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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标准走出去的贸易效应

2021-09-11张倩倩

科技管理研究 2021年16期
关键词:效应变量一带

江 涛,张倩倩

(中国计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

标准是规范国际贸易的基本工具,也已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改革开放40 多年来,中国的标准国际化呈现出逐步推进态势,开启了从标准引进来向标准走出去的战略转变,特别是在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之后,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积极实施中国标准走出去战略,助推中国在沿线国家间的贸易和投资,提升沿线国家经贸发展水平。因此,中国标准走出去已成为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联通的重要途径。那么,如何评估中国标准在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走出去过程中的贸易效应?不同类别商品上的贸易效应是否存在显著的异质性特征?中国标准走出去是否能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带来贸易互惠效应?虽然国内外学者对标准与贸易关系做了大量研究,但是对于“一带一路”倡议下标准走出去的贸易效应研究仍然付之厥如。基于此,本研究以“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标准走出去为研究起点,运用“一带一路”沿线48个国家在2009—2018 年间的跨国面板数据,采用出口贸易总量模型、基于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SITC )细分产品出口贸易模型以及域内贸易总量模型,分别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3 种标准走出去模式下的诸类贸易效应,揭示中国标准走出去带来的贸易效应总体和细分特征,进而为“一带一路”倡议下实现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贸易互联互通提供相关政策建议。

1 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在标准的贸易效应方面较早展开研究,目前已形成较为系统的研究文献,如Swann[1]在研究报告中提出使用计量方法探讨标准与贸易关系成为趋势,诸多研究发现国际标准的引用对出口国有利,但对进口国影响并不明确;Blind[2]研究认为国际标准比特定国家标准的贸易积极效应更强,有特定国家标准比没有标准更好。随着中国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的程度日渐加深,国内学者也开展了标准与贸易关系的研究,如周华等[3]总结出标准对贸易及福利影响的4 种研究办法,即调查研究、计量研究、局部均衡分析及可计量的一般均衡分析方法,并在优缺点分析的基础上为贸易争端的解决提出建议;杨丽娟[4]运用误差修正模型研究发现国家和国际标准量的增加对中国进出口贸易规模均产生正面的作用,并提出应当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2013 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国内对“一带一路”倡议下标准走出去贸易效应的研究逐渐增多,综合已有相关文献的研究,主要聚焦标准走出去具体模式与测度方法和标准走出去的贸易效应特征两大方面。

1.1 标准走出去的具体模式与测度方法研究

标准走出去的具体模式是标准国际化问题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孙敬水[5]将包括欧盟、美国和日本在内主要发达国家的标准国际化模式总结为争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领导权,并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职务、培养国际标准化人才和从财政上大力支持国际标准化活动3 个方面。刘明亮[6]认为标准一致化合作包括标准协调和标准互认模式。候俊军等[7]提出中国标准输出主要表现为两种模式,一则通过提交ISO、IEC 标准直接推动中国标准成为国际标准;二则通过工程承包和对外投资将“中国标准”品牌打入国际市场,发挥标准先行示范作用。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进一步将中国标准走出去模式概括为: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标准互认合作;通过对外援建示范基地并建立培训班等方式,在海外工程项目中推出中国标准;承担更多标准机构领导职务,提高中国标准制定话语权。此外,基于标准走出去的具体模式,学者们也对标准走出去的测度方法展开研究,如葛京等[8]以标准被ISO 采用或直接颁布数量作为标准走出去的测度指标;刘淑春等[9]进一步采用中国实际承担ISO、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的TC 和SC 秘书处数量作为国际标准制定和实施的代理指标。

1.2 标准走出去的贸易效应研究

诸多研究认为标准的一致性过程有利于消除国别贸易壁垒,进而产生贸易促进效应,如唐锋等[10]指出,标准差距带来的技术壁垒问题会造成国际贸易关系的紧张;Reyes[11]则指出而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是非关税壁垒消减的积极信号;杨丽娟[12]发现采用国际标准比采用国家标准的贸易促进效应更为显著,贸易壁垒的作用则会相对减弱。此外,有学者发现经济体间技术标准差异造成的技术壁垒会使得标准在走出去过程中产生不同程度的贸易正向效应,如王婉如[13]基于“一带一路”背景建立寡头模型分析发现,虽然中国与其他贸易国之间技术标准差异较大,但是只要一方降低技术壁垒就会促进双方贸易,而如果双方同时降低技术壁垒则会更加促进贸易,改善双方社会福利水平。

相反,部分文献指出标准走出去也呈现出贸易抑制效应,并将标准走出去导致的贸易抑制效应归因于标准本身,如有学者认为,标准作为一种战略工具被有意用来限制竞争对手,从而使得标准的好处不能被同等共享[14];还有学者认为,标准造成产品多样性的减少也会限制消费者选择,进而不利于贸易的发展[15];Moenius[16]则基于不完全信息交易成本理论提出进口国标准会导致较高的信息成本,进而可能会产生贸易抑制效应。此外,有学者提出标准过于严苛会阻碍贸易[17],以及认为标准存量超过某临界值也会对贸易产生阻碍作用[18]。

以上总结了标准走出去的具体模式、可能的测度方法和贸易效应特征方面的研究进展。中国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者和主要建设者,推动标准走出去会有助于扩大“一带一路”域内投资和贸易规模,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深度和广度,但是基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标准走出去贸易效应定量化研究仍较少。因此本研究关注中国标准走出去的具体模式,对标准走出去相关模式选取测度指标,测度和剖析中国标准走出去的贸易效应,以期为中国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加快推进中国标准走出去战略提供研究视角和政策建议。

2 中国标准走出去概述及相关假说

2.1 中国标准走出去模式及测度指标选取

将标准走出去模式分为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3 种模式(见图1)。首先,标准合作是指签署标准化合作协议、参与国际标准会议和加强标准的外文翻译等模式。目前,中国已与哈萨克斯坦、蒙古、新加坡、塔吉克斯坦、亚美尼亚等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49 个国家签署了85 份标准化合作协议[19]。借鉴蒙永业[20]将中国历年组织实施与各国间标准化合作项目数量作为国内外标准化合作度指标,本研究选取是否为标准化合作协议签订国(SCA)作为标准合作模式的代理变量。

图1 中国标准走出去模式及测度指标

再者,标准示范是指在海外承包项目中使用中国标准的模式。“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以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大型承包工程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实现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建设。EPC 总承包模式相比直接采用施工承包模式,在工程设计、产品采购和施工任务中拥有更多的标准输出主动权,进而使得中国标准在中国企业海外承包项目建设中形成以资金带技术、以技术带标准的标准走出去示范模式,如中国援外成套项目坦赞铁路、亚吉铁路、蒙内铁路以及中老铁路等工程,均在项目中全部采用中国技术标准,中泰铁路、中马铁路也在项目中实现部分采用中国技术标准。借鉴蒙永业[20]将中国企业在境外项目采用本国标准建立示范基地数量作为标准采用度衡量指标的做法,本研究选取对外承包工程完成额(FCP)作为标准示范的代理变量。

最后,标准主导是指承担国际标准组织领导职务以提升标准制定话语权和推进标准实施的模式。TC/SC 在ISO、IEC 和ITU 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中拥有极其重要的话语权,任何一个国际标准提案只有经过2/3 以上的TC/SC 成员同意才能进行最终表决。1987 年,中国开始承担首个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到2018 年,已承担85 个秘书处工作。一般秘书处秘书也由相应机构人员担任,负责该TC/SC 日常工作。需说明的是,各国在国际组织中任职数量并不同。借鉴刘淑春等[9]的做法,本研究采用中国承担TC/ SC 秘书处数量(TIS)作为标准主导的代理变量。

2.2 中国标准走出去的贸易效应机制理论与假说

为进一步定量化研究“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标准走出去在贸易总量、细分产品以及“一带一路”域内国别层面上产生的贸易效应,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说:

(1)假说1:在出口贸易总量层面上,中国标准走出去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显著的出口贸易促进效应。

中国标准走出去通过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3 类模式降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技术壁垒压力,打通沿线国家市场渠道,推进沿线国家经贸互通,进而实现中国标准对沿线国家的正向出口贸易效应。

(2)假说2:在出口贸易细分层面上,中国标准走出去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贸易效应具有显著的异质性特征。

在细分产品层面上,一方面,各类出口产品之间本身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另一方面,中国标准走出去涉及到多行业、多产品的技术规范问题,各类技术规范也存在着个体间的显著差异性,产品本身的差异性和技术规范的差异性将最终反映到SITC细分产品层面上,使得中国标准走出去的出口贸易效应也呈现出了显著的异质性特征。

(3)假说3: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域内贸易层面上,中国标准走出去具有贸易互惠效应。

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互联互通是中国标准走出去的源动力。本研究以中国域内进出口贸易总量为视角,考察中国标准走出去不仅对中国的出口贸易产生正向效应,还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域内的双向贸易产生互惠效应。

3 研究设计与数据描述

3.1 研究设计

传统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模型未能考虑到不同时期的残差相关性,这可能导致估计结果出现严重偏误,因此,为减少模型选择带来的内生偏误,本研究选取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同时考虑了个体固定效应与时间固定效应来估计标准走出去的贸易效应。在此,重点关注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3 种走出去模式所产生的贸易合作效应、示范效应和主导效应是否存在及其作用方向,并试图在此基础上以交互项形式探寻标准走出去的有效模式。基准模型构建如下:

式(1)中:i表示国家,t表示时间;是被解释变量,表示中国对i国的出口贸易额;、为3 个核心解释变量,分别代表中国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3 种走出去模式;分别代表标准走出去模式带来的合作效应、示范效应和主导效应;用来反映在标准合作框架下标准示范效应的显著性;表示一组控制变量,包含市场距离()、市场规模()和4 个虚拟变量:是否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D1)、是否签订区域合作协定(D2)、是否接壤(D3)、是否具有文化认同(D4);表示沿线国家个体固定效应;表示时间固定效应;表示误差项。

3.2 变量说明

本研究选取的样本涉及“一带一路”沿线48个国家,共包括31 个亚洲国家、12 个欧洲国家、4个非洲国家和1 个大洋洲国家,其中有14 个高等收入国、31 个中等收入国和3 个低等收入国,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变量具体说明如下:

(1)被解释变量。依次选用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出口贸易总额()、基于SITC 分类产品的出口贸易额()以及进出口贸易总额()分别作为总量层面、细分产品层面以及域内贸易效应的被解释变量。

(2)核心解释变量。如前文所述,选取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模式对应的测度指标作为解释变量,包括和共3 个代理变量。其中,是设1;否设0。

3.3 数据来源

实证分析中用到的贸易数据额均来自历年国家统计年鉴,细分产品贸易额来自联合国贸易数据库;标准化合作协议签订国数据来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外承包完成额数据来自历年国家统计年鉴;中国实际承担TC、SC 秘书处数量来自历年《中国标准化发展研究报告》;市场距离通过使用距离计算器计算两国首都距离得出的;市场规模来自WDI数据库;区域贸易协定签订情况数据来自WTO 官网;文化认同情况数据来自国家汉办官网。各变量定义及相关描述性统计如表1 所示。

表1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表1(续)

4 实证检验

4.1 基准回归及假说1 的检验

使用2009 至2018 年“一带一路”沿线48 个国家的跨国面板数据,鉴于国别差异性和时间维度上的影响,因此选择国别和时间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作为基准回归模型。如表2 所示,首先在不放入控制变量的前提下引入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3 个代理变量依次作为解释变量,得到回归结果见列(1)至列(3);其次引入全部解释变量,得到回归结果见列(4);再引入诸项控制变量,分别得到结果见列(5)至列(8);最后,为观察标准走出去不同模式间的交叉作用效果,引入标准合作与标准示范的交互项,最终结果见列(9)。观察表2,所有核心解释变量均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其中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模式产生的合作效应、示范效应和主导效应均为正,加入控制变量时3 种标准走出去的贸易效应也均为正,标准合作与标准示范交互项也显著为正,说明标准合作进一步提升了标准示范的贸易效应。

表2 中国标准走出去的出口贸易效应基准回归结果

根据表2 估计结果,假说1 在总体出口贸易层面上得到证实,中国标准走出去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显著正向的出口贸易效应。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首先,中国标准相较于发达国家标准能够更好地满足发展中国家的标准需求,进而降低了中国出口的技术壁垒,促进了中国的对外出口;其次,中国标准通过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3 种模式走出去,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标准的接受程度和出口贸易的推进都有良好的协同效应。正如表2 中加入交互项后的回归结果显示,不同的标准走出去模式并不是独立作用于出口贸易的,而是能为标准示范提供良好的互动机制,提供更多能实现中国标准输出的承包建设项目机会,从而进一步促进中国的出口贸易。

4.2 分样本回归及假说2 的检验

为进一步分析标准走出去对不同细分类别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选择基于SITC 分类对3 种标准走出去的出口贸易效应进行研究,考察产品层面的差异性,进而对标准走出去的贸易效应作出更全面的反映。在引入标准合作与标准示范交互项模型的基础上,同样以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为核心解释变量并加入所有控制变量,据此构建基于SITC 分类结构下十大类产品贸易数据模型,分析10类产品下中国标准走出去的出口贸易合作效应、示范效应和主导效应是否具有异质性特征,回归结果依次如表3 中列(1)至列(10)所示。整体上来看,3 种标准走出去模式对大部分SITC 细分产品出口贸易效应产生了显著的差异性:

表3 中国标准走出去的出口贸易效应分类回归结果

首先,除第1 类和第9 类之外,标准合作对其他八大类产品的出口贸易均呈现显著正向效应,这显示出国家间签订标准化合作协议有助于推进中国大部分分类商品的出口贸易;标准示范主要通过在中国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中实施标准输出,这种标准走出去模式主要在第6 类、第7 类和第9 类相关产品上产生显著正向的贸易示范效应,集中体现在与基建行业相关的产品上;标准主导主要通过提升在ISO、IEC 和ITU 等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编制标准的话语权来产生积极的出口贸易主导效应,影响到了除第0 类、第1 类和第8 类之外的其他类产品,但是显著性程度不同。

其次,可以观察到标准合作与标准示范交互项的贸易效应也产生明显的异质性特征,其只对第7类出口产品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对第2 类和第3类产品甚至出现了负效应。

综上,本研究的实证结果显示,中国标准走出去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各类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具有显著的异质性特征,即本研究的假说2 得到验证。

4.3 假说3 的检验

为证明标准走出去的域内贸易互惠效应假说,选用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进行回归。根据基准模型,如表4 所示,在不加入控制变量的前提下引入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相关代理变量依次作为核心解释变量,产生结果分别如列(1)(2)(3)所示;然后引入全部核心解释变量,得出结果如列(4);再引入控制变量,得到回归结果分别如列(5)至列(8);最后引入交互项(),得到回归结果如列(9)。观察可以发现,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模式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均在1%置信水平上有显著的正向促进效应,但是标准合作与标准示范交互项的促进效应并不显著。以上结果说明,中国标准走出去所产生的显著贸易促进效应并非仅限于单向效应,而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生了双向的贸易促进效应,是实现“一带一路”互惠共赢的重要内容,因此本研究的假说3 成立,即域内贸易层面上中国标准走出去具有显著正向的贸易互惠效应。

表4 中国标准走出去的域内贸易效应回归结果

表4(续)

5 稳健性检验

本研究采用代替变量的方法进行进一步的稳健性分析。基准模型中的核心解释变量之一标准主导采用的是中国实际承担ISO、IEC 和ITU 的TC 和SC秘书处数量,将其替换为中国担任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负责人数()实施稳健性检验,由此得到出口贸易总额和进出口贸易总额层面上的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5 所示。其中列(1)(4)是只采用替换变量和控制变量的两类回归结果;列(2)(5)是引入3 个核心解释变量和所有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列(3)(6)是进一步引入交互项的回归结果。可见,3 种标准走出去模式下的贸易效应仍然显著为正,与表2 和表4 对比,估计量符号、大小和显著性水平基本无差异,则本研究的假说1 和假说3仍然成立,说明上述分析结果具有稳健性。

表5 中国标准走出去贸易效应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6 中国标准走出去对出口分类贸易效应的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6(续)

6 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基于“一带一路”沿线48 个国家2009至2018 年的面板数据,运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对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走出去模式下的出口贸易总效应、SITC 分类产品出口贸易效应以及域内贸易效应展开研究。研究结果显示:中国标准走出去在标准合作、标准示范和标准主导3 种模式下均具有显著的出口贸易促进效应,在SITC 分类产品上的出口贸易效应呈现出显著的异质性特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具有显著的正向域内贸易互惠效应。上述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标准走出去有助于推进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贸易,但是SITC 分类检验结果又说明不同类别产品上的贸易效应存在差异性,因此在实施过程中须注重细分产品上的贸易促进效应;另外,不同的标准走出去模式之间也存在一定的交互作用,这意味着在实施标准走出去过程中,应注重标准合作、标准示范以及标准主导3 类模式的协同推进战略;最后,正向域内贸易互惠效应也意味着标准走出去的贸易影响并非单一受惠于中国,而是具有双边互惠效应的。

依据上述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建议:第一,中国要在建立自有标准的基础上更加重视中国标准走出去战略,通过建立标准合作互认平台、推进标准在国际上使用以及掌握标准制定主导权方法等协同推进中国标准国际化,实现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互联互通;第二,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在实现标准走出去的过程中应充分依托标准合作和标准主导模式,主动参与和承担国际标准化事务,加强与沿线各国建立区域经济合作,逐步建立起与“一带一路”市场需求相匹配的高质量标准体系;第三,鉴于标准示范的贸易效应,中国应进一步加大对海外工程承包项目的投融资支持,通过海外工程承包模式进一步推进中国标准走出去,通过标准示范效应推进出口贸易增长;最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应当主动宣传标准走出去带来的域内贸易互惠效应,让“一带一路”部分沿线国家放下偏见,认识到中国标准走出去是一项实现沿线国贸易互惠共赢的利好政策,是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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