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中车辆行驶、停驶状态鉴定方法浅析
2021-09-04杨铁成
张 佳 杨铁成
(天津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天津 300102)
追尾事故发生在高速路上,通常由于行车速度快,容易多车连环追尾,造成重大人员损伤和财产损失[1]。我们称追尾碰撞中的撞击车为后车,被撞击车为前车,弄清前车是行、是停的运动状态成为明确交通事故案件责任的关键环节。本文通过交通事故实际案例,采用三种不同的方法,对事故车辆的行驶状态进行分析。
一、通过地面痕迹分析车辆运动状态
(一)案情摘要
2019年11月,在京津高速公路,王某驾驶苏XXXXX号大货车(下称后车)追尾撞朱某驾驶的冀XXXXX冀XXXX挂号大货车(下称前车)尾部的交通事故。
(二)地面痕迹
事故地点道路为干燥沥青路面,苏XXXXX号大货车前方停有冀XXXXX冀XXXX挂号半挂列车,苏XXXXX号大货车车头地面有3.6×2.0米散落物,后方未见有刹车痕迹,见图1。
图1
(三)车辆痕迹
苏XXXXX号大货车(后车),前围板碎裂,部分缺损,驾驶室变形。冀XXXXX冀XXXX挂号大货车(前车)。该车后防护装置部分缺失;挂车底板后部及后栏板有撞击痕迹。
(四)分析说明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基础[2],停驶状态下追尾事故现场范围一般较大,往往以接触点为中心,沿车辆行驶方向在地面行驶状态下追尾滴洒形成,接触点附近为散落物起点,呈带状分布。
事故现场后车与前车碰撞后车辆损坏,散落的车辆碎片集中分布于后车驾驶室附近,呈堆积状,符合前车处于停驶状态时突然被撞击后洒落而形成。如果事故发生时前车处于行驶状态,那么两车碰撞后不会立刻停止,会继续向前滑移一段距离,车辆散落物应分布于前车后方,呈带状分布。因此事故发生时前车处于停驶状态。
二、通过轮胎痕迹分析车辆运动状态
(一)案情摘要
2020年4月,冀X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沿京秦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冀XXXXX冀XXXX挂号半挂列车发生交通事故。
(二)地面痕迹
事故地点道路为东西走向,沥青路面,冀X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东侧停有冀XXXXX冀XXXX挂号半挂列车,位于北侧应急车道内,后方附近地面散落车辆碎片,后部轮胎在地面留有轮胎痕迹。
(三)车体痕迹
冀X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后车),该车驾驶室变形;前保险杠右侧弯折变形,附着黑色物质,冀XXXXX冀XXXX挂号半挂列车六轴左侧轮胎外侧胎壁有片状刮擦痕,轮辋向轴心方向变形,见图2。
图2
(四)分析说明
停驶状态下追尾的车体痕迹,主要是前车后轮表面的划痕、切割痕迹,痕迹是两车碰撞中后车前部零件与前车后轮表面接触,前车后轮在非转动状态下沿车辆行驶方向滑动或切割而形成,形态一般表现为直线状。行驶状态下追尾的车体痕迹,有前车后轮表面持续接触,接触位置沿轴向持续擦划或切割形成,形态一般表现弧形。
后车前保险杠左侧附着黑色物质为撞击前车右侧后部轮胎而形成,后车前部保险左侧黑色物质呈块状,边缘清晰,未见有纵向刮擦痕,符合前车右侧后部轮胎处于非转动状态下接触形成。
综上所述,两车碰撞时前车处于停驶状态,速度为零。
三、通过卫星定位装置数据分析车辆运动状态
(一)案情摘要:2020年12月,孟某驾驶车牌号为辽XXXXX辽XXXX挂的大货车在某高速与王某驾驶的苏XXXXX沪XXXX挂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
(二)地面痕迹:事故后车辆损坏严重,为抢救伤者现场发生变化,地面痕迹遭到破坏。
(三)车体痕迹:辽XXXXX辽XXXX挂,该车前保险杠、前面板破损,苏XXXXX沪XXXX挂号车后防护杠缺损,附着玻璃碎片。
(四)数据读取及分析说明:根据GB/T33195-201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5.7基于车载记录设备信息进行车速鉴定的方法”可知:“如事故车辆安装有车载事件数据记录仪、符合GB/T 19056-2012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具有汽车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等,可根据读取的数据分析和计算事故车辆速度。”[3]
经调查,该车为挂靠在某货物运输公司,车上装载卫星定位系统,办案机关到该公司调取该车行驶轨迹数据,根据前车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读取的数据表可知:该车在2020-12-26-0:29至31时刻车速为零,突然变为运动状态,后速度变为零,见表1。根据事故案情,结合读取的数据等情况,分析认为:前车事故时处于停驶状态,速度为零。
表1
四、总结
本文通过三个案例,用三种方法简述追尾事故中前车的行驶状态(利用现场遗留的散落物的分布形态、车体典型痕迹形态特征、卫星定位装置系统),而实际道路交通事故错综复杂,会受到车辆行驶速度和接触角度、车型、是否载重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产生不同的痕迹特征和现场情况。通过对追尾事故中前车行驶状态的判定,能够更好地调查事故真相,认定事故责任,为撞尾交通事故类车速鉴定提供素材,也为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处理提供依据和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