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视角下农村集体林改政策研究
2021-09-16马俊霞
马俊霞
摘要:农村集体林改是农村经营制度的重大变革,是进一步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导思想的重要措施。为探究农村集体林改政策的完善措施,本文从社会管理视角分析农村集体林改政策完善中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与参与主体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集体林改;社会管理;民主参与
随着我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林建设取得较大成就,给农村增收带来积极的影响作用。但农村集体林改政策落地实施的实践中,依然存在产权不明晰、主体不落实、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这就需要“自上而下”结合农村林业建设实际,进一步优化与完善农村集体林改政策,以及政策落地实施的具体工作机制。
1 农村集体林改的领导主体
在农村集体林业发展改革的工作实践中,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农村集体林改政策的指导精神,明确政府在林业改革中的领导主体地位。依照《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农林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林业改革工作,加强行政机构改革,做好协同工作,支持农村集体林业改革工作。一方面,政府要自上而下统一部署,并在基层政府成立“农村集体林改负责小组”,打造“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做好政策落实工作,营造“上下联动、全民配合、稳步推进”的良好格局。另一方,在集体林改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政府还需要做好“配套改革”的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配套改革,而且政府及农林部门要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向服务型政府建设转变。
2 农村集体林改落实主体
(1)宣传教育
农村集体林改政策落到实处的关键是村干部“真抓实干”,因此需要从政策层面明确农村集体林改政策的落实主体是村干部。村干部要积极学习国家关于农村集体林改政策以及文件精神和指导思想,全面了解村情并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对于上级政府下达的林改政策和学习文件,村干部要尽快宣传通知到村民,让村民及时了解集体林改的相关政策,并在宣传与学习的同时,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在工作实践中,为使村民更好的了解相关政策,还可以要求县区农林部门的专家来村里进行政策宣讲,宣传林改政策,村干部则要将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然后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达个村民。村干部在广泛获取村民意见后,对意见进行整理与分析,最终形成工作方案。然后将方案上报上级农林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与村民商议实施。
(2)调节纠纷
从工作实践来看,由于我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历了几次变革,而且农村地区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容易在林地、林业资源等方面出现矛盾,尤其是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由林权引发的矛盾较为常见。村干部在农村集体林权改革政策落实工作中,要发挥政策落实的主体作用,同时还要负责政策落地实施中的矛盾协调解决的责任。通常对于一些产权有异议的林业资源,就所有者与使用者、占用与收益等问题和矛盾,村干部要发挥调解作用,解决矛盾。比如村集体与村集体之间的矛盾、村集体与村小组之间的矛盾、村小组与村小组之间的矛盾等,都需要村干部做好调解工作。村干部在集体林改矛盾的调节与处理中,要遵循“重证据、摆事实、互调换、讲感情”的原则,引导矛盾主体双方心平气和的解决矛盾和问题。
3 农村集体林改参与主体
(1)民主参与
农村集体林改政策落实工作中涉及到的重要主体是村民群体,村民对政策的理解与支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实施的效果。各级政府一定要营造一个民主参与的氛围,引导村民有被动、消极管理向积极主动参与过渡。对于农村集体林改问题要开会讨论,做到“一事一议”。农林部门要针对农村集体林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真正了解村民的利益需求,然后针对性的解决问题。要让村民真正参与进来,鼓励村民反映真实的需求和问题,以民众商议的形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仅如此,农林部门以及基层政府要将林改政策的优势真实的宣传到村民,让村民真正了解林改政策对其“致富增收”的积极影响,从而使其从“消极”转变为“主动”,真正做到主动参与集体林改政策实施的工作中来。
(2)自主管理
为使农村集体林改政策的“惠民”属性真正发挥出来,真正达到“致富增收”的目的,政府及农林部门要鼓励村民自主管理,比如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林部门可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在村集体内通过扶持专业户、树立榜样的方式,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发村民积极参与到专业合作社中来。专业合作社要建立完善的参与制度,以社会管理的理念出发,尊重村民的参与权与决策权,积极鼓励治理主体的自觉行为。同时林业专业合作社还应充分考虑当地乡土社会的伦理环境,尊重村民意愿,增强村民对村集体的认同感。
4 结语
农村集体林权改革中可充分发挥农村社会管理理念的作用,让林改政策真正触及到村民自身利益,做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这样村民就会积极的参与到林改中来。在农村集体林改政策落实工作中,对于矛盾纠纷调解与问题解决工作,要做到稳定、合法、合情合理。通过农林部门不断加强农村集体林改政策落实工作所呈现出的效果来看,农村集体林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进一步明晰了林权,政府及农林部门间关于林改工作的权利义务也更加清晰,各部門间协调工作的能力大大加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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