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流通企业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研究
2021-09-14石莹
石莹
[摘 要]我国医药行业变革对医疗流通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水平造成了较大的冲击,为了在医改政策下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需要对供应链金融机构引起重视,提出有助于医药流通企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文章首先对供应链金融进行理论概述,然后阐述医药流通企业供应链金融解决策略,希望为相关人士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医药流通企业;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2.137
近几年,我国药品批发企业数量与日俱增,在这一背景下,医药流通企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市场集中度也有所提高,国内一些优秀的医药流通企业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不仅要对行业市场、企业发展环境、客户需求进行深入研究,同时还要广泛应用供应链金融这一平台。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医药流通企业中的供应链金融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为了使医药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结合,需要在掌握供应链金融理论知识以及医药流通企业供应链金融特点的基础上,分析医药流通企业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使得医药流通企业从传统医药销售向供应链管理企业转型。
1 供应链金融理论知识
1.1 供应链金融的特点
供应链金融作为商业融资模式具有系统性的特点,最初供应链金融主要是指银行向一些核心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主要包括理财、融资、其他结算等,与此同时,在供应链金融中也可为供应商提供贷款服务,或者将分销商作为服务群体,提供存款融资、预付款代收服务。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商业中所致的供应链金融更加广泛,在概念内容中包括核心企业、银行、金融结构的有机合作,使得上游企业以及下游企业可以同时获得全面化的金融服务,确保供应链涉及的核心企业链条具有稳固性的特点。经过实业经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银行、企业、供应链之间密不可分,其关系具有互利共存、战略协同的特点[1]。现阶段一些学者在研究中发现,供应链中需要先开展原材料的采购工作,之后将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制作完成,最后在销售网络的支持下,向消费者手中传递产品,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加强控制,将供应厂家、制造厂家、分销厂家、零售厂家进行有机结合,使其以整体性的功能网络架构呈现,通俗来讲,供应链金融就是以供应链为核心制定应收账融资、存货融资等金融活动。目前,基于交易成本、对称、自偿性理论,证实中小企业应用供应链金融业务对信用价值具有积极的影响,可以有效提高信息对称性,在最大程度上将交易成本降低,医药流通企业使用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在于可以凭借自身信用获得金融支持服务,从而有效避免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出现。目前在风险评估环节,实现了从单一企业主体不断向供应链、交易信息转變,通过实时的动态跟踪,依据客户的需求灵活制定金融方案。
1.2 供应链金融与传统融资模式的区别
传统融资评估阶段主要是将企业的单个信用作为主体,由于信用这一概念较为抽象,且信用指标具有动态性的特点,在评估时较难把握,通常情况下,传统信贷过度关注于企业自身的资产价值,一般情况下贷款制定主要依据企业自身实际经营状况,将其划分为应收账款模式、货物货权质押融资、未来提货权融资三种,而与传统信贷相比,供应链金融则具有系统性概念,其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理财情况、现金管理现状、贸易融资等多项知识,与以往银行对企业进行单一授信模式评估方法不同,需要利用交易链条详细分析企业内部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从而确保银企信息的对称性,降低信贷风险的发生率,为供应链带来良好的增值服务,所以当前医药流通企业需要将供应链管理作为核心,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管控,确保供应厂家、分销厂家等形成协同机构,从而更好地应对市场带来的经济冲击,避免企业出现资金运转困难问题的出现,为企业采购、生产、销售提供金融服务。
2 医药流通企业金融服务的解决策略
文章主要从上游供应商、下游供应商两方面,探究医药流通企业金融服务的解决策略,具体内容如下。
2.1 上游供应商
针对跨国药厂而言,如果经营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强、销量大,表明这些跨国药物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运营能力均较强,这就导致企业内部资金充足,其所关注的重心开始转向回款及时性这一资金安全问题。随着药品两票制这一政策的提出,这些跨国药厂的渠道开始逐渐向地级市、区县市延伸,地级市以及区县市的一级商存在资质差、实力弱、回款慢等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临床为了对这些药厂以及厂商加强管理,跨国药厂需要对商务团队进行构建,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人力资源与管理资源成本[2]。针对这一问题,企业需要凭借信息化技术以及渠道优势,为药厂提供全方面的服务,主要包括销售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回款管理。在进行应收账款管理时,跨国药厂可以在商业保理公司的帮助下,全面加入供应链金融服务中,这些服务可以确保跨国药厂及时将资金回收。除此之外,为了给跨国企业带来良好的金融服务,需要向核心企业委托配送、回款、销售等多项业务,从而有效解决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保障资金安全,与此同时,药厂可以在一些核心企业的业务安排帮助下,开创第三方物流配送以及金融保理服务,将自身本来拥有的商务团队作为依托,加强销售管理、应收账款管理、贷款管理,弥补“药物两票制”对医药流通企业带来的冲击。
针对国内药厂而言,许多企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这些企业对资金有较大的需求,且药厂本身无法在银行获得融资,即使有药厂获得融资,但是需要的成本较高,在这种情况下,核心企业需要开展供应链融资处理。相较于跨国药厂,国内药厂的回款期限较长,一般而言,回款时间在2~3个月,在这一过程中,一些药厂想要拓展生产规模,需要提前对资金进行回收,具体可以采用如下模式:一是核心企业内部存在保理公司,这时保理公司可以与药厂进行沟通协调,通过构建保理业务对核心企业进行应收账款处理,从而达到资金回笼的目的,在出现应收账款后,可以将其向保理公司进行转让,之后保理公司需要与核心企业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先将贷款交付给药厂,与此同时,保理公司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而核心企业需要依据原基础贸易合同,将贷款支付给药厂,并且要向保理公司缴纳相应款项,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顺利完成。二是国内药厂与核心企业之间可以彼此达成协议,核心企业在收到药厂提供的货物后,需要对其进行验收处理,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需要将银行与商业的承兑汇票交付给药厂,药厂收到承兑汇票后,需要前往银行对贴现予以办理,提前获得资金,但是采用该模式,需要药品厂家适当降低药品价格,从而提高竞争力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上述两种模式都可以用于解决供应商在融资方面的问题,确保上游厂家可以提前获取资金,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融资过程中消耗的成本,并且,上述两种模式可以增加对供应商的依赖性,确保双方可以稳定长时间的合作,使得核心企业从中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双方互惠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