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商行重组过程中不良资产处置的启示及建议
2021-09-06关昕宇
关昕宇
近两年随着金融严监管及宏观形势变化,我国城商行经营问题逐渐暴露,合并重组加速,数量大幅縮减。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城商行重组模式,总结归纳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针对未来城商行重组过程中不良资产的处置提出四方面启示及建议:厘清不良资产真实价值、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平衡政府与市场关系、各级政府要承担风险管理责任。
我国城商行重组过程中的不良资产处置
城商行经营发展概况
近两年,城商行改革重组加速,数量大幅减少,由长期稳定的134家缩减至118家(四川减少1家、山西减少4家、辽宁将减少11家)。若仅考虑现状,城商行分布较为集中,其中辽宁、山东、浙江、四川、河北五省的城商行数量居全国前列,约占城商行总量的50%(见表1)。
从经营来看,城商行盈利能力显著下降、资本补充难度加大、不良压力持续增加。截至2020年底,城商行净利润为2146万亿元,增速下滑至-14.47%,资产利润率为0.55%,处于历史底部,低于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为12.99%,低于行业平均水平1.71个百分点;2019以来,城商行不良贷款比例始终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0年底小幅下降至1.81%;拨备覆盖率显著下降,低于行业整体水平,2020年底有所缓解达到189.77%。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城商行的资产质量在未来两年可能还会加速恶化。
城商行重组模式
吸收重组。一家主体银行作为存续银行吸收其他城商行,原有城商行的经营管理资源被新组建银行继承,比如徽商银行在合肥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吸收合并5家城商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
新设重组。参与合并的各城商行不复存在,原有各银行的经营管理资源随着新组建银行的成立而消失,其资产、负债关系由新组建银行承担,比如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凉山州商业银行新设重组为四川银行。
战略重组。通过新设银行收购承接、优质银行以战投方式控股或参股以化解金融风险,比如包商银行、锦州银行的风险处置模式。
城商行重组中的不良资产处置
城商行的重组,既是监管当局和地方政府的导向要求,又是内外经营压力下弱小城商行的自救。如何稳妥有效地处置不良资产、降低资产损失,是重组最主要的问题。目前,国内城商行重组过程中不良资产的处置主要依赖政府主导、战投注资以及市场化手段。
政府在重组中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通过实质性投入处置不良资产。如:安徽省相关市政府以收购剥离不良资产、优质资产置换不良资产、直接注资补亏等形式,处置4家行社积累多年的风险包袱2.89亿元;四川天府新区以金融产业资金扶持的方式承接四川银行69亿元不良资产;山西省财政厅发行支持城商行改革发展专项债券153亿元,通过山西金控间接入股山西银行。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引导、协调和推动作用。在中原银行合并重组的事前和事中环节,河南省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金融办牵头负责并履行管理职责,省政府出面动用各种资源为新设银行剥离不良资产。在锦州银行战略重组过程中,2019年12月18日注册成立的辽宁金控(由辽宁省财政厅全资拥有)是锦州银行的重组方之一,锦州市政府抽调司法、金融专业人员派驻锦州银行协助清收不良资产。包商银行在重组为蒙商银行后,股东中地方政府色彩浓厚,内蒙古财政厅、包头市财政局等地方政府背景股东持股逾50%。
引入战投降低重组成本。徽商银行引进安徽省国有企业完成约50亿元规模的增资扩股。湖南省政府引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华融湘江银行重组改革相关工作,发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专长,通过剥离减轻老银行的历史包袱,最大限度降低重组成本。锦州银行第一轮引入工商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入股,更换董监高、改组管理层;第二轮增资扩股时剥离风险资产,成方汇达以450亿元收购1500亿元不良资产,认购本金为750亿元的定向债务工具, 发行人是一家由辽宁金控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恒丰银行通过非公开发行1000亿股普通股,引进中央汇金(600亿股)及山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60亿股)、新加坡大华银行(40亿股)联合战略入股。2014~2016年,恒丰银行每股净资产为4~6元,此次以每股1元的价格发行,用股东权益冲销部分不良资产,将账面资本做实。
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资产。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原凉山州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由老股东权益冲销25亿元——对原有不适宜进入新银行的股东进行全部清退,保留合格的老股东,将其原有权益折价后进入四川银行;由新股东溢价资金消化81亿元——四川银行入股价格为1.3元/股,其中1元作为资本,其余0.3元则用来消化此前的不良。江苏银行将23.43亿元不良资产打包转让给江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投”),由江苏国投发行专项的五年期信托产品,并由江苏省农村信用联社以原额承购。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不良资产处置收益归江苏银行所有,信托计划结束后不良资产所有权归还给江苏银行。三峡银行引入重庆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投”)牵头重组,重庆国投以每股1.6元取得三峡银行股份,其中1元作为股本金,0.6元用做设立信托收购三峡银行不良资产。
重组过程中不良资产处置可能存在的问题
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彻底。参与合并的各家城商行发展进程不同,资产质量良莠不齐,不良资产处置任务艰巨,加之为达到重组条件可能注入大量土地等非生息资产、原始股权转让过于急促,导致实质资产问题的遗留和继承无法避免。
股权结构有待改善。国有资本出资或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为大股东可能出现股权过度集中、大股东关联风险、缺乏股权制衡等问题。如果国有股比重较大会导致所有者缺位现象,引发股东利益冲突、股东决策权受限、委托代理成本高等问题。
行政干预的负面影响。參与重组的各城商行的不良资产大多由当地政府主导,地方政府可能实施行政命令造成信贷资金和信贷风险过度集中、高管任命行政化以及做“阴阳账”的问题。另外,由于城商行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撑,各地政府可能会干预税收分配和信贷倾斜,影响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重组风险逐渐暴露。由于公众认知有限,机构和媒体过度或不恰当解读,有可能出现挤兑行为,影响市场信心。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老股东的折价比例、新股东的入股价格和不良资产的收购价格等定价容易带来流动性风险和声誉风险,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影响社会秩序稳定。
推进城商行重组过程中不良资产处置的启示及建议
城商行重组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而重组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处置大量的不良资产,杜绝城商行“带病”加入新机构。上述城商行重组中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为今后城商行的整合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借鉴样本。在此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股权结构问题、行政干预问题和重组风险是制约不良资产处置的难题。为此,应重点在四个方面加以完善。
厘清不良资产真实价值。综合考虑各家城商行在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等方面的分化特征,建立统一的审计、评估基准,严格不良资产清收流程,杜绝历史遗留的后患问题。
妥善处理各方利益。积极审慎引入战投,既要考虑其资质及经营能力,也要注意原有股东、新股东和新城商行定位之间的平衡,避免出现一股独大或实际控制人缺失情况。此外,要充分利用各家银行资源与优势,解决好激励约束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必要时实行“一市一策”,而不能用“全省一策”简单处理。
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重组过程要秉持市场理念,从自身经营状况和经济金融环境出发,权衡各种因素采取适宜的重组方式。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进和引导,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在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化解不良资产风险的基础上促成重组。另外,存款保险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注资后,退出途径、方式与时间有待进一步研究和确定。
各级政府承担风险管理责任。入股过程中要全面考虑政治监管风险、财务定价风险、经营整合风险等,其中特别要注意入股中的定价博弈风险。此外,要注意把握重组节奏,根据城商行风险化解的紧迫程度,有序地对目标城商行实施整合,成熟一家推进一家。在重组过程中,分支机构多、传导链条广,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对不良资产实施有力的专项管理,避免风险蔓延到总行和省级政府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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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