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文化背景下彝绣艺术创作的尺度分析
2021-09-05潘朱云许佳
潘朱云 许佳
【摘要】面对彝绣市场化的大背景,民间艺术进入到市场的形式,彝绣设计产品和彝绣艺术创作的尺度如何衡量,确实困扰着很多人。自从进入现代社会以来,设计和艺术虽有共通之处,但仍有所差异。在本文中,彝绣设计主要指代彝绣在功能也就是内容上的问题,艺术指代彝绣在形式也就是审美上的问题。在艺术创作中,艺术内容和艺术形式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通过实地调研,对彝绣艺术创作的尺度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手工从业者创作观念的转变和设计师民族文化的坚守两方面提出一定的意见,希望彝绣发展有个更好的前程。
【关键词】民族手工业;彝族刺绣,创作内容及形式 ;尺度分析
【中图分类号】J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13-092-03
【本文著录格式】潘朱云,许佳.旅游文化背景下彝绣艺术创作的尺度分析[J].中国民族博览,2021,07(13):92-94.
彝族刺绣,实属民间工艺美术,其创作主体是绣娘,属于刺绣艺术的一个小分支,应当遵循艺术创作规律。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形象性[1]。也就是说,艺术形象是在艺术创作中所反映生活的特殊形式的外在形象。当某种艺术形象能引起人们的共鸣时,必是形象体现的内容或是呈现的形式打动了观众。彝绣在彝族民众眼中虽是美化服饰的一种手段,但仍融入了丰富的情感表达,通过借助针法技巧在绣布绣制精美图案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换而言之,一幅彝绣的呈现,必然包括借助纺织材料展现的外在形象,即剪裁体现的内容,以及附着在纺织材料上的体现作者情绪的装饰手段,即展现形式。
一、目前彝绣艺术发展存在的问题
通过实地走访昆明螺蛳湾商贸城、楚雄彝人古镇、牟定彝和园以及石林小菁村等四处地点,发现彝绣目前的发展空间不容乐观,生命力并不强胜,仍有大大的发展空间供彝绣艺术走的更加长远。
(一)民族文化特征弱化
在少数民族刺绣行业中,民族文化特征不强几乎是整个行业的通病。通体观察下来,大家对刺绣也好,服饰也好,只能肯定这是民族性工艺品,但具体是哪个民族,大家都是一窍不通的,因为纹饰图案东拼西凑,哪里的都有,似乎只要好看即可,若非对民族文化了解透彻的行家,面对眼花缭乱的产品和商家的信口言辞,真假真是难以分辨。对彝族刺绣而言,色彩和图案是彝族文化的根本,但是目前大家似乎缺乏对彝族古老刺绣文化的深刻认识,不说半通不通,不求甚解的大有人在。传统的刺绣作品表现出来的艺术素养、情感倾向、审美特征可以说是消失殆尽。刺绣的传统内容比如图腾、传说、植物纹、动物纹等具备文化符号意义的传统图案逐渐被新潮的绚丽的时尚图案取代。作为售卖民族服饰的非本族群的老板对纹饰背后的文化内涵一知半解,对他们而言这只是商品而已。更为遗憾的是,当地本族群的工作人员对这些也不甚了解,似乎文化的记忆已经慢慢淡化了。
(二)原创性不足,抄袭成风
通过咨询了解到,针对刺绣图案的纹样,很多商家是在网上盗图拼贴或者是看到图案合适的实物,将之拿来稍加改动作为自己的图案生产产品,对其版权不在意,有商家表示,即便有个别纹饰抄袭被版权拥有者发现,弃之不用既可,打官司只是少数人维权的手段,因为时间、精力成本,只有少数的版权拥有者会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尽管有些商家聘请了设计师,设计师的薪资也与销量挂钩,但是这些设计师并不是商家专属设计师,设计师会为多个商家服务,并且有出图要求,基本是最多三天设计师必须出图,在利益的驱使下,设计师为了薪水也是抄袭拼凑为主,当然在商家的口中,美化为“借鉴”。而且这些设计师多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工作,服装加工厂在当地,图纸确定以后,厂家雇佣的绣娘会在机器的帮助下,完成服装的制作。 最终,设计稿与最终成品的差别,设计师也无缘得见。
(三)民族自豪感不强
彝绣作为民族民间文化的结晶,虽然深蕴民族文化内涵,有极强的象征意义,但是这并不影响其作为商品的形式进入市场,经受消费者的火眼金睛。哪怕是技艺高超呕心沥血绣制的手工艺术品同样可以进入市场进行售卖,即便艺术无价,但是艺术家是要吃五谷杂粮的。相对的,这个商品的身份特殊,背后具备强烈的文化价值,购买者也是为背后的文化意义来买单。所以,大家在售卖民族文化产品时,即便自身不属于这个族群,也应该有份敬畏心,对文化意义的敬畏,对族群的敬畏。大家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56个民族的兄弟姐妹亲如一家,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民族的就是大家的。大家当然要对自己民族文化有自信心。比如彝绣的针法像插针绣、平针绣、挑绣、单针扣绣、双针扣绣、锁扣绣、缩针绣、锁针绣、打籽绣、饒平绣等,这些都是劳动人民留给我们的财富。还有民族代表性纹饰是本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唯一特征,有着历史的渊源,这些都值得我们守护。民族工艺品可以作为商品的形式进行流通,但是它毕竟具备文化价值,拥有一份对文化尊重的同理心也是大家应该做的。无论是否是本族群的一分子,只要参与到了这个过程中,饱有对文化的尊重,相信我们的民族事业会重焕光芒。
(四)为牟利粗制滥造
民族工艺品经营者为了获取最大利润,偷工减料似乎习以为常。比如刺绣能用机绣就不用手绣,能买最便宜的布料就绝不多花一分钱,纹饰能绣小朵的就绝不用大朵的。纹饰能自己造就自己造,绝不请专业的设计人员。版权概念更是几乎为零。笔者绝非一味吹捧手工的就是好的,但是我们做一件事情的时候都应该带着诚意,自己都不看中的细节,难道全部指望消费者买单吗?价格低廉并不意味着物品不精致甚至廉价。随着社会的进步,大家的消费能力也随着水涨船高,因此,一分价钱一分货,民族文化事业的进步需要我们所有人的努力。
二、彝族刺绣创作中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分析
尺度是指准绳,定制分寸衡量长度的规范,可引申为看待事物的一种标准。尺度是一个多学科常用的概念之一,通常的关注点是考察事物(或现象)特征与变化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因此定义尺度时必须关注三个维度:客体(被考察对象)、主体(考察者,通常指人)以及时空维。针对本文提及的内容与形式,笔者并不是局限于彝绣的艺术性而言的,而是针对整个彝绣发展大环境,大家是如何看待彝绣为我们呈现的美的感受的。彝绣艺术如何在新时代有所创新,有更好的发展,是相关从业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彝绣无论是以商品的形式流通到市场还是以艺术品的形式让人瞻观,作为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的物品,无论哪种形式,这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就是内容与形式相互考量的过程。
任何艺术形象都是艺术内容和艺术形式的统一体,既不能脱离内容,也不能单一保留形式。优秀的艺术作品,需深刻的思想内容与完美的艺术形式达到有机统一,才能迸发感人魅力。关于这个问题,孔子在《论语·雍也》中也有过,“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论述。质朴的内容胜过文采的形式就显得粗野,文采的形式胜过质朴的内容,就显得虚浮。文采与质朴相配,才能成为君子。也就是说,只有艺术内容与艺术形式相互统一,才能相得益彰。然则,什么叫作统一呢?是在创作中包含这两个部分便为统一吗?在一个整体中,二者比例又如何确定?由此,在这个讨论中,必然涉及到内容与形式在整体中关于尺度的考量。同样的,彝族刺绣作为民族艺术的组成部分,归属于艺术的范畴,同样适用于这个讨论。
内容远胜于形式则为粗野。艺术之所以高于生活,在于它不是对现实生活的简单复制,而是它必须讲究形式美。艺术美注重形式绝不意味着脱离内容。以彝绣手艺人鲁会英为例,想要表现家庭的美满、富贵吉祥,再称赞女主人的貌美,就只能用牡丹花这个素材。加之彝绣的针法有很多,常用的就那么两种,如果整个画面就用这两种技法,用短线会显得很平,不漂亮,用长线,画面不紧实,所以要么将画面进行分割,但是想表达美满的意蕴,细小琐碎的构图不合时宜;要么灵活选用不同的针法。表现花瓣的绽放用插针绣,第二针用近似色,可以细腻表现颜色的转换;花瓣的阴影、遮挡处用缩针绣;叶片的茎脉可以用单针扣绣,表现突出感;到了花蕊,就用打籽绣,立体感一出,体积关系就出来了……但是这些又不能照抄照搬直接运用这些针法,构图、大小一变,同一个图案也要变换针法。针法的运用要在画面上细细考量,绣出来,画面不舒服,只能立刻拆掉,从头再来。艺术家们虽然重视内容美,认为内容美高于形式美,但绝不可断章取义为形式美不重要或是没有必要。合理运用形式法则,可以让艺术作品散发别样的美感。
形式远胜于内容则为虚浮。艺术美注重形式,但不能脱离内容,艺术美是二者的有机统一。谢赫提出的“绘画六法”,在其中“气韵生动”是对绘画总的要求,其余几条皆涉及到艺术形式的问题。德国著名美学家莱辛认为:“凡是造型艺术所追求的其他东西,如果和美不相容,就必须让路给美;如果和美相容,也至少须服从美。”然则形式美的法则又不是固定不变的,艺术贵在创新,随着艺术实践的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随之变化。彝族刺绣与中国四大名绣有一个较大的区别:四大名绣重写实,色彩纷繁,画面细腻;民族刺绣重抽象表达,画面呈拙朴气质。产生这种差别,除了材料的区别(四大名绣用丝线绣制,民族绣片多用家庭纺织的麻线、毛线绣制),还有二者绣品制作、服务的对象都不尽相同:四大名绣多是绣坊培养绣娘,她们平日里注意手部的保养,绣品也多是为达官贵人服务;彝族刺绣通常是家庭中的女性在劳动之余,在夜晚利用灯火绣制,为家庭生产生活之用,另外绣制图案,也是为了降低衣物的损耗。现在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彝族绣娘也有足够的材料和精力耐心细致地绣制一幅细腻生动的绣品。另外,现在市场上大多数的彝绣制品已枉为民族艺术品。在旅游经济市场的介入下,民族特色已经成为一个卖点,在利益的驱逐下,少有人能坚守住文化的底线。这种现象无论是在螺蛳湾,还是牟定县城都是随处可见。商家追求利益最大化,既采用了机绣的形式,又选用价格低廉的布料,更为严重的是,为了降低成本,还将传统的图案进一步简化。彝族刺绣多已流于空泛的形式,但这种游客多数并不买账。由此看来,重形式轻内容也不能创做出优秀的艺术品。
由此前论述我们可知,艺术内容严重高于艺术形式,或艺术形式严重高于艺术内容,二者尺度比例过分夸张,都是创作不出优秀的艺术作品的。艺术内容与艺术形式在艺术创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关于二者如何恰到好处的尺度这个问题,对艺术创作者可谓是提出了重大考验。二者是相互统一,相辅相成的,艺术内容与艺术形式恰到好处的尺度决定着艺术品的高度。
三、旅游市场下彝族刺绣艺术创作的建议
(一) 手工艺创作者转变创作观念
根据笔者实地调研发现的现象来看,坚持彝族刺绣艺术的创作者多接受外来订单,根据顾客的意愿来构图,在利用彝族的针法进行绣制,纹样多以汉族吉祥祝福的纹样为主,如“龙凤呈祥”“年年有余”“珠联璧合”“双喜图”等。除此之外,创作者对彝族本身的传统纹样缺乏细致了解,大致知道传统图案的造型元素,但对固定纹样缺乏一定的认知。一方面,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对彝族地区实施了学汉话、脱贫致富等政策,彝地由此深受汉族文化的影响。笔者见到的20世纪70年代左右出生的手工艺人只会讲当地的方言,不会讲彝语,也没有彝语的名字,对彝族的传统文化更是知之甚微,包括他们的父辈了解的也不多。另外一方面,民众一般驱向先进优秀的文化,受经济、交通、教育、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彝族民众更倾向学习汉族文化,本民族的文化属于附属位置。保持民族文化多样性应是人类社会文化发展的大趋势,学习其他民族较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技能是必要的,但是要保留民族文化的独立性,人类文化同质化是不可取的。因此,彝族手工刺绣创作者应建立民族文化自信心,在进行艺术创作品创作时,应深度挖掘本民族的文化,既可以显现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又有助于传播彝族的传统文化,帮助外来民众了解彝族文化。更为重要的是,民族艺术的发展终究需要民族文化和民族形式的有效统一,长期一味借鉴、模仿其他民族的文化,既丧失了本民族的独立性,又让人类社会缺失了一个民族的魅力感受。
(二)设计师民族文化的坚守
在旅游市场文化介入到彝族刺绣艺术的时刻,设计师占据了更加重要的地位。以彝绣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通常设计师的角色是由老板或者独立设计师来担任的。产品的外观造型和色彩、图案符合消费者的审美情趣,良好的外观印象,会产生促销作用,提高产品效益。在功能、价值相等或相近似的条件下,产品的审美体系会从感情上得到消费者的重视,造成倾向于审美价值较高的一侧这样的趋势,在生活中也是屡见不鲜的事情[2]。同样的,在彝族刺绣走向市场的大环境中,设计师在民族服饰的设计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么设计师本身应有相关的职业操守,对设计对象进行深入了解,在设计中体现民族文化的价值,减少抄袭、拼凑现象的发生。在设计中对彝族刺绣所需的布料、颜色配比、工艺改良、受众需求等方面进行一定的把握。另外,设计师也不应该处于弱势的地位,需在设计中对自己的职业负责,不必一味向甲方低头。最重要的是,把一个民族产品推向市场,需要不同的行业相互分工,设计师有作图的责任,手艺人有工艺技法的责任,销售商有把握客户的责任,宣传负责人有推广的责任……当然实际情况中,在彝族刺绣走向市场的情形下,很多的状况是一人身兼数职或者全職。无论形式如何,既然希望彝族刺绣在市场中有更好的发展,首先要保证文化的纯真性。
物为人用,无论彝绣是作为设计产品出现在市场上,还是作为艺术品供人欣赏驻足,不论哪种形式,大家都希望彝绣作为彝族民众的瑰宝,在守卫好自身民族文化的同时,能得到更多人士的喜爱。归根结底,大家都希望彝绣获得更多人的认可,都希望彝绣艺术有个更好的归宿。
参考文献:
[1]彭吉象.艺术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朱铭,荆雷.设计史(上)[M].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1995.
作者简介:潘朱云(1994-)女,云南昆明,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少数民族艺术理论与实践;许佳(1971-),女,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美学、少数民族艺术设计及民族民间工艺研究、设计文化与设计批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