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正义指向
2021-08-31詹秀娟王镡
詹秀娟 王镡
摘要:作为思考与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重要理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蕴着明确的正义指向。通过深刻地回答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以及怎样建设生态文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现了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正义诉求;论证了在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不同个体之间平等分配环境权益与负担的要求,力求满足人们共同的生态环境需求。而在对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的深刻回答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仅追求人与自然、人与人在环境方面正义的实现,而且还持续不断地推进国际、代际实现环境正义。广泛全面地推进环境正义的实现,共享优美的生态环境,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最为根本的价值旨趣。
关键词:生态文明;和谐共生;环境正义;生态环境
基于对工业文明的客观审视,站在人类文明演进的总体趋势和基本方向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新时代的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全面、科学完整地回答了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全貌的根本性问题[1],深刻地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以及怎样建设生态文明这些重大问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提出具有划时代意义,不仅为我国的生态治理、环境保护提供了理论指南,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而且也为解决全球环境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着明确的正义指向。本文拟从出发点、制度体系、目标三个层面来揭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所蕴含的正义指向,以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和把握,以期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供理论参考。
一、出发点蕴含的正义指向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态文明思想,有两个重要的出发点,即深刻的历史教训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后的迫切要求,这两个出发点通过对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的深刻回答,表达出对正义的价值追求。
第一个出发点要求我们要以深刻的历史教训为镜鉴。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积累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也付出了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人类也因此获得了惨痛的教训。20世纪的世界八大公害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很多人为此失去了性命。意大利人把阿尔卑斯山北坡的枞树林砍光用尽后,也把他们高山畜牧业的根基毁掉了,一年中大部分的时间山泉都枯竭了,并且雨季又有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最后使人们深受其害。习近平总书记比喻说,这如同借钱做生意,钱是赚来了,但欠了很多环境债,同时还要赔上高额的利息。所以,“生态环境方面欠的债迟还不如早还,早还早主动”[2]141。你善待环境,环境就会对你友好;你污染环境,你就会遭到自然的报复。对此,恩格斯早就深刻地给出过警告。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行不通了,我们不要得意于眼前对自然界的胜利与征服,因为或许人类终有一天承受不住自然界报复的代价,因为人类用科学证明整体环境问题的危险性的时刻存在滞后性,一旦那个危险时刻来临,人类将极度无措;我们应该转变思路,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界的规律,善待环境,改变对待自然的态度与立场,正确认识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创造一种区别于工业文明的生态文明。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3]360自然不仅仅是人类获取资源的工具,本质上,自然是人类得以存在的根本,或者自然更应该被视作根源,而不是作为一种资源。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与自然相存相依、休戚与共,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对待自然,方才能更好地保存自身。“人靠自然界生活”[4],而且人也只能靠自然界生活,没有任何其他选择,所以说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我们只能守护好它,就像它对生命的默默的守护一样,我们虽不会察觉,但是一旦它变脸了,我们就将遭受致命的威胁。生态环境决定着民族的存亡,“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5]186。所以,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得以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唯有基于自然,不断提升自己对自然的认识,与自然建立和谐的关系,尽力保存、修复自然生态,才能更好地发展自身,创造璀璨的文明。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体现了生态文明的正义指向。工业时代对经济无限增长的追求,导致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失衡,人类一改过去对自然的依赖,无度地支配自然;自然作为人类满足自己欲求的工具,不断地透支,以致远远超过了其自身的承受力,这对于自然而言是极度不对等的、不公平的,即表现为生态上的非正义。生态文明正视了人与自然有机统一的整体关系,遵循了一种生态正义,表达了“如何建构人与自然之间的正义关系”,关注了“人类之外存在物的权利与价值”[6]。人与自然同为生命共同体,共存共荣,自然供养人的生活,人在能动的创造活动中尊重自然的运行规律与价值,这种和谐关系体现了对双方的正义,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人与自然之间的种际正义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它开启了区别于工业文明的一种新的文明——生态文明。
第二个出发点为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之后,人们的需求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7],它对我们国家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生态环境问题是突出的短板,人们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是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表现,如何为人们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优质的生态产品成为国家亟须面对的问题,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势在必行。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群众对新鲜的空气、清澈的水质、清洁的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我們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转变粗放型的发展方式,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方式,同时满足人们对生活富裕与生态良好的需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民生问题,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把它解决好。所以,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3]359。
把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问题来解决,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正义取向。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价值体系中最核心的价值,其打上了时代的印记,文化与制度都影响着人们对生活中的正义问题的思考、判断与建构,因此正义的形态存在明显的差异。生态环境作为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显示了其旨在建构的是人际的关于环境益品的正义。“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8]4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最为基础的条件,因此,正义的社会应该关注满足人们生存的最基本的益品的分配问题;生态环境是最公平、可以惠及每个人的公共产品,是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必需品,生态文明建构的环境正义也是最为基本的正义。过去生产力不够先进,人们更重视经济;现在生产发展了,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了,环境问题以及环境恶物与善物的不公平分配都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的冲突。“人心是最大的政治”[3]359,既然现在我们具备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条件与能力,那么我们就要顺应民意,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地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地回应人民心中所想、所盼、所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环境恶物与善物的公平分配,推进人际的环境正义,满足每个人对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二、制度体系蕴含的正义指向
文明的趋势、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需求催生了对生态文明的关注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实践需要方法指导,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刻回答了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持续推进,需要制度的保障,正义的价值取向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为应对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问题,人们不断地反思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关系,传达正确的观念与认知,呼吁变革传统的发展方式与行动方式。但这不是朝夕之间就能完成的,可能需要数代人的努力与坚守,才能在历史的潜移默化中逐渐改变人们的认知与观念,并在无形中慢慢转化为人们普遍认同、自觉自为的行动。“像所有的认知过程一样,人们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认识,也有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自然自发到自觉自为的过程。”[2]13经过不断反思,我们意识到了只考虑经济不考虑环境是行不通的,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但是还没有普遍地形成既考虑自己的小环境也考虑他人的环境的自觉意识;更没有普遍地意识到生态问题的无边界性,站在全人类的高度自觉地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与使命。或许有些思想先行者已经意识到了后面两个阶段,但它还没有被全社会普遍自觉地意识到;或许有些人在观念上认可它,但也并不意味着会在行动中落实,因为思想观念离现实行动还有一定的距离,现实的漏洞与诱惑可能都会使人偏离自己的观念,做出有违初衷的行动。所以,为了尽快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认识从第一个阶段上升到第二个、第三个阶段,缩短从自然自发到自觉自为的过程,我们应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使人们能够认同这些观念。而确保人们对正确价值取向的坚定、推进人们把观念转化为行动,则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予以保障,以此规避现实的漏洞带来的风险,抵制现实的便利带来的短浅利益的诱惑。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建立在人们自觉的环保意识的基础之上,而且在环保问题上,不能越雷池半步;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人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而且还要严格的制度保障。我国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与体制不完善、法治不完备有着很深的关联,所以建设生态文明就必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因为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9]。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生态文明的出发点对正义的价值追求,从逻辑上论证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正义取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是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上建立的,建构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正义;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公平地分配环境善物与环境恶物,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正义。我国生态文明制度蕴含的正义指向,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更好地保障了正义的推进与实现。在全民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自觉的生态观念和环保行动的时期,为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依靠严密的法治;要保证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现实中具体落实,就必须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强化制度执行,让生态法治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但是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与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因此,为树立制度的刚性与权威,保证生态文明建设决策能够尽快落地生根见效,就必须严格干部考核问责。“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8]100终身追责制从根本上抑制了盲目决策行为,破除了有些干部为了任期的更好政绩对环境进行潜在破坏的怪圈,使得相关决策人能更谨慎地做出合理的有利于生态发展的决策;促进了相关工作人员对环保工作的监管、督查的严格执行、落实,对破坏环境的行为严加惩处,绝不手软。领导干部的责任制既是正义取向的表现,也是保障正义能够实现的必备条件,它通过真抓严管的方式确保生态文明制度體系的推行,以实现正义的价值。
另一方面,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体现了对区域环境正义的价值追求。所谓区域环境正义,是某一国家或地区内不同区域之间,在环境资源享用权益上的公平分配和环境保护义务上的公平划分,即两者之间保持比例协调、对等、相称的状态[10]。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本意是为了人们更好地生存与发展、人类更加文明,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但在处理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却出现了悖论,产生了严重的不对等:不同的个体、群体、区域在环境利益与环境负担之间严重的不对等,这些不对等加重了部分人群的环境负担,削弱了他们的生存能力。通过资源的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解决邻避难题,让不同区域的个体、同一区域的不同群体在公共环境资源的分配方面能够有效地维护、获得自己应得的合法权益。有些环境资源作为公共产品,受制于外部性的特性,环境负担往往难以内部化,生态的有偿使用与补偿制度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作为公共资源,在市场机制下,环境是有偿使用的,而且一旦对公共环境和他人正常的环境权益造成了损失,就必须承担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损失方可以获得对等的补偿。补偿相应地也是一种回报,体现了对生态环境权益受损的区域、群体、个体的环境权的保护,体现了正义的要求。生态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平衡了不同区域的资源情况,调和了不同群体、不同个体在生态环境方面的利益冲突与矛盾,实现了在他们之间对环境权益和环境责任的公平合理的分配,因而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人际的环境正义的重要体现。
三、目标蕴含的正义指向
围绕着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地对问题进行深入求解,深刻解答了中国要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以及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要达成的最终目标。建设生态文明的两个起点分别从逻辑上设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两大目标:通过人对自然的照看,尊重、顺应、保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共生发展;尊重个体平等的环境权,从个体生存发展的基本需要出发,为人们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平衡环境权益和环境负担,公平分配环境资源。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构建,实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正义要求;对个人环境权的尊重与保护,对人与人之间环境权益与义务的合理分配,实现了人与人之间在环境方面的正义要求。生态文明建设以这两大目标为基座,从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不断扩展它的边界,在全球范围内与代际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拓宽了正义在环境方面的对象与范围,实现了更广泛更全面的正义。
从国际方面来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同世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成果分享,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8]127,表达了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国际上实现环境方面的正义。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现当代环境问题不再囿于某个地域或国家,而是全球必须去面对的问题,任何国家都无法置身事外,唯有同舟共济才能应对全球环境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国家承担同等的国际责任,基于历史与现实的考虑,必须权责共担,践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8]132,才能体现正义的要求。从历史发展来看,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率先进入工业化发展阶段,经济取得了空前发展,积累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却是以消耗大量的自然环境资源为代价的,这意味着发达国家在发展中支取了发展中国家用来发展的资源,并把污染转嫁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为发达国家发展的外部性买单,并丧失了享有应有的自然资源的机会。所以,发达国家应该承擔更多的国际责任。从现实发展来看,全球的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发达国家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在全球贸易中受到了发达国家的盘剥,而且发达国家的发展需要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带来的环境负担也要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为此,发达国家必须为自己的交易方式和现实需求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虽然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承担环境责任方面是共同的,但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境问题方面担负的历史责任不同,现实的发展需求与能力也存在差异,所以它们所承担的实际责任是有差异的。这并不是说发展中国家不用为全球的环境问题承担责任,而是说发展中国家承担的责任要符合历史,符合发展中国家的能力与要求;而发达国家也要主动担负起对发展中国家的补偿责任,从而体现出国际上的环境正义,推动地球美好家园的建设。
从代际方面来看,持之以恒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11],展现了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了代际环境正义的实现。生态环境是人类得以生存最为基础的条件,我们在创造美好生活时要发展,但必须是可持续的发展,我们当代的发展不能断了子孙发展的后路,我们不能因为现行在场的优势,损害甚至剥夺了子孙后代享有优美生态环境的权利,这对还未到场但终究会到场的子孙后代是极为不公平的,也不符合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是“功在当代的民心工程、立在千秋的德政工程”[5]187,它不仅充分考虑当代人生存发展的需求,而且内在地要求考虑后代的生存发展的需求。所以,生态文明不允许干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事,它应立足于长远的整体观,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坚守历史担当,是一种稳态的可持续性的文明;它要求公平地考虑并权衡当代人与未来人在生态环境利益方面的分配,并主动自觉地规范当代人的行为,通过代代传承与接力,为后代留下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的生态环境,推进代际环境正义的实现。
四、结语
综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正义指向既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涉及人与人的关系;既涵盖了国内区域、群体、个体的关系,也涵盖了国与国的关系;既包含了当代人之间的关系,也包含了代际关系,在环境方面正义的对象与边界不断地扩展、延伸,是人类文明对正义思考的集中表达。人类文明是整体性文明,生态文明努力达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国际、代际的共生、共荣、共存的和谐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受制于诸多因素,因而也表现出一定的脆弱性,不仅需要我们自觉地涵养生态文明观,自觉地参与,摒弃偏见,积极地保护生态环境;也需要我们进行顶层设计与制度建设为其保驾护航。当国家的治理能力达到一定程度,人类的自我认识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在实现美好生活时,人们将愈加自觉地、不遗余力地遵守制度,捍卫正义的价值。因此,我们可以合理期望,在新时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正义指向会得到更广泛的认可,人们会更加自觉地推进其正义价值的不断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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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0-12-25
[基金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AHSKQ2016D123)
[作者简介]詹秀娟(1983—),女,江西省九江市人,安徽大学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道德哲学与应用伦理学;
王镡(1996—),男,河南省西峡县人,郑州轻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