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字货币发展应致力于国际结算
2021-09-06陆琪
陆琪
央行数字货币特征及全球发展态势
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及随后的应对措施加剧了部分公众对中心化货币和金融体系的质疑。在技术进步的催化下,当年11月,中本聪发布《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论文,历史上第一个加密货币就此诞生。与法定货币相比,比特币最大的特点是去中心化,即没有集中发行方。比特币的这一理念与著名经济学家哈耶克在《货币的非國家化》中表达的观点相似。此外,数字货币赖以运行的底层技术——区块链技术——具有自动合约、分散存储、不可篡改等特征,这些特征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加密货币即便没有主权信用等高信用主体的增信,也能够在特定条件下获得公信力,如比特币、以太坊等。但是,由于完全依赖市场,缺乏高等级信用主体的调节,比特币类加密数字货币往往价格波动剧烈、交易效率低,很难发挥货币职能。
鉴于价格过度波动是比特币类加密货币承担货币职能的主要障碍,为避免这类问题,自2014年开始,市场上陆续出现了一系列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稳定币。发行机构通过将稳定币锚定法定货币、商品资产、加密货币等方式来维持币值稳定,增强用户对稳定币的信心。近年来,稳定币取得了较大发展,特别是以Libra(2020 年12月更名为“Diem”)为代表的具有全球扩展潜力的稳定币,可能对货币主权带来挑战,并有可能带来金融稳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监管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
为应对数字经济的发展和私人数字货币可能对货币主权带来的挑战,一些国家开始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CBDC)。通过使用新的技术,CBDC在提升支付效率方面具有较大潜力,同时可避免私人数字货币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因此由国家发行数字货币将成为趋势。
2020年以来,各国央行行长和高管就CBDC发表公开讲话的次数显著增加, 且在这些演讲中对CBDC的正面评价也显著增加,持积极立场的演讲明显多于消极立场演讲。同时,2020年各国发表研究报告的数量、宣布开始研发和试点的国家数量和公众的搜索兴趣也都明显增加。在2020年之前,美联储主席和有关高管曾多次表示美国尚无研发CBDC的必要。2020 年3月,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立法提案中,美国民主党提出创建“数字美元”以提高发放刺激款项的效率;8月,美联储理事莱尔·布雷纳德(Lael Brainard) 指出美联储应始终站在CBDC研究和政策制定的前沿,并宣布正在开展区块链技术和CBDC相关研究及实验,并与麻省理工学院合作开发和测试CBDC模型。布雷纳德还表示,美联储已与部分国家央行组成联盟,共同开展CBDC研发工作。日本于2016年开始研究CBDC,但在2020年上半年之前始终持谨慎态度,多次公开表示其已拥有高效支付系统,没有必要发行CBDC。但自2020年7月以来,其态度发生较大转向,日本央行成立了数字货币工作组,公布了CBDC研发和测试工作时间表,拟定于2021年启动研发实验。自2019 年11月克里斯蒂娜·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接任欧央行行长以来,欧央行加快了推进CB DC的步伐。2020年初, 欧央行理事会决定开始研究发行零售型CBDC的可能性,从2020年9月开始,欧央行行长拉加德和执委法比奥·帕内塔(Fabio Panetta)密集发声,认为应为发行数字欧元做好准备。10月2日欧央行发布《数字欧元报告》,对发行数字欧元的原因、影响和设计考虑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向公众征求意见。此外, 德国、法国、西班牙等央行行长和高管也相继表态支持推进数字欧元相关工作。
2021年1月27日,国际清算银行(BIS) 发布了关于CB D C的最新研究报告《准备好了,稳定,出发吗?》(R e a d y, s t e a dy,go?)。报告指出,在被调查的65家央行当中,有60%的央行正在进行CBDC实验或是概念验证。各国之所以对CBDC趋之若鹜,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是CBDC在提高支付效率方面的潜力;其二是CBDC在提高跨境支付效率方面的潜力。国内金融基础设施欠发达的新兴经济体更加关注CBDC在提升国内支付效率方面的作用,而发达经济体国内支付效率普遍较高,更加重视第二个方面。此外,贸易开放程度和跨境汇款量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更加关注CBDC在提高跨境交易便利性和效率方面的应用前景。
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的探索和战略方向选择
我国开展CBDC的中国版DC/EP的研发工作较早,2017年1月,央行就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所。此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在深圳、苏州等地成立多家金融科技公司。目前,央行已在深圳、苏州、成都、雄安、北京等地开展DC/EP试点,主要用于交通、教育、医疗等触及个人用户的服务场景中,积累了宝贵经验。从试点的应用场景来看,我国对推进DC/EP的主要目标似乎在于提升国内支付效率。如以此作为我国DC/EP的主要发展目标,则将存在很大的战略偏差,我国当前发展DC/ EP的战略重心应侧重于提高跨境交易便利性和效率,理由如下。
我国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数字化支付体系。由于我国在本世纪初就开始向若干市场主体颁发了第三方支付牌照, 经过近20年的发展,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企业,通过绑定个人账户,以电子化货币的方式,基本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数字化支付体系,并多次经受了双十一购物这种极高并发量的考验,可以说在全球居于较为领先的地位。以银行为骨干,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前端的中国电子支付体系,虽然还存在各种问题,但得益于这些互联网企业20余年的技术积累以及银行账户实名制等一系列信用、安全方面的强制性规范,我国国内支付体系效率和安全性都得到大幅提升。二维码扫码支付等互联网支付方式迅速取代了传统银行卡和POS机支付体系,从城镇街头巷尾的打车出行,到农村集贸市场的零星交易,第三方支付基本已经取代了纸币的使用,大量长尾客户获得了很好的支付服务。许多发达国家的国内支付体系也比较完善,但是构建在传统信用卡和POS 机的体系基础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传统信用卡和POS机体系都还缺失,它们寄希望于通过发展CBDC来进入更加便捷的数字支付时代。因此,我国在发展推进DC/ EP应当立足于与其他国家有显著区别的这一独特的国情优势之上,而不是在已经取得明显优势的情况下又把自己拉回到与其他国家同等的水平。
央行数字货币的特征决定了其在国内支付环境下与第三方电子支付相比没有明显优势。根据公开信息,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与普通人民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脱离了银行账户的约束,是真正数字化的现金;三是除在网络环境下进行交易外,还可在无网络环境下通过蓝牙链接等方式用电子钱包载体直接进行交易。上述特点,在国内支付环境下与目前市场已经被广泛接受的第三方电子支付相比并没有明显的优势。
首先,第三方支付与银行账户深度绑定,网联系统更进一步加强了商业银行对客户、资金信息的掌握,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客户之间的交易结果几乎等同于银行转账,其所流转的资金本身即是法定货币。从消费者体验来看,选择支付宝或微信支付与使用现金支付无异,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关心是否摆脱了银行账户管控。
其次,我国基础设施完备,移动互联网覆盖范围很广。截至2020年3月, 我国网民规模为9.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4.5%,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3%。同时,DC/EP电子钱包最具可能性的载体就是手机,因为只有手机才最有可能在无网络环境下提供其他链接方式, 并且不需要携带其他设备。在这种情况下,DC/EP无网络可支付的优点并不突出。消费者既然带有手机,那基本上是被网络覆盖地区。而如果需要专用卡片等设备,则与目前手机功能集成的趋势和消费者习惯背道而驰。
最后,DC/EP如果完全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就会遇到无法解决高并发量的难题。区块链技术虽然具有自动合约、分散储存、不可篡改等优势,但是其优势来源于相当数量区块链节点的共识,需要的反应时间难以满足国内支付高并发量的要求。试想:如果消费者买菜的时候支付每一笔菜价都要等半个小时才能付款完毕, 这样的支付方式难有市场。而如果DC/EP 采取单个节点或几个节点来处理交易,那么这与设有灾备中心的第三方电子货币支付体系就没有太大区别。
经过40余年来的改革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外贸第一大国。即便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2020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仍达到了32.16万亿元,同比增长1.9%,是全球外贸唯一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但人民币结算规模没有与外贸规模相匹配,2019年全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为6万亿元。此外,即便以人民币结算,结算境外支付环节均通过境外代理行或者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的环球报文交换系统完成,在特殊情况下,这就成为了国际经济斗争中的弱点所在。美国特朗普总统在执政期间对我国进行全方面的打压,对华为、香港官员乃至全国人大官员都予以制裁,其中的重要方面即是金融制裁。美国四处挥舞制裁大棒的主要力量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其美元结算体系的全球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大力发展DC/EP的主要战略目标不在于在国内重复建设支付系统,而是要着眼于跨境支付和国际贸易结算。人民币跨境支付都是基于银行账户,境外银行需要有人民币业务,境外企业和个人需要开设人民币存款账户。而DC/EP只需要使用者拥有央行数字货币钱包,这个要求比开设人民币存款账户低得多。数字人民币交易天然是跨国境的,DC/EP能有效扩大人民币在境外的使用范围。跨境支付和国际贸易结算相对并发量较低,对安全性要求高、对时间延滞容忍度高,恰恰适合于区块链技术,正是DC/EP的用武之地。与此同时,DC/EP的区块链节点还可以分布于“一带一路”沿线与我国友好的国家,不仅我国DC/EP的建构和以此为基础的跨境支付和国际贸易结算体系可获得更高的国际公信力,“一带一路”倡议将获得更有效的战略抓手。
对数字人民币下一阶段发展方向的思考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DC/EP下一阶段的发展方向应当是跨境支付和国际贸易结算领域。但是,目前DC/EP直接广泛运用于这方面的条件显然还不成熟。一方面,DC/EP直接“走出去”还有待其他国家的认同,推动相关国家央行或其他部门接入CDBC的底层区块链体系还需要时间;另一方面,DC/EP如直接在应用层面马上走出去,意味着其将直接挑战美元的霸主地位,容易受到打压。
与此同时,我国几个重要的自贸区建设在金融政策配套方面遇到货币和结算问题瓶颈的约束。在自贸区境内关外的环境下,即便通过人民币结算,也需要通过FT(Free Trade)账户进行,境内账户与FT账户的划转、FT账户与境外账户之间的划转,仍然要经过审批。开放力度的大小在于审批权限是否下放,审批过程是否便捷。自贸区的这种双重审批显然不符合自由流动的要求。但是,在人民币尚未完全国际化的情况下,即便是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和在岸人民币必然有所区别,更不可能直接使用美元。因此,将DC/EP作为专用于跨境支付和国际结算的货币,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选择。建议从以下几点着手发展DC/EP。
着力研究、发展DC/EP在提高跨境支付效率方面的潜力。选择海南自由港、粤港澳大湾区的若干自贸区作为DC/EP跨境支付和国际贸易试点,探索经验,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战略支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发展变化,提出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决策。发挥DC/EP在跨境支付领域的优势有利于国内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有利于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利于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未来30年必将成为辐射整个东南亚乃至全球的经济中心,国际贸易地位将进一步增强。海南则将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建设成为一个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这两地为数字人民币跨境使用提供了天然的试验场,为跨境支付试点测试提供了真实场景。我国应把握数字人民币先发优势, 在数字货币国际竞争中占得先机。
坚持两条腿走路,巩固现有电子支付优势,鼓励企业“走出去”。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支付行业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尤其是零售支付,无论是在便捷性还是在成本等方面均具有显著优势。目前, 我国商户使用非现金支付的成本处于全球最低水平。不仅如此,我国支付基础设施每秒处理支付的笔数已数倍于国际卡组织。受限于技术发展水平,基于区块链技术的CBDC每秒处理支付交易的能力目前还很难满足需求,在提高国内支付速度、降低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尚不明显。这意味着许多意图通过CBDC来提升国内支付效率的国家都会遇到困难。我国的支付企业走出去,就能够迅速占领市场,实际上也是为人民币的国际化做了铺垫。因此,管理部门有必要在防范垄断和市场扭曲风险的同时,营造公平竞争秩序、激发创新活力,积极邀请在支付领域有充分经验的民营企业参与DC/EP跨境支付、清算的研究,努力寻求已经实现的境内便捷化电子支付和DC/EP跨境支付的统合,为人民币的国际化构筑更坚实的基础。
与市场主体广泛合作,拓展DC / E P 各类型跨境使用场景。当前央行数字货币使用的试点,主要是与各地方政府合作,在国内开展C端市场的试点。结合跨境结算的发展方向,主管机构可以放开思路,广泛与涉外商会、第三方支付企业合作,嘗试构建D C / E P跨境支付体系。例如,与“一带一路”相关的涉外商会合作,由商会在境外按国别设置节点,发行商会内部的结算数字货币, DC/EP再与商会结算数字货币衔接,最终形成以DC/EP为核心的全球华人商会数字货币体系。又如,可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在境内设立专门服务于央行数字货币跨境理财通业务的子公司,对接境内个人投资者, 审核投资者投资风险偏好,进行投资者教育服务,为投资者开通央行数字货币钱包,之后投资者可以使用人民币在第三方支付跨境理财通平台上购买央行数字货币,为其提供个人跨境投资理财业务服务。
(作者单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