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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为政府:规范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创新

2021-09-10阳盼盼

重庆行政 2021年4期
关键词:经济服务企业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在当前经济社会环境下,探讨如何把握平台经济发展窗口期和发展规律,规范平台经济发展,推动以共享经济为代表的平台建设,推进平台经济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推广应用,对于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大力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蓬勃兴起,作为一种电子商务新业态的平台经济逐渐流行,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平台经济更是呈现强大的韧性和发展潜力,“宅经济”的兴起,有效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扩大了灵活就业规模,提高了居民的生活便利度。

(一)共享经济平台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成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新抓手

2019年和2020年,我国先后发布了3批共38种新职业,与平台经济相关的职业占比超过一半,如互联网营销师、在线学习服务师等,推动了整个社会就业结构的变化。在当前就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平台企业采用灵活用工方式大量增加了就业岗位。2020年,平台员工数631万,同比增长1.3%;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8.3亿人,其中服务提供者约为8400万人,同比增长7.7% ,有效缓解了重点群体的就业压力,有利于应对就业市场的不确定性[1]。

(二)共享经济平台提供了灵活用工模式,成为企业降本增效的新途径

共享经济平台通过劳务外包、加盟协作等方式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包容性。2020年,我国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为8.3亿人。这既保障了灵活就业人员持续就业的机会,提高了个人收入,也解决了企业短期用工的需求。同时,企业间通过共享员工的方式,能有效降低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从而创造更为可观的利润。如2020年疫情期间,某生鲜电商平台提出了“共享员工”计划,将其他暂时无法开工企业的员工(经过培训)吸纳到外卖配送业务中,为外卖、超市等缓解了临时大增的用工需求,也缓解了临时失业现象[2]。

(三)共享经济平台创造了更多产品和服务,成为催生消费新业态的新引擎

平台能进行内容更加丰富、体验更加个性化和便捷化的服务供给,使得传统服务难以满足的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并能激发出新的需求,有效催生消费新业态。现有的平台企业涉及工业互联网、跨境商贸、网约车、共享单车、社区团购等,随着人们消费理念的转变和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共享型服务持续向主要生活领域加速渗透,成为促消費、拓内需的重要力量,居民拥有更加便利、更加优惠的消费选择,有效地降低了生活成本。此外,疫情也使共享制造的优势凸显,共享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全面发展。

二、平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平台产品和服务水平不够优质,缺少认证标准

《电子商务法》未就电子商务或服务制定同一标准,只明确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指出,部分新兴行业缺乏标准,要及时制定出台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从理论上看,平台经济作为一种新兴业态,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尚未对“哪些产品和服务可以被共享”形成一个统一标准,对共享服务水平的优劣也尚未有界定标准。在实践中,共享的产品和服务领域在逐步扩大,涉及生产生活的诸多方面,但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领域的共享产品和服务较多,部分行业逐渐形成了标准,而在工业制造领域和农业生产领域,不管是采用共享模式的企业还是采用共享模式生产的产品都相对较少,也缺乏相应的认证标准。同时,在平台上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部分商家经常出现服务不到位、不够优质,产品质量不够好等问题,平台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影响消费者的参与度。例如,ofo小黄车排队退押金199元的人还有一千多万,街头也早已难见小黄车。

(二)平台企业间存在无序恶性竞争,容易形成垄断

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大型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利用其资本优势、数据优势和客户优势进行无序竞争,一些规模较小的平台逐步退出市场或寻求与大平台的合作,平台向资本力量雄厚、综合实力强的头部企业聚集。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平台企业一旦获取市场优势地位,往往通过提高服务价格或者降低服务提供者的收益分成等方式攫取超额利润。如网约车、共享单车、充电宝等正逐年涨价,近三年涨幅为25%-200%不等。消费者体验感变差,自觉被“割韭菜”。部分平台也可能滥用其在市场的支配地位,要求平台内商家“二选一”,损害商家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如4月10日阿里巴巴因此被罚182.28亿,其后美团也被立案调查。7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领域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三)平台从业人员技能低水平重复,缺乏社会保障

平台经济灵活就业者已经成为一个庞大且迅速增长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但这些就业大量集中在进入门槛低、劳动密集的生活服务业,如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企业。大多是简单重复劳动,技能水平低。根据调查,全国80%的外卖骑手来自农村,超过60%的电商物流和快递从业人员为初高中学历,低技能无技能人员较多[3]。从现实情况看,灵活从业人员通过平台注册即可成为个体工商户,在平台接单,为不同企业提供短期服务获得报酬,大多未与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而是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务协议,或只有与平台的简单签约关系,不参加工伤保险等,缺少相应的社会保障。如某外卖配送平台,用户注册即可成为骑手,但在外包公司提供的相关协议里,明确表示外包公司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用户不与其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2020年底,某外卖平台43岁骑手在配送途中猝死,家属在追究工伤保险责任时被告知,骑手与平台无任何关系。彼时,平台出于人道主义赔偿2000元,保险公司理赔额为3万元。2021年1月,此事经媒体报道,家属才获得了60万元抚恤金。

(四)平台企业监管存在交叉和盲点,难以有效监管

一方面,平台经济具有“一个平台、全国布点”的经营模式,而这与当前的行政监管属地管理体制存在不相适应;另一方面,由于平台企业涉及的传统行业类型较多,对平台经济进行监管的部门较多,职能职责划分不明确,存在“九龙治水”现象。各地现有的平台企业,大多分属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和住建局等部门主管,而在调研中查阅相关网站,咨询相关部门,均未获得其主管平台企业的详细监管数据,比如从业人员受教育年限、社保缴纳、职业技能等。不同监管部门对其主管平台企业的监管内容、要求并不一致,既有重复监管事项,也有共同的监管空白。相关产业情况底数不清,监管部门职能划分不清,监管缺位现象较为严重,难以对平台经济进行明确而有效的管理,提供更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三、规范平台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共享经济平台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未来五年共享经济年均增速将保持在10%以上。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解决共享经济平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从而更好地参与到共享经济浪潮中。

(一)加快完善平台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提升供给水平

一是制定服务标准体系。在参照传统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基础上,深化对大数据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研究,制定适应发展实际和需求的平台经济产品和服务标准,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制定企业标准,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引入或培育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产品和服务认证。

二是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着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等共享经济数字基础设施工程,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协作、创新、资源、生产等综合性服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三是提供优质内容供给。促进电商平台发展,对接消费与制造、需求与供给。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提供内容更加丰富、体验更加便捷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供给,聚焦民生领域没有被满足的美好生活需求着力创新,通过增加优质供给开发新需求。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模式,打造智能制造共享平台,促进智慧城市平台发展,在智能生产、智能仓储、智能机器人、智慧医疗、教育办公、数字文旅等方面下功夫,释放更多数字红利。

(二)引导平台企业、资本公平有序竞争,防止无序扩张

一是加强对反垄断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加强教育、严格执法,并对全社会开展广泛宣传,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

二是强化风险识别。建立健全平台经济股权、关联交易等监管机制,建立平台金融活动监管系统,加快完善相关监管系统功能,重点强化对平台涉嫌垄断、排除或限制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风险监测、分析,妥善进行防范和应急处置,严防平台和金融深度合作助推资本无序扩张。

三是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平台经济行政监管部门既要加大行政审查力度,督促平台企业落实集中反垄断申报等制度,也要对相关主管部门开展限制竞争行为等进行审查,严防因一些行政措施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平台企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加强平台经济从业人员权益保障,降低失业风险

一是丰富社会保险保障产品。完善平台企业用工和灵活就业等从业人员社保政策,引导、鼓励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符合条件的可纳入企业税收优惠范围。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更多面向灵活就业人员的产品。探索兼顾平台企业和从业人员双方利益的风险共担机制,合理划分平台企业和从业人员缴费责任。

二是加大奖补税费优惠力度。对平台企业吸纳就业进行奖补、税费优惠等,以支持其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就业信息指导服务,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现场服务。支持平台企业组织培训,对有培训能力的平台企业,支持其开发培训课程,既强化对从业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也注重综合素质、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培训。对从业人员在培训、社保、创业类补贴等政策享受上,适当放宽条件,并针对灵活就业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是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摸底,系统登记受教育年限、职业技能等情况,了解其职业技能需求与发展意向。支持从业人员以再教育的方式增强职业技能,通过创新招生方式、采用弹性教学、网络课程、线下线上有机结合等方式,创造条件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读高职,以提高其职业未来发展的可持续性。对平台从业人员进行技能考核与等级评聘,鼓励其钻研技术技能,并适当进行政策奖励。引导社会各界建立交流合作平台,推进项目与资本对接,将平台经济有关人才作为创新创业人才扶持对象,完善共享经济就业扶持政策。

(四)加强对平台的引导和监管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出台相关政策,形成对共享经济平台行为的负面清单规范,引导共享经济平台良性发展,促进行业自律。强化监管体系,明确对共享经济平台管理的部门职能职责边界,及时防范和纠正平台经济存在的问题,防范共享经济平台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中的风险问题。

二是聚焦监管重点。紧盯易发生恶性价格竞争、流量恶意竞争的直播、电商等平台,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的自由流通,严厉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虚假宣傳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应遏制生活服务类共享经济平台(电商平台、社区团购平台、网约车平台等)利用大数据技术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如商贩、超市、出租车等)进行恶性价格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压实平台企业数据安全责任和保护消费者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和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基金项目:重庆社科规划青年项目“‘带货直播与‘网红经济的生成逻辑与治理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0QNJJ21)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国家信息中心.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EB/OL].(2021-02-19)[2021-04-23].http://www.sic.gov.cn/News/557/10779.htm.

[2]阳盼盼.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理论逻辑、实践要义与推进路径[J].财会月刊,2020(22):135-143.

[3]王存宝,乔尚奎.促进共享经济平台就业 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A]//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形势与对策(2020)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C].北京:中国言时出版社,2021.

作  者: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经管教研部讲师

责任编辑:张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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