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出台新房限价细则一年涨幅不得超过3%
2021-09-10每日经济新闻
公民导刊 2021年5期
每日经济新闻
4月29日,广东省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东建房〔2021〕4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新房备案价上调空间控制在5%以内,而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由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书)后半年延长至一年,涨幅不超过3%(含本数)。下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维持半年不变,降幅不限。
专家表示,第二批项目价格涨幅最多是第一批基础上5%的规定,有助于抑制房企随意申报价格、无序上涨的做法。而一年漲幅不得超过3%的做法可以抑制房企频频申请调价的冲动,类似频率减少也使得调价的空间减少,进而倒逼房企主动按既有价格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