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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股份:成长后劲不足

2021-09-06胡楠

证券市场周刊 2021年33期
关键词:用户数量股利业务收入

胡楠

2021年上半年,新媒股份(300770.SZ)实现营业收入6.58亿元,同比增长11.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亿元,同比增长17.87%。

乍看起来,新媒股份依然保持着不错的业绩增速,但不容忽视的是,相比历史数据,公司无论是营业收入还是净利润增速均明显下降。

据Wind数据,2019年上半年,新媒股份营业收入为4.48亿元,同比增长56.47%;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亿元,同比增长63%。2020年上半年,新媒股份营业收入为5.93亿元,同比增长32.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亿元,同比增长79.36%。

2020年上半年,各行业均不同程度受到疫情因素的影响,新媒股份仍然实现了不俗的业绩增速,而当全国“复工复产”后,新媒股份业绩增速不仅未恢复到2019年上半年的水平,与2020年上半年相比也是相差甚远。

而且,2021年上半年,新媒股份非经常性损益金额高达4282万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厚了公司的业绩,倘若将这部分利润剔除,其利润增速将进一步下降。

種种迹象表明,新媒股份大概率在成长性方面出现了问题。

业务天花板

本质上讲,IPTV基础业务核心的底层数据为用户数量。早在2019年,新媒股份IPTV业务用户的增长已经出现了放缓的苗头,2020年其用户数量进一步走低,但由于居家隔离因素的影响,“疫情”成为了大多数据企业业绩下滑的遮羞布。

据历年年报数据,2018-2020年,新媒股份IPTV基础业务用户数量分别为1475万户、1741万户、1840万户,同比分别增长53.33%、18.04%、5.68%。

根据海看股份(A20774.SZ)与重数传媒(A20741.SZ)招股书申报稿数据,同样的时间段,海看股份IPTV业务用户数量分别为1307万户、1415万户、1482万户,同比分别增长33.83%、8.24%、4.71%;重数传媒IPTV业务用户数量分别为434万户、468万户、474万户,同比分别增长33.55%、7.86%、1.22%。另外,截至2019年年末,新媒股份在广东省的渗透率为44.76%,海看股份IPTV业务在山东省的渗透率为42%,重数传媒在重庆市的渗透率为45%。

通过对比可发现,2019年,上述三家公司的IPTV业务用户数量增速都出现下降,这显然不是什么好迹象,极有可能是行业增速放缓的前兆;而2020年该数据进一步走低,二级市场也给出了“对应”的反馈,新媒股份股价也由最高点140.41元/股最低跌至44.78元/股。

更为严峻的是,2021年上半年,新媒股份IPTV基础业务共有用户1938万户,同比增长9%,要知道2020年上半年,几乎全国人民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居家隔离的状态,公司当期业绩基数本来就低,在此背景下,新媒股份取得如此低的用户增长,更加确认了其IPTV基础业务用户增长放缓的问题。

除此之外,新媒股份通过放宽信用的方式促进业务的开展。2020年、2021年上半年,公司IPTV基础业务收入分别为7.01亿元、3.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98%、5.74%。同期,上市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6.04亿元、7.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6.44%、91.81%。

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快速增长,新媒股份在年报中将其归结为广东IPTV业务的增长所致。需要注意的是,新媒股份在2020年对其业务的统计口径进行了重分类,原全国专网业务包括IPTV基础业务与IPTV增值业务,调整后,IPTV基础业务单独列支,IPTV增值业务与互联网电视业务合并为互联网视听业务,倘若将其还原,则2020年与2021年上半年,公司IPTV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9.96亿元、5.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93%、7.99%。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即便如此,新媒股份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增速依然显著高于IPTV业务收入的增速。

至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新媒股份早在2019年就已经出现IPTV基础业务用户增速下降的迹象,2020年与2021年上半年,其用户数量增速进一步下降,导致公司不得不通过放宽回款周期的方式促进业务的开展。可见,新媒股份ITPV业务已经丧失了成长性。

互联网电视难扛大旗

根据招股说明书,互联网电视业务分为产品运营、服务合作和硬件销售三类。在互联网电视产品运营业务中,公司作为内容服务平台运营方,主要负责提供内容服务,并与合作方共同经营“云视听”系列产品;在互联网电视服务合作业务中,公司作为集成服务平台运营方,主要负责提供集成服务以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并对在终端设备中预装的云视听系列产品提供内容服务;在互联网电视硬件销售业务中,公司对外销售互联网电视机顶盒。

2017-2018年,新媒股份互联网电视产品运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442万元、8667万元,占当期互联网电视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67%、87.85%;服务合作业务收入分别为3631万元、1174万元,占当期互联网电视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1.33%、11.90%。

由此可以推断,上市后,新媒股份互联网电视业务收入大概率主要来自产品运营收入。本质上来讲,产品运营业务就是吃互联网电视牌照的红利,对于互联网视频网站来说,想要在大屏端进行播放,必须要与具有牌照的企业进行合作。另外,由于主要视频内容均由视频网站方提供,所以牌照方在收入分配方面依然处于弱势地位。

据历年年报数据,2019-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新媒股份互联网电视业务收入分别为1.29亿元、1.58亿元、906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0.79%、22.16%、23.87%。同期,公司“云视听”系列产品用户数量分别为1.37亿户、2.10亿户、2.36亿户。通过计算可以得知,新媒股份互联网电视业务ARPU值分别为0.94元、0.75元、0.38元,明显逐渐走低,意味着新媒股份与互联网视频网站在合作中的议价能力逐渐变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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