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优化途径
2021-09-13朱霞
朱霞
摘 要: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资产,因大多数单位发生资产处置业务较少,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处置管理领域比较弱化。在处置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不能防范的危险发生,会导致资产的使用价值很难发挥到最大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财政资金的浪费。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行政事业单位在处置固定资产时,必须防范和控制潜在的风险。本文主要研究防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风险的方法,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优化途径,从而完善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体系。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优化途径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健全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目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造成资产一定程度的损失。如果单位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交接处置等未建立或未实际实施科学规范化管理,所有上述環节都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具体来说,政府购买固定资产时,如果不坚持政府采购,不能由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讨论,就会出现购置固定资产质量低,价格高的现象;假如是出现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固定资产容易丢失、不当损坏等,可能还会把部分没到使用年限的资产提前进行换置,造成多数资产浪费、没有得到充分使用;假如出现在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有的单位不按照政策规定报请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不进行有效的科学资产评估,就把固定资产以极低价格出售或出租,造成固定资产很大的损失,严重情况还会产生贪污腐败现象。不仅如此,还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处置环节各项手续转交不清楚,导致固定资产损失的问题。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过程存在的漏洞
1、固定资产处置缺乏计划性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预算编制的理解度不高,在实际工作中只注重如何获得更多的资金,对固定资产盲目供应,严重情况出现资产多余等问题。同时,单位忽视对资产的科学管理,未能对损坏不能用的,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进行有计划地处置,导致多年破损的办公桌椅、电脑电视等破旧物资挤堆在一起,不仅影响美观,还存在着安全隐患,搁置时间长久了,甚至会出现丢失现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固定资产处置机构责权模糊、不明确
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由于没有设立特别的资产处置部门,大都由后勤部门、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处置。在这种多重处置的影响下,出现了责任、权利混乱现象,资产处置控制效果也减少了。而在这种处置方法下,各职能部门之间由于固有的处置方式而出现问题,就会互相扯皮或是推诿,严重的情况下,处置连接环节也会丧失控制力。例如,资产处置人员不清楚单位资产的账面附加额,而财务人员只局限于资产价值的处置,在面临资产使用或损毁等问题时,由于没有得到明确的理解而发生了连接被切断的情况,进而产生处置脱轨或资产库存不准及其他问题。
3、固定资产处置行为存在随意性
对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固定资产处置行为管理不规范、随意化屡见不鲜。目前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在处置资产时未对拟处置资产进行技术鉴定或残损鉴定,简单认为资产达到使用年限了,或购置新设备了,就应当淘汰报废旧设备了,不管资产能否继续使用,不管资产是否达到报废条件,对固定资产的处置比较随意。有些行政事业单位未经批准,就擅自处理回收资产,程序倒置。对于审批同意处置的固定资产清理变卖时,有些行政事业单位未经过三方询价,未经过领导班子或单位资产处置小组审定,就私自让变卖,收益可多可少,导致国有资产损失,腐败问题滋生。
(三)固定资产账目不规范,账卡物不一致
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固定资产管理时,要坚持账卡物一致的原则。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够规范,例如资产管理人员换岗时,没有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对单位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没有认真对待,资产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未能及时对账,导致单位固定资产账面数与实物有出入现象时有发生。单位出现账物不一致或出现遗失现象,又未能及时查明原因,追究落实相关人员责任,给该部分资产处置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策略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账户中固定资产的最后退出阶段。固定资产的处置是否合理合法,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至关重要。因此,行政事业单位要妥善处理固定资产的退出阶段,确保国家财政资金没有因此而遭受损失。以下主要探讨了处置固定资产的优化措施。
(一)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第一,行政事业单位要创建合理的组织框架和岗位设置,有一个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固定资产处置体系,把岗位责任制落实到实际工作上,各项工作都有专人进行,打造一人专门负责一职的气氛,以此为基础,加强合作,降低固定资产处置产生失误的概率,做到职责清晰、流程明确、责任可查。第二,对固定资产处置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包括固定资产增加与处置业务的执行和相关的会计记录要相分离,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和审批要相分离,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和执行要相分离等。 第三,行政事业单位要继续改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及财产清查体系,固定资产清查日期、人员、方式、结果处置等要明确规定。同时在财产交接体系中予以体现,如果单位负责人变动,应对单位全部资产进行审计后才能进行交接,且资产管理人员要构建相关的档案登记工作制度。
(二)细化固定资产处置标准及流程
财政部门是管理国家财力的机关,财政部门决定国家的钱如何用,用在何处,财政部门还下拨资金给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最终处理也应当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因此,为强化对固定资产的处置,合理防范固定资产处置的各种风险,财政部门应当将处理固定资产的业务细化,使处理过程更加合理、更合法。
具体的细化途径:首先,设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所有类型的固定资产都应有规定的使用年限,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处置时,应按照使用年限原则以及可继续使用性来检测其是否达到处置要求。对于已达到使用年限但能继续使用的资产,应继续使用,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其次,细化资产处置的申报流程及申办材料。资产处置方式包括调拨、出租、出借、报损、报废、捐赠等,不同的处置方式需提供相应的申办材料。比如:报废固定资产需提供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强制报废、强制淘汰的相关文件、证明等;土地、房屋、车辆的报废需提供资产产权证明;报损固定资产应提供资产报损的有效证明、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等。再次,依靠第三方或成立相对独立的机构,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对固定资产处置程序进行严格审查,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最后,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处理回收固定资产的透明性、公平性、合理性,确保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构建完善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构建完善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才能科学规范地管理固定资产。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采购制度、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制度、固定资产领用交回制度、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固定资产维护处置制度等。重点强化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四)组建专门的固定资产处置小组
固定资产处置需要专门的处置小组负责,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人员组成。涉及固定资产处置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经验,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处置提供相应的前期准备工作和技术指导。资产处置小组必须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处置设备有详细的了解,熟悉固定资产处置的标准,考虑固定资产的耗损量及其价值,并提出相应的审查意见。根据固定资产处置小组的审查意见或评估报告,判断该固定资产是否达到报废处置标准。对达到处置要求的资产,按照固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五)积极推广智能化固定资产管理模块
积极推进并使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固定资产智能化管理,建立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及时将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情况准确录入。在此基础上,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根据资产处置的业务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设置固定化、标准化的工作流程,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按照系统规定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办理固定资产处置业务,填报处置审批单、上传有关证明资料、实物照片等,按照审批权限从系统中进行报批。这样以来,不仅规范了资产处置的业务流程、提高了资产处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实现了对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可视化、过程留痕化,让行政事业单位更全面、动态地掌握本单位固定资产占有、使用和处置情况。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转离不开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为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固定资产处置是固定资产在将自身价值充分发挥后进行适当處理的环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方式是在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防止潜在风险的发生。因此,管理国有资产的财政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须重视对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不能任意、自行处置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须严格落实政策法规要求,做好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赵莹.基层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构建研究[D].福州大学,2018.
[2]朱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研究[D].南京大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