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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增收效应研究

2021-08-31吉瑞陈云桥

农业与技术 2021年16期
关键词:农民收入陕西省变量

吉瑞 陈云桥

(延安大学,陕西 延安 716000)

近年来,在政府惠农支农扶农政策倾斜下,农民收入水平在不断提升。2006—2019年,陕西省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年均14.06%的增速持续增长,相比同阶段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速高出2.9%。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6年的4.10下降到2019年的2.93,城乡收入差距逐年在缩小,但是仍然比2019年全国的城乡居民收入比高出0.29,并且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差距从2006年的7008元增加到2019年的23772元,可见解决陕西省农民增收问题任务仍然艰巨。农民增收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党中央关注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提出要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支持和鼓励农民参与创业,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来增加农村居民收入,让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成为促进农业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因此要提升陕西省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深入探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产业融合就是以农业产业为基础,依托地方农村资源、独特的生态环境优势和旅游资源等,通过农业产业与二三产的联动与重组,模糊产业边界,拓展产业范围,多维度延伸农业产业链,形成农业生态旅游、文化创意农业、“互联网+农业”等农业新业态、新模式。目前在学术界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增收效应的研究主要有2种不同的结论。部分学者认为,农村产业融合可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的价值,通过融合互联网等先进科技元素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并且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解决农民就业难的问题,把农业的增值产业链和增值收益留在农村,实现增加农民的收入。还有部分学者则认为,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在多数地区还未形成规模化的发展,融合模式同质化严重,容易出现恶性竞争的现象,可能并未实质性地实现农民增收。因此,目前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程度,能否有效促进农民增收,还需针对陕西省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在对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测算的基础上构建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分析,探究农村产业融合的增收效应。

1 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水平测算

1.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在现有测算农村产业融合度的相关实证研究中,目前还未形成官方的或者普遍认可的融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规定的测算方法,所以本研究根据陕西省的农村产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对相关研究的分析借鉴,构建出以下指标体系后,运用熵值法对陕西省2006—2019年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测,具体见表1。

表1 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的评价指标体系

1.2 数据来源

本文所构建体系中的各三级评价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陕西省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化肥施用强度、农村非农就业比例、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比等指标数据以2006—2019年陕西省的统计数据为基础数据,通过计算而得到。

1.3 农村产业融合度的测定与分析

本研究选用熵值法对陕西省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行测算,在计算出各三级指标的权重基础上加权计算出陕西省2006—2019年每年的综合评价指数。由于指标体系中选取的各三级指标单位不尽相同,数据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进行综合评价指数计算之前需要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具体的测算过程如下。

1.3.1 数据标准化处理

为消除各指标间的量纲影响和取向正负的影响,对各指标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标准化处理。

正指标公式:

负指标公式:

式中,Xij为第j项指标的第i个指标值的原始数据,Yij为指标值原始数据经过无量纲标准化处理后所得到的数据。

1.3.2 熵值、权重计算

计算出每个指标数据占该指标的比重,公式:

求出第j项指标的熵值Ej,公式:

计算出各指标权重Wj,公式:

1.3.3 计算综合评价指数

运用线性加权求和法计算出陕西省2006—2019各年农村产业融合度的综合评价值RID,计算结果见表3。公式:

表3 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数

由计算结果可见,近14a陕西省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整体水平上保持持续增长,融合程度逐年上升。也可以看到其中融合发展水平2006—2009年增长缓慢,从2010年开始增长速度提升,2016年融合发展水平相较无显著明显增长,2017年开始逐年加速增长。这些阶段性的特征主要与陕西省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政策的实施以及整体经济环境有关。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陕西省开始实施各类型试点项目,可见从2017年开始成果显著,融合发展水平大幅度提升。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支农扶农惠农倾斜政策的落实,农村大学生回乡创业,农村基础建设与服务体系越来越健全,为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陕西省开始把产业融合发展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拓展农业多功能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创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推行多元化的融合发展模式,顺向延伸形成农业全产业链,逆向延伸建设高品质的农业原材料基地,拓展农业多功能产业集群发展。同时从测算出的综合指数发现,当下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还未大规模开展,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可以看出整体的融合水平还存在很大的上升空间。

2 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增收效应分析

2.1 变量选取

由于是分析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增收效应,本文涉及到的变量主要为陕西省农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陕西省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此外,通过分析文献可知,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还会受到农村金融发展效率RFE(农村贷款/农村存款)、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水平RFA(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第一产业GDP)、地区经济发展水平GDP、城镇化水平URB(城镇人口/总人口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INF(农村公路里程/农村人口数)的影响。考虑到需要避免因为遗失相关解释变量而造成内生性问题,以及因为忽略掉一些对被解释变量产生影响的因素而出现异方差,因此要更准确更全面地分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增收效应,需加入上述的变量进行逐步回归,进一步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

被解释变量为陕西省农民收入水平IN,用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表示。解释变量为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RID,用由计算所得的2006—2019年陕西省每年的综合评价指数来表示。

2.2 数据说明

本研究选取陕西省2006—2019年共14a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为降低异方差对分析研究的影响,对以上各变量取对数进行实证分析。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于《陕西省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4。

表4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为更直观地观测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描绘了散点图,具体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随着农村产业融合水平的提升而增加。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否如图1所示,还需进一步通过计量模型进行检验分析。

2.3 模型构建

为验证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增收效应,构建以下实证模型:

lnNIt=β0+β1lnRIDt+β2lnRFEt+β3lnRFAt+β4lnGDPt+β5lnURBt+β6lnINFt+εt

2.4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2.4.1 逐步回归

对被解释变量lnNI与解释变量lnRID构建的模型M1进行回归,然后逐步将其它解释变量加入模型中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在每引入一个解释变量后对模型进行F检验,检验整体模型的显著性和对各解释变量进行t检验,剔除掉影响模型显著性的变量。在逐步回归的过程中发现加入变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后模型不显著,因此将其剔除掉,所得到各模型的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

从回归结果可看出模型M1、M2、M3的R2均接近1,表示估计的回归方程与样本观测值拟合的较好;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各模型的F统计值均远大于临界值,对应的P值均<0.05,因此通过F检验,表示在3个模型中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根据模型中各解释变量的t统计值可知,模型M1、M2、M3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解释变量均对被解释变量有显著的影响;异方差检验采用怀特检验法,发现模型M1和M2存在异方差问题,用加权最小二乘法对模型进行修正处理解决异方差,最终修正后得到的结果见表5;由于此次实证分析选用的是14a的时间序列数据,所以用LM检验进行自相关检验,模型M1、M2、M3中卡方统计量Obs*R-squared对应的Prob值均>0.05,因此不存在自相关问题。

表5 回归结果

2.4.2 回归结果分析

根据模型M1的回归结果,变量lnRID的系数为正可知,农村居民的收入随着农村产业融合水平的提高而逐渐增加,农村产业融合水平每提高1%,陕西省农村居民收入将会增加0.6791%。在进行逐步回归的过程中,剔除掉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3个变量,最终得到M2与M3的回归结果。通过分析模型M2和M3的结果可以发现,在回归分析中加入其它可能影响陕西省农民收入的因素情况下,农民收入也仍然随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提升而逐渐增加。在模型M2中,加入变量农村金融发展效率,由回归结果可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每提高1%,农村居民的收入会增加0.5832%;模型M3中,在加入了农村金融发展效率与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水平的情况下,农村产业融合水平每提高1%,陕西省农村居民收入将提高0.4733%。

3 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在测算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以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和测算所得的农村产业融合度综合评价指数为基础数据,逐步回归实证分析了农村产业融合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发现,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程度从2006年的0.0096到2019年的0.1756,提升了0.166,近十几年融合程度在逐渐提升,并且通过实证检验得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可以有效提升农民收入水平。现阶段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还处在初期阶段,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问题,如融合发展模式单一、面临金融困境等。因此,为了加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进程、拓展融合发展范围、深化融合发展程度,实现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提出以下建议。

不同地区结合当地特色可以以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智慧农业等为导向,充分发现利用当地的特色农村资源、旅游资源等,深度开发利用独特的资源禀赋,发掘农业农村的新业态,如休闲观光、康养服务、文化体验等。在互联网时代,农业的发展也要融合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科技元素,拓展农村电商贸易、生态循环农业、认养农业等方面的服务,渗透融合好大数据、物联网、地理学信息系统等先进要素来建设智慧乡村。如,延安市的认养农业,依托延安市特色的苹果产业,打造“互联网+农业”模式,形成一种简化农产品销售过程的新型农业经营形式,提升农产品生产质量的同时解决销路问题,保障农民收入。

政府因地制宜制定金融扶农政策,解决产业融合过程中对金融要素的需求。因为农业特殊的季节性、周期长、风险存在不可控性等特点,并且参与农村产业融合的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还大多处在创业探索阶段,回报率会偏低,金融机构倾向把贷款投入到有贷款担保、风险小、投资回报率高的工业、服务业,融资难、慢、贵的问题是创业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面临的困境。因此,产业融合发展过程面临的金融困境需要政府财政投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共同发力,提供对口的金融支持。因此政府需要因地制宜且针对不同领域采取一些金融扶持政策,完善农村金融制度主要组成部分的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如采取财政补贴抵款利息、政府提供贷款担保等,提升经营主体获得贷款的可能性,缓解融资困境。

拓展经营主体的融合发展模式,破除单一的生产经营方式,支持引导当地的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村合作社和农户之间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上,可以建立订单合同机制,形成“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融合模式,通过农产品购销合同的形式稳定农产品的价值,增加农民收入。此外,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型经营主体间的股份合作机制,以“按股分红+务工收入”、“按资分红+二次返利”的形式使农民从产业融合发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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