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场地统计机制优化研究
2021-09-08杨佳依陈元欣
杨佳依,陈元欣
(华中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武汉 430079)
体育场地是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蓬勃发展的关键载体,是构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国民身体素质的主要物质基础。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体育锻炼的需求逐渐增加,保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标是当前体育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将有4.35亿人定期参加体育锻炼,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将达到1.8平方米[1]。《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到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2]。改革开放以来,体育场地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为及时准确掌握体育场地发展状况,我国分别于1974年、1982年、1987年、1995年、2003年和2013年进行了6次全国性的专项体育场地普查,并于2019年进行了第4次全国经济普查暨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以下简称“四经普场地调查”)。本文基于以往体育场地普查和四经普场地调查状况,聚焦现行体育场地统计机制面临的困境,进一步剖析原因并提出优化建议,旨在为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创新统计方法,提升场地调查的效率和数据利用率提供参考。
1 我国体育场地统计发展历程
1974年,我国初步确定了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方案,选择吉林、陕西、上海和北京4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原国家体委根据试点省市的模式、流程,布置了第1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具体任务、指标含义和计算方法[3]。1982年第2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启动。原国家体委、国家统计局等多部门完善了原有普查方案、表式和指标,要求实地勘察丈量每个场地,采用“一场地一表”的填报模式[4]。1988年第3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在细化原有系统分类基础上,将场馆类型增加至36类。1995年第4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新增了经济成分和投资金额的指标(表1),利用条块结合(解放军、武警部队和铁路系统采取条条普查,其余采取块块普查)的工作方式,以场地类型、行业系统、各省(市、区)和地理区域为分类标准,使用场地代码录入信息,并首次利用计算机完成汇总,有效提高了数据处理速度和工作效率[5]。2003年的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进一步扩大了调查范围,将分布在街道、住宅区、学校和公园中的非标准体育场所,以及攀岩馆、跑马场等新兴项目场地纳入普查范围。2013年第6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以下简称为“六普”),也是“十一五”以来我国开展的规模最大、范围最广且内容最全面的一次体育场地专项普查,其经过方案制定、指标设计、试点工作、动员布置、登记、录入汇总和课题研究等多个阶段,使普查工作更加流程化、科学化。
表1 6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指标变化情况
每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均会重新修订制度,对调查内容、报表和指标进行改进。由表1可看出,历次普查内容的侧重点不同,主要指标变化较大。如今四经普场地调查是在“六普”的基础上新增、核实场地数据,较以往普查缩减了基本单位和场地情况指标,大幅减少了估测算工作量。互联网技术和新工具的发展,为统计工作带来了变革,推动了体育场地统计工作的“数字化”发展。四经普场地调查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首先,采用手机软件直报的方式(图1),告别了过去传统的纸质报表方式,并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获取经纬度坐标,完成了体育场地的空间信息定位,并引入了动态信息服务系统“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系统”[6]。其次,新增了逻辑审核和大数据审核功能,严格规范了审核流程,有效避免人工审核的主观性误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最后,除信息查询、任务、数据管理等功能外,利用所获基础数据进行可视化呈现处理,可形成体育场地分布的散点图、聚合图和热力图(图2)。
图1 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统计操作流程图
图2 体育场地分布散点图、聚合图和热力图(以湖北省为例)
2 我国现行体育场地统计机制存在问题分析
我国现行体育场地统计工作主要由体育部门负责,由国家级、省级和地市(区县)3级构成,采用“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层层布置实施、逐级汇总上报(图3)。体育总局经济司布置年度调查任务,各级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控制数据质量,其中,省级体育管理部门需按照总局统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实施本省调查工作并安排专门处室负责;各地市和区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本地区现场调查和数据填报工作,协调解决调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手段的发展与应用,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许多旧问题在根源上未得到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图3 全国体育场地统计机制框架
2.1 部门配合脱节
体育场地统计是一项费时费力且需要多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完成的工作。原定体育、教育等相关部门共同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计相关事宜,但后来伴随基层行政机构改革和部分体育职能重新划分调整,相关职责并未厘清,实际统计工作基本全由体育部门来承担,其他部门并未有效参与进来。体育相关部门身兼数职,不仅承担任务发放、数据审核工作,还需深入基层开展调查填报工作,繁重的任务与人员紧缺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2.2 经费保障不到位
统计工作经费不足与政策制度有着密切联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财税体制的改革,政府微观管理职能日益弱化,同时受政府发展目标、财政资源总量、调控资源能力等多因素综合影响,中央财政对基层投入不够,基层体育普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多需要由县级政府承担与保障,而有些地市、区县级体育部门难以落实专项配套经费。由于相关绩效考核标准并未明确规定,监督管理体系也不健全,基层调查员的薪酬和补助缺乏有效保障,严重影响了广大一线调查员们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2.3 调查员专业素质待提升
具体到执行层面,调查员是原始数据的获取者,是数据的直接把关者,其专业素质直接影响数据质量。调查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原因各异。其中之一是体育总局统一举办的业务培训针对性欠佳、培训时间短,调查员在短期内无法掌握相关的统计技能,很多人其实达不到胜任岗位的要求,可由于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调查员只得匆匆上岗,造成统计结果频繁出现场地面积重复计算、数值误差等问题。
2.4 部分被调查者配合度低
组织宣传是保障体育场地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之一,但长期以来或多或少被人忽视。在四经普场地调查中,绝大部分地区未开展宣传工作,与被调查对象缺乏必要的交流沟通,造成其对统计工作的不理解与不支持。有的调查员持红头文件仍无法进入某些保密单位或要害部门(如国家权力机关等机构)的场地进行测量。还有因调查指标涉及资产投入、建成时间等敏感信息,容易引起民营(私营)企业主的不信任与抵触情绪,其常常以商业机密或个体隐私为由拒绝配合,这些都造成调查任务无法正常开展,甚至出现有调查员为完成任务而凭空捏造数据的情况。
2.5 测量统计方法待完善
数据质量问题是体育场地统计工作的关键,也是以往普查工作普遍存在且尚待解决的困难之一。现行的测量方式老旧,仍沿用2名调查员协作持卷尺进行测量的传统方式,无法精准丈量不规则或面积过大的场地(如高尔夫球场)。四经普场地调查应用了先进的统计设备与方法,虽然较以往“手工填写再录入”更加方便高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软件系统的稳定性差。新开发软件的技术不成熟、稳定性不足,常出现瘫痪、定位失败和数据丢失等问题,调查员只得再次回到指定场地或单位重新录入,增加了时间与精力损耗。二是,账号“一号多用”。调查员可从多个不同客户端登录,对报表进行多次修改,这降低了调查员对所填数据的责任感,也让后续数据审核的追责无从下手。三是,审核严密性不足。软件审核的内部流程不严密、不科学,后续人工审核需对上报数据进行逐一筛查,工作量过大,效率较低。四是,汇总分类设置不科学。汇总与分类是整个调查结果的最终体现,当前汇总仅包含各地区、类型场地的面积和数量,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等基础信息,统计指标过于粗略。
2.6 体育场地名录信息不全且公开内容有限
受政策、经济水平和自然条件等多因素影响,我国各地区体育场地发展存在显著差异,无论是在场地数量、规模,还是资金投入上,都呈现东强西弱的非均衡特点[7]。我国私人体育场地大多分布在写字楼或商业大楼等场所,位置相对隐蔽,如果仅依靠谷歌、百度等电子地图获取位置的方式,容易造成大量遗漏。以往6次普查均没有建立体育场地数据库和名录库,不注重数据资料的留存与利用,造成数据的开发利用率低,这种“高投入、低价值”的局面无疑是对数据资源的浪费。
3 优化我国体育场地统计机制的建议
3.1 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的工作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职责明确、结构合理的工作体系。由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级单位严格执行,采用全面管理与专业实施相结合,块块普查与条条管理相配套的模式,强化组织领导的协调性与控制力。加强与统计、教育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完善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各部门职责,力求标准要求协调一致,改进以往低效的地毯式上门统计方法,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合监管,逐步形成“各单位自行上报为主,重点抽查为辅”的工作方式。
3.2 建立投入保障机制与工资激励机制
建立以中央财政为主体、省市财政分级的投入保障机制,依据历年经费投入情况建立科学的预算标准,重点向区县级倾斜。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坚持“谁填报,谁承担,谁受益”的原则,以准确率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主要参数,将薪酬与绩效相结合,充分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对于绩效评定为“差”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惩罚措施,以此强化调查员的责任感和执行力,遏制或减少虚报、瞒报情况的发生。在统计过程中,要加强内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形成“调查—评估—改善—再调查”的工作闭环,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社会化水平。
3.3 注重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结合每年工作的重、难点,对前端的基本单位信息、场地数据指标填写,以及后端的数据审核和上报等开展培训工作,使培训者熟练掌握报表指标知识、系统软件操作流程等。培训要避免“填鸭式”的灌输教育,积极开展模拟调查任务,增加有趣的互动和指标知识测试内容,将知识与场景结合起来。除专业水平外,还要注重调查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建设,不断强化调查员的数据责任意识,保障现场录入数据的质量。
3.4 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
政府应坚持“适时、适度、适用”的宣传原则,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自媒体平台等,对相关统计工作进行积极宣传,以获取被调查对象的理解和信任。众包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可以有效借鉴到我国场地普查工作中来[8]。要加强调查方式创新,不断探索众包模式,要不断强化公众参与意识,通过互联网将任务分发给学生志愿者、健身爱好者等群体,发动群众的力量开展数据统计相关工作。
3.5 优化指标体系,减轻统计工作负担
指标体系的设置由预期调查的内容决定,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其能否客观反映体育场地现状,也会直接影响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调查总目标的实现。要以动态发展的视角优化完善指标体系,在每年实地情况和体育场地数据库、名录库的信息基础上,针对不同级别单位、场地类型之间的差异,简化繁琐指标。注重大型、专业场馆指标的个性化设置,以大众关注问题为导向,贴近被调查者的实际工作,围绕其感知较强的内容设计指标,同时采用群众性语言对指标进行解释,以达到准确、客观地评估信息。
3.6 强化信息管控,保证数据质量
完备的数据后验管控是提高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坚持“内部与外部”监督并重、“程序与实体”管控相结合的原则,在调查结束后的1个月内进行数据后验,根据现有数据总量和往年差错率确定事后检验样本数。可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随机拨号的抽查方式,该方式不仅方便快捷,而且覆盖面广、成本低廉。为保证后验工作的独立、公正,对于抽查员的遴选与任务分派,要考虑其工作关系、社会关系的交叉情况,避免后验工作的人为性干扰与影响,但考虑到人力、财力等现实因素,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派优秀调查员赴异地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3.7 健全体育场地名录库,完善数据披露制度
为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国家统计局提出建立统计“四大工程”,即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管理软件平台和联网直报系统。单位名录库是统计工作的脊梁,也是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石[9],要加快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步伐,以四经普场地调查通用指标数据为依托,利用互联网直报方式拓宽资料来源渠道。《统计法》第3章第26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机构和有关部门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保密的信息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支持名录库资源共享,各地体育主管部门可以了解各省市发展情况,综合评估所获统计数据,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应用,紧跟全国体育场地发展步伐,及时撰写年度体育场地发展报告,完善相关规划管理方案。为更好地规划、建设我国体育场地设施,发挥统计数据的价值,要逐步建立体育场地信息相关披露制度,在公开每年核心数据的基础上,定期公布统计快报。对于可披露性数据,可以设计有偿供给办法,以满足社会各界统计、科研人员的需要。
4 展望
随着未来场地数据更新速度的持续加快,调查所用设备也需要不断更新,应尽可能借助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数据获取途径,开发更便捷、精准的数据采集工具。积极与高德、百度等知名地图供应商合作,建立体育场地信息共享平台,利用电子地图的变更图斑可以直观地实时了解体育场地状况,当新体育场地建设完成,经由相应管理部门在系统上标注,群众就会获取最新的场地类型、开放时间和交通路线等相关信息。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采集挖掘广大群众的日常查询使用数据,实现场地信息的同步动态更新。除此之外,还要多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不断建立完善“以群众录入为主、体育部门审核为辅”的工作机制,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同时,最大限度地将调查结果公布出来,以惠及更多群众,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