测算方法,分别是李春玲(2003)、甘犁(2015)、李伟和王少国(2014)、王朝明等(2013)、李培林等(2000)、王小鲁(2017)等提出的。

③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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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玲玲

How to “Targeted” Expand the Middle-Income Group in China

Chen Wanqin1, Liu Kuiqing2, Xu Shuangjun3

(1.Macroeconomic Research Branch,The Research Institution of Hebei Provincial Government,Shijiazhuang Hebei 050011,China;

2.Office,The Research Institution of Hebei Provincial Government,Shijiazhuang Hebei 050011,China;

3.Urban Construction college, Hebei Normal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Qinhuangdao Hebei 066000,China)

Abstract:"Targeted expansion of the Middle-Income Group" in urban areas needs to be raised in the agenda at the end of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in rural areas. At present, there are a lot of researches on expanding middle-income groups, and even two proposals from The National "Two Sessions". However, due to technically difficulty, it is hard to divide "submiddle-income group" from both ends of high/low-income groups. Moreover, we cannot just assist the “submiddle-income group”without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low-income group, thus the policy fails to be released justifiably. This paper proposes to help the "urban vulnerable group". After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solving the rural poverty problem, the urban vulnerable group can be assisted for social identity, and the income division problem can be avoided as well. Carry out targeted assistance to the "urban vulnerable groups with labor capacity" can help them turning into the middle-income group. Learned from the ideas and methods of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we select "six potential middle-income groups" and propose "six in one batch" solutions according to their difficulties, and then put forward "targeted expansion of the middle-income group" program from six aspects. The double goals of urbanization and common prosperity can be achieved fast by alternatively promoting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targeted expansion of the middle-income group".

Key words:targeted expansion of the middle-income group; the middle-income group; the urban vulnerable group; urbanization; common prospe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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