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门诊药房麻醉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21-09-10邵丽君
邵丽君
摘要: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的藥品,如果使用不当,就会造成滥用,流入非法渠道,造成社会问题,所以有必要对麻醉药品进行规范管理。我们在管理中也遇到很多棘手的问题,然后不断找出问题的根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对策。
关键词:麻醉药品;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药物滥用是指与医疗目的无关,由用药者采用自我给药得方式,反复大量使用有依赖性的药物。药物滥用已经成为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的全球化问题,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上海麻醉师案件警醒,现不法分子有可能从癌痛患者入手。所以应加强麻醉药品的管控,防止流入非法渠道,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1.存在问题
1.1用法用量不适宜。处方医嘱与患者实际用法用量不相符。如晚期癌症病人开具吗啡缓释片,由于晚期癌症病人可以开具15日常用量,并且无天花板效应。有的医生为了方便病人,减少病人来回奔波的麻烦,随意给病人加大剂量,这将导致患者家中存在多余的药品,容易流入非法渠道。
1.2吗啡片等口服短效阿片类药物使用不规范。癌痛患者院外长期使用短效阿片类药物。癌痛诊疗规范要求,口服短效阿片类药物仅限于爆发痛及滴定使用,应该配合长效缓释阿片类药物使用,不得允许短效阿片类药物院外长期使用。
1.3哌替啶的使用问题,主要是晚期癌症患者要求使用。
1.4注射剂的使用问题,癌痛患者要求院外使用,但无医务人员出诊至家中使用。
1.5每3个月复诊的问题,患者以行动不便拒绝复诊。
1.6未按WHO三阶梯止痛原则使用药品。
1.7代办人的问题,经常出现非代办人为患者开药。
1.8用后空盒、空板退回问题,患者不按规定退回。
1.9.未使用完的麻醉药品应无偿退回,患者要求退费不愿退回。
2.对策
2.1用法用量不适宜。
2.1.1要求医生严格评估患者疼痛级别,按照评估表给药,并在病历中留存,我们根据疼痛评估表审核处方,发现不按评估表开具药品的处方一律不发。
2.1.2建立麻醉卡。将患者信息、用药品种、剂量、用药时间以及变更情况等登记在卡中。患者严格根据登记剂量服用药物,不得随意改变剂量,如病情需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方可修改,并登记变更记录。根据剂量在卡中登记用药起止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购买药品。
2.2吗啡片等口服短效阿片类药物的使用。对于首次使用阿片类药物的患者,经过滴定,然后转化为缓控释制剂,或者根据经验使用缓控释制剂,备用即释吗啡片处理爆发痛。有的患者由于经济原因,有的感觉短效阿片类药物起效快,强烈要求长期使用,我们都会耐心说服,指导,让他们接受规范化癌痛治疗方案,禁止短效阿片类药物院外长期使用。
2.3哌替啶的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盐酸哌替啶注射液每张处方为一次用量,仅限医疗机构内使用。【1】由于它的成瘾性和不良反应,晚期癌症病人不建议使用哌替啶。对于晚期癌症病人我们会耐心地解释宣教,一律不得发放。
2.4注射剂的使用。癌痛药物治疗以口服药物作为首选给药途径,只在患者不能口服的情况下使用其他剂型。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由医护人员出诊至家中使用。对于不能口服的晚期癌症病人,会要求带回使用,根据规定,我们会建议病人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或者医务人员上门使用。保证药品是用在病人身上,不会流入非法渠道。
2.5患者每三个月复诊一次。这样可保证病人在继续使用药物。曾有医院被查出病人死了还在继续开具药品。我们药房为防止病人套用药品,每次代办人来开药必须携带病人的身份证,确保病人还在服药,否则拒绝发药。
2.6WHO三阶梯止痛原则。按阶梯给药,按照患者疼痛程度,选择相应的阶梯止痛药物,疼痛缓解效果较好[2]。在门诊,经常有病人点名要开吗啡注射液、芬太尼透皮贴等,觉得起效快,立竿见影,通常是第一阶梯无效后就直接开始第三阶梯用药。镇痛药物的使用原则:给药时要严格按照 WHO 三阶梯镇痛原则,科学合理地给药。首选口服给药。口服给药具有服用简便,调整剂量方便,经济实惠等优点,治疗时应优先考虑.[3]对于这样的病人,我们会要求医生对其进行疼痛评估,根据三阶梯治疗方案用药,指导其进行癌痛规范化治疗,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由于患者及家属在教育水平、民族和性格等方面的个体差异,部分存在错误观念或知识缺乏,不主动或不能有效汇报疼痛。因此应加大癌痛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癌痛管理的重视和认识水平。【4】
2.7代办人的问题。在病历中要求留存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我们要求病人开具麻醉药品,必须要出示病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与留存的复印件核对,只有病人自己或者代办人才能开具药品,身份不对,虽然是病人的家属,也不得开具药品。病人在留存材料时我们也会告知,只有代办人才有权利为病人开具药品,这样就能保证药品合法合理真正是病人使用,如果不核实身份,有可能会被不法人员钻空,流入非法渠道,造成滥用。出示病人的身份证是证明病人还没死亡,继续在使用药品。
2.8空盒,空板回收问题。我们规定病人首次开具药品时,每人缴纳押金100元,以后每次开具药品时要将用完的原空盒、空板退回,厂家、批号必须一致,才能开具下一次药品。在病人不需使用后,所有原空盒、空板退回后才能退回押金。这样能够保证病人药品吃完,而没有将药品囤在手里,从而保证药品没有流失。如果病人提供不了所有空盒、空板,概不发药,说明药品还没有服完,或者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2.9未使用完的麻醉药品退回的问题。病人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医生告知病人,没使用完的麻醉药品必须无偿退回,病人在药房取药时药师也会提醒病人。但是有的病人家属经常会无理取闹,要求退钱,我们会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由于病人在第一次取药时我们要收取押金,药品不退回,押金一律不退。
通过以上一系列对策的实施,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使得我们的麻醉药品管理更加严格规范,保证了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合法地使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36号
[2]张志国,郭宏伟,韩磊*,李莉,高峥 癌痛规范化治疗对患者癌痛临床疗效的影响【J】 肿瘤药学2018.8(2):241
[3]张志国,郭宏伟,韩磊*,李莉,高峥 癌痛规范化治疗对患者癌痛临床疗效的影响【J】 肿瘤药学2018.8(2):241
[4]李芹 田萍 癌痛规范化治疗对肿瘤患者疼痛管理的应用效果研究【J】 中国医药指南2018 16(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