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2021-09-10
开展校外培训须按照学科类与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对于非学科类的范围,《通知》指出,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教育部启动中小学有偿补课
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为期九个月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将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不同环节开展治理。通过对照自查、检查抽查、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查找问题、形成震慑。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各地开展自查自改,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对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之以恒抓好师生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整治;梳理查处的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并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结合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各地各校查处的相关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教师剖析原因、对照查摆,引导教师以案明纪、警钟长鸣。
教育部对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相关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按照“从严查处、形成长效”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教师管理。
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对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作出要求。
《指南》明确了其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可参照执行。
《指南》同时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
高中生军训期不得少于7天
日前,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大纲》规定,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时间为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
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其中,心肺復苏被列入基本军事技能中卫生与救护科目教学内容,为必训内容。基本军事知识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基本军事技能考核由学校军事教师会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兵役登记的重要参考内容。基本军事知识授课教师由学校采取专兼职办法配备,基本军事技能组训教官由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骨干出任,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