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现状与建议
2021-09-10刘诗晴
刘诗晴
摘要:目前,我国已建立覆盖面广泛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与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构建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然而,仍存在许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保障水平整体偏低,医疗保障不能解决社会成员染患重大疾病等根本性问题,本文从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出发,为完善制度结构,推动全民医保建设的发展提出相应对策,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得到保障。
关键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多层次保障体系
一、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不断进步,我国在医疗保障领域持续探索,经过长时间的改革,已建立起了以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三大支柱的医疗保障体系。针对往前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为满足不同地区与不同阶级的群众医疗保障需求,我国逐渐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多功能的医疗保障系统: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步入正轨;对于困难人群,有相应的城市医疗救助与农村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发展,作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未涉及的层面,满足社会参保人不同的医疗保障需求;在农村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序开展,至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大部分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明显提高。我国根据自身特殊国情,全方位发展医疗保障系统,逐步扩大受益人群范围,提供越来越多的保障。
二、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保障覆盖不全面且保障水平低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未完成全面覆盖,仍有3.2%的百姓未享有医疗保障,同时,由于基本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间尚未形成整体、定点医疗机构与药店管理不善、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随机性、医疗保险缴费困难、退休职工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运行等问题,间接加剧了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化程度低、保障水平低的根本性现状,总体上没有达到“低水平、广覆盖”的目标。
(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缺乏实质有效性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框架,但在实质落实方面仍存在欠缺。一是农村居民保险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农村医疗资源的短缺大大降低了医疗保险的质量;二是各层次的医保运行未呈现较大成果。基本医疗保险中,由于保险费率高、立法滞后、缺乏约束和激励机制等问题导致运行效率较低。商业医疗保险尚未成熟,社会上反映较多商业公司保小孩不保老人、重大疾病保死不保活、拒绝续保长期疾病、保小费用不保自费药昂贵费用等不公平现象。补充医疗保险未对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发挥极致,无形中增加医疗保障体系的漏洞。三是缺乏明确的目标与科学合理建设规划。中国由于人口基数大、城乡差异明显、地区发展不平衡等现实状况,需要对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行长远规划的研究,当下我国还未做到医疗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充分发挥各种制度的共存互补作用。
(三)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出现弊端
在医疗保障系统的改革进程中,基本医疗保险仍作为医疗保障系统的顶梁柱,侧面反映出医疗救助与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滞后问题。在基本医疗保险层次,对公务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实行不同水平、不同方式的医疗保障,城乡分化明显,阶级观念严重,加剧社会不公平。同时,在医保报销改革的背景下,医疗机构的营利性与非福利性突显,在缺乏监管和控费措施的前提下,为追求利益经常出现医方为患方开价格昂贵药物与安排费用高的治疗方案、药品的生产与售卖存在虚定高价等不合理状况,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在患方一侧,一些参保人针对医保制度的缺陷,实行骗保,引发不良的道德问题。同时,加上政府职责不明确,鼓励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同时卫生医疗事业的投入越来越少,制度缺乏统筹规划,在老龄化日趋严重下,不仅导致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增大,而且加重医疗保险基金压力,阻碍医疗保障领域的发展。
三、完善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对策
(一)全方位整改医疗保障体系
鉴于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等级分化严重的特殊国情,中央政府需落实各地医疗保障实施状况,有条件地选择合理的制度框架,在参保形式、缴费流程、报销范围等进行全面完善,尽可能实现需有所供,供有所用的目标。加快解决大额医疗费用问题,促进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并建立专项医疗保险制度,侧重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整顿党内和社会上的腐败作风,增加社会公平性,全方位引领医疗保障系统平稳运行,加强个人、社会、政府的重视,推动形成多方互助格局,构建全新且有效的医疗保障体系。
(二)多方合力共同打造良好运行环境
在医疗保障系统中,医方、患方、医保机构、政府密不可分,多方需协调合作保证系统平稳运行。政府应提高对医疗服务资金投入的重视,对超负荷量的定点医疗机构给予财政补贴,实施医疗保险程序一体化,加强监管药品各个生产链环节,保证质量、提高数量,且限制药品最高价格;在约束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方面,设置医疗费用标准,控制不合理付费局面,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对于参保群众,应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避免欺保等行为的发生。
(三)确保医疗保障体系的法律保证
法律,不仅保障了医疗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维护医疗领域的社会秩序,在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必不可缺。国家根据目前医疗保障市场,衡量参保人、医疗机构、保险机构的实际状况,在必要方面明确法律制度,严格管理医疗服务市场,改善保障水平,严厉打击虚假犯罪行为,对医疗保险机构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社会管理,并要求定期接受社会监督和上級审查。
(四)全面建立科学医疗保障体系评价系统
医疗保障系统与社会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运行过程中,各个领域在制度的约束下完成自身的职责,然而,在新制度实施后,为了保证系统能够可持续发展,通常需要全面且科学评价体系来检验成果,主要涉及参保人情况、定点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医保基金的使用与发展、医疗资源是否合理配置等方面,深入评价并根据缺陷不断优化,为中国医疗领域打造一个更优的医疗保障系统。
参考文献:
[1]王世敏.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及对策研究[J].开封教 育学院学报,2017(11).
[2]许飞琼. 中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现状与政策选择[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20, 34(5): 15-24.
(南方医科大学 广东广州 5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