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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价值的思考

2021-09-10陈金烁

科教创新与实践 2021年9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模式实践

陈金烁

摘要: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教师也逐渐从传统的教学模式中解放出来,不断的摸索、研究新的教学方法。法学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要求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必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为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使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更好地契合社会需求,迫切需要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与探索,培养既具有现代法治精神又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本文就关于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价值展开探讨。

关键词: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模式

引言

为强化我国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育效率与职业工作能力训练效果,必须根据社会科学的发展与法律法规的不断演化重新构建完善的社会化实训育人模式与教学体系,任课教师应当主动转变组织综合社会实践训练的思路,设计全新的人才培育目标与学科建设战略,对学生的法学知识应用能力与公共事务参与能力进行有效的锻炼,矫正法学专业学生对具体法条的错误理解与不当认识。

1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法学理论的研究离不开实践支撑,法学人才的培养也离不开实践教学这重要一环。通过实践教学,法学专业学生可以检验、提升理论知识,强化法律思维,巩固法律职业素养,锻炼实操能力。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是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能够使学生在提升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同时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实现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双提高。(2)有利于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高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在于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需的应用型人才。长期以来,我国重理论而轻实践的法学通识教育,在人才培养上存在理论知识有余而实践能力不足的弊病。应用型法律人才除了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崇高的法治信仰外,更得有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构建实践法学教学新模式,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培养契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2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路径

2.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加分清单制度

法治人才是参与治国理政,确立规则、利用法的原则和规则解决纠纷的专门人才,职业道德是保证其正确履职的内在素养。因而,言传身教的法学专业教师首先应当有道德情操、仁爱之心,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教师法》等法律规定的义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校应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要素,建立师德师风评价考核方案,建立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将严重违反高校师德规范的行為列入“一票否决”内容,同时建立正向加分清单,将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加分清单运用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及评奖评先等方面,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提高自身职业素养。

2.2设置能够反映行业变化的课程体系

为提高实训教学的有效性与实训课程内容架构的合理性、科学性,任课教师应当主动为学生群体构建一个能够反映法律行业近期变化的多样性实践教学体系,在实训课程体系内添加更多地涉及司法实务的工作技能演练项目与训练方式,在综合性的专业训练中不断对学生在人际关系处理、法律文书制作、案例分析、语言组织等不同方面的个人能力进行有预案、有计划的严格训练;任课教师应当协调好各方力量,发掘能够支持校外社会性实践教学的社会资源,按照法律行业中多数岗位对从业者个体能力的要求开展专业性训练,选用贴近不同类型学生思维方式与价值取向的训练方式,保证法学专业学生群体能够在实训教学练习活动中掌握关键性的工作技能与技巧。学生可在实训教学活动中学会对证据做出系统性的勘验与调查,熟练地操作司法调研、庭审、社会服务等多种法律事务。

2.3利用网络进行实践教学

在理论教学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混合课、大学慕课等在线教学模式的背景下,实践教学似乎在此方面落在了后面。其实专业实践教学在利用网络教学方面大有可为。利用最高法、最高检建立的法律文书公开网、庭审直播网站等网络资源,完全不必要求学生一定要进入法庭,在线上就可以旁听最新的审判,学习司法文书写作。利用中国大学慕课资源,可以帮助学生学习相关实践理论。

2.4打造“校内+校外”联合培养机制

通过聘请校外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加入教学师资队伍,一方面能够使法学领域最新的信息进入课堂,带动高校内部实践教学更新,缩短新知识进入教学和实践的周期,让学生及时了解法律实践新动态,接触最真实、“鲜活”的司法案例,指导帮助学生发展创新思维;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加强学校和律所、法院、检察院等实务机构的合作,建立涉及范围更广的实践基地,打造“校内+校外”的联合培养机制。“校内+校外”的联合培养机制的推行使得高校法学教育在以理论为依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和工作技能。

结语

提高法学专业实训教学活动的育人效果与能力培育效率,任课教师应当尽可能地延长实训演练的时间跨度,拓展其具体内容与涉及范围,合理利用校内外的优质法学教育资源,集中社会不同阶层的力量创设多层次、系统化的实践育人模式,全面地训练并考查法学专业学生群体对学科各项具体应用型技能的掌握程度,合理安排实训课程内容,将学习资料按照难度高低进行有序排列,最大限度地发掘学生的创造力与学习潜能,以此满足新时代我国司法机关的迫切用人需求,有效解决法学专业学生群体难以应对的就业困难问题。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育质量国家标准(上)[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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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庆合,李海玉,陈巍.论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办学特色及其实现[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3):33-37.

[5]季连帅.新时代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研究[J].哈尔滨学院学报,2020(4):118-121.

燕山大学 0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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