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进程、反思及其建议
2021-09-08李海萍郝显露
李海萍, 郝显露
(湖南科技大学 教育学院, 湖南 湘潭 411201)
高校分类转型发展是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根基,也是建设结构优化和功能耦合的高等教育体系的基石[1]。高校的分类转型发展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它不仅是困扰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难点,也是关系到高等教育从数量扩张到质量提升转变的关键性因素之一。目前,我国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就业难”与劳动力市场的“用工荒”并存。作为我国本科高校的主体,地方本科高校①的转型发展自2010年以来日益成为高等教育界积极探索的热点问题。本文旨在分析和探讨中央、地方及地方本科高校在推进高校分类转型发展中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建议,并主要以湖南省为例进行补充说明。地方本科高校在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虽然各异,但很多问题绝非孤例,各省、市、自治区在这一改革过程中拥有相似经历、面临共同挑战,因而也期待解决共同的问题。
一、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之缘起
高校分类转型发展是一项涉及中央、地方、高校、行业、学生、社会公众等多元利益主体的系统工程。在具体实践中,各利益主体对高校分类转型发展的认识、利益及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转型过程中的矛盾和利益冲突错综复杂。目前,我国有普通高等学校2 688所(含独立学院257所),其中本科高校1 265所[2]。本科高校中大多为地方高校,它们数量最多、规模最大,是推进高等教育普及化的主力。地方本科高校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承担着为地方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使命。
目前,部分地方高校特别是地方本科高校的发展遭遇瓶颈、陷入困境,如办学定位普遍趋同化,按惯性盲目发展;学科、专业千校一面,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度不高;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重理论、轻实践”;科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不强,“重科学、轻技术”;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偏低,“重学历、轻能力”等[3]。而在地方本科高校中,新建本科院校②、独立学院的问题更为突出。因此,以分类转型推进地方本科高校的内涵发展、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势在必行。要切实推进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可从三个层面着手:一是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所有高校都应高度关注“政产学研”合作,努力成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二是国家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推进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的紧密结合,实现高等教育核心价值的重构;三是新建本科院校加强“地方性、应用型”内涵建设,完成“二次转型”。以湖南省为例,截至2020年6月,湖南省共有普通本科高校52所(含独立学院),除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外均为地方本科高校[4]。如何推动湖南本科高校的分类转型发展和相关政策供给,是当前湖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时代命题,也是湖南省未来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内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之进程
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是优化高等学校结构、破解地方本科高校发展困境的迫切要求,也是深化我国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解决高校毕业生结构性失业难题的必然选择,并已成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
1. 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的政策溯源
我国的高等教育是通过政策性机制实现高校分类分层建设和特色发展的典型[5]。高校分类发展最早见于1993年2月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制订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各种类型的学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特色。”这是首次以国家政策文本形式对高校分类发展提出指导性建议。高校转型政策则发轫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其中明确要求:“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纲要提出要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行高校分类管理。这三大任务的交集就是地方高校,特别是地方本科高校。随后,有关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密集推出(见表1)。
表1 我国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相关政策一览表
1995年7月,《高等工程教育研究》1995年第3期刊发《杭工院学习德国FH办学模式之我见》一文,在我国首次提出“应用型本科”的概念[6]。2002年7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在南京召开了“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官方首次承认“应用型本科人才”和“应用型本科教育”的提法;此次会议还成立了“全国工程应用型本科教育协作组”,在教育部高教司指导下开展工作[7]。2007年8月,协作组发展成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2013年1月,教育部启动“应用技术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工作,旨在推动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人才培养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转变。“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还实施了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支持各地推荐的100所应用型高校建设,推动项目高校将产教融合项目建设和学校转型、深化改革相结合。为推动高校深度转型取得实效,教育部还举办了8期地方高校转型发展专题研讨班。中央与各地积极联动为高校的分类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大引擎,也为地方本科高校指明了方向。
2. 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的实践响应
中央的高校转型战略与区域经济社会、高等教育发展趋势高度契合,地方政府纷纷积极响应。2013年6月,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黄淮学院等35所高校发起的“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立,开启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的大幕。2014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这为我国高校转型提供了基本遵循。同年4月,为落实上述战略部署,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在河南省驻马店市召开了以“建设中国特色应用技术大学”为主题的首届“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178所高校共同探讨“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和“中国特色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之路”,并通过了《驻马店共识》。随后,该论坛永久落户驻马店市,至今已成功举办七届,有力推动了产教融合的发展,推进了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和创新链的紧密结合,搭建了推动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有机融合的重要平台,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特别是地方本科高校转型的靓丽名片。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启动了高校转型改革,广东、河南、辽宁、吉林、云南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文件,从简政放权、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教师聘任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遴选出300多所地方本科高校开展转型改革试点。
再以湖南为例,2010年10月,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进入“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8]。2014年8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提出:“采取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同年11月,湖南省将湘南学院、湖南文理学院确定为试点单位并正式启动转型发展工作。2015 年1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普通高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会议暨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建设推进现场会,会议对《关于大力推进普通高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制定作了全面详细的说明。这既是中央五个发展新理念在中国特色高等教育领域的具体实践,又是改革开放40余年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经验的集中体现,也是立足湖南实际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加快湖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现实选择。2016年9月,《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引导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发展有效途径,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虽然改革势在必行并已达成广泛共识,但在省域推进过程中仍然遭遇了不少困难和瓶颈。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高等学校转型发展,在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2月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普通高校校地校企合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8号),并将其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三、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之反思
自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启动以来,高校和政府相关部门反响热烈,对其真正推动地方高校实现质的提升寄予厚望,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重构课程体系、强化教学实践、升级实践教学资源,及改变教育评价方式等方面都有系列举措[9]。总体而言,尽管做了很多探索,但还是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在启动初期,各方热情高涨,种种改革创新倡议此起彼伏,校际、省际联动频繁,经验交流、论坛研讨热火朝天。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美好的愿望、改革的热情并不一定带来所期待的结果。高等教育改革实非易事,地方本科高校的分类转型发展正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其主要问题有三:一是定位不明导致分类不清。地方本科高校发展不均衡,每所高校都有自己的历史和优势,因此对其定位、转型应有深入分析,最好是量身定做、一校一策。但即便如此,不少高校的自我认知和他人评价存在差异,学校的发展目标与社会期望也可能存在冲突甚至矛盾。如有的高校自我定位为研究教学型高校,但政府、社会期待其完全转型为以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为主;大一统的模糊指导也常常让地方本科高校在为改革付出太多精力的同时却收效甚微。二是发展趋同导致特色迷失。虽然地方本科高校分类、定位、转型的“三步走”改革思路由来已久,但对高校及其教师的评价却一直囿于传统方式,学科建设仍是办学重点,研究成果依然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永恒主题。这种沿袭于高等教育发展传统与规律的评价方式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外部力量短期内难以改变,所以地方本科高校在分类转型发展中不得不兼顾两头,也难免三心二意。同时,即使少数高校改革举措得力,其他高校却可能奉行“拿来主义”,结果是一哄而上,造成资源浪费、特色全无。三是终端活力不足导致推进缓慢。高校教师作为改革的终端,也是改革成败的关键,但目前大多数高校教师来自传统学术培养体系,缺乏充足的面向经济社会、地方需求的经历和经验,他们需要“扬短避长”却没有相应的外部支持和制度保障,也很少得到理解、体谅和关怀。处于改革终端的教师往往作为散兵游勇,肩负科研与教学双重压力,成功的案例寥寥,时间一久,除非目标坚定、勇气过人,大多数教师最终难免意兴阑珊。探究这些问题背后的成因,主要源于国家宏观政策支持不足,政策体系未能形成合力;地方政府贯彻、落实、细化国家政策不够,地域特色不浓;大多数高校特别是新建本科院校对于分类转型发展的认识不一、差异明显、主体意识不强等。
1. 国家政策体系尚未形成合力
(1)顶层设计对高校转型的内涵理解不一
高校转型问题涉及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语境、发展应用型教育和举办本科职业教育双重任务[10]。近十年来,“应用技术大学”“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应用型高校”等不同概念相继出现在党和政府的相关文件中,国家政策中的概念内涵、表达方式、转型思路与具体措施前后明显不一,反映了职业教育、普通教育两种语境下对“高校转型”理解和认识的差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这显然是将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作为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求通过普通本科高校的转型发展建立与普通高等教育体系并行的职业高等教育体系。但这一政策在教育部各司局之间看法不一,对文件的解读也存在分歧。如主持制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相关文件的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认为,部分“985”“211”高校亦面临应用型高校转型[11],但其主要承担的是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并不主导高校转型;主导高校转型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一直将高校转型目标定名为“应用技术大学(学院)”,并推动成立了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作为行业组织;负责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则干脆公开否认转型问题,提出地方本科高校就是要坚持、坚持、再坚持[12],强调将新建本科院校办成新型本科院校[13],并主导成立了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而教育部早在2010年启动实施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则从清华大学覆盖到地方本科高校,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旨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要求、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以改革和创新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如此林林总总的政策措施,让人有眼花缭乱、莫衷一是之感。上述政策在国家顶层设计上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源于国家层面的高校转型政出多门、缺乏充分的理论依据和可行性论证,高等教育也一直未能从根本上实行分类管理和改革。况且,地方本科高校转型的外部环境和重要前提——科学合理的高校分类管理、设置布局、招生考试、资源配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自主办学等保障性政策法规的细则至今没有出台,更未在国家层面形成体系,使得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因为缺乏系统设计、全盘谋划而难以落实落地,转型过程中的公平、效率与质量难以兼顾。
(2)理念分歧导致地方本科高校转型乱象丛生
地方本科高校这一概念的内涵较广,各个高校的办学历史、师资水平、生源质量也不尽相同,其多元性和差异性反映了地方本科高校的非均质化特点。由于国家政策体系中的高校转型概念互相包含交叉、内涵倾轧混乱,名称的不同和话语的争论导致国家关于高校转型的顶层设计难以落地生根,构建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初衷无法实现[10],更不利于高校的分类管理和分类发展。应用技术大学(学院)或应用型高校作为具有职业教育特征的高等教育类型,拥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特征[14]。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从纵向办学层次看,高职上面“断头”;从横向办学关系看,职教普教“隔绝”,而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关键点均在地方本科高校[15]。引导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学院)或应用型高校转型,一方面打通了职业教育的内部上升渠道,另一方面也在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建立了普教和职教沟通的立交桥。因此,地方本科高校的转型发展既是我国高等教育的类型结构与培养层次结构两者分离的结果,也是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迫切需要。其中的“职业教育本科化”,更是高职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热切期待。2019年6月,教育部正式批准首批本科职业教育高校试点,同意15所职业学院更名为职业大学并升格为本科。但如果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只是异化为高职院校、独立学院及民办高校的投机式“狂欢”,高等教育必将重走“注水式发展”的老路。
2. 地方政府统筹亟需实质推进
(1)地方简单机械沿用中央宏观政策
高校转型是我国高等学校系统深层次的结构性变革,地方本科高校的非均质化特点决定了其转型的具体实践路径没有固定模式,需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的多样性、各地方本科高校的差异性,区别对待、因地因校制宜。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实行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地方本科高校转型由省级政府负责统筹、协同推进。但省级政府在推进地方本科高校转型过程中,激励机制和引导措施普遍乏力,甚至没有进行分类处理、区别对待,而是简单地“一刀切”“一锅煮”。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各项指标的内涵多为学术标准,甚至转型发展试点单位的遴选条件还是以科研评价为主;同时,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密切相关的高校分类评价体制改革、资源分配体制改革、教师评聘改革、专业设置改革、校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等配套支持性政策迟迟未能出台,严重制约了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的深入推进。
(2)试点成效与示范性低于预期
在我国,地方本科高校数量多、类型多,且各校的历史沿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学科专业、特色优势各不相同。既有办学历史悠久的地方老牌本科院校,也有1998年后出现的新建本科院校。地方本科高校的转型发展,究其实质是地方高等学校系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近年来湖南高校的分类转型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了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校,制定了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遴选确定了湖南理工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工商大学、长沙学院4所高校为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并指导其扎实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引导新建本科院校着力建设地方急需、特色鲜明的学科和专业,着力提升地方本科高校的实力和水平[16]。但整体来看,湖南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推进路径的有效探索进展缓慢,基本局限于常规管理工作和基础能力建设,示范性院校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效应并未形成,计划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普通高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无果而终。
3. 转型主体意识有待着力强化
(1)高校的转型主体地位体现有限
弗莱克斯纳说过,大学“是时代的表现,是对现在和未来都会产生影响的一种力量”[17]。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校长为法定代表人。尽管国家层面对地方本科高校的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进行了政策引导,但地方本科高校作为转型发展的决策主体和责任主体,是否转型、何时转型、怎么转型应取决于其自觉自愿和主动选择。《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在字面上、内容上均突出了“引导”二字,要求确定一批“有条件、有意愿”的高校开展试点、率先探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内生动力活力,以带动更多地方本科高校加快转型。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地方本科高校转型主体地位的重视。但在实践中,地方本科高校转型政策普遍表现为国家倡导的渐进式诱导性制度变迁到地方执行的激进式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嬗变——以“齐步走”的运动方式高歌猛进。
(2)高校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尚未真正激发
由于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单一,相对于政府的强势推动,地方本科高校并未实现“同频共振”。大多数地方本科高校对国家的政策文本没有深入研究,其关注点主要聚焦如何以转型发展为契机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专项投入及提升办学层次等,普遍缺乏自主转型的责任意识和内生动力。尽管转型发展已成高等教育界共识,但高校自身仍存在“等、靠、要”思想和“瞻前顾后”倾向。如,老牌本科高校认为,新建本科院校需要转型,而自己则应向学术型提升;工、农、医、经、管性质的高校认为,自己原本就是在培养应用型人才,不存在转型问题;文理类高校则认为,应用型高校的名称容易使文理类院系、专业陷入尴尬境地,所以应定位为培养学术型人才等。同时,很多地方本科高校认为,办学水平低才会被要求转型,担心转型特别是向应用型高校转型会使其“往下掉”“向后退”;甚至有些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初衷即源于利益驱动逻辑,功利色彩浓郁,转型模式为供给导向而非需求导向,意在借转型发展之名行争取办学资源之实。
四、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之建议
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既涉及宏观层面国家政策的顶层设计与制度供给,又涉及中观层面省级政府的统筹规划与协同推进,还涉及微观层面地方本科高校的自主办学与内部变革。“理想的高等教育组织变革,显然并非‘自上而下’的行政管控逻辑驱动的结果,而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产物。”[18]对于当前的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一言以蔽之,就是统筹在中央、责任在地方、主体是高校。
1. 国家层面:坚持政策体系的一体化设计
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影响高校的资源配置,从而形成院校的分层分类是许多国家的通例[19]。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涉及政府、行业和社会的各个方面,要加强国家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设计。类型划分,是高校定位和转型发展的前提。克拉克指出:“对各高等院校进行分工已经变得越来越有必要,因为这有利于不同单位全力投入不同的工作。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不同类型、适合于不同学生的一般教育,复杂程度不等的研究,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因院校分工后产生了各类相应的组织结构而得到承担。”[20]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1997版)》,第三级教育(中学后教育)分为4(相当于升学预备班)、5(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6(博士研究生教育)三段,其中5又分为A、B两类。5A为理论型;5B为实用型、职业型、技术型。在理论型的5A中,又有两种不同的培养目标:5A1是专业按学科分设,侧重于基础理论学科,为研究做准备;5A2是专业按行业分设,侧重于科学技术工作,培养各行各业的高级专门人才。它们并无层次高低之分,只有培养人才类型之别。在5A2中,既有老牌本科高校,也有新建本科院校。如何引导这一类型的高校转型发展,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要深入推进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破解其人才供给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结构性矛盾,国家层面必须坚持政策体系的一体化设计,进行系统性谋划,克服高校转型发展的碎片化、运动化、表象化和单项改革简单综合化倾向,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和衔接性;统筹修订、完善教育、经济、劳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避免高校转型中的“独角戏”现象,明晰与规范政府、高校、社会、行业各方在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中的责任义务和法律关系;实行高等教育分类改革,明确各类地方本科高校在高等教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强化专业方向、优化专业布局,反映和夯实专业特色和内涵,探索建立不同类型地方本科高校拨款标准、质量评估、人事管理、监测评价等制度;以经费引导转型,落实高等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协调中央、地方财政共同设立高校转型示范专项资金,不断提高地方本科高校生均经费、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2. 地方层面:强化协同引导的区域性统筹
美国密西根大学校长詹姆斯·杜德斯达指出:“公众是否愿意继续支持高等教育,并不是取决于教学与科研的价值传统,而是取决于他们是否可以通过公共服务活动获得直接而迅速的利益。”[21]《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坚持省级统筹、协同推进;转型的责任在地方。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统筹权”;并从国家战略的角度强调“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以“引导”而不是“强制”的方式进行资源配置,注重发挥高等教育项目制的引导作用。项目制作为一种新的社会治理体制,是政府发展战略与意图嵌入大学发展战略的有力手段,其作用机制正是以市场资源配置与政府行政命令的统一为基础。“项目制的实施使得我国大学与政府的关系从‘单位制’时代的完全依附关系与行政隶属关系转变为资源依赖关系与策略互动关系。”[22]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行政逻辑是以试点、项目、计划、工程等各类资源的“选择性配置”或“选择性激励”确保政策有效性,彰显的是国家动员与物质激励双管齐下的实践逻辑。
在地方层面,省级政府应着力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探索建立高等学校分类体系,以学科门类、主体功能差异科学、合理地划分高校类型,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与资源配置功能,引导各校多样化办学、特色化发展,以避免新一轮的同质化、同构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建立以“三对接”[23]模式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为评价基准的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评价体系,构建高校、行业“双主体”育人模式,促进地方产业和高校双转、经济社会和教育双赢,把地方本科高校分类转型发展作为聚集和形成创新要素、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具体到湖南而言,要实现湖南本科高校的分类转型发展,省级政府必须加强全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建立健全高校分类管理体系,构建高校二维分类标准;建立与高校分类相配套、以办学绩效为导向、适应高校分类发展的办学资源配置机制;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其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探索完善高校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和支持高校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按照研究型(老牌本科院校)、应用型(新建本科院校)、技能型(职业大学)等不同类型,找准发展定位,突出发展重点;以学科建设(职业大学为专业群建设)为重点,引导和支持高校围绕学校特色、学科特色,聚焦学科前沿,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团队,打造学科高峰,实现湖南本科高校的结构优化和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错位发展。
3. 高校层面:彰显办学主体的市场化地位
“大学在与它为之服务的社会的复杂关系中,应该面向两个重大问题。能否解决这些问题将决定大学的前途:首先是它适应社会要求的能力;第二也是最重要的,看它有没有能力超越单纯的适应阶段,在全世界发挥创造性和革新的作用。”[24]从外部环境看,地方本科高校选择什么样的转型路径与它的生存环境密切相关,“任何类型的大学都是遗传与环境的产物”[25]。地方本科高校在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中应基于自己的“遗传”(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和“环境”(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形成自己的独特角色与地位。
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逐步实现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期望大学适应一种单一的模式是很荒谬的。”[17]韦尔金斯曾言:“大学作为知识的生产者、批发商和零售商,是摆脱不了服务职能的。”[26]地方本科高校转型“不是‘挂牌’,不是‘更名’,不是‘升格’,也不是争资源、要资金;而是已有办学思想、办学模式的调整。”[27]地方本科高校的归属决定了其首先必须立足地方、融入地方、服务地方、借力地方,自觉紧扣“地方性”“应用型”,以服务谋转型、以特色促发展,增强学科专业群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参与度与贡献率。当前,转型较为成功的地方本科高校并非都是纯粹由行政推动的,而是全面体现高校的办学主体地位、高校与外部市场环境双向互动,特别是大学自主变革的结果。对于地方本科高校如何转型,高校自身要强化主体意识,理清发展思路,彰显办学主体的市场化地位。定位不准则方向不明,方向不明则转型不成。
具体到湖南而言,要实现湖南本科高校的分类转型发展,各高校必须实施错位发展战略,克服同质化、同构化倾向,彰显异质性特征,使专业和职业、产业、行业双向嵌入与有机融合;技能型高校要对接职业、应用型高校要对接产业、研究型高校要对接行业,准确分析自身条件及内外部环境,在办学思路、治学方略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凝练特色,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学科专业群和人才培养模式。如地处湖南湘西的吉首大学就一直在积极探索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自身特色于一体的地方本科高校办学路子。其特色有二:第一,面向湘西培养人才。湘西自治州70%以上的中学教师和50%以上的州干部毕业于吉首大学,在湘西搞民族艺术和民族体育的大都是吉大毕业生。第二,研究扎根民族地区。其社会科学研究充分发挥民族学在区域文化传承、创新与引领中的积极作用,被誉为湖南西部地区思想文化的“高地”和城市形象的“名片”;其自然科学研究以武陵山片区特色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为重点,围绕土产品研发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成果。这就是紧紧围绕如何为地方服务做好了“地方化”这篇大文章,实现了“应用型”发展战略。
五、结 语
推动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战略支撑,是高等教育分类改革的战略切入口,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的重要环节。但“大学不是风向标,不能什么流行就迎合什么。大学应不断满足社会的需求,而不是它的欲望”[17]。大学不应囿于适应社会,还应引领社会;不应止步于走入社会的“中心”,更应走在社会的“前面”。正如阿什比所言:“一方面它们本身必须改变以适应社会的新形势,否则将遭受社会的抛弃;另一方面,它们在适应社会的改变中,又不能破坏大学的完整性,不然就将无法完成它们所承担的社会职责。”[25]
注 释:
① 在我国,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可将本科高校分为部属本科高校和地方本科高校,其中地方本科高校是指省(市、自治区)属本科高校和市(地区、自治州、盟)属本科高校,即由地方财政负担的本科高校。
② 本研究所指的新建本科院校是指1998年以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组建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组建方式一般有三种类型:一是合并升本,即专科学校通过整合所在地教育资源经合并升格为本科高校;二是独立升本,即专科学校通过规模扩张独立升格为本科高校;三是转制升本,即成人教育资源通过转制升格为本科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