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的优势与资金配置问题
2021-09-06夏斌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如同一个企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需要有资金、人才与技术,还要有市场。国民经济的发展也需要保持供给和需求的基本平衡。中国经济就实现长期可持续增长而言,在供给方面有三个优势:一是资金供给比较充分。与多数国家特别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有相对较高的国民储蓄率,同时也是2021年世界第一大吸引外资国。中国经济建设不缺资金。二是人才供给比较充分。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的积累和历练,中国目前有数量庞大的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和人才资源。三是制度创新优势。中国的改革开放释放出巨大的制度红利和创新潜力。在需求方面有两个积极因素:一是拥有以4亿多中等收入者群体为主组成的全球领先的大国消费市场;二是由于存在巨大的城乡差距与地区差距,国内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还存在进一步扩展的广阔空间。
基于上述实体经济要素方面的分析,如果排除意外因素,就纯经济逻辑而言,未来一个历史时期内,中国经济完全可以保持可持续稳定增长。但是如果资金配置问题处理不好,即使有较高的国民储蓄率和总供给与总需求水平,国民经济同样不可能实现可持续稳定发展。
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是信用经济、借贷经济。2020年我国全年GDP约为101.6万亿元,而全社会融资量高达285万亿元,二者之差为GDP的1.8倍。2020年,我国GDP比上年增长2.3%,增加量约为2.34万亿元,而社会融资量却增加了34.86万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5.8%(不排除2020年有源于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特殊原因)。与此同时,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4.6万亿元,仅约社会融资总量的8%。2021年,全国财政赤字安排为3.2%,专项债额度为3.65万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仅为0.61万亿元。由此可见,整个国民经济建设中投资资金绝大多数是通过金融中介方式筹集的,是需要偿还的,不用偿还的财政资金占比微乎其微。
因此,经济建设中总的投资收益如果不能覆盖借贷成本、覆盖利息,甚至低于借贷成本、低于利息,就会表现为到期无法偿还利息或引发债务危机,进而引发新的建设资金筹集困难,导致经济活动中断、企业破产倒闭、经济增长不可持续。即使全国总体上投资收益可以覆盖借贷成本、覆盖利息,但是如果在局部、在某些企业不能覆盖,引起局部债务危机,同样会影响总体的经济增长。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之后的十几年里,我国经济中逐步暴露了一些金融风险。到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完成“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三大历史任务,其中第一项任务就是要重点防范金融风险。近几年我国经济基本保持稳定,守住了在全国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但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曾经被社会热炒一时的金融产品、被一些地方政府极力推崇的金融产品,纷纷被取缔了,其中有的已经暴露风险。在风险处置中,有的责任人“跑路”“跳楼”,有的机构血本无归。在整顿过程中,银行巨额表外业务在回归表内时,触发了其他中小金融机构的一系列问题。5000多家P2P公司被关闭,巨额债权、债务遗留问题迄今难以处理;一些地方PPP项目与特色小镇项目遗留的债务问题层出不穷;各类无序发展的理财业务正在接受资管新规的严厉整顿。在近几年的金融秩序整顿过程中,我们可以得到诸多经验和教训。
社会各界要从总体上认识到,资金配置是个动态的市场过程。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制定理想的长远发展规划,制定成百上千的工程规划,但是一定要明白,所有规划都需要依赖借贷来支撑和完成。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市场经济、信用经济条件下,很难根据理想的发展规划提前制定未来每年、每个季度的资金总量规划和配置规划。现实经济活动中,如果资金配置不好,就容易引发局部性金融风险或系统性金融风险。一旦发生较大的风险,为了确保社会稳定、不发生动荡,处理方式往往只能是三选一:一是央行多发货币,最终以货币贬值来解决问题(输今天的钱);二是某些经济主体破产重组、缩减资产、冲减资本,以抵消过去若干年积累的财富为代价(输昨天的钱);三是增加新的负债以掩盖旧的风险,以消耗后人的资本为代价(输明天的钱)。无论哪一种方式,最终都会影响未来的经济增长。所以,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7月9日会议提出,经济建设“决不能脱离实际硬干,更不能为了出政绩不顾条件、什么都想干”。在市场经济中,一定要尊重市场规律,一定要学习并熟悉市场条件下资金配置的市场动态过程。制定规划、建设项目,既要考虑其必要性,又要充分考虑其可行性。
在当前的国情下,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重点要抓好国企改革。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全社会资金已基本实现自由流动的情况下,要实现有效的資金配置,一定要遵循市场准则。尤其是企业,特别是规模巨大的国有企业,一切经营活动必须坚持市场准则。与民营企业“56789”贡献相形见绌的国有企业,占用全社会66%以上的信贷资金,如果国有企业(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能坚持市场准则,相应的金融活动就不可能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正因为如此,我们要看到金融发展中的问题,更要看到国企发展中的问题;要呼吁加快金融改革与创新,更需要呼吁加快国企改革与创新。目前,相对于国企改革,金融改革的速度不是慢了,而是快了。因为金融领域中存在很多扭曲的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国企的改革仍没有到位。
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要坚持“穿透管理”的金融创新原则。不断避开金融监管现有规定的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持续发展、保持活力的动力。但是,不论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的设计如何新颖、复杂,也不论金融创新是否经常游走在金融监管规定的边缘“打擦边球”,金融机构不可能长期“自娱自乐”,通过创新金融工具筹集的资金,最终是要投入到实体经济、投入到企业,最终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实体经济。所以,金融机构要不要创新设计,要不要向市场积极推销某一款金融产品,关键在于根据“穿透管理”原则,看清最后使用资金的实体企业经营状况如何、能否赚钱,看清金融产品的投资回报率。否则就会“坑”投资者,且自毁声誉,甚至也被“拖下水”。
在琳琅满目的金融产品世界里,要做一个清醒的投资者。作为投资者,要注意三点:一是判断某个金融机构推出的某款金融产品是否值得购买。首先要看清楚该产品是否符合金融监管规定,一定要杜绝人云亦云、抱着“赌一把”的心态去“打擦边球”。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特别是近几年P2P造成老百姓巨大的经济损失。二是投资者也要尽量学会运用“穿透管理”的原则。面对眼花缭乱的金融产品,要学会分析清楚所筹资金最后的使用者是谁,其经营状况如何,能否兑现对投资回报的承诺。三是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操作中,对于地方政府各种形式的担保与增信,投资者一定要了解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法律底线。该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第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担保法司法解释仍旧坚持,违背上述原则的担保,被视为“担保合同无效”。所以投资者和债券承销商一定要心里有数,各级政府作为国家机关是不能做担保和增信的。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公司、是企业,不是政府机关。作为公司、作为企业,如果经营不善,理论上完全有可能倒闭破产。为打破刚兑、确保市场秩序,对于个别地方政府乱举债的行为,对于个别经营不善、严重违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决策者一定会作出严肃处理,“杀鸡给猴看”的举措不足为怪。投资者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抱任何侥幸心理。
(本文为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本刊编委会主任,全联并购公会荣誉会长夏斌在2021年7月22日浙江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峰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