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
2021-09-03林吉程
摘要 以泰宁县为例,结合该县土地资源环境优势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以乡镇为基本评价单元,在对该县土地整治现状及“十二五”以来的土地整治成效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运用ArcGIS、MapGIS等空间分析软件,对农用地整理潜力、工矿用地复绿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低效建设用地复垦潜力、耕地质量提高潜力及水土流失治理潜力采用层次分析法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研究该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为该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选址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 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泰宁县
中图分类号 F 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1)15-0194-05
Abstract Taking Taining County as an example, combined with the advantages of land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and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and consolidation and the effectiveness of consolidation since the 12th Five Year Plan, comprehensive use of ArcGIS, MapGIS and other spatial analysis software, taking towns as the basic evaluation unit, using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to analyze agricultural land consolidation potential, inefficient construction land reclamation potential and unused land development potential,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improvement potential, industrial and mining land reforestation potential and soil erosion control potential were carried out to study the comprehensive land consolidation potential of the county, so as to provid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reference basis for the site selection of comprehensive l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s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Comprehensive land consolidation;Potential evaluation;Taining County
作者简介 林吉程(1988—),男,福建龙岩人,工程师,硕士,从事土地规划利用和土地整治设计研究。
收稿日期 2020-12-27;修回日期 2021-01-14
土地整治从自发无序的探索阶段,到有组织规范的发展壮大阶段,再到科学的综合发展阶段,经历这3个发展阶段的土地整治事业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重要战略部署。但是仅仅依靠过去针对单一要素、单一手段的土地整治模式已很难解决诸如农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环境退化等综合性问题,这就需要对一定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全域规划、整体设计,采取综合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矿进行全要素整治、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各部门资金,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结合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12月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如何科学合理选取满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要求的区域便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鉴于此,笔者以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为例,结合该县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资源禀赋优势,以乡镇为基本评价单元,在对该县土地整治现状与往年成效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運用ArcGIS、MapGIS等空间分析软件,采用层次分析法对该县农用地整理潜力、工矿用地复绿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低效建设用地复垦潜力、耕地质量提高潜力及水土流失治理潜力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研究该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为该县未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选址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
1 数据来源及区域概况
1.1 数据来源
该研究涉及的数据主要来源于《泰宁统计年鉴》、泰宁县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泰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泰宁县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泰宁县生态保护红线数据成果、政府工作报告、部门统计数据及历年土地整治项目资料。
1.2 区域概况
泰宁县位于福建省三明市西北部,年降水量1 725 mm,年均气温17 ℃。泰宁县201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9.51亿元。
1.3 土地利用现状
通过分析泰宁县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泰宁县总面积15.29万hm2。其中泰宁县耕地面积1.57万hm2,园地0.36万hm2,林地12.02万hm2,草地0.26万hm2,具体其他各地类情况详见表1。
1.4 历年整治项目汇总
根据福建省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数据,汇总分析泰宁县历年已实施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其中主要包括土地整理项目、旧村复垦项目、土地开发项目3种类型。经统计,泰宁县自“十二五”规划以来(2011—2020年)共进行土地整治面积达5 374.12 hm2,新增耕地面积达1 967.65 hm2(表2)。
2 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
2.1 评价单元的选择
评价单元是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的基础,它的选取对整个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便于对泰宁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进行分析,该研究以乡镇作为评价研究的基本单元[1-2]。
2.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土地综合整治潜力是指通过筛选符合立项条件的潜在整治区域,并依托农用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低效建设用地复垦、水土流失治理和工矿用地复绿等工程项目类型的开展,从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以及保护修复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的潜在能力[3-6]。它涵盖了耕地数量增加潜力、耕地质量提升潜力、生态保护修复潜力3个方面内容(图1)。
(1) 耕地数量增加潜力。
农用地整理潜力( X 1)。农用地整理潜力主要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类型工程项目的实施,通过土地平整等工程措施将整治区域内可作为新增耕地来源的其他地类进行整治归并,并通过降低田坎等方式产生新增耕地的潜力。
低效建设用地复垦潜力( X 2)。低效建设用地复垦潜力主要通过遥感影像判别和现场踏勘相结合的方式筛选符合要求的地块,依托旧村复垦、矿山复垦等类型工程项目的实施,对废弃矿山和老旧农村居民点内坡度小于25°的地块进行复垦整治来产生新增耕地的潜力。
未利用地开发潜力( X 3)。未利用地开发潜力主要通过遥感影像判别和现场踏勘相结合的方式筛选符合要求的地块,依托土地开发等类型工程项目的实施,对坡度小于25°的荒草地、裸地等未利用地进行土地开发而产生新增耕地的潜力。
(2)耕地质量提升潜力。
耕地质量等别提升潜力( X 4)。耕地质量等别提升潜力主要依托土地整治、高标农田建设等类型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相关工程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并通过外运耕作土、绿肥压青、增施商品有机肥等方式提高耕地土壤肥力,提升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等别。
(3)生态保护修复潜力。
水土流失治理潜力( X 5)。水土流失治理潜力主要采用遥感影像判别和现场踏勘相结合的方式筛选符合要求的地块,依托水土流失治理等类型工程项目的实施,治理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区域的潜力。通过对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区域进行综合治理,从而提升林草植被覆盖率,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工矿用地复绿潜力( X 6)。工矿用地复绿潜力主要通过遥感影像判别和现场踏勘相结合的方式,使用物理化学等技术手段,依托矿山复绿等类型工程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破坏严重的工矿废弃用地、建设占用引起的地質环境破坏的地块进行综合治理、植被恢复,从而优化生态环境的潜力。
2.3 评价指标整治潜力测算
2.3.1 农用地整理潜力测算。
在分析农用地整理潜力数据时,需结合泰宁县当地实际,分析泰宁县三调数据库,扣除坡度大于25°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地块。对未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耕地,根据立地条件选定建设区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有效耕地数量。通过采用ArcGI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泰宁县集中连片大于3.3 hm2的待整理耕地面积为3 332.46 hm2,其中杉城镇为595.81 hm2,大龙乡为63458 hm2,下渠镇658.50 hm2,朱口镇611.21 hm2,其他乡镇集中连片大于3.3 hm2的待整理耕地面积分布在100~200 hm2。参照往年已完成的土地整理项目可产生的新增耕地面积,测算出泰宁县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系数约3%左右。经统计分析,泰宁县待整理耕地面积3 332 hm2,预期可产生新增耕地面积约99.97 hm2。
2.3.2 低效建设用地复垦潜力测算。
低效建设用地复垦潜力测算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矿山复垦潜力测算和对农村居民点复垦潜力测算。
(1)矿山复垦整治潜力测算。
矿山复垦潜力来源主要是对无证废弃的矿山进行整治复垦。通过现场调查并结合泰宁县三调数据库、泰宁县青山挂白数据库、泰宁县坡度库等数据,得出坡度小于25°的可作为整治潜力的采矿用地为1003 hm2,主要分布在杉城镇、大龙乡、大田乡。
(2)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测算。
农村居民点复垦项目潜力来源主要是对老旧废弃农村居民点进行整治复垦。根据2018年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结合《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等规划要求,分析2014—2018年《泰宁统计年鉴》数据,采用人口增长率法预测规划年农村人口数量,并采用人均用地指标法对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进行测算[2]。通过数据分析及遥感影像比对,确定可作为农村居民点复垦潜力的地块面积为111.66 hm2,其中杉城镇、下渠镇、大田乡、开善乡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较高。
2.3.3 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测算。
结合泰宁县实际,当地未利用地开发主要来源于对各乡镇荒草地进行开发利用。通过分析泰宁县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泰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坡度数据库、生态红线数据库,结合往年泰宁县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率,泰宁县可进行土地开发的荒草地面积为535.81 hm2,结合往年泰宁县新增耕地率约为荒草地开发面积的76.74%,预期产生新增耕地面积为411.18 hm2。其中杉城镇、大龙乡、朱口镇共3个乡镇荒草地资源较多,产生的新增耕地面积均超过70 hm2。
2.3.4 耕地质量等别提升潜力测算。
耕地质量等别提升潜力测算主要结合泰宁县三调数据库及泰宁县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以各乡镇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的平均等别作为评价各乡镇耕地质量提高潜力的依据[8]。经测算,泰宁县平均耕地质量等别为8.39等,其中杉城镇、下渠镇、上青乡、开善乡耕地质量等别较高,均大于其他乡镇的平均耕地质量等别。
2.3.5 水土流失治理潜力测算。
水土流失治理潜力测算主要结合泰宁县三调数据库对福建省泰宁县2015年水土流失图斑矢量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各乡镇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区域面积作为水土流失治理潜力测算的依据。经测算,泰宁县水土流失面积为1.38万hm2,其中杉城镇、朱口镇、大龙乡水土流失面积均超过0.19万hm2,属于泰宁县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乡镇。
2.3.6 工矿用地复绿潜力测算。
工矿用地复绿潜力测算主要是对坡度大于25°的废弃的矿山地块进行整治复绿。通过现场调查并结合泰宁县三调数据库、泰宁县青山挂白数据库、泰宁县坡度库等数据,得出可作为复绿潜力的采矿用地为11.59 hm2,主要分布在大龙乡、杉城镇。
2.3.7 评价指标土地综合整治潜力汇总。
按照上述体系构建泰宁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体系,汇总如表3。
2.4 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化
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化量纲不同,指标与指标之间的数据差别比较明显,需要对不同属性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消除量纲差别,得到“0~1”的标准值[9]:
Xij′=(Xij-Xi min )/(Xi max -Xi min)
标准化处理结果见表4。
2.5 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在指标权重确定上,结合根据泰宁县实际情况,主要是采用层次分析法和专家打分法进行分析。通过专家打分取值,确定耕地数量增加潜力权重为0.6,耕地质量提升潜力权重为0.15,生态保护修复潜力权重为0.25。其中农用地整理潜力、低效建设用地复垦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按照预计产生新增耕地的潜力面积占比分配權重,各指标层权重具体详见表5。
2.6 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分值计算
根据各评价指标标准化值及其权重值,计算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的分值,得到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分值[10]。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总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Y=n1XiWi
式中,Xi为某乡镇第i个指标的标准化分值;Wi为某乡镇第i个指标的权重;Y 为某乡镇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加权后分值。泰宁县各乡镇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分值见表6。
2.7 泰宁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分级
根据泰宁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结果,将加权计算后的总分值进行分级排序,将泰宁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划分为3个等级,其中Ⅰ级潜力区总分值大于0.5,Ⅱ级潜力区总分值在0.2~0.5,Ⅲ级潜力区总分值小于0.2。经分级排序后,泰宁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分级结果详见表7及图2。
3 结论与建议
泰宁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区可划分为3级:Ⅰ级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区主要分布在杉城镇、大龙乡、朱口镇;Ⅱ级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区主要分布在梅口乡、大田乡、下渠镇;Ⅲ级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区主要分布在上青乡、开善乡、新桥乡。
其中,Ⅰ级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区3个乡镇面积共7.59万hm2,占泰宁县总面积的49.62%,人口4.97万,占泰宁县人口总量的49.05%。通过项目的实施预期可产生新增耕地421.94 hm2,可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地块面积7 611 hm2,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潜力大。通过新增耕地所产生的指标进行交易可有效保障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所需资金,实施项目的阻力较小,有利于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可将上述3个乡镇作为泰宁县今后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及未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优先区域。
Ⅱ级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区3个乡镇面积共4.33万hm2,占泰宁县总面积的28.34%,人口2.32万,占泰宁县人口总量的22.87%。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居于中等位置,通过项目的实施预期可产生新增耕地131 hm2,可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地块面积3 329 hm2,应在资金充裕和科学选择项目区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优势有序开展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Ⅲ级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区3个乡镇面积共3.37万hm2,占泰宁县总面积的22.04%,人口2.85万,占泰宁县人口总量的28.08%。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较小,通过项目的实施预期可产生新增耕地89 hm2,可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地块面积2 895 hm2,应在资金充裕和科学选择项目区的基础上,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适度开展土地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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