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水果产业内贸易及影响因素研究*
2021-09-12耿献辉魏晓宇彭世广
耿献辉,魏晓宇,彭世广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210095)
2002年签署的《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意义重大,将我国与东盟间的经贸合作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局面[1]。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运作日益完善,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量不断扩大。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充分确保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应,丰富多元化的进口渠道,增加满足内需的农产品进口,扩大优势农产品的出口,这为中国与东盟进行农产品贸易提供了准确的政策支持。为了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中国和东盟做了许多努力,对农产品实行关税减免,其中2003年的《中泰果蔬贸易零关税协议》是中国和东盟进行农产品贸易零关税的开端。
2003—2018年,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极速增长,农产品贸易总额年均增长14%,高于全球11.9%的增速。2018年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额为360.4 亿美元,占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17%,其中水果贸易占据重要地位,2018年中国与东盟水果贸易总额为67.3亿美元,占整体农产品贸易的18.7%。作为世界上重要的亚热带及热带水果产地之一,东盟产出的水果与我国的水果有较强的互补性。在品种方面,东盟大量进口中国的苹果、鲜梨、葡萄等温带水果,中国则大量进口东盟的香蕉、椰子、芒果等热带水果,东盟也利用其热带和亚热带气候的季节性优势来补充中国水果市场。随着中国与东盟间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加强和受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中国与东盟水果产品贸易方式与贸易结构正在发生新的变动,产业内贸易水平的提高已成为重要趋势,反映出中国与东盟水果贸易联系的紧密程度正在不断加强。
20 世纪6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持续发展,产业间贸易理论已经不能完全解释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产业部门产品进口和出口同时出现的现象。Grubel 等根据贸易特征将国际贸易划分为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2]。产业内贸易相较于产业间贸易而言更具有可持续性,更能有效缓解贸易摩擦,提高外贸竞争力,提高产业内贸易水平是走向国际贸易舞台的重要手段。中国与东盟水果产业内贸易的水平、结构和影响因素是本研究的核心,同时还详细地描述了双方水果贸易的发展现状,为实现双方水果贸易全球价值链的产业升级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众多学者已对中国与东盟10 国间的水果贸易情况进行了研究,强调了水果贸易在贸易整体当中的重要性,充分了解水果生产和贸易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有利于加强中国与东盟间的合作[3]。谭砚文等提出,“早期收获计划”和零关税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热带水果及其加工产品进口的增长,这对东盟国家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产生重大影响,是中国与东盟贸易逆差的根本原因[4]。章家清等更是认为水果是中国对东盟出口最重要的农产品之一[5]。同时也有学者进行了实证分析,庄丽娟等研究表明,经济规模、人口和双边直线距离等因素显著影响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热带水果出口贸易流量。东盟是中国最大的热带水果进出口市场,未来双方的热带水果贸易潜力巨大[6]。
过去,学者偏好于将农业贸易划分为产业间贸易范畴,但是随着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理论的不断发展,学者们的研究则向产业内贸易的方向倾斜[7]。研究发现,农产品贸易中普遍存在产业内贸易的现象,产业内贸易对国际分工和农产品竞争有重要的影响。当前,不少学者对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研究集中在产业内贸易的指数测算方面。杨丹萍等通过计算GL 指数、Brtilhart 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及Thom&McDowell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分析讨论了中国和东盟的农产品贸易数据及其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水平和结构[8]。冯中朝等将农产品分为6类,分析了中国与东盟农产品2004—2013年产业内贸易的发展状况[9]。而王纪元等则运用最基础的GL 指数和GHM指数的测度方法,分析了1992—2015年中国与东盟10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10]。
国内外学者也分析了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Krugman 认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的产生根本在于产品差异与消费偏好差异[11]。邵玲等研究发现,中欧的人均收入差距和欧盟对华的直接投资显著提高了中欧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但规模经济却不利于中欧的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12]。Rasekhi等证明比较优势与产业内贸易之间存在着负显著的关系。土地要素对产业内贸易产生积极影响,规模市场差异会对产业内贸易产生负面影响[13]。张婧研究发现,中韩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差异及中国对韩国的直接投资显著影响中韩间的服务业产业内贸易[14]。Ferto 等根据3种方法(GHM、FF 和N 方法)来度量产业内贸易流量,认为产业内贸易水平与要素禀赋呈负相关,经济规模与垂直产业内贸易呈显著正相关,距离和垂直产业内贸易呈负相关[15]。Jambor 等通过波罗的海国家和欧盟之间的产业内贸易研究发现,地理距离和外国直接投资阻碍了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外国资本不利于发展产业内贸易[16]。
综上所述,当前国内外学者对于产业内贸易的研究已经比较广泛,研究方法也较为系统,研究集中于各个产业,农业也涉足较多,但是仅针对水果产业内贸易的研究较为匮乏,多数学者止步于对中国与东盟各国间的水果贸易现状进行分析。中国与东盟的水果贸易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背景下显得更加重要,充分了解水果贸易的趋势与结构,对双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本研究结果对于确保我国农业的健康和稳定、谱写与东盟水果贸易合作的新篇章将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
1 中国与东盟国家水果产业内贸易水平测度及数据来源
本文中GL指数与GHM指数的数据均来自于联合国贸易数据库。研究年限为2003—2018年中国与东盟水果产品贸易数据。依据联合国国际贸易分类标准(HS)界定的水果产品范围,研究内容为第2类第8章的14类水果产品,编码为0801~0814,其代表含义如表1所示。
表1 HS第2类第8章0801~0814 编码
1.1 GL指数
GL 指数是衡量产业内贸易指数时使用较普遍的一个静态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Xij和Mij分别为i 国j 类产品的进出口额。GLij指数介于0~1之间,指数越大,产业内贸易水平越高。如果一个国家的某产业只有进口或只有出口,那么该指数为0,表明没有产业内贸易。相反,如果一个国家的某产业既有进口又有出口,那么随着进口值和出口值增长趋同,该指数将趋近于1。当产品种类汇总水平越高时,GL 指数越高。具体划分标准如下:0≤GL≤0.25,产业内贸易程度低;0.25<GL≤0.5,产业内贸易程度较低;0.5<GL≤0.75,产业内贸易程度较高;0.75<GL≤1,产业内贸易程度高。
从表2可以看出,以中国与每个东盟国家水果产品贸易总额为基础计算的总体GL 指数,以GL=0.5为划分产业间贸易与产业内贸易的标准,中国与菲律宾、泰国、越南和缅甸的水果产品贸易总体以产业内贸易为主,而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其他6 个国家则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其中中国与越南的水果产业内贸易水平最高,而与文莱的水果产业内贸易水平最低。从纵向来看,中国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以及柬埔寨的水果产业内贸易水平近年来已有提高,说明中国和东盟各国间的水果贸易越来越频繁,有望与这些国家从产业间贸易转变为产业内贸易。
表2 2003—2018年东盟各国水果产业内贸易指数
运用GL 指数,基于水果产品第2类对2018年中国与东盟各国产业内贸易指数进行测算,结果如表3所示。细化到HS码的第2 类第8章水果,产品编码0810~0814,其中0806、0808、0809、0814类水果产业内贸易指数均为0,因此不在此讨论。从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的几个国家来看,中国与菲律宾的水果产业内贸易主要聚焦于0807 和0813类产品,其余产品均为完全的产业间贸易。中国与泰国的水果产业内贸易主要聚焦于0802、0805、0810、0811类产品,其余产品几乎为完全的产业间贸易。中国与越南的水果产业内贸易主要聚焦于0802、0804、0807、0810、0811类产品,其中0807类产品GL 指数为0.986,产业内贸易水平接近于1,近似于完全的产业内贸易。中国与缅甸的水果产业内贸易主要集中在0811类产品,GL 指数为0.975,是非常明显的产业内贸易。
表3 2018年东盟各国不同水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
如图1所示,中国与东盟水果产品产业内贸易随着双边贸易的增长呈现出波浪式上升的发展趋势。2003—2018 年中国与东盟水果贸易飞速发展,双边水果贸易额由4.83亿美元快速增长至67.3亿美元,增长了近13倍。与此同时,水果产业内贸易指数由2003年时的0.275 上升到2018 年的0.354,期间,2017年达到最大值,为0.436。产业内贸易指数虽然不断变动,但是总的趋势是上升的。这表明在早期中国与东盟的水果贸易中,产业间贸易是主要的贸易形式,但近年来随着国家之间双向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国与东盟水果贸易已经出现了较高水平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趋势。
图1 2003—2018年中国与东盟水果贸易及其产业内贸易指数变化趋势
1.2 GHM指数
GHM指数表明进出口产品是否存在质量差别,是区分两国产业内贸易类型的最重要因素,而产品的质量可以通过产品价格来反映。
式中,UVxij、UVMij分别表示i国j产业的单位出口价值和单位进口价值,当0.75≤GHMij≤1.25时,该产品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当GHMij<0.75或GHMij>1.25时,该产品为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把垂直产业内贸易进一步细化:α 表示离散因子,多设为0.25。GHMij>1+α,说明出口产品质量高于进口产品质量,该国在垂直产业内分工中占据优势地位;GHMij<1-α,说明出口产品质量低于进口产品质量,该国在垂直产业内分工中占据劣势地位。
由于中国与新加坡、老挝、缅甸、柬埔寨的GHM指数大都为0,因此只讨论剩下5个国家的GHM指数。通过测算得出,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的GHM指数集中在0802、0803、0804、0807、0810、0811、0813类产品,其余类产品的GHM指数均为0,所以不在此讨论。
表4 的GHM指数显示,中国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越南的水果贸易形式主要是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但也有少数水果产品出现了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比较明显的为印度尼西亚的0810 类产品,马来西亚的0802 类产品,泰国的0807、0810 类产品,越南的0811类产品。这说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是中国与东盟各国水果贸易的主要形式,贸易双方虽然进出口相同产业的产品,但产品间的品质差异较大。将垂直产业内贸易细分,中国与这5个国家间的GHM指数大多大于1.25,这说明我国出口水果产品质量高于进口水果产品质量,即中国的水果在东盟各国市场上占有较大优势。
表4 2018年东盟各国GHM指数
1.3 中国与东盟国家水果进出口现状
根据前文中测算的GL 指数可知,中国与菲律宾、泰国、越南和缅甸的水果产品贸易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导;由GHM指数可知,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的指数水平较高,因此,此部分只讨论了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菲律宾和缅甸2003—2018年的水果进出口现状,其余5个国家与中国的水果贸易占整个中国与东盟水果贸易的比重较小,且与中国大多为产业间贸易,因此不在此讨论。深入了解中国与各国的水果贸易情况可以为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提供具体建议。
2003—2018年,中国向印度尼西亚出口水果共计41.85 亿美元,主要出口0808(鲜梨、苹果)、0805(鲜或干的橙等)和0806(鲜或干的葡萄)类水果,占比分别为59.71%、27.86%、11.34%。中国进口印度尼西亚水果共计5.684亿美元,主要进口0801(椰子等)、0804(鲜或干的菠萝、芒果等)类水果,占比分别为62.97%、26.58%。
2003—2018年,中国与越南水果贸易总额为131.84亿美元,进口额为66.4亿美元,出口额为65.44亿美元。中国主要向越南出口0808(鲜梨、苹果)、0805(鲜或干的橙等)、0810(鲜橘、草莓、猕猴桃等)、0806(鲜或干的葡萄)及0809(鲜樱桃等)类水果,占比分别为28.23%、27.70%、15.81%、14.61%、6.73%,出口水果种类相对较多,占比也比较均匀。中国主要进口越南0810(鲜橘、草莓、猕猴桃等)、0801(椰子等)类水果,占比分别为75.41%、14.62%,其中0810(鲜橘、草莓、猕猴桃等)类水果既进口又出口,属于产业内贸易。
2003—2018年,中国与泰国水果贸易总额为182.4 亿美元,其中进口额为119.15亿美元,出口额为63.24 亿美元,存在贸易逆差。在中国与泰国的水果贸易中,中国主要向泰国出口0808(鲜梨、苹果)、0806(鲜或干的葡萄)、0805(鲜或干的橙等)、0810(鲜橘、草莓、猕猴桃等)类水果,其中0808(鲜梨、苹果)类水果贸易额最大,为19.45 亿美元,占比31%。中国主要进口泰国0810(鲜橘、草莓、猕猴桃等)、0804(鲜或干的菠萝、芒果等)类水果,这2类水果分别占进口贸易额的69.22%、16.60%,共计高达101亿美元。
2003—2018 年,中国与菲律宾的水果贸易总额为73.93亿美元,进口额为50.45亿美元,出口额为23.48亿美元。中国主要向菲律宾出口0808(鲜梨、苹果)、0805(鲜或干的橙等)类水果,其中0808(鲜梨、苹果)的出口额为13.63 亿美元,占比58.07%,0805(鲜或干的橙等)的出口额为8.66亿美元,占比36.89%。中国主要进口菲律宾0803(香蕉)、0804(鲜或干的菠萝、芒果等)类水果,其中0803(鲜或干的香蕉)的进口额为43.67亿美元,占比达86.55%,0804(鲜或干的菠萝、芒果等)的进口额为5.62 亿美元,占比为11.14%。
2003—2018年,中国与缅甸的水果贸易总额相对较小,为10.47 亿美元,其中进口额为3.47亿美元,出口额为7 亿美元。中国主要向缅甸出口0808(鲜梨、苹果)、0805(鲜或干的橙等)、0806(鲜或干的葡萄)类水果,其中0808(鲜梨、苹果)类水果出口额最大,为4.37 亿美元,占比62.48%。中国主要进口缅甸0803(鲜或干的香蕉、芭蕉)、0813(蔓越橘干等干果)、0807(鲜西瓜等)类水果,占比分别为41.97%、33.23%、15.95%。
综上所述,我国在与东盟国家的水果贸易中,主要向国外出口温带水果0808(鲜梨、苹果)、0805(鲜或干的橙等)、0806(鲜或干的葡萄)类,而主要向国内进口0803(鲜或干的香蕉等)、0810(鲜橘、草莓、猕猴桃等)、0801(椰子等)、0804(鲜或干的菠萝、芒果等)类水果,实现了中国与东盟国家气候资源的优势互补性。同时,0810(鲜橘、草莓、猕猴桃等)、0807(鲜西瓜等)类水果既有出口也有进口,出现了明显的产业内贸易。
2 中国与东盟国家产业内贸易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2.1 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根据2003—2018 年中国与东盟10 国的相关数据,利用测算出的GL 指数作为因变量,选取平均市场规模(AGDP)、两国间的贸易距离(DIST)、贸易伙伴对东道国的直接投资(FDI)、两国人均收入差异(PGPD)和两国贸易开放程度(OPEN)为自变量,建立双对数回归模型:
式中,i 表示年份,t 表示国家,ε 为随机误差项。
2.2 回归结果分析
平稳性检验对于模型数据的统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使用STATA 14.0 检验了数据的平稳性。单位根检验为一般的面板数据检验方法,原假设为面板数据具有单位根,对lnAGDP、lnDIST、lnFDI、lnPGDP、lnOPEN进行了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变量的P 值均小于0.1,也就是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说明该模型数据平稳,比较可信。同时在回归前进行了怀特检验,所得P 值大于0.1,说明模型不存在异方差。而对模型进行HAUSMAN检验后,结果表明,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模型采用随机效应的原假设,因此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表5)。
表5 模型变量描述
利用回归模型分析了中国与东盟10 国水果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影响因素,得出拟合优度为0.485 7,说明模型的解释能力较好,从表6 中观察各变量的系数与显著性,可知市场规模(lnAGDP)的系数为正,意味着两国平均市场规模的扩大在1%的水平上显著提高了两国的水果产业内贸易水平,同时也说明了贸易国双方经济规模越相似,水果产业内贸易程度越高。其次,贸易双方首都之间的直线距离(lnDIST)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双方地理距离越近,产业内贸易水平越高,这符合理论预期,说明贸易双方之间的直线距离对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水果产业内贸易水平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这是因为贸易距离越近越有可能降低运输成本,从而提高两国的产业内贸易水平。第三,经检验,贸易伙伴对东道国的直接投资(lnFDI)和贸易开放程度(lnOPEN)2 个变量对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水果产业内贸易没有产生显著影响,可能是由于中国对东盟各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差距并不明显。最后,贸易双方的人均收入差距(lnPGDP)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检验,并且对产业内贸易水平产生负向影响,说明人均收入差距越小,消费需求结构越相似,消费者对于相同品种的水果需求越大,两国间的水果产业内贸易水平就越高。
表6 中国与东盟水果产业内贸易决定因素的回归结果
3 结论与政策建议
根据测算得出的中国与东盟的水果产业内贸易指数可知,产业内贸易是中国与菲律宾、泰国、越南和缅甸水果贸易的主要形式,而产业间贸易是中国与其他6 个国家水果贸易的主要形式;从不同种类的水果角度来看,多数水果在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贸易类型是产业间贸易;从产业内贸易的类型来看,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主要是垂直型,只有少数几种水果是水平型产业内贸易。通过研究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水果贸易现状可知,0810(鲜橘、草莓、猕猴桃等)和0807(鲜西瓜等)类水果既有出口也有进口,出现了明显的产业内贸易。同时经实证分析发现,2003—2018 年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水果贸易中,扩大市场规模(AGDP)会提高产业内贸易水平,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扩大人均收入差异(PGDP)和增加两国间的地理距离(DIST)会降低水果产业内贸易水平,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其他2个影响因素对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水果产业内贸易影响不显著。针对以上结果提出以下政策建议,旨在能促进中国与其他东盟国家之间水果产业内贸易的不断深化与发展。
第一,充分发挥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之间的资源互补优势。中国和东盟各国的地理位置较为靠近,东盟10 国基本上都地处热带,其热带水果、谷物等具有很强的竞争能力,而中国大部分地处温带,盛产温带水果。应该充分发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优势,积极促进向东盟国家出口温带水果,同时进口东盟的热带水果。中国和东盟都是重要的水果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虽然也种植部分热带水果,但成熟季节和产品质量还有异于东盟国家的水果。
第二,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国内人均生产水平。目前,我国只与部分东盟国家进行产业内贸易,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形式还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中国企业可以加大对水果产品的研发和投资,进行水果产品的深加工,丰富和完善水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也可以通过创新包装来丰富各国对我国水果的认知程度,提高水果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在继续发展水果产品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同时,通过了解东盟其他国家水果产品的市场需求,采取差异化生产战略,发展水果产品水平型的产业内贸易,以满足各类消费者的共同需求。
第三,提高贸易开放度水平,加强与贸易国间的交流合作。中国应积极参加与东盟国家的领导人磋商和会议,不断丰富和完善双方交流合作的方法与途径,就减少或消除贸易双方之间的水果贸易壁垒和政策壁垒达成共识,扩大贸易规模,提高产业内贸易水平。同时,有选择有重点地深化与东盟国家的水果贸易合作,联合培养水果产业的高素质人才,深化水果加工产业的产业链,提升双方水果产品的国际形象,实现贸易规模的深度与广度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