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凡·伊里奇之死》与《墙》
2021-09-02刘家玉陈国雄
刘家玉 陈国雄
摘要:托尔斯泰的《伊凡·伊里奇之死》直接影响了海德格尔死亡观的建构,而《墙》则是萨特死亡观生动的文学表达。死亡与生存意义的关系,是萨特与海德格尔死亡哲学中对立最突出的部分。海德格尔认为,死亡之作为“悬临”,使人产生“畏”这种最本真的情态,由此人才得以“向死而在”;萨特在《墙》中回击了海德格尔“死亡具有本己性和不可通约性”这一论断,并表达了“死亡是荒诞的”观点。海德格尔与萨特死亡观差异的核心是:海德格尔力图在存在本体论的建构层面上理解死亡,而萨特直接从现实的、有意识生存出发考虑死亡问题。二者死亡观的差异,构成了存在论哲学中一种独特的张力。一方面揭示了存在论内部思想的多样性,另一方面极大推动了死亡哲学在现代哲学语境下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海德格尔;萨特;《伊凡·伊里奇之死》;《墙》;死亡观
中图分类号:B516.54;B565.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12-0153-04
死亡是哲学的重要主题之一,其不仅是人类思维和想象的形而上建構,更与每个个体的现实人生有着深刻的关联。段德智先生这样评价死亡在哲学中的重要地位:“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从越来越深的层面上猜度死亡的历史。”[1]而对于死亡的理解,往往是最能体现不同哲学家、哲学流派思想特点的因素。随着神学世界观的解构和现代哲学的兴起,哲学对死亡的理解愈发深入,在这之中,存在主义是现代哲学中对死亡问题探讨较多的一派,并且,其代表思想家的死亡观都与文学作品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伊凡·伊里奇之死》直接影响了海德格尔死亡观的建构,而《墙》则是萨特死亡观生动的文学表达。
一、本己之死与荒诞之死
在海德格尔的死亡哲学中,死亡的本己性问题首当其冲。他人之死和个体自身之死,这两种意义完全不同的死亡,在此前的思想史讨论中,没有被严格地区分开。在他看来,死亡是一个没有被完全澄清的概念。人可能见证过死亡,但是人永远不可能把死亡作为一种经历,因为死亡本身就是人“能经验”之可能性的消亡。所以,我们对于死亡始终只是“在傍”。“海德格尔对死亡的‘事件性的消解,可以浓缩为这样一个基本思想:死亡不可能作为一种对象性的事件被经验。”[2]然而,死亡固然不可被经验,但是由于死亡这种“只属于个体本身”的专属性,能够帮助沉浸日常生活的现代人排除外界的搅扰,获得关注自身存在的机会。从而由关注“死”,带给“生”丰富的意义。死亡的个体性是开启死之启示的一把钥匙,人必须把死作为自己“最本己的和无可关联的可能性”来把握,把死当做自己的死来拥有,才能把“生”的意义发掘出来。
托尔斯泰的小说《伊凡·伊里奇之死》,就是对海德格尔死亡观的最佳注解。从形式方面看,小说采用倒叙的叙事手法,表现了文本在形式方面对死亡之本己性的强调。作者把处于故事内时间最末端的葬礼提到开篇处的叙事安排,既突出了小说的死亡主题,又是对每一位读者的警示,他提醒世人:重新反思死亡、真诚地面对死亡。
从内容方面看,在小说的第一章中,伊凡之死作为一个冷冰冰的事实,赫然横在开头,强调了身边人对伊凡之死冷淡、漠然的态度。文中对伊凡的亲友对待其死亡的态度有这样的描写:“‘怎么?他死了;可是你瞧,我却没死每个人都这样想,或这样的感觉。伊凡伊里奇的一些熟人,也就是所谓的朋友们,这时都不由得想到。”[3]联系后文伊凡在面对自己死亡时的态度,不难发现,这是海德格尔哲学中死亡个体性的文学预演。这段叙述表达的不止是旁人对伊凡之死的态度,而且也是对死亡本身的态度。这种庆幸,正是对个体死亡的闪躲。这种把死亡看作“他人之事”的倾向,暗含着对自己将来之死亡,即对死亡本己性的回避。海德格尔把这提炼为:“死亡是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在伊凡的朋友伊凡内奇探视伊凡遗体时,又有了如下描写:“那神态还在责备活人或者提醒他们什么事。”实际上,伊凡的遗容所要提醒生者的事,正是海德格尔的死亡的个体性想要给予世人的警示:死亡是人最本己的,无可关联的可能性,要把死亡作为自己的死亡看待,面对有限的、本真的自己,从死中,求解生的意义。“根据海德格尔的观点,只有把我的死亡带给我自己,本真的存在对我才有可能。”[4]
与海德格尔不同,萨特认为荒诞性才是死亡的基本性质。他把死亡看作是一个外在于个体存在的、与人的生存结构没有任何联系的偶然事实。死亡具有彻底的荒诞性,它丝毫不可被等待、被预测,也就无法真正对人生产生任何影响。在小说《墙》中,萨特通过巧妙的情节设计,把死亡之荒诞,刻画得入木三分。
相比《伊凡·伊里奇之死》,承载了表达萨特个人死亡哲学重任的《墙》,在视角选择上带有更强的目的性。《墙》采用第一人称叙事,是萨特基于其哲学基础和写作目的的必然结果。他与海德格尔最大的不同,就是把“以此在为基础”改进成了“以意识为基础”。换句话说,萨特的“自为存在”与海德格尔的“此在”最大的区别,就是把自为严格限定在“人的意识”这一范围之内,意识使人的存在具备了本体的意义。可以说,二者对死亡看法的根本不同,是由各自哲学基础的差异决定的。因此,《墙》的叙事建构在自为存在的意识范围内部,即主人公伊比埃塔在特定时空内的所见所闻所想之中。这种处理使小说得以立足于具体的人生处境中、从多方位展现出了作为个体的现代人面对死亡时最真切的感受,表达了站在其时代最前沿的、对死亡哲学的深沉思考。
一般来说,思想性较强的文学作品,往往不以情节见长,而萨特以其巧思有力地打破了这一成见。不读到小说的最后,大多数读者都会理所应当地认为,《墙》是一部意在描绘在可预计死亡之前,个体真实的身心状态的小说。但是,萨特的妙思在小说的尾声处掀起了真正的高潮。本应躲在藏身处的格里斯鬼使神差地跑到了墓地去,被伊比埃塔的玩笑骗到墓地的长枪党人在那里打死了他,预想中对敌人的嘲弄、勇敢的赴死变成了事实上的背叛。求生的格里斯死在乱枪下,求死的伊比埃塔却捡回了性命。在《墙》中,把文学作品的主旨升华到其哲学高度的,正是结尾处这一出人意料的转折。
这一反转设计可谓神来之笔,把死亡的荒诞性表现得极其透彻而富有真实感。一方面,萨特用“格里斯确实替代了伊比埃塔去死”这一事实,回击了海德格尔“死亡具有本己性和不可通约性”这一论断。另一方面,这一出人意料的结局印证了萨特对死亡的理解,即“死亡是荒诞的”。
二、意义的开显与意义的取消
死亡与生存意义的关系,是萨特与海德格尔死亡哲学中对立最突出的部分。海德格尔认为,死亡之作为“悬临”,使人产生“畏”这种最本真的情态,由此人才得以“向死而在”,脱离人群,站在个体的角度筹划自身。使得生之意义,在死的限定下,得以敞开和澄明。
在《伊凡·伊里奇之死》中,海德格尔的这一思索,是由病床上濒死的伊凡对自己一生的反省而开显出来的。患病后的伊凡对死亡的态度,以第七节受到盖拉西姆的启示为分界,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四到第六节是伊凡的顽抗阶段,第八到第十二节结束是反思阶段。第七节中,伊凡通过与仆人盖拉西姆的接触,感受到他身上一种自然的、本真的,向死而生的人生态度。由此开始,伊凡对死亡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他不再通过非本真的“操劳”与“操持”来逃避死亡,而开始了对自己人生、对死亡的思索。随着他生命力的日渐垂危,他对死亡的思考,也变得越来越深入。概括来说,伊凡反思死亡的核心在于两点,第一,“之前的生活到底哪里过得不对头?”第二,“应该怎样过才算‘对头?”当然,托尔斯泰只是“现代之死”的预言家,对这一“不对头”的原因,在小说中留下了悬念。这一问题在近半世纪后,由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给出了明确回答:首先,伊凡生病前的生活,长期处于日常的“沉沦”状态,本真的生存状况受到了遮蔽,不曾在“畏”的情绪中,面对过“死”这种可能性;其次,伊凡应该先行到死、向死而在,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就是:“带到主要不依靠操持而是去作为此在自己存在之前的可能性之前,而这个自己就在热情的、解脱了常人幻想的、实际的、确知它自己而又畏着的向死的自由之中。”[5]305
就情节来说,患病前的伊凡,以“维持快乐和体面”为信条,他没有想过,这种虚浮的快乐与他人眼中的体面,与自己的存在的意义其实毫不相关。在他患病前,他从未从迷梦中醒来,倾听一次自己内心的倾诉。这足以解释垂死时的伊凡为什么产生了“所以那些美好的日子现在看来一点也不美好,只有童年除外”这样的困惑。随着人的成长,操劳、操持活动的增加,人越来越远离本真的自我存在,迷失在滚滚而来的“日常生活”中。而这种“日常生活”对死亡之本己性的遮蔽,使得只有借死亡之畏才可得以澄明的本真生存意义愈发模糊不清。而伊凡在反思中感到痛苦、无助的真正原因,正是过了一辈子这种“不向死而生”的糊涂生活,才让自己在临终时丝毫感受不到生活的意义。
而萨特的反对海德格尔把生存意义与死亡相结合的观点,他认为死并不能从外部赋予生命以任何意义。段德智先生在《死亡哲学》一书中,把萨特这一说法解析为两个前后联系的部分:首先,死亡是自为存在的毁灭,而自为存在是生命意义的赋予者,所以死亡是生命意义赋予者的取消。其次,因为自为存在自主筹划自身的意义,而这种筹划要求一种“后来的存在”。死亡恰好取消了自为成为这一“后来”的可能性,故死是人全部意义的筹划的毁灭和生命意义的取消。二者死亡观的对立鲜活地在不同文本中得到了反映,与《伊凡·伊里奇之死》中,伊凡在临死前对人生意义的恍然大悟产生强烈对比的是,萨特笔下的伊比埃塔在臨死前落入了形存神灭的麻木不仁中,甚至连爱情、友谊、爱国这些曾经在伊比埃塔的生命中长期留存的价值追求,也顿时显得黯淡无光。
在《墙》中,萨特对死亡的这种理解,主要通过主人公伊比埃塔的心理独白得到反复的展现。在文中,面对来看望死刑犯的医生时,对主人公有以下心理描写:“我们三人都在看着他,因为他是个活人。他做出活人的动作,有着活人的忧虑,在这个地窖里像个活人一样冻得发抖;他有一副营养良好,听从自己指挥的躯体,我们这几个人却不大感觉得到自己的躯体了。……他蜷着腿,支配着自己的肌肉,并且他可以想明天的事。”为什么活生生的人会把自己当作死人看待呢?这是因为在可见的死亡面前,已经被剥夺了自己作为自为存在,即自身存在意义赋予者的权利。因为意义赋予者即将毁灭,所以生命所包含的各种意义,甚至包括支配躯体、感知寒冷等纯粹的生理意义,也被眼前的死亡一并剥夺。
另外,对“死亡通过阻碍自为存在通向未来而取消所有意义”这一论述,小说中也使用了大量笔墨加以对象化展现。伊比埃塔被宣判死刑后,往昔他所珍视的,多彩的生活体验、乃至于救国救民的崇高理想,再也不能在他心中激起一丝波澜。在萨特的死亡观中,伊比埃塔此刻对一切漠然的态度不难理解。因为自为存在一切的存在意义都依赖于“后来的存在”,死亡如同一堵墙一般,隔断了伊比埃塔通往存在之“后来”的道路。因此,自为存在无法展开进一步自我筹划,也就不能赋予其即将毁灭的生命任何意义。
三、“向死自由”的叛徒与“绝对自由”的英雄
在《存在与时间》的论述中,死亡与自由具有天然的血肉联系。可以说,海德格尔前期的自由观,就是直接从其死亡哲学中导引出来的,即人的自由其实是一种“向死的自由”。具体来说,“向死而在”者先行到死亡之中,以死亡为其存在方式,此在立足于这种本真状态展开的自我筹划,就能把死亡作为最本己的可能性自己承担起来。这种意义上此在的谋划被海德格尔称为“决心”。此在的自由,就寓于这种决心之中。因为此在在这时能够“面对着自己的死亡,凭自己的良心自己选择自己,自己筹划自己,自己把自己的可能性开展出去。”[5]306其自由观念,依赖于“向死而在”这一过程,是由此在的死亡之“悬临”而派生出的一种可能性,通过此在在进入本真状态后的朝向有限性的自我筹划开展出来。这种对死亡与自由关系的思考,在托尔斯泰对伊凡人生态度、人生选择的表现中,得到了充分的文学化展现。
《伊凡·伊里奇之死》的第二节是对伊凡的生平的记述,此节的开头处这样写道:“伊凡·伊里奇过去的生活经历是最普通、最平常,但也是最可怕的。”这段话极富深意,至少包含着两个矛盾。首先,“最简单、最平常的”人生,不应该是“最可怕”的;其次,伊凡从小就是家里的佼佼者,长大后成为了事业上较为成功的上流人物,并且经历过仕途的坎坷起伏,其身世并不简单、平常,也谈不上可怕。
实际上,这种矛盾的表述恰好表达了托尔斯泰关于人生与众不同的看法:首先,极其普通、平常的人生,就是极其可怕的;其次,人生过得到底如何,并不由他人的评价决定,而是取决于个体本身对待人生的态度。这两点在海德格尔“向死的自由”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阐发。
这里的“普通”和“简单”,并非是对人生丰富性的规定,而是着眼于个体对待自己人生的態度,即人是否能怀揣着一种本真的态度,自主地选择、筹划自己的人生,以此免于在“常人”中遗忘掉自己的存在整体。“常人”是海德格尔用来区别“能死者”的概念,主要指一类退到自己以外的世界及其他同类此在构成的此在集合中的此在,他们以牺牲存在的完整性为代价,长期处于非本真的状态以免受“畏”的侵扰。换句话说,常人就是那些不愿意承担起自己的死亡、无法展开本真的自我筹划的人。托尔斯泰之所谓“极其简单,普通的人生,”实际上就是指这种“常人”的人生。伊凡正是这样一位为了逃避“畏”的侵扰,而牺牲自由逃遁到群体中的“常人”。
相较于海德格尔,自由在萨特存在论哲学中,拥有更彻底的意味和更本体的地位。萨特哲学的中心思想之一,就是“人是虚无而自由的存在。”这种观点把人的自由看作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死亡观中,这种自由表现为:与死亡毫不相干。萨特认为,人即使在极端受限的情景中,在被步步逼近的死亡抹杀掉一切生命意义的条件下,人的自由选择仍然丝毫无法被动摇。小说《墙》的主人公伊比埃塔的言行,正是萨特这种论述的对象化,是一位“存在主义自由英雄”。
在小说的结尾处,长枪党徒们让主人公出卖战友,以换取活命的机会。由此引出了文本中最精彩的一段心理描写:“我在这里,我可以出卖格里斯来换取自己一条命。可我拒绝这样做。我觉得这有一点可笑,因为这是顽固。我想:‘难道就应该顽固?”出卖或者就义,面对看似非此即彼的两种必然选择,伊比埃塔都不屑一顾。在其心理活动中,彻底地体现着自为存在的自由选择本质:否定一切既定现成,朝向自己所不是去选择自己。出卖战友根本不被他纳入考虑,而选择英勇就义,成为一个“世俗的英雄”也不被伊比埃塔所接受。他大胆地开辟出了第三条道路:通过戏弄长枪党人,自主地把未来引向未知。伊比埃塔把这一荒唐选择解释为“顽固”,其实这一连生死都不屑的“顽固”,就是人对自由的坚持。在《墙》中,萨特让我们领会到,人的绝对自由,不但不会在死亡的威胁下有所折损,而且会在所有希望之火都被死亡所浇灭的至暗时刻,放射出无比耀眼的英雄主义光芒。
结语
结合两个小说文本以及两位哲学家死亡观的对照阐述,以及以上三个层面的对比,可以看出,海德格尔与萨特死亡观歧见的核心在于:海德格尔力图在存在本体论的建构层面上理解死亡。所以在他看来,死亡对人生意义重大,他从本真性的启示、生存意义的揭示、自由感的源泉等角度,在此在本真在世结构中赋予了死亡不可或缺的地位。而萨特直接从现实的、有意识生存出发考虑死亡问题,所以在他的小说中,他把死亡表述为彻底荒诞的、取消人生一切价值和意义的、阻碍自为向前“去存在”的“墙”。二者死亡观的歧见,构成了存在论哲学中一种独特的张力。一方面揭示了存在论内部思想的多样性,另一方面极大推动了死亡哲学在现代哲学语境下的进一步发展。这为后世人们思考死亡问题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参考文献:
[1] 段德志.西方死亡哲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 余平.论海德格尔的死亡本体论及其阐释学意义[J].哲学研究,1995(11).
[3] 托尔斯泰.伊凡伊里奇之死[M].许海燕,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7:183.
[4] 巴雷特.非理性的人[M].段德智,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298.
[5]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三联书店,2014.
作者简介:刘家玉(1994—),男,汉族,云南昆明人,单位为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方向为西方现代哲学、西方文论。
陈国雄(1977—),男,汉族,湖南新化人,哲学博士,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环境美学。
(责任编辑:董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