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因素与句法的互动关系研究
2021-09-05司罗红
司罗红
摘 要:语法研究中需要分清“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层面,这一点已经在学界得到了普遍认可。目前,三个平面之间的互动研究已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语用层面的各种因素需要通过特征化,转化为句子深层结构中的特征;之后,再通过移位、加标、重叠、删除等句法手段,在句法层面得以实现;最终在句子的表层线性结构中得到体现,并为交际者所感知。许多表面错综复杂的语法现象,其背后实际上是极其简单的语用因素实现的过程,是可以推导出来的衍生现象。
关键词:语用;句法;互动;实现
从不同角度观察语言能够得到不同的层面,其中,语用功能和语法结构是两种最常见的层面。目前,界面研究已经成为语言研究关注的热点,国内研究尤其强调“语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的互动研究,正如袁毓林所指出的,语法分析中的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层面除了要注意区分之外,更应该研究这三个平面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推动语言研究走向更为全面、综合和多层面互动的道路[1](P53)。国外,后格赖斯语用学已经转向语言的界面研究,特别是语用—语义的界面、语用—语法的界面已成为后格赖斯语用学研究的前沿问题。语用因素应当可以也必须作用于句子,在句子的深层结构中形成相应的特征,这些特征需要通过改变句子的线性序列得到形式上的体现,从而形成表面可察的句法结构。
一、语言研究的层面
语言从不同的角度观察会得出不同的观点,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结构视角和功能视角。从结构上看,语言是一套复杂的符号系统,其中,语音是语言符号的能指,语义是语言符号的所指。从功能上看,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它是人类特有的社会现象,其他动物如鹦鹉,即便是能够发出人类所能辨别的声音,也只是“人云亦云”的学舌。人类能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成为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特征之一。交际作为语言最重要的功能,是其他各种功能的基础,如文化功能、标志功能、美学功能等,都是交际功能的衍生功能。
就其内部结构来看,语言是符号的组合系统;就其外部功能来看,它则是具有交际功能和思维功能的工具。用语音表示语义的最小单位是语素,但能够独立运用且可以受到句法操作的最小单位是词,语言的能指语音具有一维性,词语需要在线性序列上依次出现构成更大的结构。语言在交际中最小的单位是句子,即便是仅有一个词,在交际中也包含了语调等句子特有的元素,成为独词句并形成句子作用。
(一)语言研究的多个层面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语言,语言研究通常可以分为语音学、语法学、语义学和语用学四种不同的分支。如语音学主要研究语音,包括语音的产生、语音的传递和接受,语音的描写和分类,言语的声音等;语法学的研究可以分为研究词语内部构成的形态学、研究句子形式和结构的句法学;语义学主要研究意义在语言中如何编码,不仅关涉词语的意义,还关涉语素、句子等的意义;语用学则是对特定场景中的语言特点进行诠释,重点关注不同社会环境中的语言特点,主要是从语言作为交际工具的层面而非语言的组成结构层面予以解读。
早期的语言研究认为,语言学各个分支之间是平面关系,组成语言的各个部件体现了语言的不同结构层次,主要以Akmajian等为代表[2]。20世纪80年代,研究者逐渐认识到各分支平面关系间的不足,众多学者开始重新梳理语言系统各分支之间的关系。Leech认为,语法和语用是语言最重要的两个层面,语用通过语义系统与整个语法系统互动[3]。Akmajian等从功能适应性的角度研究语言,认为语用是研究语言使用的分支,而语音、词法、句法、语义则是语言内部系统的研究,语言使用和语言结构系统之间存在互动关系[2]。不难看出,语音、形态、句法和语义构成了语言的结构系统,语用则主要是语言使用的问题。它与语言使用的环境直接相关,同时也与语言系统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同的语用需要得到语言系统的相应体现。Katz、Gazdar等学者则从语义学角度出发进行探讨,他们认为,语用与语义属于意义层面,而语音、形态和句法则属于形式层面,语用与语义是意义层面的两种不同类型。
(二)语法研究的三个层面
20世纪90年代,汉语语法研究由之前的静态描写转向动态互动研究,代表人物有文炼[4],施关淦[5],王维贤[6],范晓、胡裕树[7]等,他们将语法研究分为语义、语法和语用三个层面。邢福义则提出“两个三角”理论,认为语言研究中存在“普—方—古”大三角和“表—里—值”小三角[8]。“两个三角”和“三个平面”都要求在对语言事实进行成分分析或层次分析等静态分析的基础上,对语言现象分别进行多层面分析和多角度验证,更好地观察语言现象,揭示语言规律。
“表—里—值”小三角与“语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基本一致,但与三個平面隔断式的视角相比,“小三角”更加重视各个视角的相互验察。“小三角”认为,任何语法事实都同时存在着三个角度:语表形式、语里意义和语用价值。在语法研究中,三个角度都需要考察,三者构成一个三角关系。语表形式是语法现象显露可见的形式,主要包括形式标记、组合能力等。语里意义主要是指语法现象中不可见的内在的隐含关系和内容。当然,对不同的语言单位来说,语里意义的表现也不相同。例如,词的语里意义表现为语义特征等因素,而短语和句子则表现为施受关系、意向关系、结构关系等。语用价值是指不同格式具有的特定效应,能够适用的语言环境等。一个语言单位必须使用于特定的语言环境,达到相应的语用效果;否则,这一语言单位就会因为没有存在的必要性而被淘汰。
动态语法研究通常从“表—里—值”小三角开始,由语表形式入手,将语表形式和语里意义进行相互印证,在里表印证的基础上,再探究结构的语用价值。如果需要的话,可以进一步扩展研究视角,从方言和古代、近代汉语中获取相关材料,进行“普—方—古”大三角的考察,以获得更加令人信服的结论。
二、语用与句法的互动
虽然“三个平面”理论和“两个三角”观点都特意强调区分“语义”“句法”和“语用”三个层面,采取“由表及里”“由里及表”的表里印证和语值验察,但在汉语研究中,语用价值的验察常常处于边缘位置,通常是表里互证之后的补充,语法和语义则处于核心位置。诚然,语法和语义的互动是语言研究最核心的问题,正如邢福义所指出的,“在研究路线上,表里关系的反复验证是先行的工作,语值的验察起补充作用,是延伸性的工作。”[9](P459)不过,语言本来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仅是语表—语里之间的关系也相当复杂,必须通过反复验证才能揭示其蕴含的规律,如果再有语值问题,研究则会变得更加复杂。
语言研究首先要研究共时的语言,要分析语言符号系统,因此,语音、形态、句法和语义构成的语言系统自然是语言研究的重点。虽然语用因素不是语法研究的重点,但是语用因素也与语法系统互动,语用因素影响语言系统,语用中的各项特征需要也必须在语言系统中得到显性体现。当然,这些特征既可以是语音形式、词汇形式,也可以是语法形式;同时,不同的语言形式所反映的语用特征也必然会有所差异。比如,焦点是语言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它通常被看作是一种语用现象。确实如此,语言中需要强调哪部分内容、不需要强调哪部分内容,与语言的使用环境和说话人的主观态度有直接且明确的联系,焦点的选择无疑是一种语用学问题。不过,选定的焦点必须通过语言系统显现出来,才能为听话人所感知,从而达到强调的效果。反之,从听话人的角度看,在语言系统中感受到有别于一般语言的特征就能判断它是否为焦点特征,如果是焦点特征,就能判断说话人所强调的对象,更清晰地明确说话人的表达意图。这里不妨以“我上周用新设备给那部手机换了屏幕”为例,来说明这一过程。这一句子本身语义完备,结构合法。说话人会根据语言环境和主观表达的需要,选取不同对象予以强调,在深层结构中确定它为焦点。同时,焦点必须在语言系统中得到体现。话语表达者既可以通过语音手段,将焦点成分变为全句的重音,也可以通过添加焦点标句“是”的方式,在语法上得到体现。例如:
(1)a.我上周用新设备给那部手机换了屏幕。
b.是我上周用新设备给那部手机换了屏幕。
例(1)中,“我”是说话人强调的对象,是句子的焦点,用以回答“谁”的问题。例(1a)采用语音手段,使“我”带有对比重音来表示焦点;例(1b)则采用语法手段,在“我”之前添加没有语义的标记“是”来标识其焦点性质。
(2)a.我上周用新设备给那部手机换了屏幕。
b.我是上周用新设备给那部手机换了屏幕。
例(2)中,时间词“上周”是说话人的强调对象,是全句的焦点,用以回答“什么时间”的问题。例(2a)采用语音手段,使焦点“上周”获得对比重音,在语言的表层得到体现;例(2b)則采用在焦点“上周”之前添加焦点标记“是”的语法手段,使焦点在语言表层得到体现。
(3)a.我上周用新设备给那部手机换了屏幕。
b.我上周是用新设备给那部手机换了屏幕。
(回答“用何种工具”的问题)
(4)a.我上周用新设备给那部手机换了屏幕。
b.我上周用新设备是给那部手机换了屏幕。
(回答“哪部手机”的问题)
(5)a.我上周用新设备给那部手机换了屏幕。
b.我上周用新设备给那部手机是换了屏幕。
(回答“做了什么事”的问题)
以上各句中的焦点分别是用以回答“何种工具”的“用新设备”,用以回答“哪部手机”的“那部手机”,用以回答“做了什么”的“换了屏幕”。例(3a)、例(4a)、例(5a)采用语音手段,使焦点成分获得对比重音,从而在句子的显性层面获得表现;例(3b)、例(4b)、例(5b)则采用语法手段,在焦点成分之前添加焦点标记“是”,使焦点得到显性层面的体现。
由此可以看出,作为语用因素,“焦点”首先受到语言使用环境和说话人主观认识的限制,焦点的选择无疑是一个典型的语用学问题。被选择作为焦点的成分,如何在句子的表层结构中得到显性表现,却是语言系统的问题。我们认为,选定为焦点的成分在深层结构中被赋予了焦点特征,可以码化为[+F],具有焦点特征的成分既可以通过对比重音的语音手段得到体现,也可以通过添加焦点标记“是”的手段得到体现。添加语法标记的手段应当是语法学研究的范畴,它属于典型的语法问题。我们不妨用下图表示这一过程:
语言中诸如话题、焦点、疑问、祈使、虚拟等语用层面的因素,会投射到语言系统中,形成相应的特征。这些语用特征必须在语言系统中得到体现,通常情况下,它们是通过语音手段、词汇手段和句法手段在句子中得到体现的,使句子的线性结构或语音中心发生改变,形成与话题、焦点相关的特殊句式以及疑问句、祈使句、虚拟句等表面语法现象。采用语用因素影响句子生成机制的视角,来观察句子的结构特点,能够揭示更大的语言现象,能对许多问题作出更加合理的解释,得出更令人信服的结论。
三、句子是语法与语用互动的结合点
语音、词汇、语法是语言系统的重要组成,语法研究主要关注词、短语、句子等语言单位的结构规律,通常包含形态研究和句法研究。形态研究主要关注最小的音义结合体的语素如何转变为词。句法研究主要关注词组合为短语进而实现为句子的过程。汉语是一种缺乏形态变化的语言,缺乏词缀和语缀,因此,其构词往往采用复合法,语法表达也主要依靠语序和虚词。一般认为,汉语语法中主要包含四级语法单位:语素、词、短语和句子。其中,语素是最小的音义结合体,是构成词的备用单位;词是能够独立运用的最小语法单位,其主要作用是构成短语和句子;短语是语义和语法均合法但不能独立运用的备用单位,它可以实现为句子,也可以作句子的构成成分;句子是具有句调、能够表达完整意义的语法单位。
(一)句子是语法研究的核心
语法研究主要关注各个语法单位的组合规则,即语素如何组成词、词如何组成短语、短语如何变为句子。在四级语法单位中,句子处于最高位置,包含最完备的语法实体,具有最完备的句法结构。
1.句子包含各类语法实体
句子是具有表述性、能够独立运用的语法单位。各类语法实体都必须实现为句子,才能在语言中使用。作为一种词汇单位,词当然可以不依靠任何其他实体出现在词典中,但是句法中的词必须在句中才能实现其自身价值。词首先可以直接与句子语气组合,实现为最简单的独词句。例如:
(6)走(词)—→走!(句子)
例(6)中,虽然前后两个“走”没有区别,但是前一个“走”是词,只能作为备用实体出现在词典中;后一个“走”附带有句子语气,能够表达一个完整的表述,是能独立运用的句子。
同时,句子也包含短语。短语作为由词构成的备用实体,可以出现在句中充当句法成分,也能直接与句子语气组合,实现为句子。例如:
(7)a.你们走(主谓短语)
—→你们走!(祈使句)
b.你们走(主谓短语)
—→我知道你们走。(充当宾语)
例(7)中的短语“你们走”是主谓结构的短语,它可以直接与句子语气结构构成祈使句,如例(7a)所示;也可以在句中充当句法成分,如例(7b)所示。无论独立使用作句子还是充当句法成分,它都包含于句子。
需要说明的是,句子语气仅包含于句子。句子语气是一种特殊的语法实体,它没有线性语音形式。语素、词、短语都具有线性语音形式,都是音义结合体,在语言表达时依次出现,为听话人所感知。句子语气不使用单独的词语,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于句子的构件,表现为句调。句子必须包含句子语气,同时句子语气也只能存在于句子中。即使句子的构件相同,结构一致,当其附着的句子语气不同时,表达的意义不同,句子也不相同。例如:
(8)关宇去了河北。(陈述句)
(9)关宇去了河北?(疑问句)
(10)关宇去了河北!(感叹句)
例(8)~例(10)中,句子的构成相同,都是主谓结构“关宇去了河北”,但是当它所依附的句子功能不同时,表达的意义也不相同。例(8)为陈述句,陈述“关宇去了河北”这一事实;例(9)为疑问句,表示对“关宇去了河北”这一事件的怀疑;例(10)为感叹句,表示对“关宇去了河北”这一事件的感叹。
词、短语等必须添加句子语气变为句子,或者充当句子的某种句法成分,才能发挥它们在语言交际中的作用。句子语气是句子的重要组成部分,句子必须有句子语气;同时,句子语气不能单独存在,它必须附着于句子。
2.句子包含完备的句法结构
如前所述,词可以直接添加句子語气构成独词句,但更多的句子则是由短语添加句子语气构成的,因此,汉语中的短语与句子具有很强的一致性。朱德熙指出,“句子与短语结构基本一致”是汉语语法的基本特点之一,并由此认为,汉语中的词到短语是组成关系,而短语到句子则是实现关系,因此,汉语研究可以以词组(短语)为本位研究汉语语法[10](P14-22)。
句子包含短语具有的所有结构,由于多数句子是由短语添加句子语气构成的,因此,短语所具有的主谓、动宾、定中、状中、中补、并列等结构都包含于句子中。同时,句子还包含一些常见短语类型之外的组合,比如语气助词与短语的组合,表示疑问的正反组合等,均不是常见的短语结构。例如:
(11)明天学校会开学吗?
例(11)中,句末语气词“吗”与之前的短语“明天学校会开学”之间不能归入短语结构类型的任何一种。语气词“吗”只能出现于句子中,不能构成词组,即使之前只有一个词,也不能与之产生组合关系。例如:
(12)我吗?
例(12)中,语气助词“吗”之前只有第一人称代词“我”,“我”和“吗”之间不是组合关系,而是一种附着关系,“吗”是句子语气的实现者。仅在短语层面进行研究,是不能很好地解释这类语言现象的。
再如,汉语中的疑问句可以通过正反重叠的方式来表达,正反重叠可以是词,也可以是词的一部分。例如:
(13)明天学校会不会开学?
(14)小明幽不幽默?
例(13)中,助动词“会”发生正反重叠后为“会不会”,用以表示疑问;例(14)中,“幽默”发生部分重叠表示疑问。发生重叠的结构也是短语类型中所没有的,特别是像“幽不幽默”之类的重叠,它是发生在词语内部的,在短语层面进行解决的话,更是捉襟见肘,而必须在句子层面才能得到更好地解释。
邢福义明确指出,小句是语法研究的中枢,它涵盖各类语法实体,并对词、短语等结构有管控和规约作用[11](P420)。我们认为,句子除了涵盖各种语法实体之外,句子层面的研究还能触及短语层面不能研究的内容,诸如句末语气词的性质、疑问结构的表达等,都可以在句子层面得到关涉。
(二)句子是语用研究关注的焦点
句子是最小的具有表达性的语法实体,也是最小的言语单位和语用单位,自然是语用研究的基础和关注的焦点。语用是语言的使用,它同时关涉语言使用的环境和语言的内部结构两个层面。语用学虽然更多地关注语言使用的原则,但它同时也包含“语言结构的语境依赖的各方面”,也是对“一种语言的结构中被语法化或被编码的那些语言和语境之间关系的研究”[12](P9)。可以说,语用学首先是对语言和语境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其次它也对语用因素如何在语言结构中得以体现进行探讨。无论是哪种研究,都与句子直接相关。
1.语言与语境的关系研究关注句子
语言的有效表达不但要求结构完整、语义清晰,而且要求表达有效。也就是说,语言表达要与表达者的说话意图、语言的使用环境相一致。因此,语用学研究中,把语言使用者将句子和句子与环境相匹配的能力作为重点。在语言交际时,说话人和听话人的交谈都必须通过句子才能实现,没有句子,交际就无法进行,即使是只有一个词的应答,也必须是带有句子语气的独词句。
语言交际中当然存在用词不当的问题,但更多的是句子是否与使用环境相符合的问题。语用学关注的话语含义只有在句子层面才能获得,所谓的语用中的“合作原则”,也是指在语言交际中,话语的参与者的语言围绕共同目的展开,所使用的句子必须能够提供足量准确的信息,并且使用清晰的方式表达与目的相关的内容,这些要求都是对话语中的句子而言的。同样,言语行为理论和会话结构分析的基础也是句子。就此而言,语用学研究的焦点和基点均是句子。
2.语用因素必须在句子層面得到体现和理解
语用研究中的各种因素只有在句子层面才能得到体现,也只有在句子层面结合语境才能得到真正的感知和理解。语用学最早选取的研究对象是指示词语,它主要是表示指示信息的词语。一般认为,它包含人称指示、时间指示、地点指示、篇章指示和社交指示,这些指示词语必须在包含句子的语用层面才能得到合理的理解。比如,你、我、他是常见的人称代词,它们在句子中出现时的所指与句子所处的语言环境直接相关。例如:
(15)你是老师。
(16)他是学生。
(17)我是工人。
上述例句虽然结构完备,但是句中的代词“你、我、他”的具体所指是何人,必须结合句子出现的具体语境才能确认。在不同的对话环境中,“你”“我”的所指不同;同时,在言语交际中,说话双方的“你”“我”角色不断转换。指示词语所指的内容与句子和句子所处的环境直接相关,因此,必须以句子为基点进行研究。
预设、蕴含等语用学也必须依赖于句子。预设是判断句子是否为真的先决条件,是一种特殊的语用推理;蕴含是指两个句子之间,第二个句子的真值取决于第一个句子的真值。虽然预设跟预设触发语相联系,但语言学家关注的预设是与句子的使用有关的内容。句子只有合法与否,没有真假之分,只有句子的使用才有真假,当句子做出的陈述与事实相符时为真,反之,句子做出的陈述与事实不相符时则为假。无论如何,预设蕴含只有在句子和句子的使用中才能发挥作用,词、短语等没有预设,也不存在蕴含。
话题、焦点等语用成分只能出现在句子中。话题、焦点等是典型的语用问题,交际过程中围绕什么内容展开,话语表达者在话语中强调什么内容,都直接与语用有关。话题成分、焦点成分通常可以是某个词或短语,但短语中不能有话题和焦点,作为语用成分,两者只能出现在句中。例如:
(18)a.就那个人我给他理过发。
b.*就那个人
(19)a.我是昨天修好了电脑。
b.*我是昨天
上述例句中的“就”“是”作为话题标记和焦点标记,分别出现在话题“那个人”和焦点成分“昨天”之前,具有标志话题和焦点的作用,如例(18a)、例(19a)所示;话题标记“就”和焦点标记“是”所标记的成分只能出现在句中,不然句子就是不合法标记,如例(18b)、例(19b)所示。
句子是最大的句法单位,也是最小的语用单位。从句法上看,句子不但具有完备的结构,而且涵盖包括句子功能在内的各种语法实体,因此,它是语法研究中的核心。同时,句子作为最小的语用单位也受到语用学的关注,语用效果和语境着眼于句子的使用;指示词语的理解、预设和蕴含关系的揭示等,都需要在句子层面进行;焦点、话题等语用成分,也需要依靠句子才能得到体现。因此,句子是语法和语用共同关注的焦点。
四、语用因素对句法结构的影响
语用和语法都关注句子,语用关心句子的表达效果,语法关心句子的内部结构。其实,语用效果的实现需要依靠句子结构的变化,语用因素必须在句法层面得到体现,才能为交际者所感知和理解,句法结构也会因为受语用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因此,在语言研究中,应该将语用因素与句法因素相结合。我们认为,可以将其分为语用因素特征化和语用特征实例化两个过程。
(一)语用因素特征化
如前所述,语用因素包含着语言交际环境和在这种环境下说话人的主观意愿。其中,交际环境主要是指背景因素,包括上下文语境和语言情景。它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有社会背景、人际关系背景等语言发生的时间、地点、场合及听者等因素。比如,交际场合是正式还是随意,说话人与听话人是上下级关系还是平级关系等。说话人的主观因素主要是受语言交际环境的影响而在语言系统中表现出语用因素。比如,在语言表达中,说话人主观上是紧急还是缓和,是强调还是忽视,是话题关联还是话题转换等。这些主观语用因素都能够影响语言,并在语言系统中得到体现。在一定意义上说,语用因素主观选择的过程,就是确定与交际环境和说话人的主观因素有关的内容。被确定的语用因素进入语言系统进行运算并表现出语用特征,这一过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语用因素特征化。比如,焦点是说话人所强调的对象,焦点的选择与语言交际的背景、说话人的主观性等直接相关,被选为焦点的内容需要在语言系统中得到体现,就必须在语言运算系统中特征化为焦点特征。这时,它可以码化为[+F],焦点特征附着于句法成分,形成包含焦点特征的底层结构。例如:
(20)我[+F]明天用新设备维护机器。
我明天[+F]用新设备维护机器。
我明天用新设备[+F]维护机器。
例(20)的基本语义和表达结构都是相同的,不过,由于话语表达者所强调的对象不同,因此,他选取的对象是不相同的,在深层结构中,焦点特征[+F]所依附的内容也不相同。这里的焦点特征[+F]没有语音形式,在不改变句子基本语义关系的情况下,却将语用因素中的焦点引入语言系统,并能在之后的运算中得到语言系统的显性体现。
总的来说,语用因素的特征化是联系语用和语言系统的桥梁。语用因素中的语用环境影响着说话人的主观意愿,这些主观意愿中的因素通过特征化依附于语言系统,形成带有特征的底层结构,并通过语言系统运算,生成可以为人感知的表层结构。
(二)语用特征实例化
语用因素通过特征化,形成依附于语言底层结构、没有语音形式的语用特征,使语用因素进入语言系统进行运算;之后,带有语用特征的底层结构再通过语言手段,在语言系统中得到显现,从而为交际者所感知,使表达效果得以实现。语用特征通过语音、词汇、语法等层面在语言系统中得以实现,我们称之为语用特征的实例化。其中,语音层面的实现,不改变句法结构,只使用轻重音和语调,因为这种方式不改变句子的线性结构,所以称为非线性实例化;相对的,通过改变语序、添加语法标记、重叠、删除等句法手段改变句子的线性结构,在句子的句法层面实现的,则称之为线性实例化。前文曾经提及,焦点特征可以采用重音、添加焦点标记“是”等实例化,在句子的显性层面得到体现。例如:
(21)我[+F]明天用新設备维护机器。
→a.我明天用新设备维护机器。
→b.是我明天用新设备维护机器。
→c.是我明天用新设备维护机器。
例(21)中,“我”由于语用因素被选定为焦点,附着焦点特征[+F],从而形成具有焦点特征的深层结构。焦点特征可以通过对比重音的手段在语音层面得到体现,形成结构、语义都与一般句子相同的句子,如例(21a)所示;也可以通过添加焦点标记的手段,在语法层面得到体现,形成具有特殊标记的句子,如例(21b)所示。语音层面的非线性实例化与句法层面的线性实例化并不相互排斥,一个语用特征通常可以同时在语音层面和句法层面得到体现。例(21c)中,具有焦点特征的“我”既可以具有对比重音,同时也可以添加焦点标记“是”。
根据语用特征附着的内容,可以将其分为句法成分语用特征和全句语用特征。句法成分语用特征主要作用于特定的句法成分,通过改变句法成分的位置、形态等线性实例化,在句法层面得到体现。它包括话题、焦点等特征,实例化的特征形成相应的成分,如话题成分、焦点成分等。全句语用特征主要作用于全句,通过在句首、谓首、句尾三个句法敏感位置发生移位、重叠、添加标记和删除成分的句法手段,得到线性实例化。常见的全句语用特征主要是疑问、祈使、假设等特征,线性实例化则得到相应的句类,如疑问句、祈使句、假设句等。
综上所述,语用因素涵盖了丰富多样的内容,其中,说话人的主观意愿必须通过语用因素的特征化,形成相应的特征,然后再进入语言运算系统。语用特征既可以通过重音、句调等语音手段进行非线性实例化,得到语音层面的体现;也可以在语法层面采用添加标记、移动位置、重叠、删除等手段进行线性实例化,得到句法层面的体现。可以说,在探求语用因素影响句法结构方面,从语用因素特征化、语用特征实例化视角进行研究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它为揭示句子的生成机制提供了新的思路,也为一些特殊语法现象提供了更具可信度的解释。
参考文献:
[1]袁毓林.走向多层面互动的汉语研究[J].语言科学, 2003,(6).
[2]Akmajian,A.,Demers,R.A. & Harnish,R.M.Linguistics:An Introduction to Language and Communication[M].Cambridge,MA:The MIT Press,1979/1984.
[3]Leech,G.Principies of pragmatics[M].London and New York:Longman,1983.
[4]文炼.与语言符号有关的问题——兼论语法分析中的三个平面[J].中国语文,1991,(2).
[5]施关淦.关于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J].中国语文, 1991,(6).
[6]王维贤.句法分析的三个平面与深层结构[J].语文研究, 1991,(4).
[7]范晓,胡裕树.有关语法研究三个平面的几个问题.[J]中国语文,1992,(4).
[8]邢福义.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两个“三角”[J].云梦学刊,1990,(1).
[9]邢福义.汉语语法学[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 1996.
[10]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11]邢福义.小句中枢说[J].中国语文,1995,(6).
[12]Levinson,S.C.Pragmatic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