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条狗
2021-09-06山虫
山虫
我是一条狗,一条毛色纯黑的农村土狗。此时,正参加一场叫做“流浪狗选贤大会”的活动。
1
自第一任主人离世后,我走过很多地方——严格讲是到处流浪。一路上,我啃过同类吃剩的骨头,抢过路边家猫的饭食,甚至捕过一只老鼠生吞,也被好心人喂过残羹剩饭,有一回还是狗粮。狗粮,的确是我大半狗生中第一次吃到,味道并不咋地。我忘了是什么牌子,那之后也就再没吃过了。
都说狗改不了吃屎,但我以狗的尊严向大家保证,吃屎并不是我们狗的专长,更不是爱好。屎的味道,真心不好,又没多少营养,除非饿得慌或是为了讨好主人家的小孩时,才勉强吃一点。你想啊,狗鼻子是出了名的灵,有那种在千万种气味中分辨出极其细微之一的本事,更别说是连你们人类都受不了的浓烈气味。只不过啊,我们同时也能在主体气味的掩盖下,捕捉到其中残余蛋白质、脂肪和微量元素的踪迹,好歹也是可供再消化吸收的替代性食品,废物利用嘛。但是人类现在的食谱太杂,太不干净,吃进肚子里有毒的东西太多,所以,在将近两年的流浪历程里,我只主动吃过一回屎——那是一泡善良的屎。
是这样的。连续饿了两天,我只在路边嚼过几口野草,就是农村人养兔子时最爱喂它们的蒲公英嫩叶。天太热,我不知不觉来到一个破旧的农家小院门口,实在坚持不住就顺势倒在门槛上喘息。不久,那扇斑驳的木板门吱呀打开,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颤颤巍巍地踮了出来。我耷拉着耳朵,无力地抬头瞄了她一眼,她也无力地低头瞥了我一眼,我俩都看到了对方不可言说的虚弱,以及残留眼神中的那点无奈。哦,同病相怜呢。她慢慢转身,扶着墻壁重新进里面去了,我努力起身,用残余的力量抖了抖皮毛上的灰土,准备离开——万一老太太家里还有个孔武有力的儿子或孙子之类,出来踢打追赶,我可没有力气逃命。
还没走出十步远,就听见“啧啧啧”的微弱呼唤声。我漠然回头,见老太太又出现在门口,右手撑着门框,左手里端着一个扭曲的铝盆,皱得像她的脸。不对啊,一股久违的油香,扑鼻而来。她向我努了努嘴,继续“啧啧”。啊,好人哪,她这是来救我命呢。我突然来了精神,小跑回到老太太身边,摇了摇灰扑扑脏兮兮软绵绵的尾巴示好。她放下盆,晃了晃里面的食物——一点白米饭、几节青菜梗泡在汤里,好在上面还漂着一层厚厚的油和几粒油渣。
香啊,虽然不多。我用干渴的舌头和长年寡淡的舌苔,一下子就将那点“爱心”风卷残云,然后用满带感激的眼神望着老太太,虽然她不一定懂我的表情。老太太欣慰地点点头,干瘪的嘴唇再次努了努,表示我可以离开了。我顺势用鼻头蹭了蹭她纤细的小腿,突然闻到一点不详的味道——濒临死亡的味道。老太太顿了顿,转身抛下一句若有若无的话:“唉,可怜,和我一样可怜……也只有你这样孤独的狗能来看看我这老狗了,可惜我养不起你咯,走吧。”
不知是不是出于良心发现,我一向看人低的狗眼,决定了解一下这位善良而孤独的老人。我隐隐忆起以前遇到过的那只被遗弃的哈士奇宠物狗,她给我讲过主人癌症去世的故事,说很早就发现主人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味道,特别是上厕所时更明显。后来,主人被医生确诊为直肠癌,反反复复折腾三个月后,还是离他而去了。从此,成为流浪狗的哈士奇深深记得这种癌细胞的气味,还和我细细地描述过这种微妙气息的特征。恍然大悟似的,我能确定眼前这位老太太身上就有类似气味。需要再进一步确认,于是我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足足一个夜晚,我一直蜷在她家门口候着。等老太太重新打开门时,天微微亮,她没注意到我这条一身露水的黑狗,蹒跚着进入五米开外菜园子里的茅厕。等她披着一缕刚透出山头的朝霞进入家门后,躲在角落里的我迅速溜进茅厕,寻到老人那点还冒着热气的紫黑粪便——我知道我们狗类凭着强大的免疫力,可以抗拒无数种普通病菌,但有病的屎是不敢吃的,就像在有病的社会里人和狗都危险。
我还是尝了一小口。真的有病!我打算去救她。
等回到老太太家门口,才开始意识到,我根本无法和人类交流。更何况一个孤零零独居的老人。嗷——我发出狼一般的一声嗥叫,眼泪悲伤地顺着打结的睫毛流了下来。
走吧,你无能为力了。嗷嗷——被我喊高了几尺的太阳,火辣辣地炫耀着它的沉默和无情。
2
六月的太阳,挤在彤云和奇形怪状的高楼之间,像在苍茫的人间纵火。作为流浪狗,我一般不敢进入汹涌的城市,“选贤大会”的地点就在一座城市的边缘,一个破旧的工厂里。那场面,真是人山人海,不对,是狗山狗海、锣鼓喧天、彩旗招展……工厂大门上悬着一条长长的横幅,上书“玉林集团义助流浪狗选贤大会”几个仿宋体大字。一些打扮花花绿绿的爱狗人士,领着一群群花花绿绿的狗,熙熙攘攘,涌进不太宽敞的栅栏铁门。我昏头昏脑地混在其中,又昏头昏脑地走进面试现场。
“瞧,那条脏兮兮的黑土狗,难看死了!”一个下穿紧身皮裤,上套红色卫衣的臃肿女人,厌恶地对负责面试的男人说道。
“还行吧,瘦是瘦点,也算结实。”男人嘴里叼着一支猪肝色的印象烟,一边说话一边吐着蓝色烟雾,有一粗一细两股白烟从鼻孔里漏了出来,“别忘了我们是来干嘛的,老婆。”同样臃肿的灰色西装完美地凸显出他肥大肚子的轮廓。
我就这样通过了第一关。想当年,我可是一条壮硕的大雄狗,一身黑毛油光顺滑,还能驮着主人家五岁的儿子跑出去百多米远呢。当我若无其事地擦着男人裤腿经过时,习惯性鼻子一吸,哟,除了各种各样的狗味,还有一股子浓艳的女人味。再经过皮裤女人身边时,一嗅,不是她的气味。
出了这个房间是一条窄窄的黑暗过道。遇上一条大狼狗,足足比我高一个脊梁。他慢条斯理地和我絮叨了半分钟:“我来自一个大农场,替主人看门护院的。后来主人遭遇天灾破产了,把我卖给一个狗贩子,好不容易才逃了出来,在这座城市流浪一个月后被现在的主人收留。她是个善良的单身女人,为了让我有个更好的归宿就报名参赛了。其实啊,我不喜欢这里,怪怪的,有种不祥的预感。”
“参赛?哦,选上了会怎样?”
“听主人说,这是一位有钱又有爱心的成功人士,在这里投资了一家连锁餐饮公司,为标显他们文明企业的形象,特捐出了一大笔款项,邀请各地爱狗人士献出收养的流浪狗来参加“选贤大会”,少数获胜者将得到一笔可观的奖金,以此回报社会,其他入围狗狗即可享受公司提供的高级设施设备,集中饲养而且终身免费……”
“嗐,你说话可真押韵。”我夸道。
“我是一条有文化的狗!”他回答。
3
称重,体检,全身消毒后,接下来是咬力测试。作为一名流浪狗,不必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但要啃得动骨头咬得过家犬。房间正中是个像根筒子骨一样的机器,有人示意我们去啃咬它。好吧,我牙齿正痒呢,上去就是一嘴。数据显示咬力达到101公斤,超标准过关。我刚刚偷看了一眼那条大狼狗的数据,他在我前一位:110公斤!厉害,不愧是狼狗。
这个房间的负责人也是一个大胖子,嘴里嚼着一块巨大的口香糖,大脸两侧的咬肌一紧一松,看上去像上下颌在进行一场激烈的拔河比赛。等我测完,他一边从大盘子里抽出一根真正的筒子骨丢给我,一边和旁边的年轻助手打趣:“不错,今天这些狗狗都够带劲。不过呀,不知道能不能出现打破昨天145公斤纪录的大狗。要是有,我一定先宰了尝尝它的肉,哈哈,嘘——你知道吗?听说李小龙的拳头也就能打出200公斤的力量。”年轻的小伙子用一种神秘的眼神瞥了我一下,没有给出任何表情。
其实,对于我们健康正常的成年狗而言,是不爱啃骨头的——那是给小狗玩的磨牙工具,从某种角度上讲,也是人类的一个误解或骗局,骨头上再怎么说也啃不出肉来,徒有一股子肉香吸引人。你要说里面有骨髓?好,骨髓是個好东西,听说你们人类从原始直立人进化到智人的阶段,用石头砸骨髓吃是一大功劳,但我们再强大的狗嘴也吐不出象牙来,不对,是咬不开硬骨头来的——干着急,不如来一块实实在在的肉。补钙?别自欺欺人了,人类天天用大骨头熬汤喝,不见得就不缺钙。看你们学那么多的化学知识,什么假东西、有毒的东西都造得出来,难道就不知道钙是不能溶入水中的吗?
“要说狗嘴啊,光咬力大有什么用。有一种咬叫做含而不松,咬而不疼,正如太极拳的原理,四两拨千斤。”一只德国牧羊犬在和我一起走向第三个房间时聊道,“就像我们牧羊犬,当然,我说的不是做宠物的牧羊犬,而是我这样真正在牧场待过的牧羊犬。当有小羊羔陷入沼泽而无法自救时,就是我们表现这种能力的效忠机会——跳下去,把自己像蝙蝠一样伸展开,咬住小羊的后颈,严格说不是咬,是叼,然后匍匐前进,慢慢托回安全地带。请注意,含而不松,咬而不疼,四两拨千斤!”
听到这里,我回忆起三年前下水救小主人的事:那天主人正在田里干活,小主人带着我——严格说是我带着小主人在水塘边玩耍,为捉一只可爱的翠鸟,他竟然义无反顾地走进深水区。一看情况不妙,我迅速跳进水里,一口咬住小主人的上衣领,拼尽全力倒退着把他拖回岸边……看见我俩湿漉漉的狼狈样子,气急败坏的主人抱起孩子后骂了句“人没人样,狗没狗样”,还狠狠地踢了我屁股一脚。这就是传说中的痛打落水狗吗?我觉得也不算吧,但我感到委屈。
“可惜那次我救不了主人。”牧羊犬沉吟道,“整辆小货车都翻进路边的急流里,我即便下狠心死死咬住他的腿,都无法把主人从翻滚的车厢里拉出来,唉……”
4
赛跑,不是我的强项,况且还是在跑步机上进行。我虽然是一条粗俗不堪的农村狗,也还算见过世面,很久以前就知道跑步机这种东东了。当时还特别纳闷,作为狗,我们只要有时间和机会都是在打盹养精神,这样才能在需要奔跑时有足够的体力,连老虎狮子都是如此。不知道人类是怎么想的,开着小汽车去健身中心,又坐着电梯上健身房,然后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之后又重复坐电梯开车回家,以我的狗脑子来理解,还是挺矛盾的。在我们农村也见过花大钱购买健身器材的人家,可我看到的主人却是村里最懒的人,从没见他下过地干过活。
瞧,这里的人倒是个个身材健美,肌肉发达,看来是专门请了健身教练来做测试官的。真大方,大气。他们设定了最基本的起跑速度,然后再逐渐加速,达到一定速度后就算过关。有几条腿短的哈巴狗就是在这关上被淘汰的,甚至挺滑稽地被跑步机的履带往后甩出去好几米远,跟个保龄球似的撞倒后面排队的几只瘦狗。我可不愿这样滚出去!
我最快的奔跑速度,是在煤气中毒事件中救人那回。
那天中午,奇怪又是一个大热天,路过一个小县城的城中村,疲惫的我挨着一道铁门趴下休息。这是一间青砖砌就的小平房,石棉瓦顶上还长着摇摇欲坠的几簇杂草。不对劲啊,我明显闻到一股呛人的味道——煤气,还隐约听到里面传来痛苦而微弱的呼救声。不妙,我提起精神吠了几声,没反应。这时,隔壁出来一位披着红色外套打着哈欠刚刚午觉醒来的中年妇女,她瞪了我一眼正准备离开,突然又好像忘了什么似的瞥了一眼铁门。她挪了过来,敲了敲门,嘟囔道:“人呢?明明在呢嘛。哈……呃……”里面有了一点动静,是某个铁质器具摔在地上的声音。我急忙又吠出两句哀嚎般的狗调,红衣妇女似乎有了点警觉,撮了撮鼻子:“什么味道?”打电话,《最炫民族风》的手机铃声从门内传来,没人接……再敲门,有微弱的回应……用力拍门,只有门楣上的一层灰震落下来,房顶的枯草微微摇摆了两下……试图开门,锁得很紧……又拨电话,《我不是高富帅》的彩铃在免提中响起,还是没人接。“糟糕!她老倌肯定还在上班!”她回头看我,我善良地回应了一声轻吠。灵机一动,聪明的红衣妇女迅速掉头回家,不久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赶快回家开门,老婆可能煤气中毒!相信这条狗。邻居:阿红。
我也是一条有文化的狗。难得这位邻居还能临危不乱,没忘记提我这条脏狗一句,也没忘记落款。有文化,比好多初中生有文化,他们连个请假条都写不完整。更难得的是,她能模仿电影里的情节,在门口随便捡来一双男式破皮鞋让我闻了闻男主人的气味。她指了指方向,补充道:“五公里外的建筑工地……”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她的尾音未落,我已经窜出去五米远……我刚路过那个地方不久,当时还和工地上拴着的一条大黄狗亲密接触了两分钟,同时可怜了他两秒钟,然后就被一个工人拾起一块水泥砸过来——说不定他就是我要找的男主人。过程不算复杂,所幸男主人就是扔我水泥的那个,他没怎么怀疑那张字条,先让我把钥匙叼回去。
看日头变化,前后不到15分钟,我用狗脑子一算,这转来回的速度应该不低于35码。不过我确实累了,拖在嘴巴外的舌头火辣辣地烫,感觉有要死的味道袭来。铁门已经被打开,不是用我带回来的钥匙,也许是阿红叫来附近的男人强行撬开的。人越聚越多,大家在七手八脚地胡乱急救,等着救护车和男主人的到来……
放下钥匙,我离开了,去寻点水喝。人多的地方,对于狗来说,危险。那位叫阿红的女人,正忙着给昏迷的女邻居掐人中,没来得及注意我。屋顶的太阳,像一张谄媚的笑脸。
跑步机显示时速30千米,我稳步奔跑不带喘的。顺利过关。
5
流水線一样,狗们在车间一样的屋子里不断穿梭:翻越障碍,游泳比赛……绝大部分狗狗都能顺利通过。为给比赛程序保密起见,落选者会从另一道单门出去,所以我一路都没能见识到失败狗的表情。还有一项是忠诚度测试:火中救主人。在一个宽阔的场地上模拟火灾现场,需要狗狗们穿越火圈去救助被困的假主人。这对我来说,太过简单,我的真主人就是在一场火灾中丧生。当时主人家三口都被困在火海里,那是一座土木结构的老式小院,当我冲进浓烟滚滚的卧室时,夫妇俩用一床半湿的棉被护着小儿子,自己基本动弹不了了。情急之下,我钻进去驮起小主人,连同那床被子像个披着软壳的乌龟一样,从乱窜的火舌间匍匐而出,一直跑出去百米之外才停下。所幸小主人无大碍,他的父母却葬身火海,来不及救了。从此,我开始了流浪生活。曾有主人家亲戚感念我的大恩,要收留我,我偷偷溜走了——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
6
你猜,最后一项考验是啥?吃屎,吃下一碟他们特别采集来的新鲜人屎才能盖章定论,领到一张流浪狗救助资格证。也许主办方觉得这个才能最终证明你曾是一条无主流浪狗的事实。
这我就有点纳闷了,为什么非得证明你是流浪狗呢?难道我独自流浪两年的事实需要用吃屎这个行为才能证明?首先,是不是流浪狗对于你们的慈善行为本身有影响吗?生活中我们常听人类在说,善良是要看对象的,看来这是真的。可是,作为狗的我却觉得,善良就是善良的行为本身,至于善良的对象和结果如何,并不是那么重要。其次,作为一条独立生存能力很强的流浪狗,必须有会吃屎的一纸证明吗?你们人类自古有多少能力超强者,就是因为缺少一纸证明而处处碰壁,一生碌碌无为;又有多少庸才,因为手握一张资格证书而平步青云,扰乱社会秩序阻碍社会发展。这些我都清楚,在我短暂的狗生中也见过不少这样无奈的例子。比如我那不幸的前主人就是,他是一位在乡村教书十多年的优秀教师,我作为他们家的一条狗都能被熏陶得这么有文化,可惜到在火灾中丧生时也没能转正,只因缺少一张教师资格证——事实上的优秀并不能证明他的优秀,除了那一纸加盖公章的证书,所有成绩都不能证明。最后,主人都没给成为孤儿的唯一孩子留下任何积蓄。可悲,可恨!
原本我并不十分抗拒这一行为,但就在那碟特殊“证据”用一个精致的瓷盘盛放眼前时,我不禁回想了一下自己误打误撞来到这里的原因和动机,我并没有提前报过名,也没有收养人带领我参赛。假如我赢了,奖金归谁?我为什么非得吃下这碟漂亮的“证据”呢?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还不受嗟来之食呢。我喜欢流浪,我的世界才刚刚打开,我不吃,即使我能吃也不吃,这是我目前不容侵犯的狗格。
我知道历史上一些吃过屎的名人,但他们各有各的志趣和目的,不像我,根本就不存在一个具体的追求。比如那位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就忍辱尝过吴王夫差的大便,为其诊断病情;武周时期的监察御史郭霸为巴结政治红人魏元忠,也干过类似的事情,果然很能“御屎”;还有朱棣和孙膑等人据说也曾吃过动物粪便。我甚至知道大名鼎鼎的李时珍,在其《本草纲目》上也记录了不少关于吃屎的方子,足可猜测他本人很有可能像神农氏一样,尝过一些人畜的粑粑。听说过“龙遗丸”吗?那是贴身太监把皇帝老儿的便便卖出宫外后做成的大补药,贼贵而且供不应求,北京的达官贵人还不一定吃得上。别说古代,听说现代都有追随活佛上京,一路把他的排泄物都吃掉的信徒……多么愚昧呀,比我这条土狗还愚昧。这些故事,就是过去的主人时不时在晴朗星空下絮絮叨叨的讲述,被我悄悄记住了。
主人有时会很孤独,贫不择妻嘛,娶个老婆也没多少文化,父母也是土生土长的庄稼人,当年就是因为无法继续供他读书才半途辍学,回村里成为一名小学代课教师。他一直没有放弃读书的爱好,积攒了一肚子学问又无处使用,偶尔在夜深人静时胸间胀得生疼,就会独自出来院子里和我聊天,顺便捯饬捯饬那堆脂肪般甩不掉的知识。他以为我听不懂,其实我慢慢也就懂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嘛,啊呸,我果然被他熏陶成一条酸狗了。
我记得主人无意中讲过几句话:每当面对至亲不可逆转的思想障碍时,那种无奈和无力感是最最强烈的。一者,他们的世界观早已定型且趋于加固;二者,他们无法打开这个封闭的世界,因为大多不识字,即使能打开也只会去获取那些巩固陈腐观念的信息。人啊,孤独终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必须与让你孤独的人一起终老。好深刻啊,我的主人。我也想说,狗啊,生无可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想挽救这个令你生无可恋的狗世界。
说来可笑,过去一年,我曾有过一次短暂的恋爱,爱上一只流浪的小母狗,她有一身漂亮的斑点,因为爱慕虚荣贪图享受,被同样爱慕虚荣贪图享受的女主人抛弃。我也奇怪,当时为什么会爱上她,难道是因为寂寞?还是因为她的漂亮或者弱小?也许就是出于我想保护她改造她的冲动。总之,我爱她,还爱的那么深,打算此生与她不离不弃,一起浪迹天涯。结果不出一个月的相依为命,她就抓住机会进了一个富裕家庭的门,重新成为一只可爱的宠物狗。外面的世界多好啊,自由多么难得啊,我痛苦,但我祝她好运!
话又说回来,屎,虽是个形而下的东西,但形而上的庄子都说过“道在屎溺”,我吃个屎不算什么吧。但我就是不肯吃,我弃权。在一群人奇怪而惋惜的眼神中,我转身走出密室,放弃了去过养尊处优生活的最后机会。
我说过,我是一条有文化的狗,也是一条有尊严的狗。
7
走出大门,我觉得自己就是古代某个失意的士子,主人爱念的那句诗是什么来着?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不对,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回头看了看这座巨大的工厂,还有它背后那座更巨大的城市,在迷蒙的霧霭中若隐若现,分明像一坨巨大无比的粪便,还冒着腾腾的热气。走吧,眼前是一条伸向天边的土路,越往前越狭窄,但是有一枚干净的夕阳在召唤我。
义无反顾。
不久后的一天,我在一家路边餐馆的电视上偶然听见一则新闻,提到了“玉林”的字眼。我立即暂停下寻摸泔水桶的苟且动作,认真地听完报道——近期有人举报玉林公司,经查实,该公司其实是一个诈骗集团,打着救助流浪狗的旗号提供一些金钱诱惑,大量收集活狗然后秘密屠宰,销往全国各地的狗肉餐馆——简单说就是一伙狗肉贩子。循着这条线索,警方发现一条规模巨大的狗肉生产贩卖和销售产业链,正在积极跟进查处……
唉,狗肉有什么好吃的呢?何况是些吃过屎的狗。一本叫《醉茶志怪》的书上有记载,相传有鬼怪名为蓝志化身狗魔作恶苏北一带,后被湘人杨十三砍下狗头,于是老百姓家家户户杀狗烹煮庆祝。据说狗肉温性无毒,本身有食用和药用价值。嗐,我们狗竟然还是药,可咋就治不了这个社会的病呢!
我见过农村杀狗的方式,别说狗,连好多正常人都看不下去——把狗活活用绳子像上绞刑架一样悬空,先割开四肢动脉,让狗血自行淌到底下的血盆里,刚开始如同四股喷泉,后来慢慢变成四股红色的小瀑布,最后“细雨频滴”直至血尽而亡。请注意,不是窒息而死。多么残忍的人类啊!同类眼泪汪汪的形象,还时常出现在我的狗梦中……他们大快朵颐,他们谈笑风生,他们不是济公活佛,济公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还会用狗腿子来给人接肢……是啊,凭什么把那些为主子跑腿干坏事的人叫做“狗腿子”,我们可比他们干净多了。我们叫忠诚,他们那是狼狈为奸。
一声叹息!同时,一直悬挂在我嘴角的那滴脏脏的红油,啪的一声落在水泥地上,开出一朵红色而油腻的梅花。我无意再去舔舐,我知道,那是地沟油的味道。
8
我确信,我是一条幸运的狗,一条有品位的狗,虽然此后不久,我就像翻船一样饿死在一条阴沟里。准确说,是恶心死的。
就在一家狗肉馆门口,我碰到一群野狗,正在抢食厨余垃圾。在那一堆骨肉残骸中,我分明闻到一股同类的强烈气味,像二氧化硫一样刺激着我的嗅觉细胞。恶心!
我知道,会吃同类的动物有很多,包括人,主人就曾经给我讲过朱粲、赵思绾,讲过大名鼎鼎的张巡和黄巢,还有各朝各代大饥荒中的易子而食。螳螂食情侣,饥餐胡虏肉,好歹用爱情和忠诚包装过,不合情理但还算华丽。那么狗呢,什么时候堕落到这个地步了?太恶心!
那天以后,我便患上了厌食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