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型肉毒毒素注射联合功能训练对痉挛型脑瘫患儿尖足畸形矫正及粗大运动功能改善的效果分析
2021-09-08覃水清
覃 英,蒋 虹,周 静,覃水清
(桂林市人民医院 广西 桂林 541000)
脑瘫是指脑性瘫痪,患儿在孕期即发生了非进行性的脑部损伤和发育缺陷,出生之后表现为中枢运动方面的障碍以及异常姿势。痉挛型脑瘫属于脑瘫的一种类型,以肌肉痉挛为主,导致患儿运动障碍、智力以及感觉方面亦可出现障碍,如果不进行及时的干预,可发展为永久性症状,对患儿的正常发育不利[1]。痉挛型脑瘫遵循早诊断、早干预以及早治疗的原则,目前常用的治疗方法为功能训练,但是作为一种继发性的畸形,康复训练的效果受到一定影响,因此需要更加有效的干预手段。A型肉毒毒素注射属于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方法,属于神经毒素干预措施,在治疗中可对症状进行一定缓解,见效快[2]。本文对A 型肉毒毒素注射联合功能训练对痉挛型脑瘫患儿尖足畸形、粗大运动功能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9 年1 月—12 月收治的70 例痉挛型脑瘫患儿,随机分为对照组和实验组,各35 例。对照组男20例,女15例,年龄2~6岁,平均年龄(4.11±1.12)岁;实验组男19 例,女16 例,年龄2 ~6 岁,平均年龄(4.13±1.07)岁。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给予康复训练:(1)将痉挛肢体进行伸展,并保持伸张状态,之后进行伸展相和屈曲相的交互运动1 次,10 min/次,1 次/d,对肌腱进行充分拉伸,并位置肌肉放松。(2)对患儿进行仰卧位主动屈伸髋关节、膝关节活动,在坐位状态下进行伸膝训练,提升痉挛区域肌肉力量,20 min/次,1 次/d。(3)对患儿进行步行训练,先使其足跟着地,保持站立位肢体的平衡,之后之间过渡到平移、转弯以及斜坡行走等练习,60 min/次,1 次/d。
观察组给予A 型肉毒毒素注射(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规格100 IU/瓶,批号810914)联合功能训练:按照说明书中A 型肉毒毒素溶解方法进行操作,使用0.9%氯化钠溶液稀释成为50 U/mL 的溶液,以总量6 ~8 U/kg 的剂量分配至各个位点,使用反向牵拉指压法对痉挛肌进行定位,在肌腹最为突出、坚硬的部位进行注射,一般在每块肌肉选择3 ~7 个注射位点,每个位点的给药剂量为0.1 ~0.2 mL,每组肌群每次注射不超过50 U,每点注射不超过10 U,每点注射的液体体积不超过0.2 mL,在药物注射24 h 之后可进行功能训练,训练方法与对照组一致。
1.3 观察指标
尖足畸形矫正质量、粗大运动功能改善效果:尖足畸形矫正质量包括2 项指标,即下肢痉挛程度,使用综合痉挛(CSS)量表评分,总分16 分,分数越高痉挛程度越严重。同时使用踝关节被动背屈角度判断踝关节恢复质量;粗大运动功能改善效果则使用GMFM 评分量表,分为卧位和翻身,坐位,爬和跪,站立,走跑跳,5 大功能区进行评分,以各功能区实际得分和总分的百分比计分,分数越高表示功能恢复越理想。Ashworth 痉挛评分方法:对患者关节运动肌群进行综合评估后,根据本院收治患儿实际情况对评分标准进行改良,共分为0 ~6 分,得分与患儿关节痉挛症状严重性呈正比例关系。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0.0 统计学软件,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 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n(%)]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尖足畸形矫正质量、粗大运动功能改善效果对比
实验组CSS 评分、踝关节被动背屈角度均低于对照组,GMFM 评分则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尖足畸形矫正质量、粗大运动功能改善效果(x- ± s, d)
2.2 Ashworth 痉挛评分对比
治疗前患儿Ashworth 痉挛评分组间对比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治疗、训练4、8 及12 周时,实验组患儿Ashworth 痉挛评分均明显低于同期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Ashworth 痉挛评分对比(x- ± s,分)
2.3 不良反应率对比
实验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略高于对照组,组间对比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不良反应率对比(例)
3.讨论
痉挛型脑瘫患儿病变的位置在大脑皮质以及椎体束,主要的临床表现为肌肉痉挛,进而出现运动障碍以及姿势异常,关节畸形对患儿的生长发育不利[3]。本文数据分析中:实验组CSS 评分、踝关节背屈角度均低于对照组,GMFM 评分则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患儿Ashworth 痉挛评分组间对比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治疗、训练4、8 及12 周时,实验组患儿Ashworth 痉挛评分均明显低于同期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验组不良反应率略高于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原因:功能训练属于一种物理治疗方法,可以对痉挛进行缓解,但是治疗耗费时间较长,而A 型肉毒毒素则是厌氧芽孢肉毒杆菌在发育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外毒素,在使用之后可以选择性的与运动终板中的神经-肌肉进行接头,将其神经递质阻断[4],控制突触前膜乙酰胆碱的释放,维持肌肉持久、可逆的迟缓性麻痹,对痉挛进行缓解,可以降低肌肉张力,因此对于痉挛起到显著的缓解作用,该药物一般作用时间3 ~6 个月,在此期间进行功能训练不再受到痉挛的限制,可以充分进尽心肌肉的主动收缩等运动,康复训练的质量显著提升[5]。A型肉毒毒素是白色疏松体,具有良好的解痉效果。临床将A型肉毒毒素注射在患者的痉挛肌肌腹之后可在短时间内快速作用在患者的周围运动神经末梢,进而对乙酰胆碱的释放进行抑制,使得患者的神经肌肉得到松弛,发生不同程度的迟缓性麻痹,对痉挛肌肌张力进行降低,进而建立正确的运动模式。开展运动疗法主要使用反射性抑制手法,最大程度上控制关键点,将异常姿势与运动模式进行抑制,有效刺激本体感觉与运动觉恢复,建立良好的运动措施。进而配合开展运动训练,有效促进各关节活动度以及增加下肢肌力,帮助其站立、步行。联合A型肉毒毒素注射可最快且精确地作用于患者的痉挛肌,有效降低肌张力,改善患者的痉挛状态,给予患者良好的功能训练,增加患者自身的肌力,促进运动功能的恢复,最大程度上改善患者的运动能力。本次研究与蔡慧强,彭桂兰,胡恕香等[7]研究数据结果具有明显的一致性,充分验证了使用A 型肉毒毒素注射联合功能训练治疗痉挛型脑瘫患儿具有明显的优势性。
综上所述,痉挛型脑瘫患儿使用A 型肉毒毒素注射联合功能训练,对于尖足畸形的改善更加有效,同时可以恢复粗大运动功能,治疗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