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培育经济增长极
2021-09-03付华
[摘要] 增长极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重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从经济特区、开发区和新区的发展历程与对地区经济的贡献可以发现,这些区域增长极不仅是我国开放的窗口和改革的试验田,在推动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培育新的增长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体制创新形成动力机制,推动经济要素集聚与产业发展。尤其在欠发达地区应更加注重培育经济增长极,发挥区域性中心城市作用,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关键词] 增长极 区域经济 体制机制创新 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 F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21)04-0071-09
[作者简介] 付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区域经济。
改革开放40多年来,经济特区、开发区和新区作为经济增长极,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已经被证实发挥出巨大作用。本文通过分析经济特区、国家级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等增长极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总结新时期培育经济增长极的主要途径,从而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增长极理论概述
增长极理论是在区位理论和非均衡增长理论的基础上,由法国经济学家弗郎索瓦·佩鲁(Francois Perroux)最早提出。50年代以后,经过后来学者的发展,逐渐成为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
1. 增长极理论的内涵
佩鲁等(1955)指出经济增长并非在所有行业和空间均匀分布,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在某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渠道向外扩散,从而最终影响整个经济。增长通常首先出现和集中在具有创新能力的行业,这些具有创新能力的行业常常集聚于经济空间的某些点上,这个点谓之经济增长极。
可见,增长极概念的本质是集中发展,在一个比较小的地理空间范围内,通过基础设施投入,体制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产业集聚。增长极可以实现“以点带面”的效果,以增长极的“点”,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整个的“面”。当然,增长极的出现离不开大力培育,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没有体制机制创新,随意划一个“圈”,不可能成为经济增长极。
2. 增长极理论的发展演变
在最初的增长极理论中,佩鲁认为“经济空间”是由极核和若干力场组成的一种经济空间形态,那些在经济空间中占据支配性地位、能够推进这些向心力作用的极核就是增长极。增长极的作用方式为吸引一些创新能力强、带动能力大的企业或产业集聚,通过技术创新及扩散推动产业发展,并通过前向及后向的连锁效应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从而带动周边区域的产业和经济发展。
随着地理学中的“增长中心”概念被引入到增长极理论中,“经济空间”的内涵得到丰富和拓展。法国学者布代维尔(Boudeville)在佩鲁增长极理论基础上为经济空间赋予了区域的地理意义。布代维尔首提“区域增长极”概念,将增长极的功能和城市的集聚体系联系在一起,认为增长极主导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促进城市区域内新的产业活动的出现,产业活动的发展从增长极中心向外扩散。
美国学者赫希曼(Hirschman)认为区域经济呈现不均衡增长的态势,增长极对区域经济的作用从以极化效应为主逐渐转向以涓滴效应为主。即前期增长极会吸引更多要素集聚,其增长对周边区域经济的影响是负面的;随着增长极产业发展,释放出更多就业和投资机会,其先进的技术及管理开始向周边区域涓滴,从而促进周边落后地区经济发展。因此,从长期来看,区域间差距将逐渐缩小。
缪尔达尔(Myrdal)1957年在著作《经济理论和不发达地区》中提出了“地理上二元经济结构论”,认为区域经济受扩散效应和回流效应共同影响,前者指由于经济发达地区成本上升、竞争加剧导致要素向经济落后地区外流;后者指由于要素报酬差异引起要素从经濟落后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从而加剧区域经济差距。并提出如何通过国家干预既发挥增长极作用,又降低对经济落后地区的负面影响,从而推动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在对委内瑞拉经济发展研究的基础上,弗里德曼(Friedmann)将核心—外围理论概念引入区域经济中,认为任何区域都是由核心和外围组成,由于资源、技术等的区域分布差异的客观存在,随着资源在某些区域空间集聚,其竞争优势相对外围地区就会日渐强化,从而发展成为区域经济体系中的核心。但是,随着政府作用和人口迁移影响要素的流向,区域发展的非平衡会逐渐向平衡发展转化,最终将推动空间经济向一体化方向发展。
关于增长极的理论研究已经比较成熟,增长极理论为区域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提供了一种思路,也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实践中,增长极理论在我国体制机制改革、要素集聚、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增长极理论在中国的实践
根据增长极理论,经济增长极是区域中的一个点,大量要素在该点上集聚,从而推动经济迅速发展。我们所实施的区域发展战略中,经济特区、新区、开发区以及工业园区的设立都是增长极理论的应用,其目的就是实现要素在一点的集聚,而实践表明增长极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 经济特区:中国改革开放的引领区
截至目前,我国共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喀什、霍尔果斯7个经济特区。首批选择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4个城市,主要是考虑到几点:第一,独特的区位优势,深圳毗邻香港、珠海毗邻澳门,汕头和厦门距台湾不远,适合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第二,都是侨乡,华侨同风同俗,更容易吸引外资;第三,作为南方沿海城市,虽然气候温和,风景优美,拥有良好的自然条件,但经济基础都非常薄弱,可以作为试点来“摸着石头过河”。
特区建立后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珠海、汕头在经济特区成立之初都还是经济落后的小县城,面积分别仅为6.81平方公里、1.6平方公里,到1992年,珠海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高达2.25万元/年,是全国城市平均水平的5倍多,居全国城市第2位;汕头被评为全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和“首批投资硬环境四十优”城市。深圳更是凭借国家给予的强有力支持和优惠政策,吸引了港澳台等地大量的投资,同时在管理体制上不断创新,创造出“深圳速度”和“深圳质量”,经过40多年的发展,由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特区不仅自身发展速度快,通过外引内联,也带动了整个珠三角区域以及内地城市的发展。
2010年,喀什、霍尔果斯经济特区建立,也是首次在内陆城市建立的经济特区。凭借“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区位优势,喀什、霍尔果斯的通关贸易额和招商引资规模快速稳步上升。依托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喀什、霍尔果斯经济特区有望建设成为中国向西开放窗口和新疆经济新的增长极,在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出实质性作用。
2. 开发区:区域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城市的标志区
1982年,国家调整了地区经济发展方针政策,提出“以沿海带动内地经济发展,以内地支援沿海地区发展”。为加快沿海地区开放步伐,1984年,中共中央决定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等14个沿海城市,作为全国首批对外开放城市,并对这些城市给予一定的特殊政策。即,除扩大地方权限和给予外商投资者优惠之外,还允许在这些城市划定一个有明确地域界限的区域,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开发区内,可以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政策。从1984年9月至2019年,我国共设立21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中,东部地区107个,中部地区63个,西部地区49个,中西部地区的开发区在经济增速和利用外资的表现上甚至更优于东部地区。
开发区作为典型的经济增长极,其设立有助于引进外资、扩大出口、引进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并有力带动了所在城市的发展。1989年,全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会议确立了“三为主、一致力”的发展原则,即开发区应以“利用外资为主、发展工业为主、出口创汇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1999年,“三个为主”转向“三个并重”,即二三产业并重、内外资并重、内外销并重。此后,开发区对区域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更加明显,很多开发区已成为所在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成为所在城市的标志区。经过若干年的艰苦建设,各类开发区已成为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的经济增长极、技术与管理的创新点和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
3. 国家级新区:新的产业集聚区和体制创新区
新区是我国在经济特区之后推出的新的开发模式,是一种疏解都市功能、集聚产业并实现体制创新的新的组织形式,是产业集聚的平台和载体。尤其是国家级新区,举全国之力或全省之力进行培育,从而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成为举世瞩目的新的经济增长极。
为加快长三角地区发展,开放浦东成为上世纪末我国又一重大战略举措。1992年10月,浦东新区正式成立。从1990—2000年,浦东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1000多亿元,进行交通、通讯、能源、港口等技术设施建设。同时,中央还给予了一系列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政策,为浦东腾飞插上翅膀,短短几年便成为上海市的标志区。经过几次扩容,现面积12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00多万人。浦东发展不仅有效地疏解了浦西的城市功能,减轻了浦西的人口压力,也带动了长三角区域的发展。长三角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最大的引擎和长江经济带的龙头。
在深圳、浦东的带动下,东南部沿海地区改革开放步伐很快,但北方沿海地区开放节奏相对滞后,经济发展速度也落后于南方。因此,1994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面积2270平方公里。2006年,滨海新区升格为国家级新区被纳入国家战略,并明确将培育成为北方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不到10年时间,天津滨海新区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深圳、浦东和天津滨海新区作为从南到北的三大增长极,带动了东部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为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在内陆经济欠发达地区亟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城镇和農村的发展。因此,2010年后,国家又设立了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新区等国家级新区。目前,我国共有国家级新区19个。其中,东部8个,中部2个,西部6个,东北3个。2016年,国家级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约4万亿元,以占全国0.2%左右的人口和面积,创造了全国5.4%的经济总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2017年4月1日,河北雄安新区获批设立,雄安新区是新时代党中央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雄安新区远期控制面积2000平方公里,新区的建设有助于减轻北京的人口压力,缓解首都“大城市病”问题。同时,雄安新区的高起点规划和高质量建设有助于促进河北省经济发展和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三、增长极战略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经济增长极有三大效应:世人瞩目的焦点、要素流动的洼地和人才集中的高地。具体来说,增长极作为国家战略举措,会造成一种轰动效应,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应利用政府及社会资本投入、体制创新以及政策优惠成为成本洼地,从而吸引企业前来投资建设,推动增长极人才集聚和人口增长,进而通过涓滴效应(即扩散效应)影响整个区域的发展。
1. 经济特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
首批经济特区中,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成就最为瞩目。深圳经济特区1980年建立,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占深圳市面积的16.4%,2010年7月扩容至全市范围。深圳在成为特区之前只是一个面积为3平方公里的小镇,镇内道路总长8公里,镇内只有二十多家作坊式的小厂,工业产值处于广东省最落后的十几个县之列。1979年特区产值仅为2966万元,5年之后生产总值达到14.7亿元,1990年生产总值近16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91%,产业集聚效果显著。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产业逐渐向特区外延伸,特区经济的溢出效应持续放大,虽然之后特区生产总值在全市占比不断降低,但深圳经济仍保持了长期的高速发展。
几个特区基本都经历了从设立之初的探索培育到逐渐成熟扩大的过程。1980年,各个特区都是在市里划出一小片地区开始起步建设,到2010年以后特区才逐渐扩大到全市范圍。汕头经济特区起步面积仅为1.6平方公里,主要是办工业出口加工区。经历1984年、1991年、2003年和2011年4次调整,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才最终扩大到汕头全市“六区一县”范围。从图1可以看出,1980—1990年,深圳、珠海、汕头等经济特区的人口数量和生产总值都有显著增加,显示出增长极对产业和人口的吸引力。1990年以后,虽然特区面积在不断扩容,但人口及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开始出现分化,深圳、珠海等特区以外的区域经济增速加快,增长极的“扩散效应”或“涓滴效应”开始显现。
与以上经济特区相比,海南经济特区则是另一种发展模式。1988年,海南岛全岛作为经济特区正式建立。海南岛作为海防前哨,工业基础薄弱,交通条件不便,又缺乏开发资金,恰逢1991年住房制度改革,走上了房地产开发的道路,造成90年代海南房地产泡沫,影响了海南经济特区的发展。
总体来看,经济特区建立40多年来,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比较显著的带动作用,虽然特区初始面积往往不大,但由于有国家的关注、更大的自主权及优惠政策,可以吸引更多人才和人口集聚,从而为地区经济发展带来活力。但在特区建立之初,城市基础设施和产业基础往往都非常薄弱,因此需要合理规划和政府引导,以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投入到经济建设中。
2. 开发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
经济特区建立短短几年就迸发出巨大的经济活力,于是,开发区作为推广经济特区经验在内地应运而生的试验田登上了历史舞台。1984年10月15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国务院批准成立。开发区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00年以来,开发区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开发区数量从2001年的45家增至2019年的219家,开发区产值从2001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43%增长到2019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0%(10.99%),且增速持续显著超过国内平均水平。在2000年和2010年,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均达到25%以上,显示出其巨大的增长活力(图2)。
我们进一步在最早成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选取典型进行具体分析。主要在全国五大区域各选择1~2个典型开发区,共选取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国家级开发区(图3)。1992年,昆山经开区列入国家级开发区,从而加快特色产业园区建设。2000年,昆山经开区面积仅占昆山市面积的12.48%,却为昆山市贡献了GDP的71.19%。到2005年昆山位列全国百强县首位,并连续十余年一直保持这一地位。除昆山经开区外,至2019年,其余5个国家级开发区面积均不足该市面积的4%,但地区生产总值却达到全市的11%~33%。2000年,乌鲁木齐经开区和广州经开区面积分别仅为全市的0.04%和1.19%,创造的生产总值却达全市的3.67%和13.38%,对当地经济增长作出重大贡献。开发区具有优惠的政策、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完善的基础设施,从而吸引优质要素汇聚,加速产业集聚发展。以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2000年全区工业产值超亿元的企业有71家,产值合计达到全区的90%以上。大部分开发区内都有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对经济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拉动作用。
3. 国家级新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
在19个国家级新区中,除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外,其他新区成立时间均在2010年及以后,因此以这两个新区为代表进行分析。
如图4所示,上海浦东新区自1992年正式成立以来,在全市的经济占比呈持续上升趋势。建区之初,GDP连续5年保持20%以上的速度增长。近30年来,浦东新区GDP平均增速约为15%,显著高于上海市经济增速,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由1991年的8%一路攀升至2018年的29%。2018年,浦东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462万亿元,成为中国首个GDP破万亿的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自1994年成立,2005年成为国家级新区,面积占天津市的18.9%。2006年之后,滨海新区经济增速连续7年以20%以上的速度快速发展,虽然后期增速有所下降,但始终显著高于天津市经济增速。由于2016年之后天津市GDP大幅调整,至2015年,滨海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到全市GDP的56.05%,比2005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以上。近年来,国家在东北及中西部地区设立若干新区,有助于解决开发区发展过程中的后期土地储备不足问题,推动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四、经济增长极培育的主要途径
1. 基础设施的完善与营商环境的优化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是培育增长极的前提基础。把增长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培养起来,实现产业集聚,前提是优化投资环境,这既包括投资的硬环境,也包括投资的软环境。硬环境是指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首先要做到“七通一平”① 或“九通一平”② ,前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且面积越大,投入就越大。没有投入,仅仅是划一个圈或挂一个牌是没有意义的。
软环境则是指通过政策优惠及服务到位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新时期,招商引资、产业集聚仍是加快区域和城市发展的主要路径,但不能仅停留在口号上,需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因此,政府要把精力放在营商环境的改善上,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才能吸引各类产业在增长极聚集。
2. 通过体制创新形成动力机制
不论是经济特区、开发区还是新区,关键是体制创新,这是区域增长极能够带动经济飞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和核心竞争力。要充分发挥其在政策上“先行先试”作用,积极探索包括行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企业制度、土地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在内的全方位改革。
体制创新最重要的是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开发区和新区管委会作为所在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应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在干部任用上鼓励采用竞聘上岗等方式建立竞争激勵机制,打造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构筑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新型行政管理体系,通过精干高效的机构,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保证决策和运营的高效率。
以体制创新来解决增长极基础建设的资金问题。开发资金不足是增长极初期面临的普遍问题,可行的解决方案,一是采取投资公司方式运作。可以以政府拨付资金和政府划拨土地作为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国有性质的投资开发公司,以公司为依托申请银行贷款或发行公司债券。为降低投资公司杠杆率,可以采取政府给投资公司注入优质国有资产的方式,将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份划给平台公司,使其资本达到30%~50%,从而将开发投资公司的负债率控制在60%左右,最高不超过70%。二是利用PPP模式建设。管委会可以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双方出资成立基金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债券,把社会资金聚集起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的投入和效益承诺将大大提高吸引社会资金的信用度,可以吸引大量社会资金尤其是房地产企业的转型资金参与开发区建设。金融资本的加入,也可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
3. 经济要素的集聚与产业的发展
区域增长极的作用首先就是实现生产要素的集聚。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数据和资本、人才、技术、管理等,成为经济发展的生产要素。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最核心的资源就是人才。尤其是在当地关键领域和主导产业上,一方面要通过激励机制和配套服务引进人才团队,另一方面也要做好人才的服务,通过将“政产学研用金”六结合,推动科技创新及创新成果转化。根据当地产业基础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确定需要培育的主导产业,通过招商引资,引导经济要素在增长极汇集。招商引资不仅是引入资本,更是引入先进的技术工艺流程和管理理念。
在实现经济要素集聚的基础上,加快增长极产业发展。开发区的主要功能就是集聚产业,只要能够实现产业集聚,开发区就基本实现了其功能。但要实现增长极扩散效应,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就需要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开发区起步面积往往比较小,要让产业和城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开发区依托城市,可以实现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发展商贸居住。新区本身就兼顾产业及居住功能,通过引育产业,将人留在区内,最终发展成一个新城。
4. 区位的选择与合理的规划
在增长极的设计中,区位选择尤为重要。开发区通常面积较小,主要功能是发展第二产业,相关的商贸居住及社会服务还需要城市提供,因此不能距离城市太远,如果远离母城,就会造成产城分离,甚至成为孤岛。开发区规划面积一般在几十平方公里,在起步阶段面积不宜过大,如果面积过大,需要大量的前期资金投入,从而稀释了资源。可以预留部分土地作分批建设。新区多数位于一线城市周边,建设目的之一就是分流部分产业和人口,缓解主体城市的“大城市病”问题。因此,与城市的距离不宜过近,过近就容易和城市连片发展。新区规划的面积多数在500~2000多平方公里,如天津滨海新区规划面积2270平方公里,青岛西海岸新区的面积也超过2000平方公里。新区不同于开发区,不仅要发展工业,也要发展服务业,还要发展农业,实现产城融合和生态宜居,因此在建设区之外,还要预留农业区、生态区等。但规划范围不是越大越好,规划面积越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就越多,空间布局分散而不紧凑,产城则难以融合。一般500平方公里比较适宜,远期规划可考虑1000平方公里。
五、培育经济增长极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在欠发达地区培育经济增长极
在欠发达地区也可以设立新区。目前开发区已经在全国遍地开花,但新区大都设立在省会城市或大都市。其实作为经济增长极,在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城市也可以规划建设新区,通过培育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相比开发区,新区的配套功能更为完善,可以在不改变老城区的基础上,通过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集聚,逐渐形成规模较大的城市,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城镇和农村的发展。考虑到新区前期建设的巨大投入,可在一些具有区位、自然条件等发展优势的地区设立新区,在开发过程中要注重发展实体产业,严控房地产泡沫,以实现产城融合发展。
(二)依托区域性中心城市培育经济增长极
区域性中心城市在推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应发挥更大作用。我国未来的两大区域空间形态,一是城市群,二是城市群之外以区域性中心城市为引领的地级市。在中西部地区,难以形成以人口超过500万甚至1000万人的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或都市区,但可以将地级市培育成为50万~100万人口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由于小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弱,为带动区域性中心城市周边中小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就需要培育经济增长极。在增长极设置时应根据城市产业基础来设置开发区或者新区,开发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综合开发区等多种形态,级别上可以从市、自治区级下沉至区、县、镇。在开发区发展上需要注重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同时,要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和保障问题。
(三)在大都市周边构建反磁力中心
新区是大都市的反磁力中心。大城市对人口的吸引力即为“磁力”,而抗衡大城市吸引力的力就是“反磁力”,也是培育增长极的意义所在。尤其是对于人口超过千万的超大城市,新区的发展有助于减轻所在城市的人口压力。雄安新区的设立就是为了疏解北京的产业和人口,缓解北京的“大城市病”问题。在培育“反磁力中心”时,就必须要增强新区吸引力,做好新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打造交通更便捷、功能更完善、经济更繁荣、生态更美好的新区,才能吸引企业前来新区,通过若干年发展,逐步将新区打造成为100万~500万人口的城市,来对抗大都市的极化效应。建设“反磁力中心”,关键在于招商引资,如果新区产业没有发展起来,就只是做了房地产,有可能最终沦为“睡城”。因此,做好招商引资,实现产业集聚和产城融合,才能疏解大都市的城区功能,减轻主城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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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growth pol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special economic zones, development zones and new areas and their contribution to regional economy can be found that these regional growth poles are not only the window of Chinas opening up and the test field of reform, but also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national and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During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to achieve high-quality economic develop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ster new growth poles, further optimize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and form a driving mechanism through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to promote economic factor aggregation and industrial development. Especially in the less developed areas, we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to cultivating economic growth poles and play the role of regional central cities to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regions.
Key words: Growth Pole; Regional Economic System; Mechanism Innovation;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收稿日期:2021-06-30 責任编辑:张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