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2021-09-22吴锦华
吴锦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建筑行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相应的招投标制度也越来越完善,而招投标在建筑业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管理工程建筑的过程中,合同管理和工程招投标是其重要内容,合同管理和工程招投标对建筑单位的竞争力有着核心的影响。因此,要想建筑工程得到有效地发展,做好合同管理和工程招投标工作是关键。并且在当今互联网+模式的深入发展下,将互联网的技术和思维在工程投资管理中使用,为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方案,在合同管理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开展中,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建筑行业工作者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互联网+模式带来了积极促进作用。本文主要对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中易出现的问题分析,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的现状
1.招标清单编制不合理。在工程量的清单编制工作中,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工程清单编制的计算方法诸多,一些编制人员在传统定额和工程量清单之间的计算规则混淆不清。在一些相差不大的项目中价位差异巨大,在招投标监管中经常会出现施工现场和施工时间都差不多的情况,而在招投标的清单中相似或是相近的清单项目存在着价格差异巨大现象。比如在工程招标中编制的两份清单中项目的单价分别为3.78元/m3和13.12元/m3,不难看出这两者之间的价格相差了3倍多,相似和相同的工作量之间价格差距巨大。且在清单内,有的项目清单存在遗漏或是描述的内容、数量和实际清单有出入。
2.法律制度不健全。在各个地方所实际实施的招标制度中仍旧存在着不规范现象,且有些地方所出台的政策与招投标法存在着冲突。在2000年时国家出台了《招投标法》,其中也明确该法在法律上的法律地位,该法的出台给市场秩序也带来了良好的发展。但现有的招投标法律制度仍然是不健全的,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垄断行为的存在尤为突出,而在建筑业中垄断行为的存在会造成企事业单位在经济上的极大损失。
二、招投標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招投标上不管是监督管理部门、投标单位还是建设单位都存在着问题。建设主管部门单位及行政部门,在工作中本应都要本着严格执法,根据相关规定的程序办事。然而在一些地方的行政管理部门却大搞地方保护主义,对于外来的施工单位设置不合理的障碍,让这些施工单位无法进入地方,这就产生了垄断行为。在很多地方的监督管理人员既参与评标,又同时充当评委和裁判员,从而导致监督工作无法进行下去。在投标竞争中,投标单位作为竞争者,相对来说是处于一种被动状态的,他们需要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任务要求,而这些投标单位为了拿到项目,或出现一些扰乱市场秩序和违规的行为。有的会找关系得到入围的机会,或是投标单位相互联系沟通,甚至是挂靠,对于本身不具备参与投标的单位,他们会借用有资质有能力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建设单位作为组织招标活动中的投资者,在采取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时,他们很有可能会对招标进行提前预定,或是虚假宣传,从而给投标的企事业单位带来巨大的损失。
2.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现阶段的施工合同特点和合同管理方式存在着艰难性和复杂性,由于现在的建设市场还不够完善,交易的行为也不够规范,因此造成了合同管理问题。能够全面且自觉地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在执行中的最高标准。不管是签订合同的哪一方,在经济法律上的地位都是同等的,没有高低主次之分。但往往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当事人都会忽略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原则,会以自身的最大化经济利益作为核心,不遵守合同中的条款,从而造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不相等的情况。在签订合同中也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这是法律意识不强的体现。建设工程的合同内容非常的多且很杂,履约时间长、合同内容多、涉及面广、耗用资金庞大等等,在非常大型的项目中,可能会达到上百个工种、几万人的作业以及涉及到的相关专业会达到几十种,如此看来这份合同内容自然很复杂且巨大。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合同双方往往因为缺乏相应的合同管理经验,在签订的合同中,会出现内容不清、责任不明且条款也不全等的现象时有出现。在大型的建设项目中,有的合作双方甚至只用口头委托的方式进行任务的下达,完工之后再补签合同的现象,对于合同而言,它最有效用的时间就是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项目都完工了,再签合同对于建设施工根本就起不到任何能约束的作用。
三、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对策
1.建立制度化的检查机制。在目前的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检查机制和招投标的制度化,能够给招投标的工作带来实质性的保障,能保证合同和文件的规范和公正。把合同当事人的履约情况及时准确地汇报给上级相关部门,对于相关的上级部门要对汇报的内容引起重视,不是丢弃在一边就不再管,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细致的检查最终形成制度化。对于各个单位的检查结果要进行清晰明了且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同时也要对中标方进行详细的考核和有奖有罚的制度,监督每一方都要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职责,以此来提升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2.完善管理标准。建筑企业在经营管理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管理制度,因为只有建立了高效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这样此项目才能让企业开拓出更宽更广的市场且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对于管理水平低下所得带来的项目风险问题要重点解决,是刻不容缓的问题。因此,要对项目考评制度进行创新,对项目的责任制考核也要进行加强,完善项目的承包管理制度,从而规范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部的行为和职责范围。对风险抵押金制度进行完善,建立自筹资金、自负盈亏和自主经营的经营机制,以及推行项目经理的责任承包;拿出部分的风险抵押金来设置奖惩基金,盈利的有相应的奖励,亏了则有相应的处罚。因此,形成一种有利益、有风险、有责任以及有权利的管理模式。
3.加强监管流程控制。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要把控好招投标文件的审核。招投标价格对比是招标能否成功的关键,在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审核时深入研究和探讨,对不同的工程项目设置不同的招投标内容。要在资质要求、评分办法和合同条款上严格把关,对合同条款具有约束性,在资质审核上就要拒绝私营个体、信誉差且实力弱的企业参与投标。同时,也要把控好资格预审这一关,以及把评定的标准和评定的关键说明,设置进入投标环节的标价。在招投标的时候,报价低是一个原因,建设方还会对投标人进行信誉和资质上的综合考虑,中标人最终确定。对于中标者招标方可进行民事约定,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约定缴纳一部分的保证金,将这部分保证金存入到指定的账户。加强工程项目的流程控制,能从源头上来杜绝建筑业的腐败。
4.提高材料真实性。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材料不真实这一问题非常严重,这就需要我们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要不断地提高。这可以依照每一个单位的实际来进行组织,让单位的技术人员和骨干都能共同参与其中,进行文件资料的重要审查。与此同时还可以邀请业内专家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合同中的各种条款专家和相关人员要进行复审,相应的部门也要做好评审结果的记录登记,从而让各个部门都能明确相应的责任,这样一来合同和资料就会更加地清楚准确。同时,还能降低在招投标中存在的不利影响,创造出更加有利于未来的招投标工作条件。
5.规范审查工作。在工程招投标的工作中,对于重要性的文件需要相关人员进行认真的编写,让那些投机倒把的无良商贩没有生存之地,以此来促进交易的管理和对审查的规范。且要明确保证金的上限要求,在约定保证金时,有关人员必须全部到场,筛选不合格的施工单位组织,提供详细的文件资料。为了防止招投标中出现恶意价格,对评标纪律的严肃性要进一步加强,招投标中的评委要对自己提出的意见以及最终的结果负责,以此来杜绝那些想要投机的建设施工企业和组织。
6.加强合同管理。招标投标中合同的地位非常重要,在合同规范方面要有一定的保障,这样既能使工作顺利进行,又能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利益,使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所以对于单位的合同谈判者、重要文件管理编写者以及财务人员等都要进行相应的制度约束,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能按照合同内容的规范进行签署。对财务工作进行管理,并合理地将实际的管理经验应用于合同管理,以防止合同中不规范的现金流失,给建筑行业带来损失,因此,合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新形势下,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问题的产生定然需要去解决。对于这些已产生的问题,我们要用高效且科学的方法来解决。项目工程的实施效果往往受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的影响,同时也是建筑业能否持续优良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高效地开展招投标工作,工程建设的质量也要能得到保证,还能促进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和公平。
(作者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