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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水族闹春”的文化解读与传承研究

2021-09-09石亮亮

参花(上) 2021年9期
关键词:解读传承文化

摘要:开江县“水族闹春”起源于清末民初,流传至今一百余年,本文对水族闹春的起源发展和保护传承问题进行研究,在其他学者对四川民间信仰探讨的基础上,结合清代《新宁县志》记载的龙神、水神、雷神、土地神等祠庙,尝试性提出:开江水族闹春的出现源于传统农业社会对掌管雨水、农业丰收等自然神灵的崇拜与祭祀,赋予水族闹春以民间信仰的文化内涵,最后对如何保护和传承水族闹春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给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水族闹春”;传承;文化;解读

一、“水族闹春”概述

“水族闹春”产生并发展于开江县普安镇,是一种丰富多彩的民间舞蹈,同时,也是当地民众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一种本土化仪式。在笔者的田野调研中,访谈对象关于“水族闹春”起源的具体时间大都不清楚,现在开江地区流传的“水族闹春”最终简化为可在舞台上表演的大众娱乐性舞蹈,通过整理调研资料,关于“水族闹春”的起源、发展如下所述。

(一)“水族闹春”的起源和发展

开江地区地势平坦,以平原和丘陵为主,全县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降水比较集中,而且雨量充足,四季分明,农业气候条件好,该县以农业种植为主,自开江修建各种水库和防洪堤坝后,该区域水资源状况较新中国成立初期明显改善,人们的生产、生活不再受到降水灾害的威胁。

早年间开江县降雨量集中,加上县城全境河流较少,仅有流经普安镇的两条河流,由于区域地势平坦,河道流通不畅,容易发生洪涝等自然灾害,给种植业造成极大损失,使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受到影响,后来,当地百姓每当在播种之前和收获之后都会举行仪式活动、祭祀土地和龙王,以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减少意外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后这种对土地和龙王的祭拜逐渐延续下来,并成为一个固定的民间活动,被访谈者A如是说。这是笔者在调研过程中获得的关于“水族闹春”较为通顺和完整的访谈资料,其余的访谈对象要么说不清楚,要么说法前后矛盾,但关于“水族闹春”起源共同的说法是:早先求雨保丰收的一项活动。

在访谈中,访谈对象最早关于“水族闹春”的记忆大都是从家中长辈的口中一代代传下来,目前也没有关于“水族闹春”起源的明确时间记载和最早的场景描述。不同访谈对象对“水族闹春”的产生时间也有不同的说法,笔者基于访谈,加上在开江县调研过程中从当地县文化馆提供的一份“水族闹春”傳承谱系图上可知:第一代传承人出生于1875年;第二代传承人出生于1911年;第三代传承人出生于1932年,从小学艺;第四代传承人出生于1947年,从小学艺。据此可推断,“水族闹春”最晚约在民国时期便已出现师徒间传承的形式。至于“水族闹春”活动的最初情景,访谈对象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由于所有访谈中访谈对象A的年纪较大,他只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参加水族闹春的场景:演出的队伍走街串巷进行表演,每家每户都出来观看,小孩子们跟在后面玩耍嬉戏,十分热闹。他说水族闹春的表演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之后逐渐没落,无人问津,直到2000年左右才被重新编排整理,又得以引起人们的关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娱乐方式逐渐增多,加上“水族闹春”传承人和服饰模型制作人老龄化的问题,“水族闹春”作为开江地区本土的民间文艺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2004年,开江县政府和文化馆借着非遗保护的东风,在官方的倡导和推动下,专门找到当时唯一的传承人,重新改进服装的制作工艺,重新编排简化舞蹈动作,才使“水族闹春”这一民间舞蹈重新进入大众视野。2011年,该传统舞蹈入选第三批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重新引起人们的重视,此时的“水族闹春”已经成为一个方便登台表演的舞蹈节目,其文化寓意基本消失。

(二)“水族闹春”的现状

目前开江地区流传的“水族闹春”是经过多次调整、优化之后的版本,不论服装道具还是舞蹈的编排都经过简化,使之更加有利于传承和适应舞台表演的场景,并多次登上舞台进行表演,受到人们的欢迎。

“水族闹春”这一民间舞蹈借鉴了古代“水漫金山”神话中的表现形式和手法:在逗蚌人的引导下,伴随着节奏鲜明的打击乐器铜锣的开场,蚌壳精们随着欢快的音乐节奏翩翩起舞,时而婀娜多姿、惊艳娇媚,时而羞容闭合,妙趣横生;随后,鲤鱼精、乌龟精、团鱼精、虾子精等精灵陆续登场表演,它们神情各异,千姿百态,有的欢跃灵动,扭肢摆尾,有的步履蹒跚,气定神闲,还有的幽默滑稽,左顾右盼……通过不同扮演者的生动表演,加上底蕴浓厚的传统戏曲服装、惟妙惟肖的彩绘水族道具,整个舞蹈把蚌、鱼、虾、龟、鳖等水族精灵们起舞闹春的场景表现得淋漓尽致,丰富多彩。伴随着绚丽烟花的烘托,使其场面流光溢彩,热闹非凡。这是调研中关于现存的“水族闹春”登台表演场景的描述,从中可以看到目前该舞蹈已经简化为一个表演节目,仅剩娱乐、艺术两大价值,访谈对象口中祈雨保丰收的寄托已经丢失,这或许跟如今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很大关系,人们不再“靠天吃饭”,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水族闹春”,其文化内涵格外重要,因此,接下来将尝试性分析和复原“水族闹春”的精神寄托。

二、“水族闹春”的信仰文化

开江作为川东地区的内陆小城,为什么会形成别具一格、风格独特的 “水族闹春”“水族朝圣”等传统民间舞蹈?孙和平认为,其主要反映了清代“湖广填四川”移民活动后,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移民群体对他们的原居地水文化、水神崇拜的记忆与思念,更表达了开江地区因水资源短缺而形成的盼水、求水强烈的精神愿望和追求。据说,“开江”县名的由来就包含了人们对水资源的追求和盼望,希望开出一条江河来满足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寄托了开江百姓世代盼水、治水、蓄水、亲水等精神文化。

林移刚曾对清代四川省的民间信仰进行整体探讨,在其基础上发现清代新宁地区的民间信仰有以下几点:一是建有龙神祠,有民众向龙王祈雨的仪式;二是形成雷祖会,在每年的农历六月二十四日举行各种各样的赛事活动庆祝雷祖的诞辰,当时人们普遍认为,雷神负责掌管农业万物生长和降雨等职能;三是每当插完秧苗之后,人们还要对土地神田祖进行祭祀,以祈求幼苗的茁壮成长和稻田丰收;四是清代移民后新宁县江西移民所建的萧公庙改名水神庙。从中可以看出清代新宁地区的民间信仰基本形态,当时的人们都普遍祭祀龙神、雷神、萧公等水神神灵,也有祭祀土地神的现象,民众通过祭祀以祈求风调雨顺和农业丰收。

在“水族闹春”出现之前,开江地区已经出现了对农业种植相关神灵的祭祀和信仰崇拜,不妨大胆假设水族闹春是清代新宁县众多神灵信仰的延续,正因为如此才逐渐演变出水族闹春这一祭祀仪式和民间娱乐舞蹈,早先人们在耕种或插秧完毕后通过举行水族闹春仪式来表达对土地神、水神的祈求和祈祷,以求得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这种仪式随着时间的流逝和自身演变,逐渐成为被广大民众喜闻乐见的民间舞蹈“水族闹春”。

三、“水族闹春”的保护与传承

虽然开江“水族闹春”被逐步列入达州市、四川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因为相关文字、影像资料的缺乏,加上如今传统民间艺人的传承断代,水族模具、服装制作手艺人的老龄化,使“水族闹春”这一民间传统舞蹈仍然面临着淡出人们视野的尴尬境地,因此,如何保护和传承该项非遗十分关键,结合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尝试给出以下建议对该舞蹈进行保护。

(一)加大新一代传承人的选拔和培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能详细了解非遗的内容和文化内涵,是非遗传承的主体和活的文化宝库。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现有传承人保护的同时,应着重培养新一代传承人,使传承后继有人。对舞蹈“水族闹春”而言,目前的传承人已到第八代,针对传承人年龄较大和人数较少的问题,应广泛选拔热爱舞蹈和传统文化的年轻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补助,为年轻人传承民间舞蹈提供资金支持。目前,对传承人的认定和资助政策仍不完善,应适当放宽认定条件,提高补助标准,县文旅部门还应经常组织新一代传承人开展舞蹈培训,强化舞蹈技艺和舞蹈文化的传授,更好地传承水族闹春民间舞蹈,普及传承人对传统文化的了解和认同。

(二)倡导社区居民的参与

目前,“水族闹春”这一传统民间舞蹈的传承仅有非遗传承人在负责,每当表演“水族闹春”时,非遗传承人负责召集和组织舞蹈的参与人员和协调服装服饰等工作,没有演出任务时忙自己的事情,没有形成一整套固定的表演班子。针对此种现象,可以倡导社区群众参与到“水族闹春”的舞蹈表演中,由原先作为欣赏者、旁观者的社会公众转变为参与者、保护者,扩充表演队伍,比如,可以召集当地社区喜欢舞蹈的居民组成固定的舞蹈演出组,定期在社区组织舞蹈演出或者“水族闹春”的舞蹈竞技比赛等活动,真正调动和提高社区群众参与传统舞蹈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此既能对传统舞蹈起到宣传和推广的作用,又丰富社区群众的文化娱乐活动。

(三)加强校地合作,解读文化内涵

目前,“水族闹春”的舞蹈价值主要侧重于娱乐价值,而其包含的文化价值则缺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因此,加强与高校之间的合作显得十分必要,高校有能力组织各学科的专家学者对“水族闹春”进行系统的文献梳理和理论、实践等研究,可以赋予“水族闹春”新的文化内涵与符号,同时,高校教师也可以将该舞蹈引入课堂教学,动员学生继承和弘扬本地区的传统优秀舞蹈,增强学生对中国传统优秀舞蹈的自豪感和优越感。此外,还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引导学生定期举办关于“水族闹春”的舞蹈比赛活动,使该舞蹈在校园内、高校间广泛传播,为“水族闹春”的保护与传承提供另一传播途径和平臺,突破“水族闹春传播”的地域限制。

四、结语

本文通过田野调研获得的资料,梳理了“水族闹春”产生的缘起及发展过程,得出“水族闹春”起源于古时人们在农业种植时祈雨保丰收的民间活动。当前,“水族闹春”在开江地区已经演变为登台表演的民间舞蹈,为丰富其文化内涵,笔者从民间信仰的角度尝试性分析水族闹春背后的文化符号,结合清代《新宁县志》中关于开江龙神庙、天后宫、禹王宫、萧公庙等宫祠的记载,提出“水族闹春”是清代开江县民间信仰的延续和继承,最后针对如何保护和传承水族闹春提出相关建议。

参考文献:

[1]孙和平.开江文史典藏[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

[2]林移刚.清代四川民间信仰地理研究[D].西南大学,2013.

[3]周志鸿.非遗舞蹈的传承路径研究[J].艺术教育,2020(11):95-98.

(作者简介:石亮亮,男,硕士研究生,四川文理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民俗文化与旅游)

(责任编辑 刘冬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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