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饭圈”变怪圈
2021-09-09马立新
马立新
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饭圈文化”偏离正常轨道,演变成网络平台上不同明星粉丝间的互相攀比、攻击、谩骂,干扰了信息传播秩序,污染了网络传播环境。有关部门出手整治网络环境,对“饭圈文化”进行引导规范,可谓及时雨。
为何“饭圈”戾气这么重?
现在的“饭圈文化”已经不同于早期单打独斗式的粉丝文化。在“饭圈文化”中,最为常见的就是粉丝为偶像发声。这原本正常,但随着追星向狂热化方向发展,一些粉丝出于对偶像的极端偏爱,出现非理性的集体性偏激行为,甚至滋生出网络暴力。
“饭圈”粉丝通过集体性的网络操作,对发表不利于其偶像言论的人实施大规模攻击,对圈外不同观点进行压制。比如,你在网上稍稍对某明星有所批评(哪怕这种批评是善意的、建设性的),也可能招来明星粉丝群体性的攻击、谩骂,甚至连你的家人、同事也不能幸免。当这种不理性的追星演变成狂热,进而形成网络暴力,连明星本人也可能被裹挟反噬。比如,当明星发言呼吁粉丝冷静时,其粉丝不但不听,还会认为明星的这种表态是受到了某种压力,于是一边为明星抱屈,一边发起更猛烈的攻击。这种狂热操作和网络暴力,最后只会伤害明星的形象。
“饭圈文化”中的粉丝有很多类型,除了“唯粉”(只喜欢明星组合中的唯一成员)、“团粉”(喜欢某明星组合)、“CP粉”(喜欢一对明星)外,还有脂粉、妈妈粉、姐姐粉、女友粉等,其中黑粉是导致当下“饭圈”内外戾气横行的重要推手。
严格来讲,黑粉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粉丝,而是基于利益对特定明星实施抹黑作业。在资源有限的娱乐圈中,相似“人设”的明星偶像比比皆是,于是一些粉丝为了稳固自己偶像的话题度、热搜度、排行榜和流量,帮助偶像抢夺娱乐资源,不惜化身对家的粉丝,抹黑造谣,故意引发网络骂战。其中,有一类职业黑粉,只是按照雇主的要求为偶像吸引粉丝,同时还收集传播对家明星的黑料。职业黑粉就像网络水军一样,污染了网络环境,破坏了“饭圈”生态,这不仅涉及道德问题,更涉嫌违法。
引导“饭圈文化”向良性方向发展
“饭圈”内外出现如此多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一些青少年粉丝思想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网络社交平台主体责任缺失,相应的监管、监督存在漏洞。因此,解决“饭圈文化”中的问题,需要综合施策,辨证施治。
一些网络社交平台对自身的主体监管责任分解不具体、任务不明确、理解不到位。还有一些社交平台基于商业利益,热衷于培植高度吸引粉丝眼球的所谓热搜榜、流量榜,甚至还刻意打法律擦边球,助长了不良“饭圈文化”的滋生。因此,应以中央网信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大对网络传播行为的监管力度。各网络平台必须以“人民至上”為最高原则,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落实用户实名注册,彻底堵塞平台运营中的监管漏洞。相关的软件应加装防沉迷系统,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社交平台,对于那些刻意炮制的虚假热搜榜、排行榜、流量榜要坚决予以取缔。
在“饭圈文化”的建构中,偶像明星居于中心位置,他们的言谈举止直接影响着“饭圈”的行为建构。为此,笔者建议在明星群体中引入信用黑名单机制,对那些德不配位的明星要有惩戒,对引起严重网络暴力事件的当事明星,要追究其责任,以此倒逼明星加强对粉丝的引导。
“追星”可能是青少年难以放弃的文化娱乐诉求,关键是如何进行正确引导。
一方面,要帮青少年树立正确的“追星观”。追什么星?不能仅限于“流量明星”。比如,有的学校举办“追星”主题班会,师生最后达成共识:追星要适度,以法律为底线;学会辨析“爱豆”言行,明星的人品最重要。
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职业黑粉及各种网络暴力领头粉丝的惩处力度,必要时,要用好法律武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处罚,涉嫌犯罪者,依据《刑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此外,网络平台也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努力形成针对职业黑粉的全面防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