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研究
2021-09-03张成利何阳
张成利 何阳
[摘 要 ] 江苏省社会组织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已经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江苏省社会组织凭借其独特优势,在善款筹募、物资保障、志愿服务以及疫后恢复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也显现出了专业化水平不高、组织力量发展不均衡、政社合作机制不健全以及社会组织间交流合作不深入等问题,因此需要从强化专业技能、整合社会力量、畅通政社合作机制和开展组织内部交流互鉴等路径,提升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能力,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关键词 ] 社会组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新冠肺炎疫情 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 ]D632.1;C913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加速期,社会流动频繁,各种利益激烈交锋。不稳定因素的大量增加致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不断涌现,复杂程度不断加剧,且危害性持续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就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类事件。本文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1 ]。新冠肺炎疫情是一次重大的全球性的突发事件
,疫情传染速度快、范围广、程度深,阻碍了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也考验着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如果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其破坏力、影响力将难以估量。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指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把群众发动起来,构筑起群防群控的人民防线” [2 ]。经过70多年的发展,社会组织逐渐成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发展阶段曾有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民间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多种称呼。为表述准确,本文统一使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社会组织”这一官方概念,它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3 ]。
回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可以发现,社会组织因具有群众性、公益性、灵活性、专业性等特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预防、检测、救援和恢复中能够发挥强有力的补充作用。江苏省作为社会组织大省,组织总量位居全国第一。本文将探讨江苏省社会组织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并针对其参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以期对如何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的应对效能进行理论分析。
二、江苏省社会组织概况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0年)》,截至2019年底,全国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31个省(区、市)中,江苏省社会组织总量位居第一,占全国社会组织总数的11.2%,这一数值比排名后10位地区的总和都要高。此外,考慮到各地区人口数量对社会组织的影响,表1还列出了31个省(区、市)的每万人社会组织数据,同样,江苏省每万人社会组织数量也是全国第一。
为了进一步分析江苏省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依据
2010年~2020年《江苏统计年鉴》,绘制了近10年来江苏省社会组织数量的年度变化图(如图1所示),2010年起江苏省社会组织数量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从2010年的34183个增加到2015年的80385个,平均增长速度达18.7%。
2015年9月和2016年7月,江苏省民政厅相继发布《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意见》和《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对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和信用评估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举措为全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创建了相对良好的环境。可以发现,尽管江苏省社会组织数量增速从2016年起有所放缓,但总体上仍保持增长态势,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省共有社会组织97751个。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江苏省社会组织在应对公共卫生、助力脱贫攻坚、参与社会治理、发展公共慈善事业等方面也积攒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简而言之,过去10年江苏省社会组织发展呈现出两个主要特征。其一,伴随社会组织发展空间的不断扩大,江苏省社会组织数量持续增长,近年来规模稳居全国第一;其二,随着社会资源日益丰富和成长环境不断优化,江苏省社会组织正在经历由单一的数量增长向量质齐升的平衡发展转变。可以说,江苏省是全国社会组织实力大省的重要代表,分析其社会组织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状况对于研究国内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江苏省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实践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江苏省民政厅第一时间发布《关于动员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依法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明确要求组织动员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活动。随后,无锡、苏州、连云港等市民政局相继发布专项通知,引导各市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并且从严从细地指导其有序参与群防群控工作。可以说,江苏社会组织响应迅速,按照自身定位和优势依法、有序开展了疫情防控活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迅速募集应急资金物资
疫情发生后,江苏省社会组织在第一时间行动起来,广泛募集社会资金,采购急需防疫物资,并依法有序、及时地将捐赠财物投向疫区和省内最需要的地方。爱德基金会率先发布了“我们,共克时艰”的倡议,启动了紧急响应机制,公开募集捐赠物款总折合1亿余元,向湖北省捐赠了大量消毒用品、防护用品以及正压式电动送风呼吸器、血氧仪、病人监护仪、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等急需的医疗物资,爱德基金会共计为湖北、江苏的14个市、1个自治州和3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提供过资助。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紧急采购价值1090.06万元的物资发往武汉,为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提供医疗器材援助。无锡市爱未来公益服务中心通过“爱益行”志愿活动筹集善款,捐助呼吸机、心电监护仪、N95口罩等防疫医用品,共支援湖北疫区37家大型公立医院。苏州和合文化基金会、苏州弘化社慈善基金会紧急捐赠1000件长款羽绒服,帮助武汉医护人员避免出现因休息区无法开空调导致脱去防护服后衣物汗湿受凉情况等。据统计,江苏省社会组织共募集慈善资金17.47亿元、物资折价5.43亿元,捐赠资金支出使用达96.4%以上,捐赠物资拨付使用达99.9%以上 [4 ]。
(二)大力开展疫情防控项目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江苏社会组织把握“从早从严”关键作用,在发挥募集资源职能的同时,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优势,根据不同人群的实际需要,实施分类救助。张家港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多次结合“国际社工日”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了社工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的作用;扬州市慈善总会设立“疫情防控专项基金”项目,根据捐赠单位的意愿与定点医院、援鄂医务工作者等接收对象进行对接,及时有效地将募捐款物送抵疫情防控一线;南通市港闸区绿舟应急救援队的党员同志第一时间自筹经费5万余元购买了弥雾机、超低容量喷雾器、次氯酸水消毒剂等消杀装备和物资,连续为147家单位场所进行消杀工作,累计志愿服务时长477小时,消杀面积近10万m2;苏州市慈善基金会先后开展了近20个慈善项目,为抗疫一线工作者提供了20多万份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国抗疫提供了后援服务等。可以看出,江苏省各市社会组织对政府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做了有力补充,充分展现出社会治理体系下社会力量参与的优势和效能。
(三)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根据江苏民政厅公开信息,江苏全省发动1000余家社会组织和60万名志愿者服务一线,广泛参与到疫情防控宣传、配合社区封闭管控、帮扶特殊困难群众等诸多服务保障中,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积极贡献。如扬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市民观察员协会积极组建“抗疫突击队”,协助社区实施封闭管控;徐州市新风志愿者服务总队在疫情最严重的2月走访多家药店,为保洁人员和居民无偿提供口罩;2020年2月~8月,常州市红十字会与春风服务中心联合着重关怀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家庭,通过线上购买寄送的方式为他们提供药品以及疫情防護物资;“大爱寻亲、温暖回家”救助站活动联合全省72家救助站协同作战,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900人次,实现零感染。此外,南京启蒙社区发展中心、苏州太仓益善社工、南京红叶社工等24家社工机构联合策划启动了江苏社工助力支持湖北抗疫的“暖心计划”,通过该计划为有需要的人提供远程心理支持、情绪疏导等社工服务,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贡献了力量。
(四)积极推动复工复产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江苏省社会组织以恢复社会生活秩序、安全复工复产为主要任务,南通市红十字会率先举办针对本市复工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救护培训,增强员工的生产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应对突发公共危机的处理能力;苏州市吴中区长桥人民医院天使心志愿服务团队紧密配合全市企业复工复产要求,自发组织为高新区部分企业复工复产举办疫情防控知识讲座;昆山、常熟等地多个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在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的同时,组织协调市民进行复工登记,配合相关部门针对复工企业及外来人口做好防疫岗前培训工作,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员工的防疫意识;苏州市小红帽义工协会组织发起“疫同防疫”项目,联合多家企业参与公益,对苏州市因疫情陷入困境的儿童提供帮扶等。
社会组织作为公共卫生治理中的重要参与者,利用其自身的定位与特点,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发挥独特作用。社会团体涉及的领域非常宽广,其中涵盖很多服务行业,拥有资源、技术、信息等多方优势,能够为疫情防控工作、疫后复工复产提供大量的服务和人力资源;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其具有非营利性,在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方面具有特殊作用;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相比较而言,基金会不仅能够带来社会价值,也能够创造出巨大的经济价值,为其能够在抗疫过程中迅速募集大量资金物资、助力开展慈善项目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总而言之,虽然各自分工有所不同,但是不难发现,各类社会组织在面对共同的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时结成了相互依存的共同体,在抗疫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大力开展募集物资、疫情解读、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江苏省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临的问题
虽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江苏省社会组织全力以赴、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有效发挥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作用和功效。但也需要承认,江苏省社会组织在参与疫情防控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社会组织专业化水平不高
1.应急类组织队伍匮乏。 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可知,以“急救 ”“搜救”“救护”“救助”“救灾”“救援”为关键词查询到的江苏省应急救灾类社会组织共计410个,仅占全省社会组织总体数量的0.42%。其中能够处理公共卫生类事件的社会组织数量更少,整体而言江苏省应急类社会组织尚处于成长阶段,发展规模参差不齐,相关的应急人才、专职人才资源缺口大。
2.社会组织专业能力水平不足。 面对前所未见的新冠肺炎疫情,即使是有一定应急经验的社会组织实质上也并没有做到有效填补政府服务的漏洞,归根到底是因为国内社会组织在卫生服务方面的专业素养总体较低。同时,绝大多数社会组织在参与疫情防控过程中满腔热忱,但是从业人员普遍缺乏较为全面的急救培训和演练经验,也缺乏从业资质。大量志愿者更多负责提供协助防疫服务,在实际过程中并不能及时提高民众对于疫情的认识水平,比如多地出现“进出社区一刀切”现象。另外,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之后,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已经不能满足越发增长的社会需求。
3.智能化水平总体较低。 纵观整个抗疫过程可以发现,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对于精准防控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社会组织对于新兴技术的应用水平远低于疫情防控的需要,这降低了抗疫活动的开展效率。研究发现,与北京、深圳等地相比较,江苏省社会组织在参与疫情防控时很多项目是线下模式,线上服务项目相对较少,背后深层次原因就在于缺乏智能支撑,社会组织的整体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
(二)社会组织力量发展不平衡
1.社会组织力量发展不充分。 据江苏省民政厅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江苏省社会组织共计97751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但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之后江苏省社会组织数量增长缓慢,特别是2020年社会组织数量只比2019年增加了0.8%,这与同期全国社会组织的平均增长比例(3.2%)相比差距明显。对于常住人口近8500万、经济总量全国排名第二的江苏省而言,进一步壮大社会组织队伍依然重要。伴随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组织活跃度不断增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截至2020年底,江苏省5A级社会组织仅有242家,不及总数的0.3%。此外,近年来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借机私自募捐敛财的现象较为频繁,2018年至今江苏全省已有超过170个社会组织被依法取缔。由上可知,江苏省社会组织不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组织地域分布不均衡。 依据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的信息,2020年江苏省不同区域的社会组织分布情况整理如图2所示。苏南区域社会组织数量占全省总数比例最高,达54.0%;苏北区域占比28.6%;而苏中区域仅占17.4%。从具体城市的数据来看,南京市(25.2%)、苏州市(9.4%)、徐州市(8.5%)、常州市(8.0%)和无锡市(7.7%)的社会组织数量位列前五,宿迁市数量最少,南京市社会组织的数量是宿迁市的7倍多。由此可见,江苏省社会组织的地域分布不均衡现象仍然较为突出。
3.社会组织类型差异较显著。 社会组织按类型可以细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类。参考2010年~2020年《江蘇统计年鉴资料》,绘制近10年来江苏省不同类型社会组织数量的年度分布图(如图3所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增长较快,近10年来基金会占全省社会组织数量的比例始终维持在0.6%~1.0%。另外,根据2020年《国家统计年鉴》,江苏省社会组织中的基金会数量占比远低于北京(6.0%)、上海(3.0%)、广东(1.7%)等地区,这一差距值得进一步关注。
(三)政社协同机制不健全
1.政社之间合作程度较低。 面对情况复杂的突发疫情,除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表现出政社合作精神外,其他社会组织很少直接与政府开展合作。大多数社会组织往往是单兵作战,这既导致了重复服务的出现,又增加了服务对象选择服务的难度。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之初,很多社会组织第一时间赶往武汉开展救助活动,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增加了感染风险。其中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互动较少,政社合作率相对较低。
2.政社合作机制缺乏灵活性。 无论是在国家应急预案体系中还是在江苏省地方预案中,始终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意义,加强政社之间高效互动合作。但通过实际情况可以发现,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为涉及的主体范围广、数量多,政社之间常态化的合作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如何引导社会组织进行高效的政社互动合作还相对比较模糊,合作机制缺乏灵活性。例如,在疫情早期,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号召,冲锋在前,但是随着疫情防控进入高峰阶段,部分组织因自身问题已经无力应对复杂的疫情,最初的热情消退之后要么选择退出,要么敷衍应对上级任务,其中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忽视了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社会组织进行激励以保持继续合作。
3.政社合作双方主动性有待加强。 健全的政社合作机制只有在双方沟通过程中才能体现,但沟通交流是个双向的过程,一方面,对于政府而言,随着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再加上非法社会组织屡禁不止,事实上并不能做到主动与每一个合法社会组织保持交流。另外,社会组织作为体制外的一种社会力量,政府对其始终缺乏信任,这种脆弱的信任关系影响了政社之间稳定合作。另一方面,对于社会组织而言,经济匮乏往往是它们开展活动的主要障碍。虽然部分社会组织有自己的筹资渠道,但绝大多数社会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靠政府购[JP2]买服务或者直接拨款。这种不对称的资源依赖[JP2]关系客观上造成很多社会组织独立性不强,缺乏主动作为的意识和担当,进而影响政社合作效果。
(四)组织间交流合作不深入
1.江苏省内社会组织之间交流互动不到位。 2020年2月,湖北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关键时期,国家卫健委提出“一省包一市”对口支援湖北抗疫的号召。江苏省13个城市的社会组织以不同方式向社会各界募集抗疫物资,并在第一时间发往对口城市湖北省孝感市。江苏省各市独立助鄂抗疫的表现被网友戏称为 “十三太保”“散装江苏”,这些戏称的背后既是江苏省实力的体现,但也反映了一个江苏省特有的问题,即省内各市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互动不到位,在遇到突发事件之际表现出独立成团、各自为战的应对模式。江苏省民政厅公开信息显示,直至2020年12月,江苏省才举办了第一届省内社会组织活动交流会。有鉴于此,我们可以得出江苏省内社会组织地域分布不均衡的现象,其原因之一可能也是省内社会组织交流不通畅。
2.江苏省社会组织推动全国区域性合作不紧密。 当前,中国形成了五大国家级区域性发展战略为引领的协同发展新格局,其中长江经济带发展区域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域的社会组织数量最多。江苏省是这两个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然而省内社会组织却没有充分把握这种战略发展机遇,构建以江苏省为核心的区域性应急类社会组织合作交流机制。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江苏省内的应急类社会组织与安全生产、科技教育、旅游交通、心理辅导等其他领域的社会组织联系不紧密、协作不顺畅。相较而言,北京市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之间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以扩大社会组织“朋友圈”的合作模式 [5 ],积极推动疫后社会治理和经济复苏,这一点值得江苏借鉴。
3.江苏省社会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不深入。 疫情防控期间,虽然江苏与意大利、韩国、日本、德国、土耳其等国家的友好城市开展了不同层级的疫情防控交流援助活动。但不难发现,这些对外援助活动基本是由政府主导、企业助力的,社会组织在其中主要扮演参与角色。可以说,江苏省社会组织在省内、国内抗疫行动中表现突出,但在对外援助活动中并没有注入与其实力相匹配的“江苏力量”,这一点与北京、深圳等地的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参与国际抗疫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江苏省已与全球60多个国家300多个省市地区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数量规模位居全国第一。作为中国社会组织数量最多的代表,江苏省社会组织并没有充分利用友好城市数量多、遍布广的交流环境优势,在国际社会组织交流合作中呈现出参与度不深、表现力不佳、影响力不足等特点。
五、江苏省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优化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放眼长远,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6 ]。客观而言,江苏省社会组织在抗疫过程中显露出的不足之处虽是江苏省内存在的现实问题,但在全国范围内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社会组织在做好疫情防控、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十分关键,问题就在于接下来应该做好哪些工作才能更好地让社会组织参与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未来的努力方向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社会组织参与能力
社会组织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共担社会治理责任,其中一个重要的基础就是专业基础。相较于其他项目,应对突发事件要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素质更高,具备更专业化的知识和实践能力。因此,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十分必要。
1.强化专业能力建设。 应当深刻总结此次疫情防控经验,首先,按照业务领域,把提升专业能力和应急能力结合起来,强化应急类社会组织的实战能力。通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模拟行动,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专项演练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其次,还要提升社会组织中持证社会工作者的比例,并为其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做好长期留住优秀人才的准备。专业人才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水平,提升组织专业化实力需要壮大专业人才队伍。
2.主动转变服务理念。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最终目的是要将公共资源最大化地提供给社会公众。在提升参与能力的过程中,社会组织自身的服务理念、管理机制也要与时俱进,通过不断扩大其辐射范围,进而将有限的力量资源转化为丰富的公共产品。努力做到既能满足社会组织内部成员需求,也能为非组织成员提供服务,这就要充分调查市场,了解新时代群众的多元化需求,主动提供定制化服务;也要在专注做好一个领域的基础上,以点代面,逐步拓展自身的服务范围。同时,社会组织还应该重视公平问题 [7 ],充分考虑疫情对不同群体产生的不同影响,主动关注弱势群体并为其提供精准服务。
3.加大智能支持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 [8 ]。为了更好适应大数据时代、智能化社会,提高线上服务水平与效能,要鼓励社会组织将新的科学技术逐步纳入到常态化工作中,提高对现代信息技术的驾驭能力。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既有助于提高社会组织应对危机、参与社会治理的精准度,也有助于社会组织实现与政府、社会、媒体等其他主体之间的交流互动,推动社会共治生态不断向好发展。
(二)整合社会力量资源,凝聚社会组织参与主体
突发性、复杂性是突发事件的显著特征,这也意味着无法通过市场机制彻底解决此类事件,政府也不能快速抵消应激源的全部影响。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度,鼓励社会成员树立社会共同体意识,采取联合行动共同应对突发事件,这也是克服疫情蔓延、缓解物资匮乏、恢复生产生活的成功经验。另外,随着社会治理意识的不断发展,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水平也在不斷提升,已经具备形成最广泛社会参与机制的理论基础和实践需求。
1.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 努力改善社会发展状态和人们生活状态是社会组织的使命所在。社会组织能够参与社会治理、充当化解矛盾的“安全阀” [9 ],所依赖的是公众信任,也就是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组织,首要的一点就是不断提升组织的公信力,赢得公众对社会组织的支持,进而吸引更多的志愿者。这就要对社会组织进行有效监管,通过政府、社会、媒体等多元监督渠道规范其行为,提升其工作效率与质量;同时还要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效能,通过规范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式增强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
2.增强社会力量参与度。 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市场之外的社会力量,大多与社会公众具有广泛的联系基础,能够有效凝聚其他力量,发挥其本地性优势。对于新冠肺炎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而言,“防 ”“控”“治”只是事情发展的不同阶段。这其中 ,“控”和“治”专业性较强,在“防”的阶段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度的可能性最大。社会组织若要做好“防”的工作,关键在于增强群众对于相关防疫知识的了解,可以通过开设应急常识教育课程和讲座,加强广大群众应急常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同时,还可以结合项目积极开展宣传以吸引更多的社会捐助,如此可以将社会组织的社会化优势转化为处理突发事件的支持力量,最广泛汇聚解决问题的社会基础。
3.夯实群众动员机制。 社会组织应引导人们增强在常态化状态下对其的认可度,转变人们对于社会组织“事前不知、事发有用、事后不理”的认识,极大程度利用团结一切可能的力量,确保社会组织发挥应有作用。例如,社区社会组织在解决基层问题、服务基层群众、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面作用突出,可以加快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通过打造可借鉴、可推广的地方样板社区促使社会组织影响力不断提升。再者,社会组织还要通过自身的独特魅力,吸引更多不同专业的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参与到组织中,为建设高质量社会组织夯实人才配置。总而言之,整合社会组织参与力量要逐渐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为凝聚社会组织参与主体提供有力支撑。
(三)畅通政社合作机制,优化社会組织参与环境
实践证明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国家的统筹部署如果仅靠各级政府是很难独立完成的。作为政府的有效补充,社会组织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和影响。当然,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也离不开党和政府的鼓励支持。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虽然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联系正愈发紧密,但两者之间依然存在着结构性的隔离。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应有作用,需要消除两者之间的隔离,通过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多措并举加大政府对社会组织扶持力度,逐渐形成长效的政社协调合作机制,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1.强化社会组织的党建引领作用。 党组织是社会组织更好发挥职能、实现健康发展的坚强保证。正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党组织联合行动,使资源配置效率最高,才能取得优异的抗疫成绩。与此同时,还要继续发挥社会组织内部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10 ]。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初期,因为认识不足、能力不够,社会组织内部也确实发生过一定恐慌,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消除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担忧与不安,提升了组织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
2.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 新冠肺炎疫情警示我们,对于突发事件,倡导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是其中关键环节。当下,对于社会组织,政府应该从长计议,一方面需要坚持从政策上鼓励、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将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纳入相关部门的发展规划中,把握好“管”和“放”的尺度,厘清双方权责边界,减少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条件限制。同时,也要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加快清除运转不正常的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组织整体发展质量。另一方面,还需要主动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尤其是对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类的社会组织,应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通过公益捐赠、财政补贴、立项资助等不同方式资助其开展必要的研究与活动,旨在切实培育出一批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上可以发挥作用的专业性社会组织。
3.不断完善法制体制机制。 从总体上看,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是一个重要原因 [11 ]。完善法制体制机制是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应对突发事件效能的有力措施。整体层面而言,要加快社会组织立法进程,保障社会组织权益,明确社会组织与政府一起共同承担公共事务的治理责任。正如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在2018年“两会”中提出的建议,我们需要“尽快制定《社会组织法》,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一部基本法” [12 ]。具体层面而言,进一步细化相关法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配套制度,不断形成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和支持其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为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方向引导。如健全“三社联动”机制,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促进其与地方政府、政府组织、企业等多方主体的合作;健全危态募捐机制,除了政府指定的募捐组织之外,允许其他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参与募捐,尽可能发挥社会组织最大优势;建立准确、规范的报道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参与重大疫情治理的规范程度。
(四)开展组织内部交流互鉴,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
江苏省作为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域的核心参与者,与国内外众多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形成了以交流促合作、以合作推共赢的发展局面。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江苏省社会组织有能力、有责任争当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排头兵,将自身发展融入国内与国际两个大局,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全球治理水平贡献力量。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拓展交流互动空间,完善国内交流合作机制,有效推进社会组织现代化建设。 江苏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鼓励社会组织协同参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此次疫情对江苏省乃至全国社会共治能力与水平发起了挑战,同时也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契机。江苏省社会组织唯有不断创新交流模式、健全合作机制,坚持平台共建、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成果互惠的交流合作理念,才能更好推进社会组织现代化建设、提高其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首先,江苏省社会组织在对口援助湖北抗疫、对口帮扶西北脱贫、对口助力东北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江苏省可以将这些对口项目转化为交流互动的桥梁,培育开展公共卫生治理交流合作的社会服务机构,协助其他省市共建社会组织交流平台,通过定期开展对口交流活动,解决社会组织区域性交流渠道狭窄、信息共享不畅的问题。其次,江苏省科研资源“量多质优”,可以加强社会组织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研究,积极探索跨行政、跨专业、跨区域的协同合作交流机制,通过创建社会组织优质服务示范区,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统一发展的社会组织新样态。再者,江苏省社会组织还应当积极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在深化政社合作的基础上,推进社会组织与企业、高校、媒体等开展经验交流会活动,为共同破解公共卫生治理的难点、痛点、热点问题提供经验、贡献智慧。
2.提升国际影响力,传播国际交流互鉴理念,全面推动社会组织国际化发展。 经济全球化让世界成为了一个利益共存、风险共担的有机整体,面对各类公共危机,我们需要开展国际间的对话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风险与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范围内扩散考验着世界各国的应对治理能力,同时也是我国社会组织吸取国外经验教训、展现自我能力优势、参与全球卫生治理的重要机遇。江苏省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大省,应当牢牢把握这次机遇,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发展战略,通过提高国际交流参与度,塑造中国品牌吸引力,进而提升中国社会组织在参与全球治理中的影响力。
一方面,江苏省海外友城关系网遍布世界五大洲,交流空间覆盖了全球主要经济体和区域性大国,这为江苏省社会组织建立境外组织机构、搭建跨国性交流合作平台提供了有利的学习交流环境。以此为基础,我们不仅可以总结国外社会组织在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如以色列的创新倡导模式、比利时的建设支持模式、阿尔巴尼亚的协调实施模式等 [13 ],还能学习国外社会组织通过国际援助协同建构国家软实力的实践路径(如美国代理式、欧洲共生式和日本互补式的协同方式 [14 ]。另一方面,江苏省在认真分析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江苏自身的发展优势和文化特色,秉持开放包容、平等协商的合作理念,主动走出国门、深化国际合作。事实上,江苏省社会组织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国际合作方面做出了一些实践性探索,如爱德基金会联合海外民间组织推动线上疫情防控交流会,通过分享各国疫情防控经验助力国际抗疫;无锡市红十字会在疫情期间主动对接柬埔寨西哈努克省红十字会,通过对外援助给当地疫情防控注入了“江苏力量”。这展现了江苏省社会组织以实际行动深化“一带一路”倡议下对外友好交流合作的能力,但在创新合作模式、拓展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方面仍有进一步努力的必要。可以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国际人才队伍建设,在开展公共卫生国际项目合作中传播中国社会组织“以人为本”的公益服务意识、表达中国人民“以和为贵”的合作理念;可以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江苏企业和高校的对外合作基础,开发“社会组织—企业—高校”联合的国际合作新模式;可以有效利用中欧投资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关系渠道,以经济合作为基础拓宽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社会治理等多领域的合作空间。
五、结束语
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危机,加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中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此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再一次表明,突发事件是一个波及面广、破坏力大、影响深远的社会问题,必须发挥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力量才能共克时艰。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江苏省社会组织积极作为,为全省、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协同性功能。当然,纵观抗疫全程可知,江苏省社会组织在改善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能力等方面还有较大的努力空间。以此次疫情为鉴,全力推动社会组织向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国际化发展是江苏省“十四五”规划期间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的现实要求。为此,需要努力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打造综合实力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社会组织,探索形成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点的社会组织合作发展新道路。
参考文献
[1 ]突发事件应急条例 [Z/OL ].(2003-05-09).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3/content_62137.htm.
[2 ]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 [N ].人民日报,2020-03-14(001).
[3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B/OL ].(2006-10-11).http://www.gov.cn/govweb/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453176.htm.
[4 ]以“奋进之笔”书写民生幸福答卷——“十三五”时期江苏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纪实 [EB/OL ].(2021-02-01).http://mzt.jiangsu.gov.cn/art/2021/2/1/art_55087_9660313.html.
[5 ]黄晓勇.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0年) [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
[6 ]习近平.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J ].求是,2020(5):4-8.
[7 ]Stephanie B H,Sarah B H,Alex R D,et al. Iguchi.Exploring the Impact of COVID-19 on Social Services for Vulnerable Populations in Los Angeles Lessons Learned from Community Providers [Z ].California:RAND Corporation,2020:14.
[8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N ].人民日报,2020-02-15(001).
[9 ]刘中起,童星.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三方参与机制:上海个案 [J ].重庆社会科学,2014(8):32-39.
[10 ]孔卫拿,黄晓媛.社会组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的作用——逻辑、体系与提升路径 [J ].学会,2020(7):5-15,22.
[11 ]鲍绍坤.社会组织及其法制化研究 [J ].中国法学,2017(1):5-16.
[12 ]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尽快制定《社会组织法》完善社会治理格局 [EB/OL ].(2018-03-16).http://mzzt.mca.gov.cn/article/2018lh/dbwyhmz/rddb/201803/20180300895582.shtml.
[13 ]Scott G,Sarah R,Mattias W, et al. What is the value of civil society in the Covid-19 crisis? Cross-Country Analysis, WHO Regional Office in Europe [EB/OL ].(2020-06-05).https://analysis.covid19healthsystem.org/index.php/2020/06/05/what-is-the-value-of-civil-society-in-the-covid-19-crisis/.
[14 ]安姍姗,蓝煜昕.国际发展援助中非政府组织如何协同建构国家软实力——来自发达国家的经验 [J ].国外社会科学,2019(5):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