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背景下的家庭学习活动组织
2021-09-09
主持人(刘磊明 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治理与创新研究中心特聘副研究员):家庭是生活的场所,也承担着重要的教育与学习任务。当前,如何组织子女的学习活动成为让很多家长困惑甚至迷茫的问题:疯狂“报班”或“请家教”、整个家庭生活只围绕子女学习转、自己变成专业教师在家庭辅导孩子各学科学习……这些都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和理解家庭组织的学习活动。2021 年7 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提到“协同育人共同体”,这说明我国将进一步突出家庭的教育与学习作用,并提倡家庭、学校和社会发挥协同作用。
为了让更多家长认识到学校教育并不能成为教育的全部,让更多有识之士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中华家教》编辑部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联合策划推出了“新时代家庭教育理论创新”行动系列主题研讨。本期内容从“双减”政策出发,从不同角度研讨時下家庭中的学习活动,包含的4 篇文章分别探讨了当代家庭学习活动组织的理解、价值、不足和新的法律定位。
理解家庭中的子女学习活动要从理解家庭开始。家庭的内涵与特质决定着子女学习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余清臣的文章认为家庭中的学习活动不同于其他机构和场所中的学习活动,受到家庭基本功能、构成结构和资源条件状况的总体限制。他探讨了当代家庭学习活动要根本依存于家庭的生活功能,要特别关注人生与生活事物学习,要以保重家人亲情关系为底线。在现实家庭生活中,将“家庭活动”转化为“家庭学习活动”是个难题。蒋广宇和高洁的文章提出家长们要充分挖掘“家庭活动”的学习价值,实践时,除了“经验”学习,更要发挥“反思”在家庭活动中的学习价值。
置身于眼下的“学校化世界”中,从入学到毕业,从教法到学法,从课程到文凭,等等,关涉个人成长发展目标的各方面实践,几乎都受到量化价值的支配。相应地,无法按测评标准赋予价值的学习活动遭到忽视甚至挤压。刘磊明的文章对此进行了辨析,认为找回家庭在学习资源选择和价值判断标准等学习活动中的主动性,已经变得前所未有的重要。当国家权力选择以法律形式进入家庭教育领域,意味着同时设定了家庭教育权的国家义务。刘昕鹏的文章认为,家庭学习活动权内涵主要围绕以家庭作为主要场域的学习活动而展开,其对应的国家义务应当体现为对家庭学习活动的尊重、给付和保护。
“双减”政策的出台让孩子们的课后时光和周末时间重新回归,但如何利用好这些时间,也成为了不得不思考的现实问题。本组文章从不同侧面为落实中的“双减”政策提供了有限思考,旨在聚焦家庭学习活动如何组织得更好,也希望能够引发更多关于此类问题的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