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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归化球员社会融合的现实困境与突破路径

2021-09-08亓丛丛王文龙梁同福

河北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国籍归化球员

亓丛丛,王文龙,徐 赫,梁同福

(1.同济大学 国际足球学院,上海 200092;2. 东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长春 130024)

球员归化是指球员在出生国籍以外自愿、主动取得或选择其他国家国籍,并代表其他国家参加国际体育赛事的行为[1]。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体育运动交流日益频繁,世界各国为提高体育成绩而归化高水平外籍球员已成常态。足球作为世界第一运动,拥有巨大的国际影响力,在该项目上取得优异成绩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对于体育强国建设乃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意义重大。然而,我国足球项目实力孱弱,国家队成绩持续走低并呈现积弱态势,这与改革开放后中国在经济领域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世界大国”的形象地位严重不符,亟需取得突破。2019年3月29日,中国足协发布了《中国足球协会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对入籍球员的转会、注册、参赛等事宜做出规定,自此,中国足球人才改革从理论探讨走向政策实践阶段,足球归化正式拉开帷幕[2]。然而,自我国球员归化政策开展以来,部分归化球员出现纪律性不强、竞技状态下滑等问题,加之中国传统文化、民族主义的影响,社会各界对归化球员产生了只图经济利益、缺少国家荣誉感、“雇佣兵”等质疑。这实际上是归化球员社会融合机制失效的表现。为此,本文从社会融合视角审视足球归化球员问题,为实现归化球员与社会的双向融合提供参考。

1 社会融合理论概述

“融合”一词最初应用于生物学领域,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细胞融合成一个细胞的现象,后逐渐扩展至社会学领域。Schwarzweller认为社会融合体现的是个体在群体中的参与程度,以及同一群体中不同个体之间所产生的认同感与依赖感[3]。Park等人在对社会融合的解释中强调了某个特定群体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对其他群体形成记忆、情感和态度的过程性,以及群体之间共享历史、文化的融汇性[4]。我国学者也对社会融合做出了定义,任远认为社会融合是不同个体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或不同文化之间互相配合、互相适应的过程[5]。仇军提出社会融合是与社会排斥相对的概念,是指具有风险和社会排斥的个体或群体能够获得必要的机会和资源,通过这些机会和资源全面参与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6]。黄匡时和嘎日达对社会融合的维度和层次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提出社会融合主要包括经济融合、政治融合、制度融合、文化融合和心理融合5个维度以及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3个层次[7]。基于上述研究理论,可以认为社会融合这一概念所强调的是一种状态和目标,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纽带,它将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相互连接,形成以结合或吸引为特征的联系状态,并以构筑健康良性的和谐社会为目标。“社会融合”并不是单向的过程,其宗旨是生活在同一个社会的人们可以享受平等的权利,各司其职,共同为创造美好生活而履行义务,最终达到一种相互融合和平等的结合状态[8]。

社会融合理论作为社会学的重要概念,常常与社会排斥相结合,用于研究外来社会阶层融入流入地的生活,以及探讨如何与当地居民进行融合等问题[9]。目前,国外学者普遍将国际移民问题作为社会融合理论的主要研究对象。受西方族群迁徙及融合的相关理论影响,国内学者多从社会融合的概念出发,建立相应的理论框架,以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经济行为、流动特征和空间分布等为背景[10],聚焦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在体育领域,较多的学者致力于将社会融合理论应用于退役运动员的社会融入[11]、城市新移民的体育参与[12]、新生代农民工体育权益保障[9]、城市白领移民的体育文化介入[13]等方面,鲜有专家借助社会融合理论来研究归化球员群体及其现象。作为外来人口的归化球员群体,进入中国后如何适应所在地域的社会文化生活,实现与当地居民的相互融合,成为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新命题与新任务。从社会融合的视角,分析解释我国足球归化球员的社会排斥与社会融合现状,一方面,可以扩大理论应用范围,弥补以往研究的不足;另一方面,也为丰富归化问题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方法与视角。

2 我国足球归化工作现状

目前法律条文对于“归化”的阐释,主要指某个人在出生国家的国籍以外自愿取得别国国籍的行为。而在法理学意义上的“归化”是指居住在国外的人,根据所居住国的政策规定而获得该居住国国籍的行为[14]。一般来说,广义的归化运动员是指在自己的出生国之外,自愿获得他国国籍并能够代表该国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这里的归化取得的不仅仅是他国的国籍,也有可能是国家或者地区的居住证明。归化运动员主要分为血缘型归化运动员、小树苗型归化运动员以及拿来主义型归化运动员[15]。血缘型归化运动员是更容易被归化国接受和认同的,该类型运动员近两代的家庭成员(一般为祖父、祖母或父亲、母亲)中有一位甚至多位拥有归化国国籍,如我国归化球员李可、侯永永、萧初等。小树苗型归化运动员即归化国家在他国进行青少年运动选材并进行培养训练,适时(一般在青少年运动员未满16周岁时)选择归化,以期日后能够代表归化国家参加国际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如卡塔尔耗资200亿美元创立阿斯拜尔学院,面向全球选拔天资聪颖的足球少年进行青训,为国字号足球归化运动员选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国大连队也曾在2001年推出“非洲幼狮计划”并从喀麦隆挑选了一批小球员,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并未取得成功。拿来主义型归化运动员是受争议最大的归化运动员类型,主要表现为在“金元主义”运动背景下,国家通过签订高额的合同或者许以相应的经济利益吸引归化球员来为归化国效力。

在考虑到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等重大赛事日益逼近以及中国足球青黄不接的状态等现实情况后,中国足协在“中国足球2018赛季职业联赛总结工作会”上对归化球员政策做出肯定回应,自此,中国足球开辟了“华裔归化路线”的新篇章。这个阶段的归化目标以华裔球员为重点,北京国安的侯永永、李可和广州恒大的布朗宁、萧初等归化球员都或多或少有着中国家庭背景,属于《国籍法》第7条中的“中国人的近亲属”,可以直接申请入籍[16]。同时,这些球员有着中国血统,对中国文化有一定的了解,更容易产生国籍身份认同。但是,华裔归化球员并没有给国家队成绩带来质的变化,所以中国足协将归化范围扩展到在中国连续居住满5年的非华裔优秀球员。其中,艾克森成为这类球员的代表,于2020年1月入选中国足协建立的联赛优秀中国籍球员技术档案库,成为首批入选的64名球员之一。

表1 中国足球归化大事件时间表

3 我国足球归化球员社会融合的困境阐释

3.1 政策法规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致使保障乏力

就我国归化路径的障碍而言,国籍问题和风险成本是两个重要因素,目前由于政策法规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致使归化球员保障乏力。国籍问题方面,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提出研究引进高水平外援名额限制等相关政策及决策机制[17],其中主要涉及我国国籍政策不允许双重国籍,一旦归化外援,对方必须放弃原有国籍。即便如此,当外籍运动员愿意放弃原有国籍,若无直系血缘关系或拥有中国国籍的亲属,则还需要在中国定居5年及以上才有可能申请到中国国籍[18]。此外,对于归化外籍运动员的国家来说,风险成本也是其需要考量的因素。一方面,众所周知,奥运会、世界杯等国际大型体育赛事都有其特定的举办周期,一般为四年一届,而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的黄金运动年龄又相对短暂[1]。这就意味着归化国一掷千金引进并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培养的归化运动员,很有可能仅为归化国在国际重大赛事中低频助力。另一方面,国际足联对归化运动员的年龄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在2020年第70届国际足联全体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国际足联章程球员协会转换相关条款的修正案”规定,“球员最后一次代表目前所属协会参加正式比赛时未满21岁”,而足球运动员的黄金年龄一般为24—30岁,该条例不仅为球技正处于“成熟期”的优秀足球运动员关上了归化之门,也为归化国增添了更多不可预测的风险。因此,仅仅通过中国足协出台的《中国足球协会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归化运动员的国籍问题、归化国所面临的风险成本问题都需要在国际足联的规则要求下,对有关足球归化运动员的法律政策进行深入思考[19],将因归化程序所耗费的风险成本降到最低。

3.2 归化球员面临多重经济困境

第一,在“金元体育”的背景下,许多国家更希望通过支付高额的转会费用来吸引国外优秀的足球运动员,如卡塔尔、巴林等海湾国家常用物质激励手段吸引非洲及南美洲国家的高水平运动员[20]。对我国而言,尽管为外籍归化球员所支付的薪资水平远超本土球员(表2),但依据中国足协2020联赛新政公布的“工资帽”政策,外籍归化球员同本土球员一样都面临着薪资待遇的大幅度缩减问题,如艾克森正面临着入籍前后年薪由千万欧元到千万人民币的巨大落差。第二,目前中国足球实行“归化+青训”的双重发展策略,当归化球员占据中国足球的金字塔顶,将会阻碍国家足球人才的向上流动,影响青训体系[21]。出于该种考虑,财政部门对归化项目的经济投入或将缩减。第三,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与归化球员本人缔结的工作合同均存在年限较长、违约处罚金较高等特点,一方面致使某些不断成长的归化球员面临着巨大的合同风险,即身价增值却无法得到相应的报酬;另一方面,高额的合同违约金对归化球员在转会等方面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障碍。

表2 中国本土球员与归化球员的薪酬界定与要求

3.3 文化观念偏差造成归化球员“文化冲突”不断

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归化球员实质是“技术移民”,是人力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合理流动。大批归化球员使得世界各地足球水平差距正在缩小[22]。此外,归化球员促进了世界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对各国青少年人才培养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区别于西方“自由、民主、平等”的思想,中国人深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有着浓厚的民族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并以“血脉、语言、历史、文化”区分亲信与异己,进一步加剧了民族认同的内卷化与封闭化[23]。很多人将归化外籍运动员的行为视为可耻的荣誉外包,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争议。此外,中华民族崇尚自强不息、自力更生,广大国民更希望运动赛场上的炎黄子孙为中国争光。相比于华裔归化球员,非华裔归化球员面临着更多的社会排斥与质疑。艾克森等非华裔归化球员深知这一点,因此在维护国家权益与荣誉方面尤为努力。如:在比赛开场前用中文跟唱国歌,与场上队友和看台区的球迷共同庆祝打进国家队首球,比赛结束后身披五星红旗与另一名归化球员李可共同谢场,此场景可谓令人动容[24],但随着归化球员在接下来的赛事中表现平平,国人再次发出了对归化球员的质疑。文化观念上的偏差最终使得外籍归化球员处于社会边缘,无法融入中国的足球环境与中国社会。实际上,这是体育全球化与民族主义交织下的“文化冲突”的表现,不利于世界文化的交流互鉴,也会阻碍中国足球整体水平的提高。

3.4 归化球员缺乏身份认同与球迷负面社会舆论相互影响

身份认同一般包括自我身份认同和社会身份认同[25]。中国球迷对归化球员的态度建立在归化球员的实力水平与职业操守之上。目前,国家队的频频失意和归化运动员场下无组织纪律的表现再次将有关归化的争议推向高潮。一方面,已归化球员集体低迷,如艾克森在2020年度联赛出场19次,出场时间1 323分钟,仅打入6粒球(4粒点球、2粒任意球)与2次有效助攻,进球能力大幅下降;恒大前锋费南多与洛国富本赛季的表现同样不尽如人意;北京国安的李可、阿兰、侯永永都身体条件一般,在激烈的对抗中处于劣势;加之在世预赛中,国足输给了叙利亚,战平了菲律宾。另一方面,艾克森未按球队规定时间就餐、费南多拒不执行训练安排等一系列不佳的职业表现也引发球迷对归化球员产生只图经济利益、缺少参与感和国家荣誉感、“雇佣兵”等质疑。对于部分中国球迷而言,以“是否助攻中国队进球”为评判标准,将表现平平的归化球员视为缺乏身份认同的“异己”并表现出排斥行为,不利于归化球员的社会融合;对于归化球员而言,他们在获得中国国籍后,主张获得和维持积极的社会身份认同,从而提升自我身份认同。这种身份认同很大程度上来自社会群体对自己的评定,当外界质疑声音逐渐加强时,自我认同就会弱化为自我否定。归化球员外在的“沉沦”是其内在心理状态的反映,社会接受和认可程度不高使得归化球员的自身归属感与荣誉感降低,加之他们对原来国家民族的认同无法即刻终止,从而缺乏身份认同,也难以进一步建立对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正如国家队主教练李铁所言,“归化球员可以增强国家队的整体实力,希望能够有更多的归化球员加入,但前提是愿意并竭尽全力为中国踢球”。可见,构建身份认同是同时摆在归化球员、中国球迷和中国社会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4 我国足球归化球员社会融合的突破路径

归化是现代足球发展的主流趋势,归化球员在社会融合的进程中具备社会行动的“社会性、能动性、持续性、反思性和交互性”等特征。为加快归化球员融入中国社会的步伐,促进中国足球更好发展,从政策、经济、文化、身份认同等角度提出融合之道。

4.1 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完善规划工作的政策法规与制度设计

在全球经济发展失调、政治体制失灵、思想道德失范的联动作用下,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流动呈现出“凝固”态势,在此背景下竞技体育人才引进工作尤为迫切,其中,政府的作用是关键且主导的。一方面,要健全外籍人口管理制度,破除国际人力资本流动的障碍,促进复杂多样的社会文化融合与足球运动发展。我国足球归化可广泛借鉴他国经验,如德国为了引进更多优秀归化球员专门修改了国籍法;韩国、日本也承认归化球员同时拥有两个不同的自然人国籍和体育国籍。另一方面,完善归化球员在中国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在落实《中国足球协会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同时,应尽快制定出台归化球员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归化运动员保障机制,包括设立归化运动员退役保障基金,为退役归化运动员安排工作,增加留人概率,促进中国足球良性发展。

4.2 双向发力,实现本土人才培养和归化球员社会融合的协同共进

在建设足球强国的道路上,“归化”与“本土球员培养”是形影不离的两个主题,虽然归化增加了中国足球联赛的观赏性,促进了足球商业的发展,但其只是一种短期手段,培养本土球员才是长远战略。所以,在中国足球的发展过程中,应当明确建设本国足球人才库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发展青训。实际上,归化球员融入中国社会对其自身的发展与本土球员的成长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归化球员不仅能够将足球强国所具备的精湛球技与先进理念共享给本土球员,还能起到一定的“鲶鱼效应”,敦促本土球员摒弃安逸倦怠,积极努力进取。另一方面,我国本土球员的成长以及球队水平的整体提高也可以为归化球员实现身份认同和社会融合提供路径。在本土球员的培养方面,可积极借鉴日本对外输送优秀球员的经验,充分利用国际足球人才培养平台,鼓励本土球员留洋学习。目前,中国只有武磊一位球员在世界五大联赛成功立足,并成为中国最顶级球员的代表,向全世界证明了留洋的正确性。中国足协应进一步拓展足球对外交流渠道,鼓励各类主体举办形式多样的国际足球交流活动,推动中国本土球员“走出去”,再将经验“引进来”。而且在文化认同方面,留洋运动员能给予归化运动员特定的人文关怀,从而促进后者更好地融入中国社会。只有更多的中国年轻球员投身世界五大联赛,提升自己的足球技能水平,才能带动中国足球质的提高。

4.3 注重文化感召,加强满足归化球员需求的国际化公共服务建设

提升归化球员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是其融入中国社会的治本之路,也是他们形成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重要手段。首先,为提高归化球员的爱国意识和认同感、归属感,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文化宣传。如邀请归化球员共度传统节日、参观名胜古迹、品尝中华美食,促进归化球员接纳、认同中国文化。其次,语言是融入中国社会的关键,社会对熟练掌握中文的外籍人员有更高的包容度,因此要切实提高归化球员的中文水平。最后,政府应不断完善国际化公共服务,如做好归化球员子女入学教育工作等。归化球员的到来意味着其家人的到来,对其妥善安顿可有效促进归化球员社会融合和为中国足球做出长期贡献。同时,可鼓励归化球员子女进入本地学校就读,通过孩子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和传播,促进父母对中国文化的认同[26]。

4.4 强化媒体宣传,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归化球员身份认同的良好环境

负面舆论是归化球员融入中国社会的重要障碍,严重影响归化球员的身份认同。为此,需要归化球员、中国公民以及大众媒体共同努力,创造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第一,所有归化球员须积极转变身份,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中国人,真正做到中国利益和责任至上,中国国家队荣誉和成绩至上,积极训练,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通过积极的形象塑造,消解种族主义和不信任,提升融入自信,加速社会融合进程。第二,中国国民应摒弃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展现大国气度和风范,促进国际间的球员流动。荣誉外包与民族情绪问题的化解取决于国家边界意识能动性所能发挥的作用,或者说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机构、一个群体、一个人如何理解全球变革的背景和趋势[27]。埃尔克森改名为艾克森,不仅是其成为中国国民的仪式象征,也表达了其愿意为中国足球效力的决心和真诚。第三,大众媒体应当规范自身行为,杜绝虚假新闻和炒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球员归化社会融合的进程中,必须重视结构性、制度性的媒体支持,这是推动归化球员融入中国社会的关键因素和必备条件,是形成统一的“中国认同”的战略性武器。从效能上来说,积极的媒体舆论导向有助于归化球员自我认同及国民包容感的产生,最终有利于社会融合。

5 结语

足球是高度开放包容的世界性运动项目,归化球员有利于增进足球人才和足球文化的国际交流,提高联赛水平,促进整个足球运动良性发展,乃至对于提升国家形象和国际影响力都具有重要意义。政府、社会、足协各方应从社会融合的角度出发,理性看待归化球员问题,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为归化球员的社会融合扫清障碍,营造良好的足球环境与社会氛围,提高归化球员的身份认同感,推动建设新时代的足球强国、体育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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