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考体育应注重“教考融合”
2021-09-05谭步军
谭步军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在学生毕业、升学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内容,是促使学生自觉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余体育活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有效手段,其核心在于以考试这一政策促进中小学体育教育质量的发展,达到“以考促改”“以考促学”“以考促练”的目的,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助力“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化实施。中考体育自1998年在全国全面推行以来,在学校体育的发展过程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2020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作为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1],《总体方案》明确了新时代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任务书和路线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大意义。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随着时代的发展,目前我国中考体育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对学生体质健康的提升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仍然存在严重的教考分离,其后果是学生学了12年体育,却一样运动技能都没有学会,也使中学生喜欢体育而不喜欢上体育课了。
一、目前中考体育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调整公布考试方案时间
体育中考是“初中毕业生升学工作方案”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在初升高这种选拔性考试中占有一定的分值,各市(州)分值在40分至100分不等,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中考体育成为学校、家长及社会关注的焦点。成都市教育局2019年8月印发的《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较过去的考试方案有了较大的改进和提升,但还是规定了必考项目、选考项目内容和评价办法,同时也明确了“本方案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七年级起开始实施”。考试内容和评价标准提前向社会公布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做法是否合理值得商榷。这会使部分初中学校的体育课只将考试内容作为教学内容。考什么、教什么,尤其在初三年级的课堂教学中將中考体育考核项目作为教学内容是否合理等问题需要解决。应要通过理念转变与实践探索,逐渐解决“初中体育课就是‘应试教育课、小学与初中教学内容脱节等不连贯问题”。
(二)完善考试项目
从近年各地的中考体育方案来看,考试内容和分值比例侧重在体能测试上,考核项目通常为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中长跑等内容。从身体活动项目的属性上来看,是为了检验学生的力量、柔韧、耐力等体能素质,但这些内容并不属于完整的体育运动项目。体育中考对田径、体操、球类、武术以及新兴体育运动等项目的运动技能测评涉及较少。有些市州有专项运动技能的考查,但基本上也仅限于对某一个运动项目的某单个技术进行测评。如,《德阳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中,体育考试采用“2+X1+X2”的方式,即2个必考项目+2个选考项目。将立定跳远、1000m跑(男)/800m跑(女)作为必考项目;将引体向上(男)/1min仰卧起坐(女)、掷实心球(以下简称“实心球”)作为选考项目(X1,即2个项目中选择1项);将足球运球绕标志杆(以下简称“足球”)、排球 1min对空垫球(以下简称“排球”)、篮球运球绕标志杆(以下简称“篮球”)作为选考项目(X2,即从3个项目中选择1项)。考试总分值为70分,其中,必考项目共40分,每个项目20分;选考项目共30分,每个项目15分。这种方式值得提倡,但某个运动项目中某一技术的考试往往仅以时间、数量(个数或次数)、距离衡量对技术掌握的好坏,忽略了对某一运动项目运动技能全面技术的掌握和实际运用能力的考查,如果能从这一方面加以改进,相信能更客观、真实地体现学生的技术水平,由此,也避免了考试得了高分,却并不一定掌握该项运动技能的现象。
(三)更新考试内容
对于体育考试来说,学生能够通过体育考核,甚至在体育中考中拿到满分,并不代表学生已经掌握了某项体育运动。从中考体育实施的初衷,以及国家“体育艺术2+1”“体教融合”“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等政策颁布的动机上看,体育考核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在学习、领会和掌握1~2项运动技能的过程中,逐渐增进自身的理论知识,增强自身的体质健康,并且通过体育运动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从现行的中考体育实施方案以及实施的过程来看,将个别运动项目中的单个运动技术设置成对该项运动的考核项目,将某些体能测试内容作为中考体育考试的全部内容等是否合理,还有待探讨。如,学生虽然能够流畅地完成“行进间运球上篮”“排球的对墙垫球”“足球的运球绕杆”,但会运球投篮动作,未必说明学生会打篮球比赛;会对墙垫排球动作,也未必说明学生掌握了发球、拦网等技术。从学校体育教育对学生的培养来说,只有教会学生掌握体育知识和运动技能,锤炼其意志品质,才能使学生在离开学校后,通过某项体育运动养成终身的健康生活习惯。
(四)重视考试过程
近几年,各地出台的中考体育考试政策都在提高分值,且中考体育的时间基本都安排在初中三年级第2学期的4月或5月,并且把毕业和升学考试合并在一次进行。从考核形式的角度出发,“一考定终身”虽然相对公平、公正,能客观反映学生的身体素质,但也容易造成学生和家长为了短期内达到考核标准,突击进行身体素质强化训练,使体育技能短期提高,这样不但会出现周末“补体育课”,还会因为过度训练,发生训练事故的危险现象。然而,一旦考试结束,有的学校甚至连体育课都停了,学生也从此厌倦了体育锻炼。因此,体育中考实行“一考定终身,一生考一次”的评价机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加重了“考”对“教”的导向作用,加深了体育教育教学中的功利性、目的性,导致学生参与体育教育的动机发生了本质变化。
二、中考体育“教考融合”的转变思路
(一)“教考融合”的指导思想
1.中考体育应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为依据
《课标》明确指出“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学生将:(1)增强体能,掌握和应用基本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2)培养运动的兴趣和爱好,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3)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表现出人际交往的能力与合作精神;(4)提高对个人健康和群体健康的责任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5)发扬体育精神,形成积极进取、乐观开朗的生活态度”。这是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的目标和任务,当然也应该是体育学科中考考核评价的主要指导理念。考试应检测学生是否掌握该学科所要求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或检测掌握了解的程度,而不是以偏概全,用体能或某一单项技能代替学生全部的体育与健康的能力。如,“考什么,教什么”的学校体育课程,几乎完全忽略了这一课程目标,体能课、单一运动技能课铺天盖地,席卷了大面积的学校体育课程内容。体能课中,学生仅为了“跳多远对应多少分”完成每一次动作;而不是跳完之后,从科学的角度思考自身的技术动作,探索“跳的远”与哪些因素有关,教师“授人以渔”的育人过程和价值没有体现出来。
2.中考体育应以“四位一体”目标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指出: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实现“四位一体”的目标,是新时代学校体育的根本任务和发展方向,中考体育理应充分体现这一最高目标。从现有的各地中考体育考核内容上看,多数还是以身体素质测试为主。因此,应继续改革创新,使学生在体育课和体育活动中不但能增强体质,而且享受乐趣、锤炼意志、健全人格,使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了解更多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在参与团体性的体育比赛中培养团队协作的能力,等等。
(二)中考体育“教考融合”的实施策略
《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
1.体能与运动技能相融合
自中考体育在全国范围推行以来,各地多采用以体能测试为主的考试内容。2014年,教育部下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其中提及要重点监测学生的身体形态、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而在随后的多个关于学校体育的文件,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19年6月23日)》中明确“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在“教考融合”的大趋势下,成都市、绵阳市、南充市等也纷纷革新了中考体育的测试内容,将体能和运动技能分别设置成必考与选考项目,在保障对学生身体素质的有效评价的前提下,开展对学生意愿参与的体育运动项目的技能考核,让学生获得更多的自主性,满足学生对体育运动项目的个体化选择,以及体育运动参与兴趣的个性化发展。体能与运动技能在中考体育中的融合,充分协调了体育课程的“教”与中考体育的“考”的关系,为教考融合夯实了稳固的基础。
2.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融合
2019年,四川省成都市发布最新版“中考体育”相关政策,其中明确规定要对学生进行综合身体素质评价,从初一开始,每学年2分。虽然共计6分的综合身体素质评价在中考体育全部分值中占比较少,但是这种趋势非常可喜,堪称破除“一考定终身”制度固化的跨越式举措。《评价办法》强调要“重点监测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素质等”。以成都市的学生身体素质过程性评价为例,其可以做到监控学生初中3个年级不同时段的体质健康情况,并且学生通过参与课堂教学优化自身体质健康的情况,也能在過程性评价中有所体现。中考体育结合学生体能和运动技能的考核,能更加完整地反映出学生的身体素质与运动参与的程度,落实《课标》要求,真正实现 “教”与“考”的融合。
在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同时,还要重视评价的公平性、公正性以及权威性,建立监督机制,将评价结果及时在相应平台(或在校门口张贴)进行公示,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同时,要更加重视考试规则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考试内容要具有导向性和引领性。
3.运动能力与健康知识相融合
随着中考体育分值的连年增高,有的地方如攀枝花市已经达到了100分,与语文、数学等学科相同分值,学生和学生家长更加重视体育项目的练习,但淡化甚至忽略了对体育知识的学习。由于体育知识不在中考体育内容之列,有些学生甚至不了解体育项目的项目特征,如,难以区分“跳远”与“立定跳远”,更不要谈其他体育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了。故此,中考体育不仅要考虑学生运动能力的培养,还应引导学生学习、掌握体育健康知识。
4.充分体现“体教融合”
《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指出:“研究制定有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探索灵活学籍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为有体育特长学生创造发展空间,为愿意成为专业运动员的学生提供升学通道,解除后顾之忧。”由此,应该考虑中考体育与体育特长生培养相结合,将竞技体育成绩合理转化为中考体育成绩。这既符合“体教融合”的政策,也符合“让每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的政策,又符合学生身体发展、兴趣培养、运动能力提升的实际,也适合学校体育特色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更能减轻体育特长生的负担,使其能专心练习特长项目。如,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12月15日印发的《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政府或者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个人单项或者集体项目比赛,获得省级以上个人单项或者集体项目前八名(以秩序册和成绩证书为准)、获得市级个人单项或者集体项目前四名(以秩序册和成绩证书为准)的学生,体育考试可予免考,以满分70 分计入总分。
5.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融合
在以往中考体育测试中,均是以量化的指标作为考核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标准,而仅用量化指标难以有效检验出学生是否掌握某项运动技能。如,学生掌握了行进间运球投篮动作,但在全过程的篮球运动中,学生却不知如何将运动技术运用于比赛中。诸如此类情况,反映出单靠定量考核较难做到评价学生体育运动能力的效果。为此,今后中考体育改革应向学生“应知应会”方面探索对学生运动技能掌握情况的定性评价方案,结合定量考核,实现全方位考评学生体育能力的目标。如,利用大数据平台,研究电子影像信息化设备,引入运动技能考试中,将规范的技术动作输入程序,学生在完成技术考试时通过扫描动作路线和完成幅度来进行相似度比较,从而进行科学评分,减少人为评分的主观性和因为考官水平而导致的差异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专家解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用好教育改革的指挥棒 [OL]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010/t20201020_495729.htm.2020-10-20.
[本文系2020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重点课题“四川省体育中考改革研究”(课题编号:SCJG20A01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