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管理问题研究
2021-09-10闫义生
闫义生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开始飞速发展。但是在城市建设发展的背后呈现出城市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缺位、城市管理不善、监管机制落后等问题,严重限制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问题。本文以广州市为例,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等方法,在城市治理和服务等相关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全面阐明广州市政府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对广州市政府城市建设管理问题的对策,从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角色定位、公众参与等方面来进行阐述,并且从理念、制度、措施、治理四个方面提高城市建设的本领。从而推动城市建设健康,有序發展,建设宜居宜业城市,达到社会和谐稳定和谐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问题;对策
1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1 广州市政府城市建设管理概况
迈进21世纪后,全球城市化进程加快,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效果显著。作为广东省的省会城市,国家经济重心城市,广州的辐射作用日益明显,城市经济发展显著,城市地位的不断提高。2019年,广州市地区生产总值23628.6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升0.6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全市下辖11个区,总面积7434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1249.11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530.59万人,城镇化率86.46%。广州市经济的飞速增长以及管理面积增大,不断促进着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产生和变革。
1.2 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2.1城市建设具有随意性
广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包括了城市规划建设方面,但广州市城市建设受到政府官员影响极大。首先受传统行政观念影响,GDP作为衡量城市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极为重要的。政府官员为了追求政绩,就把城市工作重点放在城市GDP的增长上面,为了GDP增长,他们就会建造各种“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领导从自身利益出发,为了树立威信,提高在位的政绩,在城市建设上指手画脚,推翻前任的规划,急功近利浪费了极大的人力物力,靠“大手笔”的城市扩张疯狂追求政绩,毫无规划可言。
1.2.2 城市环境污染
近年来,广州市经济发展的同时忽略了环境的治理,造成城市环境质量下降。广州市是全国的经济重心城市,2017年广州市生产总值达到21503.15亿元,增长7.0%,生产总值位列全省第二,常住人口1449.84万人。经济的飞速增长导致城市结构臃肿,人口剧增、交通拥堵、资源消耗高,间接导致广州市空气污染、水污染等,严重阻碍了城市健康发展。
1.2.3城市建设决策系统封闭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决策研究大多局限于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内部,在封闭性决策中,缺少政府外的竞争者,容易降低决策的创新活力,从而导致大量的错误决策。《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建设与规划,应当由政府组织专家调研项目的可行性,再向公众征询意见。但现实是城市的规划是行政部门内部自己根据领导层的规划做出编制、修订、审批到通过的一系列流程,而专家和社会公民被排除在外,往往都是决策出来后,专家和公民才知道。城市建设管理决策的过程往往充诉着政见和利益冲突,程序的规范化需花费很长时间,同时影响了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影响广州城市建设管理能力的原因分析
2.1城市建设管理法律制度不健全
城市建设管理制度不全。在国家层面中,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法律制度领域上一直没有出台一部专门统一针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法律,这样子造成各地政府在执行城市建设管理问题上缺乏了法律的保障,也造成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同时也没有一部统一划分城市建设管理主体、职权、范围和责任的法律,这样子造成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多头执法过程中,职能重叠、责任推诿、权限不明、权力缺位与越位时有发生。广州目前执行的城市建设管理法规是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行条例》,但是广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只是部门规章级别,不是法律法定授予的,所以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充满了争议。
2.2城市建设管理公众参与度不高
城市管理的成功离不开城市公民的参与,城市建设成果是由公民共享。公民在我国拥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实上看,公民对城市建设管理的参与兴趣不高,热情不大,有着事不关己的态度。部分公民的缺乏主人翁意识,思想还留在过去政府包办一切的做法。也存在一些政府监管部门很少向社会公布有关建设的信息,宣传不到位,公民接触不了这些行政部门内部信息。即使公民接触到了解到这些建设公告,向有关部门建议可信的方案,出于多种原因,也会被相关部门拒之不理,使得公布建设管理信息成为形式化主义。
2.3城市建设监督管理欠缺
城市建设管理在监督管理方面涉及到部门众多,有些部门工作相互重叠,容易出现部门工作“越位”或“缺位”的情况。比如街道摊位问题,住建部门和城市管理局都有权进行管辖,但却没有清晰的法律条文或地方法规明确责任的主体,一但出现问题,各部门就会相互推诿。难有真正相关的部门的强力监督。各部门管理与执法职能不够清晰,因此缺少真正的监督机构对城市建设的监督。
3完善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的对策建议
3.1健全建设体制机制,完善法律制度
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具体条文要做到精细化、法律化、科学化,明确各行政部门的职责,加强各部门横向和纵向沟通。明细化的法律制度和和针对性的政策可以让执法人员有法可依,清晰的法律文件使城市建设能拥有完善的政策支撑。同时,城市规划委员的组成应该多元化,应由政府官员、规划专家、学者、公众组成,重点解决地方领导随意决策、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3.2强化公众权利意识,提高公众参与性
我国公众的权利意识比较薄弱,很多公民不了解自己公民权,也很少主动去行使权力。没有参与,何来监督。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应强化公共权力意识,行使应有的知情权、表决权、听证权、监督权等,同时树立主体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踊跃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各项活动,做到与政府良性互动。在参与的过程中,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质,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并且保持参政的激情,踊跃参与政治生活,表达意见与建议。在参与中逐步提高自己的参政才能,从而增进政府建设的回馈性。
3.3建立城市建设管理平台,促进城市数字化管理
进一步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城市建设管理平台,对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一切信息包括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信息通过平台进行发布,通过对信息的整合,完善智慧城市的数据云平台,提高城市智能化管理。
4结论
广州市正处于经济发展高速时期,为了顺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必须加强城市建设能力。本文针对广州城市建设管理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刻的剖析,探寻广州市存在的城市建设管理问题,并从管理体制、管理监督、管理能力以及公民参与四个方面来研究和探讨其存在的原因。作用在于更加深入,全面地掌握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能力的发展,并且进一步提出完善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的对策:针对管理体制,建立正确的制度理念;针对管理监督,强化多方参与意识;针对管理能力,应切实提高管理意识;针对公众参与,应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为今后完善广州市建设管理提供一定参考,确保广州市建设管理能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吕德雄.管理现代化:城市管理优化的目标选择[J].南京社会科学,1999(1):24
[2]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叶南客.城市管理模式比较论[J].学海,2000(1):79
[4]柳丽.论政府城市管理职能的服务型转向[J].知识经济,2007(9):55
东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