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有不为』的阵地
2021-09-13刘振宁
☉刘振宁
著名作家林语堂不但在治学上非常严谨,而且注重严以修身、正直做人。他曾说:“我一生中所做过的许多事,需求上帝宽佑,倒是未做的事,反而是我的美德。我不曾写过一篇谄媚当局的文章,不曾白拿百姓一张钞票,不曾一次喝叱佣人……”为警示和约束自己,他还将书房命名为“有不为斋”,时刻告诫自己坚守承诺,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不该做的事。
林语堂的这种奉行有不为在先、有作为在后的为人做事信条着实值得称颂,也许正因如此,才造就了他誉满天下、学贯东西的文坛泰斗形象。先贤的教诲如钟在耳、如手扪心,作为新时代革命军人,我们更应理解其要义、领会其精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在军队党的作风纪律建设方面抓得越发严格,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这一部部新规禁令虽写满了严厉,却彰显着关爱。每名党员同志唯有将此内记于心、外践于行,才能以良好形象为群众做好样子,以务实工作为军队事业多作贡献。
恪守“有不为”,是对党员干部的根本要求。作为一名军队党员干部,在遵守国家法律、党的纪律和军队法规上,必须以思想上的认知促进行动上的落实。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深知自己是党的一分子,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党的形象,时刻听指挥、守规矩、讲大局,切实以良好形象维护党的形象,以表现出色为党旗增色。从先进性的标准来审视。党员的先进性要求党员在遵规守纪上应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时时都应慎言慎行、慎微慎独,处处都要当好模范、走在前面。从奉法纪的要求来认识。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深入推进改革强军,没有纪律作保证是行不通的,每名党员必须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坚持“有不为”,方能筑起遵规守纪的防火墙。在这个百媚千红的世界,要想畅行千里路,永远不失足,须念好“有不为”的紧箍咒,炼就金刚身,防范百毒侵。从点滴做起。违规之事、再小也要摒弃,不齿之举、再微也要叫停,凡事“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切实立起党员干部的好样子。注重持之以恒。毛泽东同志曾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在律己修身上,要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在为人为官道路上始终做好“有不为”的文章。养成自查的习惯。“观于明镜,则瑕疵不滞于躯;听于直言,则过行不累乎身。”勤于用党规党纪的绳子勒自己,审视自己前行的方向偏不偏、步履实不实、状态好不好,通过静坐常思己过、一日三省吾身,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做到“有不为”,有利于干好该干的事情。坚守“有不为”,才能更好地“有所为”。聚焦心力向有为。马克·吐温认为,“人的思想是了不起的,只要专注于某一项事业,就一定会作出使自己感到吃惊的成绩来”。在恪守“有不为”的前提下,坚持把精力多用在干事成事上,矢志尽职尽责,努力追梦圆梦。权衡利弊为有为。一些党员干部因违法乱纪被立案查处,既丧失了人身自由与家庭幸福,也失去了干事创业的平台,我们必须引以为戒,算好人生的政治账、名誉账、自由账、家庭账、经济账,真正做到心中有正气、肩上有担当、手中有戒尺,步人间正道、创有为人生。树好形象促有为。党员干部权力有多大,他影响的空间就有多大,如能胸怀梦想、心无杂念、情系群众,始终传播正能量,无疑会提升自身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不断赢得群众信赖,有效密切与群众联系,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