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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临床核医学发展现状及相关人员放射防护措施探究

2021-09-10林建慧朱永华

健康护理 2021年6期
关键词:分析探究发展现状

林建慧 朱永华

摘要:对于临床核医学属于一种开放型放射性工作,环境污染以及电离辐射内照射等放射防护问题普遍存在。在此期间,针对应用的核医学科医护人员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基于临床核医学对相关人员带来的危害,为加强自身防护,保证身体健康,就要全面掌握核医学的放射防护以及注射治疗护理知识,以此来降低对人体健康以及单位造成的损害,以下通过对核医学工作存在的放射防护工作展开分析探讨,具体内容如下。

关键词:临床核医学;发展现状;相关人员;放射防护措施;分析探究

引言:据相关医疗报道指出,由于目前我国临床核医学发展,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具体工作开展期间,防护制度还未得到有效的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的重视度不强,由此就会诱发一些安全事故,以下就相关人员放射防护措施展开分析探究。

一、核医学放射性防护基本原则

基于核医学放射性的特点,在临床工作开展期间,要保证实践正当化,在开展诊疗活动前,要权衡利弊,保证利益大于危害的前提下展开辐射活动。在活动开展期间,为降低不必要的照射,如果条件允许,要制定针对性的防护流程,将辐射量降低在最小范围。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将个人受到的辐射降低在法规限值内。

二、核医学防护原则

在防护工作开展期间,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贯彻相应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做好核医学的监督[1]。在防护期间,严格按照放射防护管理认知执行,落实相应岗位人员职责,按照防护要求进行培训结合考核。以安全防护为原则,将可能降低职业照射剂量,使得防护与安全达到最优化。

三、放射防护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知

首先对于核医学科全体工作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有计划地展开学习,使其有效掌握放射性药品以及放射防护的相关法律知识。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严格遵照《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来展开管理工作。掌握相应的防护条例,明确相关健康管理规定,以此来有效提升临床医学工作者以及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意识。对于核医学科来讲,在日常工作过程当中,会不可避免的接触一些放射以及污染情况。在此期间,如果未接受相关放射防护教育工作,安全意识不强,形成不良的工作习惯,都会引起科内出现放射污染的情况,对自身以及环境均会带来不利的影响[2]。

(二)完善防护设施

首先针对核医学工作场所要分区规划管理,且布局严格按照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进行,将放射性活性区与非活性区有效区分,且根据具体管理所需还可将其分置控制区,监督区以及非限制区。针对放射性药物要科学继续拧分装、淋洗、标记、给药以及储存等,划分为控制区也就是所说的高度活性区。针对受药后病人候诊室ECT扫描室可划分为监督区,也就是低度活性区。在该区域不直接操作放射性物质,但是可能会受到放射源的污染以及辐射[3]。针对其他办公用房例如会议室,办公室,资料室等,划分为非限制区,也就是清洁区,根据放射性水平的高低进行排序。对于控制区要设立专门的通风橱,例如高活性室在进行放射性核素的分装、淋洗、标记都应在通风橱内进行,且定期要对医学地面操作台清洁、消毒去污处理。

(三)加强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

首先针对放射工作人员,在临床工作开展期间要具备一定的安全防护意识,充分借助距离、时间以及防护器具开展自我防护工作,将辐射产生的危害降低在最小的范围当中,充分做好防护器具的准备工作。在操作前要严格按照临床要求穿戴工作服、手套,衣帽、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员用具,在进行核素淋洗、标记以及分装的过程当中,要根据与放射源之间射线种类,选取相应的材料进行屏蔽防护工作。在工作期间,要强化临床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保证,能够熟练掌握整个工作流程。针对新进配药人员要以非放射性溶液抽取药剂训练为主,通过强化工作人员的抽药技巧,以此确保能够在短时间内正确抽取放射性核素,避免长时间暴露,且要调整与放射源之间的距离,做好个人有效防护工作,且在活性区域内禁止吸烟,饮水以及进食[4]。

(四)加强病人管理

针对核医学科的患者属于流动性放射源,在此期间,为有效降低对其他人员以及环境产生的危害就要加强对患者的教育工作,做好患者管理,避免其随意走动。为其建立专门的候诊区域以及专用卫生间,避免与正常人员接触后,引发一系列医疗事故。

(五)放射性污染的清除

在临床工作开展期间,由于开放型放射性核素容易出现体表污染的现象,此时作为相应操作人员就要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按照相应标准做好个人穿戴以及防护用品。在离开工作时前应定期做好清洗以及表面污染监测工作,从控制区当中取出的任何物品都要进行表面污染水平测定,而对于控制区的操作人员也要逐个进行测量。因此建议实施操作人员在操作放射性药物前后都要做好衣物的更换,表面污染水平的监测以及全天结束后的清洗消毒[5]。

(六)建立健康档案

针对长期进行放射工作的人员,要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工作,根据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以及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来定期对相应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存在的放射性损伤以及职业不适应症,详细记录医学检查结果以及评价处理意见,为后期工作开展提供有效的指导。

总结:

为保证以上措施能够有效的开展,作为相应医疗机构、卫生部门以及相应管理部门,就需对整个临床工作展开全面的监测,提升相关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配合监管工作,降低临床核医学对相关人员带来的危害,推进临床核医学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吴乃宝,杨秀洪.临床核医学放射防护的强化监督管理作用探究[J].中国卫生产业,2020,425(18):110-111+114.

[2]崔凡,邹剑明,谭展,等.2016年广东省临床核医学基本状况调查[J].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2019,39(6):454-459.

[3]李春英,张继勉,劉春旭,等.某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防护措施和设施分析与评价[J].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2020,226(01):74-77.

[4]陈敬涛.临床核医学诊疗中的辐射剂量与防护探究[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9,321(04):192-192.

[5]刘军.浅谈核医学科的放射防护与护理管理[J].影像研究与医学应用,2019,003(004):25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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