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以来国内关于“文革”时期婚姻的研究综述
2021-09-06薛妮
[摘要]“文化大革命”时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研究这一时期的婚姻有利于更好地理解“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婚姻制度及中国婚姻家庭的变迁。本文在学者研究基础上,对目前学术界关于“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婚姻研究作一个概述,以便进一步更深层次地进行“文革”期间婚姻的研究。
[关键词]“文化大革命”;知青;研究综述;婚姻政策
[作者简介]薛妮(1994-),女,汉族,陕西省延安市人,延安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图分类号] D669.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8031(2021)08-0044-04
目前国内研究者比较关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婚姻法运作与改革开放后的婚姻变动,较少学者对“文革”时期婚恋问题关注,且并未作深入而专门的研究,导致当代婚姻问题研究中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现象。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有多种,在当时的背景之下,婚姻与恋爱并未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相关档案资料的缺乏也影响着学者的进一步研究。国内研究相对于国外研究成果较多,首先简要的概括一下有关此方面的专著,再分门别类的概述目前学术界的研究成果。
一、相关专著
2006年1月阎云翔出版的《私人生活的变革 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一改以往大多学者注重家庭结构和家庭制度,而忽略个体心理变化这一特点,该书将研究重点放在个人及其情感生活上,作者对自己曾生活多年的黑龙江省下呷村婚姻家庭研究,更看重集体化体制和改革开放的经济制度背景,全书很少出现“文革”政治运动的痕迹。
2015年7月,李秉奎出版的《狂澜与潜流——中国青年的性恋与婚姻(1966—1976)》,作者在大历史观下,以北上广等大城市的青年为中心,以“文革”初期的红卫兵和“上山下乡”运动后留城青年群体为研究重点。一改以往学者聚焦于“文革”青年群体偏重“政治人”这一着眼点,从最开始的青年群体主动投入政治运动,到被动应付,甚至批判政治运动,作者试着揭开该群体与“文革”政治运动的离合迎拒,甚至他们在政治运动中的思想轨迹。
2002年1月刘新平出版的《婚姻中国》,该书记录了1900年到2000年以来中国的婚姻发展历程,该书第四章“文革十年:禁欲年代的婚姻时尚”中,描述“文革”时期婚姻的“时尚”。2005年陈重伊出版的《中国婚姻家庭非常裂变》中,作者追溯到太平天国时期,展现出一个人性的禁锢—解放—回复—解放—回归理性的历史进程。第五章“政治与爱情、婚姻”描述了作者对“文革”时期婚恋、家庭、两地分居及知青恋爱的看法。2005年8月肖爱树出版的《20世纪中国婚姻制度研究》中,以较短的篇幅描写了婚姻的政治化、择偶标准与婚姻家庭关系。2011年5月金大陆出版的《非常与正常 上海“文革”时期的社会生活》该书涉及内容广泛,包含上海“文革”时期的人口状况、婚姻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服饰演变、蔬菜供应、粮油供应等内容。该书的第二章,专门以“文革”时期婚姻管理为研究对象,叙及十年间上海的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对此作者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上述著作虽作者的着力点不在“文革”时期婚姻,但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值得继续深入研究。
二、学术界目前研究成果
(一)婚姻与恋爱。学术界普遍认为“文革”时期的婚姻家庭受到政治影响,造成了一些家庭悲剧的发生。陈重伊认为,5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政治风云卷入家庭,中国的私人生活与政治息息相关,青年们的恋爱、婚姻受政治影响也较以前明显的增强。好在50年代末这种现象不普遍,但进入60年代,这种现象就变得严重起来。①李相珍也指出此时婚姻家庭转变为政治性极强的革命。王宇英对三种夫妻关系进行分析:一是夫妻关系因政治产生隔膜;二是夫妻关系因政治运动而断绝;三是夫妻双方在政治上相互揭发。最终认为“文革”时期,政治因素是导致夫妻关系失和甚至破裂的主要原因,普通家庭中受运动影响不太明显。②“文革”时期家庭关系失和这一点肖爱树也有提到。
针对“文革”时期的恋爱,学术界普遍认为,在政治运动大环境下,多数青年进行自我抑制。李秉奎认为,红卫兵脑中并非从未产生过性的相关念头,只是这种念头多以批判、自抑的形式出现,是人类正常性意识的扭曲表现。“文革”初期红卫兵有时表现出希望恋爱却又抑制追求恋爱愿望的倾向。③刘新平通过对“文革”时期小说关于情爱的描写分析,得出整个“文革”时代的婚恋特征:社会舆论否定“男女情爱”,甚至抹煞两性区别。把男女的关系简化为“同志”、“战友”、阶级关系,试图用一种冷冰冰的政治概念来图解两性间的关系,当然也包括夫妻关系。④
(二)大城市中的婚姻。汤诗艺以北京男女青年的特殊交往方式“拍婆子”为切入点,她认为这种现象的产生原因:一是政治与社会的双重压抑;二是青年们从刚开始轰轰烈烈的红卫兵运动,到后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的出台,致使他们进行反抗,而这种反抗便是无条件的放任自己的欲望,促使了“拍婆子”交往方式的发展。⑤李秉奎的看法与此基本一致,他们都认为这是青年们反对“文革”或者当时政策所衍生出的一种现象,“红卫兵从积极参与政治运动到‘拍婆子、截女孩,他们用这种堕落与玩世不恭來表达他们对‘文革的不满”。⑥
金大陆在《“文革”十年,有人结婚也有人离婚》中对1966—1976年上海结婚登记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其呈现“盆地型”样式,即前期高(1967—1969年),中期低(1970—1972),后期高(1973—1976年)的走势,并且着重从社会运动与社会心态角度进行分析其原因。他认为前期高的原因:动荡的时局与无政府主义的社会氛围构创出一个背离性的效应。中期低的原因:当事人响应“要计划生育,要节育”的方针,跟随之,默认之。后期高的原因:一方面这属补偿性的反应,率先下乡的“老三届”中多数人达到了适婚年纪。同时他对十年间的离婚登记数作了调查,还通过几个事例来说明离婚数较少,并不代表人们对于婚姻满意度高,他认为不离婚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社会舆论视离婚为道德的悖逆;二是父母对子女的牵挂与期待,使他们从形式上维持家庭的完整性。针对稀少的离婚数背后,他认为是多数归因于社会政治。他认为“离婚”与“不离婚”的缘由归一的——不离婚是屈从于“社会政治”的需要,离婚则是服从于“社会政治”的需要。⑦
(三)知青婚姻。“文革”时期,知识青年占青年总数的80%以上,自然是“文革”时期具有历史代言意义的群体,也成为“文革”时期婚姻研究的热点之一。研究者主要对知青的婚姻类型、知青的婚姻政策转变及其原因、国家政策对知青婚姻的影响等为切入点进行研究。
关于知青的婚姻类型,学术界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知青间的婚姻,知青和城市职工的婚姻,知青和农民的婚姻,回城后大龄女知青的婚姻。其中学者对知青和农民、知青和城镇职工的婚姻研究较多,多数学者对此类婚姻持否定看法,认为这两种婚姻带有一定功利性与现实性。针对女知青嫁给农民的原因,学术界普遍认为多数原因是女知青为改变现实状况而选择的,也不乏少数确实与农民有感情基础的婚姻。江犟《“文革”知青女性的婚姻问题》中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与当时政策有关;二是女知青自身的情况;三是女知青受到诱骗的结果。⑧李秉奎认为,女知青与农民结婚的原因,除寻求生活帮助、改变政治身份及谋求稳定和地位等理性因素外,还应考虑她们的情感及对自身前途的迷茫。⑨蔡霞的看法与以上两位学者基本一致。陈重伊认为,女知青嫁农民,作为“文革”的特殊背景和上山下乡具体场合下出现的畸形婚姻,虽然是婚姻和家庭关系变迁的一种新现象,但是,从整体上来看,是不值得肯定的。⑩蔡霞从社会性别角度对少量男知青娶女农民原因作了分析,并且认为一般是男知青在当地担任一定的职务,能够通过提干的方式向上选调。针对知青(多数是女知青)与城镇职工的婚姻,多数学者认为不以感情为基础,并且带有一定功利性,蔡霞和江犟都有提到这一点。
关于知青的婚姻政策,学术界有较为一致的看法。一般认为“文革”前期(1968—1973年)国家大力倡导知青“晚婚”,“文革”后期(1974年后)重心转向大力倡导“扎根婚”。对于“文革”中宣传知青晚婚的动因,蔡霞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与当时的整个社会倡导青年晚婚的背景有关;二是“再教育”政治理论下对知青婚姻生活的忽视;三是下乡知青的婚姻问题尚未成为一个显性问题,普遍年纪未到晚婚年纪;四是政府希望下乡知识青年能够起到表率作用等等。江犟对于晚婚政策的原因分析与此基本一致。此外,蔡霞认为这一时期扎根婚的宣传是偶然发生的,是国家对知识青年进行扎根宣传教育的一个方面。她对国家转而倡导“扎根婚”的原因、知青选择“扎根婚”的原因作了分析,并且她认为鼓励“扎根婚”的实质,一方面是迎合了这一时期大规模的“扎根”宣传,另一方面也是中央内部“拔根”与“扎根”两种政治斗争在知青婚姻问题上的延伸。她分析得出:“扎根婚”政策对大多数知青的婚姻选择影响不太大,尤其是对后五届知青的影响更小,受到影响的大部分是老三届和新五届知青。
研究者普遍认为知青婚姻受到国家变革的深刻影响,在国家主导的上山下乡运动之下,变为国家政策和历史大环境的产物。?以往研究针对知青晚婚现象的研究多归因于国家政策,李秉奎则认为此观点有失偏颇,他认为除国家政策影响外,还存在两种现象:一种有些知青为实现顺利返城或因城乡差别,生活窘境等原因而选择“不结婚”,另一种是知青(主要是男性)因物质条件,彩礼等原因“结不上婚”,而这两种现象又与“晚婚”政策不期而遇,导致“晚婚”这一现象得以延续。
(四)婚礼仪式。“文革”时期的婚礼仪式发生了空前绝后的变化,青年人受到“左”的思潮影响,形成了“文革”时期特殊的婚嫁形式。李相珍认为:这样的婚礼虽然具备了反传统习俗的形式,但它仍具备传统婚礼中的实质性的东西,如典礼仪式、嫁妆等,只是其内容上更具有政治性。李秉奎指出:“同后‘文革时代的婚礼风俗相比,‘文革时期的‘革命婚礼明显地带有政治化的痕迹。”?“文革”后期,部分婚礼仪式体现为“四旧回潮”的特征。婚俗方面“新的”来了又去,“旧的”去了又来,这是“文革”“否定之否定”的直观映象。?
(五)婚姻支付。“文革”对彩礼和嫁妆的影响较小,李飞龙指出,“文革”对彩礼的影响并不像仪式那样明显,彩礼仍然在家庭的私人空间中悄悄运行。?李秉奎指出,虽然政府三令五申强调破除“买卖婚姻”,倡导“移风易俗”,但城乡之间存在的男付彩礼、女带嫁妆屡禁不止,其中农村这一现象尤为显著,作者分析了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刘新平认为:“到“文革”中后期,在一些城镇和乡村里开始逐渐兴起要彩礼和送嫁妆的风气。”?阎云翔对下呷村彩礼项目的调查表格?中可以看出,“文革”前期彩礼数额较少,“文革”后期出现彩礼较多,这与其他学者的研究基本一致,“文革”后期出现彩礼“回潮”现象。此外,“文革”时期下呷村彩礼仍包含家具、床上用品、大件等,表现出其他学者所说仍存在“新事旧办”现象,这也表明了彩礼受到“文革”的影響较小。
吉国秀观察到婚姻支付中的新现象,那就是男方工资在婚姻支付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尽管这种现象不普遍,但是作为婚姻支付中的新生力量,它的影响不容小觑。这样以来,男方家庭动用婚姻支付左右青年人择偶力度随之减小,再加上当时国家意识形态的支持,年轻人在择偶途径和择偶决策上已经拥有了不同以往的自主空间。?这为婚姻研究提供了新思路:婚姻支付对择偶的影响。由于文章重心不在此,便没有深入研究,这一命题有待学者们深入研究。
“文革”期间的嫁妆除了传统的被褥外,还有政治色彩较为浓重的物品,如毛主席著作、毛主席纪念章、锄头、挑担等。翟一达对嫁妆的研究发现,1966年以后,政权对个人施加的力量似乎变的强大,这个时期的嫁妆受到政治与经济因素的双重影响。被褥作为嫁妆的“合法性”在洽村一直没有受到挑战。?李相珍认为,这样的嫁妆只是流于形式,是一种所谓革命的表现。吉国秀观察到,在文化大革命“破四旧”期间,陪送(娘家的婚姻支付)没有受到影响,依然保留了下来,并且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这也引起了娘家权利结构的变化。?
(六)择偶标准。学术界普遍认为,“文革”时期择偶标准受到当时宏观政治背景的影响,但对于受政治影响程度看法不同。李相珍认为:“文革”时期青年的择偶标准中,政治条件和阶级成分在婚姻中成为重要因素,这反映出当时社会意识的扭曲,此时的婚姻家庭是靠政治条件决定成败,婚姻家庭观念已完全笼罩在阶级斗争的阴影下。汤诗艺对不同阶级的择偶标准进行分析,认为“文革”时期在择偶标准上不同阶级会有不一样的标准,但大体都脱离不了出身的干涉。李秉奎通过青年择偶行为中“同类匹配”“资源交换”“择偶梯度”这三个特征进一步证实,青年的择偶标准确实受到政治运动的影响,但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他们择偶时考虑的唯一标准。肖爱树也注意到社会职业、政治面貌、家庭出身、社会关系成为人们择偶的首要标准。王建芳则认为:“‘文革时期政治席卷了一切,男女青年择偶的关注点只有政治面貌和家庭出身。”这样的看法显然是过于绝对化,夸大了“文革”对择偶标准的影响。阎云翔的研究中发现下呷村青年择偶似乎受到政治影响较小,60年代后期“即使是一些经人介绍而认识的青年男女,爱情之火也会燃烧起来”。从下呷村484个案例中可以看出来,六七十年代青年人起决定性作用的婚姻比重远远大于父母起决定性作用的婚姻。
(七)其他。“文革”时期出现的特殊婚姻形式“换亲”,近年来受到学者的关注,李秉奎以少量的文字对此进行描述,他发现“换亲”一般是出现在地富(包括少数中农)家庭中,这种婚姻是以牺牲女性的婚姻自主权为前提的。王广栋指出“换亲”中两条潜规则:一是必须要有女孩子的家庭才能参加“换亲”;二是只要换过以后,不论女孩的遭遇如何都不能反悔,他还提到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20世纪70年代末。“换亲”这一特殊婚姻形式已经受到学者的关注,由于史料不全等原因,未能进行深入研究。
陈重伊注意到“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中国婚姻的一个很大特征就是相当多的夫妻两地分居,过着‘牛郎织女式的生活”。她对此原因作出分析:一是部分军地婚姻形成的两地分居;二是从1964年开始建设边疆、农村和进行备战,许多工厂和企业从一些大城市里搬迁到了小城镇、农村乃至偏远的山沟里;三是所谓吃“商品粮”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吃“农村粮”的农村户口人员结婚而形成的城乡婚姻。“文革”时期的夫妻两地分居原因与特点值得更深入地研究,有助于人们更好地了解“文革”时期婚姻的特征。
综上所述,“文革”时期的婚姻研究突出表现为聚焦政治层面较多、考虑个人意志较少;大城市婚姻研究较多、农村婚姻研究较少;运动群体研究较多(如红卫兵、知青)、普通人研究较少;时间限定在“文革”时期较多、大历史观下究其深层动因较少等特点。这样难免给人“骨架粗具而血肉模糊”的印象,若将广大农村、老百姓、普通社会群体“文革”时期婚姻进行深入研究,相信能给人展现出既有骨骼,又有血有肉的生动的全面的“文革”时期的婚姻。
[注释]
①陈重伊著.中国婚姻家庭非常裂变[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206-208.
②王宇英.试论“文革”时期婚姻关系的政治化[J].社会生活探索,2012.
③李秉奎.狂澜与潜流——中国青年的性恋与婚姻(1966—1976)[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17.
④刘新平著.婚姻中国[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年:169.
⑤汤诗艺.“文革”时期北京的婚姻文化(1966—1978)——以男女青年的特殊交往方式为切入点[J].社会生活探索,2012.
⑥李秉奎.狂澜与潜流——中国青年的性恋与婚姻(1966—1976)[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108.
⑦金大陆.“文革”十年,有人结婚也有人离婚[J].中外书摘,2011(8).
⑧汪犟.“文革”知青女性的婚姻问题[J].社会生活探索,2012.
⑨李秉奎.狂澜与潜流——中国青年的性恋与婚姻(1966—1976)[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162.
⑩陈重伊著.中国婚姻家庭非常裂变[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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