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满意度与城乡居民幸福感
——基于CGSS2015数据的实证研究
2021-09-17戴明钰
戴明钰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4)
纵观历史的长河,从中国古代用“乐”来表达理想的幸福状态到现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宏伟目标,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演进,人们对于追求幸福的脚步也从未停止。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2019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由此可见,国家对于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视程度之深。此外,居民幸福感也逐渐成为社会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政策等检验标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之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将社会治理寓于公共服务之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而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幸福生活谋福祉。
因此,随着国家发展与社会变迁,当今时代下城乡居民对社会治理以及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如何,以及两者对于其幸福感具有怎样的影响效应,将成为本文所研究的重点。由此之上,对如何进行多元有效的社会治理,并为城乡居民提供均衡优质的公共服务,进而提高其主观幸福感,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首先,涉及“幸福感”的研究多体现在哲学、心理学、经济学以及社会学等学术领域,不同的学科以不同的理论范式去诠释研究关于幸福感的问题,使其成了融合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性概念。那么从社会学的路径试图研究幸福感,可将幸福感定义为个体根据所内化的行为准则和社会规范,从而对自身社会生活整体性和肯定性的评估,是个体在此全面评价的基础上所产生的积极情感。
此外,学界探究影响居民幸福感的相关因素多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社会资本。在高社会资本的社会中,公民具有很高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对公共机构和社会组织拥有较高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因而在许多研究中社会资本被认为是衡量公民的生活水平及主观幸福感并具有其独特的指数表征(Helliwell,2001;Helliwell& Putnam,2004;Bruni & Stanca,2008;Becchettil et al,2008)[1]。第二,社会阶层。卡尔· 马克思从生产资料的占有等经济方面来划分社会地位,而马克斯· 韦伯则提出将财富、权力以及声望作为社会阶层划分的重要标准。经济收入越高的群体其客观社会阶层也相对较高,其幸福感也高于处在“相对剥夺感”较强的低社会阶层,此外由于收入不平等而造成较大的收入分配差距,也会显著降低城乡居民的幸福感(Winkelmann,1998;Diener,2000;Clark,2003;Frank,2005)[2-4]。第三,政治因素。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开展相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众对于政府行为的情感倾向及评价会影响其价值判断和生活状态,对于政府质量的满意程度也将直接与居民幸福感相关。此外由于转型时期城乡差距等问题,城市与农村中的居民对于政府行政的心理预期与主观感受也略有不同,从而导致幸福感水平也略有差异(王浩斌,2007;艾明江,2012)[5]。
其次,在社会治理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方面,主要涉及政府对于社会的治理水平以及管理质量对居民幸福感至关重要,政府治理的综合质量甚至超过任何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的变量(Helliwell and Huang,2006)[6]。此外也有研究表明,不同类型及发展阶段的国家对于社会治理不同层面的需求也有所不同,较为贫穷的国家更多关注于基础设施、保障制度等治理建设;而较为富有国家则更多关注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治理完善,这些对于公众幸福感的长期提升具有一定关键作用(Helliwell and Putnam,2004)[7]。
再次,在公共服务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方面,主要涉及公共服务的不同种类、实际供给水平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够提高居民幸福感水平,所以政府可通过完善公共服务,如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以此来提升居民的满意度与幸福感(Di Tella et al,2003;Ott,2011)[8]。同时不同国家对于多种公共服务的支出水平对幸福感也具有长期良好效应(Wassmer et al,2009)[9]。此外,还有学者利用有关统计资料实证得出,政府在各项公共服务上的财政支出可用来作为当前公共服务水平的衡量标准,公共服务的提高,可以提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幸福感,其中社会保障类的民生性公共支出为提升幸福感主要来源因素(Lana et al,2009;宣烨,余泳泽,2016)[10]。
最后,根据对现有文献的梳理,本文将运用CGSS 2015年的统计数据,实证分析除了基础的人口学变量之外,从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两个相关维度,以探究其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效应,以完善幸福感影响因素的研究体系。基于此,本研究将总体提出两个假设:一是城乡居民对社会治理的满意度越高,其幸福感也越高。二是城乡居民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越高,其幸福感也就越高。
二、数据选择、变量界定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的研究数据均取自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a General Social Survey,简称CGSS),此数据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负责,采用多阶分层概率抽样方法,目前为我国大型学术调查数据的开放平台。其中2015年的数据在核心模块A的基础之上,还加入了10年回顾模块B以及法制模块E。2015年此项目总共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有效问卷达10968份。由于模块E抽中概率为总体的三分之一,因此在剔除无效及缺失样本之后,共得有效样本3282份。
在总体样本特征之中,性别上女性比例高于男性,女性占52.2%,男性则占比47.8%;政治面貌上非党员的比例较多,高达89.3%,而党员比例为10.7%;户口状况上城市户口的数量低于农村户口数量,分别为44.5%、55.5%;在受教育程度上多为初高中学历,占比48.4%,大学及以上学历仅占比17.6%;健康状况上多为身体良好,高达63.8%,不健康比例则为16.3%;婚姻状况上已婚比例高于未婚,分别为88.7%、11.3%。(具体样本特征可参见表1)。
表1 总体样本特征
(二)变量选择与界定
1.因变量。本文选择的因变量为居民幸福感。CGSS问卷中的具体问题是(A36题):“总体来说,您觉得自己的生活是否幸福?”设计选项为“非常不幸福、比较不幸福、一般、比较幸福、非常幸福”,分别赋值为1-5。根据表1的结果可知,目前我国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较高,均值高达3.9,说明居民生活普遍较为幸福。
2.自变量。本文选择的自变量主要为社会治理满意度(F13题)和公共服务满意度(B17题)两个维度。社会治理方面,问卷中具体涉及6个对应问题,分别为对城市建设、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市场秩序、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公共服务方面,则分别为4个问题,具体是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均衡程度、便利程度、普及程度、充足程度进行测量,之后回归分析中将公共服务的四个程度进行总和取均值。在设计选项上均为“非常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比较满意、非常满意”,分别赋值为1-5。根据表1的结果可知,总体上我国居民对于社会治理各方面的满意度较高,但其中对环境污染和食品监管这两个治理满意度则相对较低。此外公共服务满意度也普遍较高,但由于城乡、东西部差距等客观因素,就资源分配的均衡程度而言则相对较低。
3.控制变量。本文选择的控制变量主要为人口学变量,主要涉及7项。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受教育程度、户口状况、健康状况、婚姻状况。性别上分为女性和男性;政治面貌分为非党员及党员;户口状况分为非农户口和农业户口;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及已婚,以上均为二项分类变量。调查对象年龄范围是24~100岁;受教育程度分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大学(包含专科本科)及以上四类;健康状况则从很不健康到很健康进行自评。(具体描述性统计数据可参见表2)。
表2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N=3282)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用SPSS25.0作为数据分析工具,采用多元回归分析将自变量分别纳入回归模型之中,以探究各阶段的回归模型对因变量的影响效应。基础计量模型如下:
Happiness=α0+β1Governance+β2Service+β3Co ntrol+…+εi
其中,因变量Happiness为居民幸福感,控制变量Control为人口学相关变量,自变量Governance为社会治理,Service为公共服务满意度,α为常数项,β为回归系数,ε为随机扰动项。变量的多重共线性检验主要是判断各模型的拟合程度以及各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的基础性检验。因此,本研究中各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平均值为1.06,大于1远小于10,说明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可继续进行回归模型分析。
三、实证研究与结果分析
本文在基础人口学变量的基础上,先后加入社会治理中对环境污染治理满意度、对城市建设治理满意度、对交通道路治理满意度、对社会治安治理满意度、对食品监管治理满意度、对市场秩序治理满意度以及整体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共计形成8个模型。最终,多元回归模型的拟合结果反映出各变量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居民幸福感的水平。(具体分析结果参见表3)。
表3 多元回归分析结果
由模型1的回归结果可知,各控制变量中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健康状况以及受教育程度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影响作用,而婚姻状况与户口状况则无明显影响。进一步可阐述为,性别上回归系数为-0.086,说明女性比男性的幸福感更高。而年龄越大幸福感越强,说明随着年龄的增长,由于人际关系趋于稳定、生活质量逐渐提高、心态发生改变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居民的幸福感逐渐提高。此外政治面貌上越是党员幸福感相对越高,说明随着政治身份的转换、思想意识的提高,对幸福感也有一定指导作用。同时健康状况每提高一层次,居民幸福感就提升20.7%,说明身体健康也一直是居民较为注重关心的问题之一。
由模型2的回归结果可知,在模型1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加入对环境污染治理满意度的变量,说明社会治理中环境污染的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效应,其影响值为0.078。近年来国家将生态文明的建设提升到战略高度,政府在对生态环保工作中所投入的改善资金、政策倾斜、法规出台等一系列的措施,都能切实有效地提高居民对于环境污染治理的满意程度,进而能使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生态质量的改善,从而能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水平。
由模型3的回归结果可知,在模型1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加入对城市建设治理满意度的变量,说明社会治理中城市建设的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满意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幸福感就提升12.3%。随着城市化速度的不断加快,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下对农村地区的大力扶持,我国城市建设系统的完善为居民创造了良好的宜居环境,城市物质基础与精神文明的双重建设,使得居民生活的满意度与幸福度都能有所提升。
由模型4的回归结果可知,在模型1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加入对交通道路治理满意度的变量,说明社会治理中交通道路的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效应,其影响值为0.079。枢纽型交通网络体系的构建,满足了社会生产运输到消费各个环节的需求,城市交通的完善增强了城市经济生活的繁荣,农村道路的建设则有利于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其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与居民幸福感的提高可谓切实相关。
由模型5的回归结果可知,在模型1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加入对治安安全治理满意度的变量,说明社会治理中治安安全的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满意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幸福感就提升7.4%。社会治安保障群众生活的基本安全与稳定,也直接关系到居民的财产安全、身心健康与生活幸福等实际利益。
由模型6的回归结果可知,在模型1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加入对食品监管治理满意度的变量,说明社会治理中食品监管的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效应,其影响值为0.050。食品安全一直作为居民所担心的公共问题而存在,政府打击违法以及不达标的食品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健全科学完善的安全标准体系,有利于居民提升幸福水平。
由模型7的回归结果可知,在模型1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加入对市场秩序治理满意度的变量,说明社会治理中市场秩序的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满意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幸福感就提升7.7%。市场经营主体与交易行为的规范,使得居民对于现代市场体系的满意度越高,从而幸福感也就越高。此外,综合模型2-7可以看出,加入社会治理相关变量之后,户口状况由原来的无影响转变为对幸福感有一定的影响,而受教育程度的显著影响却消失,其他控制变量变化不大。
由模型8的回归结果可知,在模型1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加入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变量,说明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满意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幸福感就提升15.1%。作为政府的外部性供给的公共服务,向社会提供优秀的产品以及优质的服务,使居民生活更加便利化丰富化,自然其幸福感也会随之上升。
综上所述,第一,社会治理满意度对城乡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具体而言,对城市建设、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市场秩序、社会治安这六方面治理的满意度与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正相关性。第二,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城乡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进而可阐述为,目前公共服务的均衡程度、便利程度、普及程度、充足程度均与城乡居民幸福感的相关关系密切。因此,验证假设一、二均成立。
四、结论与启示
基于上述CGSS2015数据中各变量的特征和验证结果,对如何进行多元有效的社会治理,并为城乡居民提供均衡优质的公共服务,进而提高其满意度以及幸福感,在此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基础设施与社会保障体制建设,完善多种治理服务发展规划
研究中发现健康状况对居民的幸福感影响最大,再加入各种变量之后作用依然十分显著,因此政府可加快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整合城乡以及跨地区的医疗保险制度。此外,还要完善城乡、社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层自主治理水平;树立命运共同体观念,强调人与生态环境协调持续发展;尤其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减少公共卫生食品事件的发生等。多元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继而提高其幸福感。
(二)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为大数据释放运作空间
在如今兼容电子地图、搜索引擎、社交软件等信息流量的主流数字时代,政府可充分运用大数据的技术,以海量的数据资源为基础,按照满足居民最大公约数的原则,通过收集、筛选,而后自主推演挑选到配适信息,对资源进行分类分析合理配置,并及时进行追踪反馈,从而建立起一个电子综合分析系统,以便有效地为公民提供最优化、个性化以及差异化的服务需求,这也是社会治理精细化的题中之意。
(三)增强公共服务的民意舆论导向,构建政民互动的回应型政府
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开通门户网站,可直接高效地看到居民对于公共服务的诉求,并对民意舆论及时精准地作出回应。同时也可加入网络技术支持,如数据文本挖掘、语言网络分析等新型方式,将原本“公民—政府”的双向互动模式,转变为“公民—网络智能—政府”的三方交互模式,可大大优化政民互动机制,从而提高居民对公共服务均衡程度、便利程度、普及程度、充足建设程度的满意度,以便有效提升居民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